沙漠闯入者
作者: 杨献平闯入者
他们的本意肯定是挣钱。沙漠戈壁,无论多少人到来,它都不拒绝。我所在的单位,也算一片绿洲,位于戈壁和沙漠交界处,一片水草之地,其中长着一些杨树、榆树、槐树和沙枣树,因为有水,也就有了诸多的人和植物。大致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开始,就有人在这里工作和生活。随着人口增加,也逐渐有了几家餐馆和小卖部。这些人都是由外地来的,之所以屈身沙漠戈壁,目的就是买低卖高,为自己赚钱。我到这个单位负责保卫工作,其实是一个门外汉,但工作并不复杂,其中一项就是安全保密及外来人员的清查管理。
因为人少,小卖部也小,所卖的货品,除香烟、酒水、零食之外,就是日用品。老板原先也在这里当过兵,老家是山东枣庄或菏泽的,在部队期间,他谈了一个对象,后来就留在了西北。物质虽然不能代替爱情,但肯定是爱情的必需品。因为两人都是无业人员,为了生计,先是开了一家小卖部,又开了一个小餐馆。在这里工作的人,每到周末时间,没地方吃饭,或者想和老乡们聚聚,就去他那里。
老板姓黄,个子不高,国字脸,粗眉毛,短下巴,常年寸头。见到我,黄老板非常客气。他的妻子颇为壮实,大眼睛。还有一个厨师,二十多岁,见到我,眨巴几下眼睛,继续切土豆丝。另有两个服务员,脸颊上虽有高原红,但还算俏丽。
秋天,西风吹袭,沙漠再次陷入巨大的冷峭之中,先前滚烫的戈壁沙漠变得深沉、犹豫和不安,沙尘暴已经苏醒,正在沙漠核心积攒杀伐果断的力量。领导找到我,说小餐馆有个高个子女服务员经常去其他部门一个副职的宿舍。这地方就那么点人,稍微有点风吹草动,连外面的野驴都知道。
我放下手头的活计,顶着一阵衔沙的大风走到餐馆。小个子服务员正在吧台算账,见我进来,笑着说,您先坐,我去泡茶。我笑着和她闲扯了几句,然后问起另外一个服务员。她说,刚出去了。
高个子服务员叫赵月月。她回来的时候,还哼着歌。一看到我,她脸色有些发红。我略感诧异,这女孩子前些天还有严重的高原红,皮肤也发黑,不过一个月,就白皙了很多,眉毛一看就是做过的。从神情看,她似乎正沐浴在爱情当中。我把赵月月叫到餐馆外面的一棵老杨树下,然后委婉地向她说明来意。她的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慢慢把头低到了胸前。我叹息一声,对她说,我们那个领导有家室,夫妻两地分居。如果他单身,你们的事情也好说。她忽然抬起头,急切地说,哎呀,领导,我和张副就是朋友关系,不是你说的那样。我说,人嘛,普天下都可以是朋友,但这里嘴杂,我建议你以后还是注意点,一个女孩子,别老去男同志的宿舍。说完这些话,我也觉得残忍。不过,这女孩子才二十来岁,人生还长,这样说似乎也没什么不妥当。
我常去他们餐馆,有时候吃饭喝酒,有时候例行巡查。冬天,我才发觉很久没见那女孩子了。一问黄老板,才知道她已经辞职了。几乎与此同时,我也听人说,和那个女孩子关系好的张副,几年前就和老婆离了婚。现在的张副,也是单身。我不知其详。当年年底,张副也离开了单位,据说回了原籍,在卫生局工作。还有人说,他把那个女孩子带回了陕西汉中。这件事令我左思右想,横竖不是滋味,只能在心里祝福他们,最主要的是,祝福那个女孩子。
此后不久,那个小个子服务员也走了。我听说,她正在和一个河南籍的退伍战士谈恋爱,可能跟着男友去了河南。这类事情倒是经常发生,在戈壁大漠,基本上都是硬如钢铁的男人,一见到女子,眼睛都放绿光。当地有句话说,三年戈壁滩,母猪赛貂蝉。男女之间的事情,有滋有味,千奇百怪。
两个服务员都走了,黄老板又从山东老家找了两个。其中一个,宽脸,眉毛粗长,嘴巴小,一口山东方言,可能是他亲戚的孩子,不参与餐馆事务,只负责小卖部售货。我有时候去买烟和日用品之类,因为是半个老乡,没事也和她拉呱几句。那时我不到三十岁,她大致二十一二岁。两人聊起来,也很投缘。去得多了,居然有人传说我和这女孩子有啥关系。我急忙改过自新,极少再去小卖部了。
再小的地方,也有故事,无中生有的,确有其事的,真真假假的,往往分不清。这年冬天,我突然接到报告,说有人在围墙边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这样的事情在城市不足为奇,但在人迹罕至的戈壁沙漠倒是蹊跷,即便是乞讨者,也不会到这几无人烟的地方来。那男人四十来岁,蓬头垢面,胡须和头发一样长,满脸泥垢,穿一件破旧的黄棉大衣。我带着几个人,照例盘问了一番。他说他姓张,老家在甘肃农村,因为爹娘先后没了,只能到处讨饭。我向领导建议,派辆车把他送到通往金塔酒泉的马路边,让他沿着公路到人口较为密集的地方去,方便他乞讨。
几天后,我听说有人在鼎新镇附近的戈壁滩上看到一个死人。当地公安介入,说是一个乞讨者。我大吃一惊,问是不是那位甘肃男子,可没人知道具体什么情况,死者究竟是谁。
这件事一直困扰着我,如果真的是他,我的罪孽不可饶恕!
黄老板的餐馆雇请的服务员多,仅人员工资就是笔不小的开支。再加上一切货品都是从三百公里之外的酒泉市运来的,做了几年生意,好像也没有赚到什么钱。第三年夏天,黄老板收了欠账,也走人了。
几乎与此同时,我也调回机关工作。
有一天去菜市场,意外地发现黄老板夫妇又在那里开了一家餐馆和一间KTV。见到我,他俩都很热情,还引我到餐馆和KTV参观。餐馆倒是窗明几净,比原先在戈壁深处的那家高档得多。KTV里却很幽暗,还有几个穿着比较暴露的女孩子,仰躺在包厢吹风扇。见我进来,她们才慢腾腾地坐直身子。转身走出KTV,我忽然觉得其中一个女孩子似曾相识,可一时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戈壁深处的两位旧识
很多年以后,我总是想起他——一个小个子湖北人,曾在一个基层单位当主官。每逢周末,他会喊我去他那,一只小铁锅,一棵白菜,沸腾的火锅料味道麻辣鲜香,弥漫在孤独的小房间里,进而窜出窗户,在空荡荡的戈壁上奔窜。他姓汤,眉眼周正,双目炯炯,若不是个头小,堪称完美。人有一缺,必有所长,汤是单位的技术能手,但他似乎不怎么快乐。他妻子是山东人,说起他们的相识,还有点意思。几年前,他去饭店里吃饭,遇到一个身材高挑的山东女子,居然心中浪花一朵接着一朵,不断飞溅,冲上一个又一个高度。此后,有事没事,他就往那店里跑。一来二去,日久天长,便成就了一桩美事。
他说,这是缘分。我说,这肯定是缘分。他笑着说,其实是荷尔蒙作用,要是在城市,哎呀,算了,这辈子命该如此。我也笑。他媳妇我也认得,当年,我也像他那般经常去餐馆吃饭,看到姿色不错的服务员,就贼心萌动。那时候,但凡单身的男人,都处在火急火燎、长夜难耐的求偶期。
他媳妇的亲戚是我们单位的一个老职工,退休后开了一家餐馆。她在山东老家没事做,就来到这戈壁深处。她自己也说,当初只是来给舅舅帮忙,到底能不能挣钱,心中没底。谁知道遇到了这个人,有事没事往我们店里跑,没人的时候还对俺动手动脚。她说话的时候,汤眼睛斜着她,眨巴几下,示意她住嘴。她心里明白,却大声对汤说,哎呀,老汤,你这个混球,自己干的事不承认?汤低头嘿嘿笑。她又说,要是现在,你还会像当时那样不?汤使劲摇头。她站起来,朝汤的屁股踢上一脚。
这是平常夫妻生活的一幕,有温情,也有难言之隐。很多时候人的选择不够完美,人也是时间和环境的产物。正如汤所说,若是在城市里,择偶的余地肯定广泛一些,但在这沙漠戈壁之中,别说像汤夫人那般眉清目秀、身材高挑的美女,即使是五大三粗、歪鼻子斜脸的女子,也不缺人眼馋。
汤说,爱情这玩意,就是你不小心撞了我的腰,我有意蹭了下你的胳膊。你转身,恰好我也在看,四只眼,王八看绿豆,对上了,就成了。
话糙理不糙。
西风刮得人浑身结冰,在旷野里撒泡尿都能收获一串“冰激凌”。一到工作任务不紧张的时候,汤就打电话给我,赶紧来吃白菜。其实我爱吃萝卜。他就多搞上一些白萝卜和红萝卜,洗净,用小刀斩断,丢进火锅里。全是素的,没有一丝肉。我俩都觉得很好吃。我说,吃肉不是好事。他也说,猪牛羊,人家也是命。
有一天,汤又找我,两人不仅吃了白菜萝卜,还说了一些话。他神情凝重,看着窗户上的霜花,叹了一口气,说,这都五年了,还没动窝,得想办法。我立马明白,汤是觉得自己在这个位置上久了,该动一下了。我附和说,确实如此,论能力你没问题,论人脉你也没问题。
他苦笑,都有问题。我说,你老婆的舅舅,不是和咱们某个领导关系挺好的吗?他说,话虽这样说,一个退休老职工,一个现任领导,你觉得这里面有距离没?我哦了一声,心情也沉重起来。
次年春天的一个周末,汤对我说,兄弟,我要走了。我很惊诧,他笑笑说,与其在这里半死不活,倒不如一身干净地回地方上就业。我说,可惜了,你一身才华,是单位的顶梁柱。汤苦笑,这些都是暂时的。一个单位,离了谁都照样转,我没你说得那么重要。从汤的话中,我听出了沮丧甚至绝望。这年春天,汤带着自己的妻儿,去了广东的一座城市。
临行前,他对我说,广东那边一个科研院所很欢迎他去,专业也对口。更重要的是,干技术就是干技术,可以把人生过得纯粹一点,一辈子只做一件事。之前,因为身有职务,他看着同学们飞黄腾达,自己还原地踏步,总觉得低人一头。这下好了,真正做到了断舍离,以后,就可以活得真实和简单一些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祝福你,啥时候想回来看看了,就跟我联系。他点了点头,看着我说,那肯定的,不过到时候不是白菜萝卜了,必须得烤肉、啤酒,还有烤羊腰子。我说,没问题,管你够!
汤走了,我心里空落落的。没人和我聊天解闷,每天只能在戈壁上走来走去。不冷的时候,我坐在沙堆上看夕阳,被奔跑的黑甲虫和蜥蜴吸引。这些沙漠中的小动物,像沙子般毫不起眼,跑来跑去,都是为了吃饱栖暖,生儿育女。我想到汤,他可能真的是想去过一种简单的生活,去做专业的研究,不用考虑身外之事。我也觉得,人生应当纯粹一些,没必要去追求额外的东西。
几个月后,我到另一个单位公干,晚上,一个老乡留我吃饭。他所在的单位不大,几十个人,几台设备,长年累月在戈壁滩上过着一种单调的生活。我和他在房间聊天,一个黑脸膛的壮实男人过来说,可以吃饭喽!一听口音,就是四川人。老乡说,这是我们二中队的中队长曹磊。我赶紧赔笑,叫了一声曹队。
说是吃饭,其实就是在家属院里,曹队和他老婆炒了几个菜,几个人坐在小马扎上喝酒。我注意到,曹队的老婆很漂亮,按四川方言说,长得乖。我们几个喝酒,曹队也端起杯子。老乡说,老曹,你就不要喝了!曹队嘿嘿笑了一下,说,喝上一杯两杯,没得事,没得事。我奇怪地看了看老乡。老乡说,老曹,真的不要喝了,你那个身体……曹队有些尴尬,正在这时,曹队的老婆端着一盘清炒藕片过来,看到曹队也端着一杯酒,眼睛一瞪,你个瓜娃子,还喝酒!曹队一哆嗦,放下酒杯,双手在膝盖上蹭了蹭。
吃完饭,送我回去的路上,老乡说,曹磊是个很好的人,以前在另一个单位工作。那地方水质差,好多人都得了慢性肾炎。曹磊也是,七八年前换了一个肾。我有些吃惊。老乡又说,他们两口子都是四川人,做得一手好菜。凡有人来了,都在他们家摆席。我说,不让他喝酒是对的。老乡说,据说换的肾最久也就十几年,然后还得换。我听了,心情蓦然沉重起来。
因为吃过一次饭,我和老曹就算认识了,平时开会见面都打招呼。有一次,他和我老乡一起来了,我照例请他们吃饭。中午到小餐馆去,我和老乡都觉得不喝几杯酒,就不算吃饭。看着我们喝,老曹不停地用筷子敲盘子,我们知道他也想喝点,可不能让他喝。没想到,他竟然抓起啤酒瓶,倒了半碗,然后一口气灌了下去。
我摇头叹息,老乡当即呵斥老曹,你小子不要命了!老曹嘿嘿一笑,抹了一下嘴巴。
几年后,单位号召捐款——捐助曹磊再次换肾。我当仁不让。没想到,几个月后却传来曹磊换肾失败的消息。这消息在那个平淡无奇的上午,显得格外突兀和怪异。
曹磊的死亡,让我第一次认识到了疾病的强大杀伤力。有人私下说,这小子明知道自己肾坏了,还娶个年轻漂亮的老婆,真是没法说。曹磊的死,让我有一种奇怪的矛盾心理——人在很多时候是无法控制自己的习惯与欲望的,这些才是真正强大的东西。尽管肉体里住着欲望,但欲望在很多时候并不受制于肉身,甚至会裹挟肉身。每个人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