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
作者: 吕蓉吕蓉,女,陕西靖边人。作品散见于《延河》《红豆》等。
引 子
爆炸发生的那一天,是2001年一个寻常的夏日。那一年我十七岁,放暑假,在家里看碟片,一部港片《顺流逆流》。谢霆锋在其中演了一个酒保阿政,因为一夜情搞大了对方的肚子,去做保镖赚抚养费。那一天又闷又热,风扇嗡嗡地摇着头,空气像是陡然增加了重量,风扇吹出的风都变得温吞粘滞,毫无爽快可言。
在我所生长的这个小城,夏日向来短暂而多雨,但这一年热得离奇,连日来没有一滴雨,每日清晨拉开窗帘,已经悬着一个白晃晃无动于衷的太阳,将柏油路面烤出一层层扭曲的热浪。农村的庄稼被晒得焦黄,土地龟裂。电视台里接受采访的老农,眼睛和嘴皮像大地一样干旱。人在此刻终于收起了狂妄,谦卑地,大汗淋漓地,等待着大自然将愠怒平息。
不是好兆头啊。在傍晚乘凉的人群里,有老人摇着扇子,自言自语。一旁下棋的众人嘘他,您老不要搞封建迷信,哪朝哪代没有天灾?说什么丧气话!但我相信也有人暗暗地等待着,就像那个年纪的我,受够了一成不变的生活,好事也好,坏事也罢,总希望有什么事情发生,来打破这重复和乏味。
那部电影我没有看完,演到徐子淇对着结结巴巴说出“谢谢”的谢霆锋温柔一笑时,歌声响起,唱到“我的名字,飞进了雨中”,我聋了一瞬,DVD黑屏了——爆炸声让大地都颤抖了,整个小城的人几乎都听到了。起初以为是一声炸雷,但抬头看到的,依然是毒辣的日头和蓝得刺眼的天。世界短暂地喑哑,又被各种声音填满。如果他们收回目光,也许会看到,在小城中央十字路口的怡园饭店,正颓然地倒下去,高高在上的吊灯扑向地面,灰尘却腾起向天空逃去——像是在楼板和砖石之下死去的亡魂,最后的绝望一跃。
我父亲打电话回来,声音急促,他说,出事了,怡园饭店爆炸了,我得去看看,这几天可能回不来,你别乱跑啊。匆匆挂了电话,在这个小得可怜的小城,这无疑是一个大案,他作为警察自然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这一案件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如今也已被遗忘。怡园饭店原址上盖起了一个新的商场,死去的当事人早已化为泥土,活着的据说也已经远走他乡。只有在互联网的角落里,依稀还有简短的报道:“一名中年男子为了和情人能长期保持关系,达到长期霸占的目的,该男子认为必须除掉其丈夫及家人,于是实施爆炸。在当地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多年后,当一切时过境迁,我依然能想起那个下午,或许那一声巨响,彻底将我的人生劈开了一条清晰的分野——就像我后来在博物馆,看到的书页般的地层剖面。如果将我的人生剖开来看,沉淀的过往层层叠叠,夹杂着往事的骨骼和足印,而最迥异的那一层色泽,就起始于那一天,只是当时的我,毫不知晓。
一
我已经十天没有林修栋的消息了。这不正常。我始终在想那一天,他从我家离开的样子。他站在门口,久久地看着我,然后轻轻地抱了我。我说,为什么总感觉你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林修栋笑,还是我熟悉的那个弧度,他说神经病,女人就是多疑。他走到楼梯口,回头对我说,明天见。我说,明天见。
但我没有等来那个明天。
从那一天开始,他消失了。电话关机,微信也不回,我发出的一切消息如泥牛入海。
不是没想过报警。但是以什么立场呢?女友?我们似乎也没有这种名正言顺的关系,何况一个成年男人,他的失踪里被动的可能性太小。派出所的民警见惯了各种超越常识的剧情,我几乎能想来如果我站在派出所接警处,那两束从头到尾扫视的目光和意味深长的“哦——”那得让我尴尬而死,四十岁了,这种欠缺体面的事情,我做不出来了。
这一天我醒来,照旧先看手机。没有新消息。我一身黏湿的汗,连手指的汗毛处都有着细密的水珠,梦不记得了,梦退潮的痕迹,依然湿淋淋的。抬起手,皮肤因为湿润而显出微暗的纹理,薄棉绸的睡衣浸了汗,皱巴巴,软塌塌,像是比人还要累。我脱下睡衣去淋浴,像蜕下一层潮湿的软壳。
冲完澡,我站在镜子前,外面在下雨,房间里光线暗淡,镜子里突兀模糊的一点白,是我的躯壳。我的头发随我父亲,又黑又密,像是把这屋里所有的暗都聚在了头顶,乌云压顶,流泻而下,过了肩头在胸前戛然而止。我看着这身体,窄小的,谨慎的,我这个年纪的女人,身形算是保持得很好了,除了地心引力仍然赋予它一种下坠的疲态。
想到初次见到林修栋的那一天,也是一个雨天,我也是这样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我时常对自己感到陌生,时常不知道镜子里的那个人是谁。我是那一张身份证吗?那一串唯一的数字,那个叫“张平”的人,是我吗?我从小害怕自我介绍,开学第一天,站在讲台上,别人潇洒自如,引得一片善意的笑声,而我只有一句,“我叫张平,平安的平。”在念出自己名字的时候,刻意用力,好像只有用这样的方式,才能掩盖住我心里淡淡的不自在。
那一天我其实是不想去的,但拗不过我母亲的执意。我父亲走了以后,她倒是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也许多年分居,她早就预演好了这一天。姚卫红女士,我的母亲,一辈子精神抖擞,喜气洋洋,声如洪钟,那份热情不由分说,让你不自觉被她感染,稀里糊涂就好像和她亲热了起来。我不行,我和我父亲一样,似乎在快乐降临之前,就知道自己是一个不快乐的人。送走了他,母亲的影楼照样开门,虽然这年头竞争激烈,但毕竟是老店了,口碑还行,加上她脑子活络,又添了几套时兴的布景和服饰,找了探店的网红,年轻的女孩们贴着夸张的睫毛和亮片,拍生日和圣诞照,生意还算红火。她早上戴着墨镜穿着迷彩服,去广场上跳水兵舞,最新的爱好是与几个姐妹一起报了一个什么禅修班。这天,几个头发烫得焦黄的脑袋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看到我,一叠声招呼:“平儿你也来噢!老师灵得很!”我刚要拒绝,母亲抢过了话头:“哎对,正好我有一张体验券!”
我最终还是没抗争过她咄咄逼人的热情,就像我一生在一件又一件的小事上,在与她的交锋中从来没有胜出过。何况这份热情因为有了帮手,更是固若金汤,难以突破。我在迟疑间,已经被拉进了一个群里。她们在群里打卡,分享自己的心得,说自己看到了“金色的能量”缓缓流淌。我心想,莫名其妙,设置了消息免打扰。
那一天下楼的时候,我看见门口的那只白色的流浪狗,顺手把一根火腿肠扔给它。说它是白色,倒不像是一种事实,更像是一种推断。这只狗在这一片流浪时间不短了,毛脏兮兮灰扑扑的,我看到几个小孩追着它打,上去把那几个小孩喝止了,狗就死心塌地地开始在楼门口等我。我总觉得这狗的眼神里有一种深深的悲哀,那悲哀似乎在哪里见过。想过收养它,又觉得麻烦,我知道对一个生命有了所有权的同时,也就要承担失去的痛苦,于是我选择每天给它带点吃的。
那地方在一个写字楼里,离我倒是不远。找了半天车位,才停好车,手机里已经有三个未接电话,微信里好几条语音消息,我母亲的催促越来越急,最后停留在“你这个人真是……”我点了暂停播放,替她补上“做什么事都没个规划”。如果是以前,还有一句“和你爸一个样”,我父亲走后,死亡赦免了他,这句话被省略了,靶心对准了我。
坐电梯上了楼,我轻手轻脚地推门进去,门口一个个子挺高的男人将我带到类似瑜伽教室的一间房,我点头致谢,男人合掌回礼离开。我母亲回头狠狠剜了我一眼,我没有理睬,径直在最后一排靠门的瑜伽垫坐下。台上一个穿唐装的老太太正在讲着什么“能量轮回”,台下分散盘腿而坐的也都是些上了年龄的妇人,我觉察出了自己的怪异和格格不入。
讲完课,老太太放起了音乐,带领众人开始打坐,声音极缓慢:“现在深呼吸,用鼻子吸气,用嘴吐气,慢慢地,感受你的内心……”我觉得烦躁,心想,我的内心就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坐在这里。我偷偷睁开眼,看着一众妇女都虔诚地闭着眼,伴随着老太太的口令,腹部鼓起,塌下,于是悄悄站起来拎起包,走出了门。
那个男人看到我,正要开口,我将手放在唇边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他把疑问吞了下去。我往外走去,在楼梯间站定,把窗户用力推开,雨小了,风夹杂着潮湿的水汽涌了进来,让我不禁打一个寒噤。我找出一根烟,叼在嘴里,翻包却发现没带打火机,大概又不知被谁顺走了,这玩意儿比钱都容易丢。正打算把烟装回烟盒,身后传来一个男声:“要火吗?”是那个男人,我点点头,他把打火机递给我,随后又给自己也点了一根烟。
“第一次来?”男人吸了一口烟,问我。我点头。这时我才真正注意到他的脸。三十多岁的样子,很平常的一张脸,没有什么太出彩的也没有什么太出格的,唯一吸引人的是他的睫毛,长而浓密,在他低下眼的时候,在脸上垂下一小片毛茸茸的阴影。
“你应该不信这些吧?”男人笑了,“离婚了?”
我呛了一口烟,猛地抬头看他,他依然是笑着的,他说:“是不是觉得我看得很准?其实也没那么邪乎,一般来这的,谁生活里还没点问题?特别是女同志,一般都是感情问题,你这个年纪,应该最常见的就是离婚了。”
我把烟头按在了窗台上。“把你厉害的。”我说。我转身要走,他没阻拦,眉眼还是带着笑:“你怎么跟老太太交代?”“要你管!”我一股无名怒火涌上心头,我这么大的人了,平白无故,被老娘带到这装神弄鬼,有什么可交代的?真叫人恼火。我到了停车场,发动车子,看到手机上有一条好友申请:我是林修栋。
这便是我与林修栋的初识。
二
名字不错。我想,但跟着这种轻浮的人,糟蹋了。我对自己的名字并不满意。我问过我父亲自己名字的来历,他说本来也是抱着字典快翻烂了,不是觉得谐音不好,就是觉得寓意不佳,最后实在想得脑仁嗡嗡响,干脆就叫张平——自从干了公安,就觉得人只要平平安安的就好,笔画也少,考试还能比别人早答一道题。听听,这名字来得多敷衍。初中的时候流行改名字,不少人改得像港台言情剧男女主角,我也想改,却也不知道哪个名字,在往后的几十年,都能让自己不后悔——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容易后悔的人——最终也没改。
我左滑删除了那条好友申请。离婚以后我身边倒是忽然多了许多异性,大多和我一样有过家庭,离婚理由我也只听一耳朵。起初我确实是觉得心里空得厉害想找人说说,也抱着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心情,想着也许只有同类会懂这其中的滋味,去和他们聊天,喝茶,压马路,接受着他们的“我好心疼你”之类的言语同情。这种同情一般持续到压完马路送我回家,他们在楼下磨蹭,试探地拉我的手,揽我的肩膀,我甩开这些手,像甩开一条吐着信子的蛇,冰凉滑腻。一般在这之后,对方便消失了,之后或许还会从旁人口中听到对我的某些评价。这些评价让我哑然失笑,这是我吗?我倒想有这么多的心机呢。我懒得争辩,也懒得再去与人聊天,喝茶,压马路。我困惑于那本红底白字的离婚证的力量,它似乎让我变成了一件无主的物件,可以让任何人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地来触碰一下。
我没有回家,去了茶馆。这间茶馆是我一直想开的,虽然我母亲极不看好——这么偏僻的一个小铺面,又在二层,鬼来你这喝茶?我离婚,辞掉前夫给我找的那份有社保不太忙的工作,离开影楼自己开茶馆,这些事情一气呵成。在母亲眼里已经不能用常理来解释我这些行为,甚至还找高人算了算,带着一个符回来,让我烧了喝下去,看我面色不善,才改口说,那你放在枕头下面,也行。
我确实不是什么做生意的人才。这一点我不如她。当年我母亲总是走在潮流的前端。她最早在毛纺厂上班,那阵子我小姨夫还不是小姨夫,还是一个用现在的话说“清澈愚蠢”的大学生,正在追我小姨。母亲就让大学生给车间主任的女儿补英语,主任便把瑕疵最少的处理毛线留给她,价格约等于白给。她再把这些毛线活儿分给几个老太太,织当年最时兴的马海毛毛衣。她从外地买来图样,款式新颖,屡屡被抢购一空,这便是她的第一桶金。她的生意头脑好像是天生的,别人也很容易被她打动,连我这个茶馆,说实在的,也少不了她的朋友的照顾,在此的充值和存茶都是慕她名而来。逢年过节,她让我好好做几个礼盒,茶倒不必太好,盒子要精致——反正都是送来送去。靠着她的张罗,这茶馆倒也还能勉强经营下去。这一点,我是佩服她的。
雨天茶馆料想也不会有什么客人了。我坐在躺椅里发呆,桌椅是我到乡下收来的老物件,墙上的画是我父亲画的。他退休后在老年大学学国画,颇有天赋,几个月下来画得有模有样,画得最好的是小毛驴,憨态可掬,尤其是几笔勾勒出的那一双毛茸茸的眼。我看着那眼睛,心头微微一动,想到了另一双被长长的睫毛包围的眼睛。“林,修,栋”,我发现自己不自觉地,正用手指在腿上写着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