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与国族:中国民族理论构建的新探索

作者: 孙琬婷 赵永春

摘 要:民族可以区分为广义民族和狭义民族两大类型,狭义民族是指具备斯大林所说的民族四特征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民族六特征的人们共同体,广义民族是指具有或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民族特征的包括两个狭义民族以上的多个狭义民族的人们共同体。国族属于广义民族中的一种类型,只要有国家就会有国族,一个国家的国族只有一个,具有政治属性。狭义民族是文化共同体,不具有政治属性,既可以是一个国家内部的多个不同的狭义民族,又可以超越国家限制,成为包括移居不同国家的狭义民族而形成的跨界民族共同体。狭义民族与国族的关系不完全是上下位的关系,一个国家的国族(政治共同体)与国族内部的狭义民族(文化共同体)虽然属于上下位的关系,但是一个国家内部的多个狭义民族可以通过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一个等同于国族的新的狭义民族(仍然是文化共同体),其与国族的关系就不再属于上下位的关系了。作为一个国家的国族可以随着国家的灭亡而灭亡,也可以随着国家的发展壮大而发展壮大,而狭义民族(包括新形成的狭义民族)则不会随着国家的灭亡而灭亡,可以与其他狭义民族一起建立一个新的国家而形成新的国族(一个狭义民族一般不会单独发展成为新的国族),也可以与其他狭义民族建立多个国家而形成多个新的国族,也可以融入其他狭义民族之中而消亡,也可以继续融合其他狭义民族,不断向前发展、演变和壮大。

关键词:民族;狭义民族;广义民族;国族

有关何谓民族的问题,学界存在不同认识。有人主张按照西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和族群理论去认识民族问题;有人不赞成“以西律中”,主张构建我们自己的民族理论,形成我们自主的民族理论话语权。确实,如果按照西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和族群理论去认识民族的话,至少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的下位是什么?也就是民族是由什么样的人类共同体发展而来,如果按照西方的民族理论,认为民族的下位是族群,再按照每一个族群都要发展成为民族(“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的话,恐怕统一的多族群国家就要被多族群发展而来的多个民族(“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国家所取代;二是按照“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理论去认识民族的话,就不会出现跨界民族,只能认为移居国外的民族不再属于原来移出国的民族而属于移入国的民族,如果认为移居国外的民族仍然具有原来移出国民族的身份而成为跨界民族,在理论上应该如何解释,恐怕也是一个难题。《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民族理论构建的探索与反思》《关于中国民族理论构建的再探索》等文,提出民族应区分为广义民族和狭义民族的问题,并主张在改造斯大林民族四特征的基础上构建我们自己的民族理论,以解决民族理论方面的一些问题,等等。本文即在重申我们有关民族应该区分为广义民族和狭义民族的基础之上,对民族与国族尤其是狭义民族与国族的关系等问题,再作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民族、狭义民族、广义民族与国族

有人说,将中华民族和中华民族内部的各个民族都称为民族,混淆了两个层面上的民族,造成了民族概念的上下位混乱与矛盾。其实,只要我们将民族区分为狭义民族和广义民族两大类型,就会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所说的狭义民族,是指具备斯大林所说的“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苏联]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斯大林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294页。】或具备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本书编写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29页。】具体的某一个民族共同体。如华夏族、汉族、匈奴族、鲜卑族、蒙古族、满族等等。狭义民族是文化共同体,不具有政治属性。斯大林在提出民族四特征的民族定义之后,梅什柯夫、柯瓦里楚克等人曾向斯大林建议,“给民族的四个特征,加上第五个特征,这就是:具有自己的单独的国家”。斯大林不同意,批评梅什柯夫等人说:“你们所提出的、给‘民族’概念加上新的第五个特征的那个公式,是大错特错的,不论在理论上或者在实践上——政治上都不能证明是对的。”【[苏联]斯大林:《民族问题与列宁主义——答梅什柯夫、柯瓦里楚克及其他同志》,《斯大林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287页。】这说明斯大林不赞成民族是“具有自己的单独的国家”的共同体的认识,也就是说,斯大林不赞成“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观点,没有赋予民族以政治属性,认为民族并非“一个政治共同体”,而是一个文化共同体。我们所说的狭义民族就是这样的文化共同体,不具有“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政治属性。

有人依据斯大林民族形成于“资本主义上升时代”和西方有关民族形成于近代的理论认识,认为古代没有民族,更谈不上狭义民族了。通过梳理20世纪五六十年代有关民族形成问题大讨论的情况,就可以发现那时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多数中国学者不赞成斯大林有关民族形成于“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观点,并根据恩格斯有关“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德]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15页。】等问题的论述,提出民族形成于古代的观点,并逐渐为学者所接受,几乎成为学界普遍共识。【参见赵永春、王观:《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民族理论构建的探索与反思》,《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2期。】本文即赞成这一观点,认为古代也有民族,上述华夏族、汉族、匈奴族、鲜卑族、蒙古族、满族等,基本上具备斯大林所说的民族四大特征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民族六大特征,都应该是古代形成的狭义民族。

广义民族是指具有或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民族特征的包括两个狭义民族以上的多个狭义民族的人们共同体。【参见翁独健:《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页。】也就是说,广义民族应包括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们共同体,如古代民族、近代民族、现代民族、原始民族、奴隶社会民族、封建社会民族、前资本主义民族、资本主义民族、社会主义民族、蒙昧民族、野蛮民族(其实,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是指蒙昧时期和野蛮时期的人类)和文明民族等;包括某一语系的民族,如汉藏语系民族、阿尔泰语系民族、印欧语系民族、斯拉夫语系民族和拉丁语系民族等;包括某一种经济类型的民族,如采集民族、渔猎民族、游牧民族、农业民族、工业民族、商业民族等;包括某一区域的民族,如山区民族、滨海民族、航海民族、东北民族、西北民族、南方民族、亚洲民族、美洲民族和大洋洲民族等;包括某一政治地位的民族,如统治民族、被统治民族、压迫民族、被压迫民族等;也包括某一个国家政权内部的多个狭义民族,如唐朝民族、宋朝民族、元朝民族、清朝民族、中华民族和印度民族等,这些国家政权的民族并非都由一个狭义民族构成,而是由多个狭义民族构成,可称之为“国族”。

国族只是广义民族中的一种类型,是指一个国家的民族,也就是说,只要有国家就会有国族,中国古代也有国家,【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根据世界各国历史发展状况,将国家分为传统国家、绝对主义国家(16-17世纪出现于欧洲)和现代民族国家三种类型。参见[英]安东尼·吉登斯著,胡宗泽、赵立涛译,王铭铭校:《民族—国家与暴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国家可以分为古代国家、近代国家和现代国家三种类型。有人称中国古代国家为王朝国家或帝制国家,甚至有人认为中国古代自宋朝始可以称之为民族国家,等等,都认为中国古代也有国家。】也应该有国族。中国古代的国家政权可以分为占据中原的统一的或大体统一的政权、分立时期的不同政权和边疆民族建立的政权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的政权都已经“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并且完成了“公共权力的设立”,【[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167页。】有君主、领土、人民,并设有管理民众的一套官僚机构和军队、法庭、监狱等国家机器,具备一般国家形态,可以称之为古代的“国”或“国家”。既然古代也有国家,那么,古代就应该有“国族”。如唐王朝境内不仅生活有汉人,还有鲜卑人、内附的契丹人、突厥人和高句丽人等,“唐朝民族”的概念就应该包括这些列入唐朝户籍的各族人,因此,“唐朝民族”就是“国族”,可以用唐人来称呼唐朝的国族;辽朝境内不仅包括契丹人,还包括大量汉人、奚人、渤海人和女真人等,因此,“辽朝民族”也是国族;其余王朝,如宋朝、金朝、元朝、明朝和清朝,也都不是单一的民族国家,而是多民族国家,可以用“宋人”“金人”“元人”“明人”“清朝人”等指称“宋朝国家的民族”“金朝国家的民族”“元朝国家的民族”“明朝国家的民族”“清朝国家的民族”,以便与一般的狭义民族相区别。如是,则“国族”的概念不仅是指近现代民族国家的民族,而且应该包括古代国家的民族。

广义民族中的“国族”是指一个国家的民族,具有政治属性,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国族,但作为广义民族的国族,则是由多个狭义民族所构成。中华民族也属于广义民族中的国族,因此,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只能是一个,但在中华民族这一国族内部还存在56个狭义民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国族”(广义民族)的中华民族,是由多个狭义民族构成的。【20世纪,顾颉刚和费孝通等人有关“中华民族是一个”还是由“多元”构成“一体”的讨论,混淆了狭义民族和广义民族的区别。顾颉刚所讨论的是广义民族中的“国族”,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当然是一个。费孝通所强调的则是狭义民族以及狭义民族与广义民族“国族”的关系,认为一个国家中的狭义民族有多个,狭义民族与广义民族“国族”的关系是由“多元”构成“一体”。由于双方所讨论的“民族”不是同一层次上的“民族”,当然不会形成一致认识。但双方所持观点都没有错误,一个强调的是广义民族中的“国族”,是一个;一个强调的则是一个国家内部的狭义民族,是多个。】按照这种思路,我们既称广义民族为民族,又称狭义民族为民族,但没有混淆民族的概念,民族的层次内涵是清楚的,即“民族”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全部民族(包括广义民族和狭义民族)的统称,而“广义民族”和“狭义民族”则只是民族中的一部分,是具体地指称某一些民族的概念,三者之间的关系并未混淆。如同我们称“马”一样,并没有混淆“白马”和“黑马”的区别,我们将中华民族和中华民族内部56个民族都称为“民族”,也不会混淆广义民族、狭义民族和民族的区别。如同不应该得出“白马非马”的结论一样,也不应该说广义民族或狭义民族不是民族。这样,既不会混淆华夏、汉族和中华民族两个不同层面上的民族,也不会造成民族概念的上下位混乱与矛盾。

如前所述,国族是广义民族中的一种类型,是指一个国家的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只有一个,具有政治属性。狭义民族是文化共同体,一个国族内部可以有多个狭义民族,不具有政治属性,不完全受国家限制,既可以是一个国家内部的多个不同的狭义民族,又可以超越国家限制,成为包括不同国家及其侨民的狭义民族,【如唐朝的国族包括列入唐朝户籍的各个狭义民族,汉族只是其中的一个狭义民族,而作为狭义民族的汉族则不仅包括唐朝管辖下的汉族,也包括进入唐朝境外的不同政权的汉族,不受国家限制。】还可以通过相互的交往、交流、交融形成新的与国族等同的狭义民族。

狭义民族与国族的关系不完全是上下位的关系,有时狭义民族是国族内部的民族,与国族的关系属于上下位的关系;而这些狭义民族通过交往、交流、交融所形成的新的狭义民族,与国族的关系则不属于上下位的关系,而是作为广义民族国族(政治共同体)所兼有的狭义民族,与国族等同,但属于文化共同体,与国族属于政治共同体不同。狭义民族可以与其他狭义民族一起发展成为与国族等同的新的狭义民族,也可以融入其他狭义民族之中,还可以与其他狭义民族一起发展成为新的国族,但一个狭义民族一般不会单独发展成为新的国族。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国家建立之初的国民都具有国族、正在形成中的新的狭义民族、原有的狭义民族三重身份,当原有的狭义民族通过交往、交流、交融形成新的狭义民族以后,原有的狭义民族身份消失,国民只兼有国族及其与国族等同的新的狭义民族双重身份。当一个国家灭亡以后,原有国家的国族随之灭亡,但所形成的新的狭义民族不会灭亡,又会与其他狭义民族再构成一个或多个新的国族,继续向前发展。如果原来国家的狭义民族在原来国族存续期间没有完成向新的以国族为名称的狭义民族的转化,则这个正在形成中的新的狭义民族也会随着国家(或称国族)的灭亡而消亡,而原来国家的狭义民族或与其他狭义民族一起建立一个或多个国家,形成新的国族,继续融合其他狭义民族,不断向前发展。下面即以渤海族和华夏汉族的发展演变来说明狭义民族与国族的这种关系及其发展和演变的一般轨迹。

二、渤海族与国族的关系及其发展与演变

渤海国是我国唐朝时期建立的政权,史称渤海国。有关渤海国存续期间是否形成渤海族的问题,学界存在不同认识。金毓黻较早使用了“渤海民族”的概念,【金毓黻:《渤海国志长编》卷一三《遗裔列传》,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437页。】崔绍熹也认为渤海国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渤海族。【崔绍熹:《渤海族的兴起与消亡》,《辽宁师院学报》,1979年第4期。】孙秀仁、干志耿认为“渤海族是以粟末靺鞨为主体,吸收靺鞨其余诸部,并挹娄、夫余、秽貊、沃沮故地原住民以及部分高句丽遗民等成分,经过长久岁月而最后形成的”,“是以汉化了的靺鞨族为主体的新的牢固的族的共同体”,认为渤海后期形成了渤海族。【孙秀仁、干志耿:《论渤海族的形成与归向》,《学习与探索》,1982年第4期。】孙进己进一步认为辽亡后渤海人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见于史籍,而和契丹、女真等并列,表明已由靺鞨和高句丽融合成了渤海民族,并认为渤海民族大约在八世纪后期至九世纪初期形成。【孙进己:《东北民族史研究》(一),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298页。】杨军认为“在渤海国统治期间,渤海境内的大多数居民已经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文化和共同心理素质,也逐渐被周边民族视为独立的族群,因此我们说,在渤海国统治期间,其境内逐渐形成新的民族也就是渤海国的主体民族渤海族”。同时,他根据《续日本纪》卷一六“圣武天皇天平十八年(746)”条所记“渤海及铁利总一千一百余人慕化来朝”等,认为圣武天皇天平十八年(746年)“已经出现渤海人与铁利人的大规模联合行动,渤海族的民族认同意识应该已经比较明显地显现出来。因此,渤海族形成的时间上限可以上溯至746年,而其下限就是完成对黑水诸部征服的大仁秀时代(818—830)”。【杨军:《渤海国民族构成与分布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95-107页。】张高等人认为渤海族最早是在文王大兴二十年(756)迁都上京(今黑龙江宁安渤海镇)以后形成的。【张高、姜华昌、关颖:《渤海国管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6页。】刘子敏等人认为“《旧唐书》将渤海称为‘渤海靺鞨’,有《渤海靺鞨传》,而《新唐书》的《渤海传》便将‘靺鞨’二字去掉了。事实上,渤海国的主体民族虽然是靺鞨族,但由于这一民族同化过北沃沮、夫馀和高句丽,使本民族的内部结构与民族特性已与黑水靺鞨有了本质的区别,在渤海后期,可以说是一个统一民族的国家,这个统一民族就是渤海族”,【刘子敏、姜龙范、崔永哲:《东北亚“金三角”沿革开发史及其研究(古代篇)》,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256页。】认为渤海后期形成了渤海族。苗威认为“渤海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民族,伴随着渤海的建国,在凝聚了靺鞨、契丹、奚人、高句丽、汉人等多支民族之后而逐渐形成,在‘海东盛国’时代,其民族认同感得到增强,同时被他者所承认”,认为渤海族在大武艺至大钦茂时期形成。“‘渤海族’在渤海国灭亡之后,仍然较长时间活跃在辽金治下,直到金末元初方始消亡”。【苗威:《渤海族的凝聚及其消亡》,《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金香、郑永振等人不赞成渤海国时期形成渤海族的认识,认为渤海国时期没有形成渤海族,只有渤海国即渤海国家的名称。金香即认为渤海是国名,不是族名。渤海国在其存续期间并没有形成渤海族的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的经济生活和共同的心理素质,自始至终没有形成渤海族。同时,她认为在中国历史上北方民族建立的国家中,从来没有一个朝代是以其国号命名的新民族。【金香:《关于渤海国的若干民族问题》,《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1期;金香:《渤海国时期形成过渤海民族吗?》,《北方文物》,1990年第4期。】郑永振也认为渤海形成了多民族国家,主体民族是靺鞨族,即统治民族,但没有形成渤海族。《辽史》等文献中的渤海人不是指什么新的渤海族,而是指原先的渤海国人。【郑永振:《论渤海国的种族构成与主体民族》,《北方文物》,200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