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漫话》:欧洲教育史上的一部“奇书”
作者: 张斌贤【摘 要】本文力图在已有研究基础上,重新解读和阐释《教育漫话》中提出的教育思想所蕴含的新意,认为洛克所倡导的包括“白板论”、父母的教育义务、建立新型亲子关系以及尊重儿童人格、重视儿童个性等在内的思想构成了近代欧洲新型儿童观的基本内容,对卢梭等近代教育家的思想和近代欧洲的发展产生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关键词】洛克 《教育漫话》 新型儿童观 近代欧洲教育
在欧洲教育史上,曾先后涌现一大批教育名著。从这些名著的形式看,既有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那样逻辑严密、广征博引的鸿篇巨制,也有卢梭的《爱弥儿》和裴斯泰洛齐的《林哈德与葛笃德》那样文字优美、想象丰富的文学作品,但像洛克的《教育漫话》那样由一系列在不同时间内陆续写作的书信汇编而成名著的情形却不多见。同样奇特的是,就是在这样一部朋友间漫谈家事的书信集中,却蕴含了一系列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教育观念。更为奇异的是,至今为止,国内教育界仍忽视对洛克教育思想的研究,对《教育漫话》的认识和评价仍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仅将其视为专门讨论绅士教育的著作,甚至看作家庭教育指南或“育儿手册”。
一、《教育漫话》作者之“奇”
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教育家。生逢17世纪英国政治、社会风云变幻年代,洛克的一生既可谓“平淡无奇”,也称得上是曲折坎坷。之所以说平淡无奇,是因为洛克长期服务于政治家、辉格党领袖A.阿什利·库珀(Anthony Ashley Cooper),即第一代沙夫茨伯里伯爵(1st Earl of Shaftesbury),担任其顾问、家庭医生和教师,身居幕后,并未在英国政坛上呼风唤雨。之所以说曲折坎坷,是由于在当时复杂的政治斗争形势下,受雇主的“牵连”,洛克多年遭到英国国王的政治迫害,后被迫流亡荷兰,直到1688年“光荣革命”后才得以返回故国。
无论在生前还是身后,洛克的社会影响主要表现在他作为一位著名的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自然状态”“主权在民”和权力制衡等一系列重要政治学说的首创者。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儿童教育这样的细碎琐事似乎不应成为洛克这样的大思想家所关注的重要话题,更何况洛克本人终身未婚未育。但特殊的经历促使洛克不同寻常地花费大量时间讨论教育问题。
洛克一生曾先后三度担任导师(tutor)。粗略估算,洛克一生担任导师的时间累计超过20年,其中担任家庭教师的时间不少于18年。
在欧洲近代史上,诸如康德、黑格尔和赫尔巴特等著名教育家都曾出于不同的原因在青年时期从事过为期不等的家庭教师工作。但像洛克那样有着如此长期家庭教师经历的却不多见。
与其他曾担任家庭教师的著名教育家通常是在一两个家庭、负责教育数个年龄差别不大的学生相比,洛克不仅担任家庭教师的时间更长,而且经历更为丰富。洛克三次担任家庭教师所面对的是不同家庭和不同年龄的学生。常年与不同年龄的儿童和青少年朝夕相处的经历极大地增进了洛克对儿童心理和行为的全面了解,这为其形成教育思想提供了充分的资源。
二、《教育漫话》成书之“奇”
与其他教育名著不同,《教育漫话》的成书是非常偶然的。1684年6月19日,洛克的好友、律师克拉克(Edward Clarke)请求洛克对其时年三岁的儿子提供教育建议。尽管此时洛克遭遇政治迫害、正在异国他乡四处漂泊,尽管洛克自己也认为养育孩子是“我的生命经历中非常不熟悉的事情”[1],但他很快就对克拉克的请求做出回应,从1684年7月19日至1688年1月28日,洛克先后六次致信克拉克,对其子女的教育提出了各种建议(期间,洛克还曾多次致信克拉克夫人,对其女儿的教育提出建议)。1693年2—3月,洛克将这些信件进行加工整理,并交付出版。
从成书过程可以看到,《教育漫话》的蓝本是私人信函,是挚友之间关于“家务事”的“私房话”,其目的是为克拉克之子提供一份量身打造的教育方案。由于是不同时期陆续完成的书信,因此,行文和表述就难免出现重复甚至前后矛盾,洛克本人也坦承书中“有些地方行文的随便”[2]1。但瑕不掩瑜,恰恰是这样不加修饰的自然的表达,向寻常处发现深奥,在直白中阐明哲理,使得《教育漫话》一书别具意蕴,广为流传。
17世纪,英国中上层人士逐渐开始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父母向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士征询关于其子女教育的建议,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社会现象。由于事关家族和家庭的未来,所以,“委托方”在寻求“受托方”时通常会非常慎重,需要对“受托方”具有足够的了解和信任,这不仅取决于“受托方”的名望、地位、品行和才华,也有赖于双方长期密切的个人关系和友谊。因此,尽管洛克终身未婚未育,但由于他有着长期担任家庭教师的经历,获得了更多对儿童的了解和认识,从而为他在实践中采用合理的教育方法、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奠定了基础,也因此为他在当时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三、《教育漫话》观点之“奇”
正是由于洛克长期的教育实践和对儿童的观察与了解,加之洛克作为著名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所具有的卓越见识,使得一部看似平淡无奇的《教育漫话》充满了真知灼见。
1. 关于儿童天性的认识
洛克认为“人心中没有天赋的原则”[3],儿童“……是一张白纸或一块蜡,是可以随心所欲地做成什么式样的”[2]185。由此,洛克不仅否定了天赋观念,而且摒弃了基督教根深蒂固的“原罪说”,这为人后天的陶冶、学习和训练创造了巨大的必要性,为教育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正如洛克所说,“我敢说我们日常所见的人中,他们之所以或好或坏,或有用或无用,十分之九都是他们的教育所决定的。人类之所以千差万别,便是由于教育之故”[2]1。这其中包含了通过教育对人性不断进行改进的乐观精神,而这正是18世纪启蒙运动后社会文化思潮的基本特征。
2. 洛克强调父母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
在洛克生活的年代,由于居高不下的儿童夭亡率,英国家庭的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大多是短暂、临时的关系。“家庭成员彼此间不负担多少义务,因此它是一个低调而松散的体制”[4]44,这自然直接影响着亲子关系。“高儿童死亡率和成人死亡率,加上将小孩送往他处寄养的习惯做法,造成一个结果,就是亲子关系甚至比夫妻关系还要来得薄。”[4]45
而洛克明确主张抚养和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他指出,孩子出生后,“孱弱无能,无知无识,为了补救这种直到成长和成年才能去掉的身心不成熟的缺陷,亚当和夏娃以及他们之后的所有父母根据自然法具有保护、养育和教育他们所生的儿女的责任”[5]35;“教养儿女是父母为了他们儿女的好处而不容推卸的职责,以至任何事情都不能解除他们在这方面的责任”[5]42;如果父母不能很好地履行其养育和教育子女的义务,那么,他们所享有的权力也就不复存在。
3. 在强调父母义务的同时,洛克主张建立新型的亲子关系
关于父母义务的论述主要反映在洛克的政治学代表作《政府论》下篇。洛克首先强调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平等关系,“亚当并不基于父亲身份的自然权利或上帝的明白赐予,享有对于他的儿女的那种权威……”[5]3。但另一方面,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又是“不平等”的。在洛克看来,虽然“所有的人生来都是平等的,却不能认为我所说的包括所有的各种各样的平等。年龄或德行可以给一些人以正当的优先地位”5[34]。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洛克所谓的“平等”,“即每一个人对其天然的自由所享有的平等权利,不受制于其他任何人的意志或权威”[5]34。而对于儿童来说,由于尚不具有能够独立行使自然权利的能力,因此,需要接受父母的监管,服从父母的权威。
但父母的权威并不是绝对的、无限的,而是相对的和有限的。一方面,这种权威受到时间的限定,即在子女尚未成熟、孱弱无助、缺乏理性的时期,父母享有管辖甚至支配子女的权力。一旦子女成熟、具有自由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则父母的权威也就自然终结。另一方面,父母的权威范围以及行使权威的方式也受到限制。尽管父母对其子女享有巨大的权力,但这不包括对其生命或财产“生杀予夺”的权力。与此同时,父母权威的行使也存在着限制。“他(父亲—引注)的权力至多只能采用他认为最有效的管教方式,使他们的身体有这样的体力和健康、他们的心灵这样地奋发和纯正。从而使他的儿女很好地具备条件,无论对己对人都成为十分有用的人。”[5]40
4. 洛克提出了新颖的儿童观
长期的家庭教师经历和对儿童的细致观察,使洛克形成了系统的儿童观念。首先,洛克提出关注儿童的个性。他指出:“每个人的心理都与他的面孔一样,各有一些特色,能使他与别人区别开来。两个儿童很少有能用完全相同的方法去教导的。”[2]184正因为强调个性的养成以及良好习惯形成的重要性,洛克坚持聘请家庭教师进行教育。因为“学生的心理和礼貌的形成是需要不断地注意的,并且还得个别教导才行”[2]47。对于不同儿童,教育的方法应有所差别。教育中要留意“……我们要儿童去做的事情是不是合于他的能力,是不是合于儿童的天赋的才力与体质的,因为正确的教育对于这种地方也应该注意到。我们不应该希望完全改变儿童的天性,我们不能使快乐的天性变得忧郁,我们也不能使忧郁的天性变得快乐而不伤害他们”[2]38。
其次,洛克要求父母和教师尊重儿童的人格。“现在我还要向做父母的人提醒一件事,就是如果谁希望自己的儿子尊重他和他的命令,他自己便应十分尊重他的儿子。”[2]49同样,“他(导师)应该经常对儿童表示一种慈爱和善意,去调剂儿童从他那里所取得的畏惧,这种情爱就可以鞭策他们去尽他们的责任,使他们乐于服从他的吩咐”[2]143。不仅如此,父母和教师应当宽厚对待儿童存在的各种在成年人看来是不合理或不恰当的行为。洛克敏锐地意识到,父母和教师对儿童的尊重和宽待会产生积极的教育作用。他指出:“儿童一旦懂得尊重与羞辱的意义之后,尊重与羞辱对于他的心理便是最有力量的一种刺激。如果你能使儿童爱好名誉,惧怕羞辱,你就使他们具备了一个真正的原则,这个原则就会永远发生作用,使他们走上正轨。”[2]32
最后,洛克尤为注重儿童的兴趣、动机、好奇心等在学习和教育过程中的作用。他指出,好奇心以及由此产生的兴趣是儿童天性所造成的,“儿童的好奇心……只是一种追求知识的欲望,所以应该加以鼓励”,“我们教导儿童的主要技巧是把儿童应做的事也都变成一种游戏似的”[2]102。正因如此,洛克强调游戏、娱乐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强调教师应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以促进儿童学习的兴趣。
四、《教育漫话》影响之“奇”
早在1937年,《教育漫话》就有了第一个中文译本。最近四十多年来,商务印书馆、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三联书店等出版机构相继出版了多个《教育漫话》的中文译本。迄今为止,《教育漫话》是中文译本最多的国外教育著作。但在另一方面,在国内教育界,《教育漫话》一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其影响和价值都被大大低估了。例如,国内教育界通常将卢梭看作推动教育重心转移(即从成人中心转向儿童中心)的“哥白尼革命”的“第一推手”。但事实上,早在卢梭《爱弥儿》出版近70年前,洛克就已经基于其对儿童的全新认识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教育主张,并对包括卢梭在内的近代教育家产生了不可替代的影响。
在欧美国家,在洛克生前,《教育漫话》即已被译为法语等语种。到1800年前后,《教育漫话》至少发行过25种英语版本,16种法语版本,3种德语版本,6种意大利语版本,1种瑞典语版本和2种荷兰语版本[6]。《教育漫话》被认为是启蒙时代“一部至关重要的开山之作”[7],原因在于其中提出了一系列对近代欧洲教育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思想观念,尤其是洛克所提出的儿童观念开启了儿童心理的研究。教育史学家杰弗里认为洛克是“儿童中心论”教育的创始人之一[8]。教育史学家拉斯克和斯科特兰则指出,从全面的观点看,“应该被称为‘儿童研究运动之父’的人是洛克,而不是卢梭”[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