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合作中大学与企业良性关系如何构建

作者: 刘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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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产学合作的不断推进,大学与企业间的互动机会日渐增多,由于两者之间存在组织文化、社会使命等方面的差异,其在互动过程中存在诸多客观障碍,这些障碍可能会给产学合作带来不良影响。大学与企业的良性关系可以更好地推进产学合作,提升合作效率,克服诸多障碍因素。本研究基于扎根理论对15名来自大学和企业的产学合作领域专家进行访谈,提出在产学合作过程中:(1)充分考虑大学与企业的组织差异;(2)在处理不确定性的过程中要尊重对方组织;(3)在评价产学合作成果的过程中应该引入社会视角。

关键词:产学合作;大学;扎根理论

对于企业而言,产学合作可以获得基础科学知识、解决企业面临的课题、获得突破性的研究和技术成果等[1];而大学也需要将研究成果市场化,获得更多的科研经费。在大学与企业开展产学合作日渐频繁的语境下,由于组织文化、组织结构、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差异[2][3],一些阻碍因素不容忽视。大学与企业产学合作的先行研究表明,产学合作过程中的对话、理解、信赖是构建大学与企业良性互动关系的重要因素[4][5][6]。但具体到产学合作的不同阶段(从合作开始到合作结束),如何构建起大学与企业良性互动关系,如何更好降低阻碍因素对产学合作的不良影响,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一、问题提出

(一)产学合作互动与阻碍的文献研究

1.互动关系构建过程的研究

在产学合作过程中会产生各种阻碍因素,为了实现产学合作目标,对话、理解、信赖在大学与企业良性关系的构建过程中至关重要。

(1)对话

对话在大学与企业的关系构建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产学合作的初期阶段,重视直接对话,定期进行开放、双向的非正式对话,对于应对诸多阻碍因素至关重要。[7]

通过大学和企业间的对话,实现知识、信息和技能的共享,最大限度地从产学合作中获得成果,更好地推动研究成果的深化,更明确地设定标志性任务,明确合作双方的责任,降低双方的沟通成本。[8]值得注意的是,对话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理解偏差等问题,对进一步的合作以及信赖感建立带来不良影响。

(2)理解

在大学和企业进行对话的过程中双方会逐渐加深理解,这种理解也势必会推动产学合作的深化。促进大学和企业间的相互理解,构建起双方认同的产学合作目标,可以在理解彼此需求和行动模式的基础上寻找可行的解决方案,应对产学合作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

(3)信赖

信赖是通过产学合作双方履行各自义务而建立的,信赖感可以降低组织间的沟通成本,减少组织间的冲突和摩擦,提高产学合作效率。信赖可以定义为“合作双方履行约定,在双方预期范围内行动,并且在不确定性出现时采取可预期行动”[9]。一旦产生信赖,双方会包容脆弱性,认真履行合作责任,在合作结束后未来仍有继续合作的可能,实现共赢。[10]

(4)对话·理解·信赖的关系

对话、理解、信赖三要素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在产学合作初期,通过开放对话,了解合作双方的情况、需求、目标;在产学合作中期,促进持续对话与沟通,实现相互理解和预期目标;而信赖正是通过持续对话,增进理解,随着信息交换的增加而逐步建立。

2.产学合作的阻碍因素

大学与企业两个不同组织间开展产学合作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阻碍因素,本研究对三种主要的阻碍因素进行梳理。

(1)组织目标及方向性

第一个阻碍因素是大学和企业在组织目标和方向性上存在差异:1)大学为了扩大学术影响力而公开研究成果,而企业则将知识产权视为商业机密;2)大学出于学术贡献要求必须兼顾基础研究,而企业倾向于短中期成果导向的研究;3)大学为了生产新知识并进行教育活动,而企业则将商业价值作为研究活动的目的。[11]正由于这些差异,大学与企业在成果评价方式上存在不同,同时也在研究管理和风险控制过程中体现了不同的价值取向。

(2)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问题也会成为阻碍产学合作的因素之一。作为保护手段,企业为防止泄露技术,严格限制资料公开,而大学研究人员则将研究成果公开发表作为研究的阶段性重点,即企业希望保密或妥善处理研究信息,大学研究人员倾向于公开部分研究成果以获得学术共同体的关注。近年来,大学逐步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收入来源,而企业和大学在知识产权价值层面的矛盾会直接影响产学合作效率。

(3)不确定性

很多研究都以未知现象为对象,在基础研究中技术上的不确定性很高,市场变化、政府介入、技术限制及壁垒等外部因素都会影响研究的开展。[12]此外,合作双方的行为也存在不确定性,由对话和理解不足而产生的不确定性,可以通过直接对话、增进理解来减少。在不确定性中进行产学合作,必须进行持续对话,制定研究计划,细化研究进程等。

(二)研究问题

基于已有研究,大学与企业产学合作过程中需要通过对话、理解、信赖建立起良好关系。另外大学和企业在组织目标和方向性上存在差别,多种因素都会阻碍产学合作。很多大学与企业的冲突情境都源于对话、理解、信赖并没有建立,基于此,本研究致力于探究在产学合作过程中大学与企业如何通过对话、理解、信赖克服合作过程中的阻碍因素,构建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对15位具有大学与企业产学合作管理经验的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基于扎根理论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对大学与企业产学合作的关系构建过程进行建模。访谈对象均具有5年以上大学和企业产学合作项目的管理经验,均为产学合作、知识产权、法务等方面的管理人才。15位受访对象中11位来自大学,而在这11人中有8位具有企业管理经验(受访对象:BEFJKLMO),其余3位具有企业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经验(受访对象:CGI),另外4位来自于企业(受访对象:ADHN)。

(二)分析方法及步骤

研究采取扎根理论对访谈数据进行分析。扎根理论是运用系统化的程序,针对某一现象来发展并归纳引导出理论的定性研究方法。[13]根据本研究特点,为更好挖掘访谈对象参与产学合作的内在经验及意义,根据扎根理论动态生成概念并构建概念间的关系,已有研究也表明扎根理论适用于关系构建类的研究[14]。

分析过程分为6个步骤,如下所示:①—③为开放式编码阶段,④为主轴式编码阶段,⑤⑥为选择式编码阶段。

①将15位调查对象的访谈数据内容从上下文中分离切片;

②通过分析被分离的切片,形成类属(category),包括概念的特性(property)和维度(dimension);

③将相似的特性汇总,制作子类属并命名;

④根据特性与维度建立子类属之间的联系;

⑤思考子类属之间的关系,反复进行①—④的开放式编码和主轴式编码,直至实现理论饱和;

⑥统合子类属,提取更抽象的类属,再根据类属的特性和维度进行类属的体系化。

在此需要说明,访谈样本之所以为15位,是因为即使再增加样本数,也无法产生新的类属,达到了理论饱和状态,因此本研究访谈样本数为适当水平。

三、研究结果

研究将大学与企业的产学合作过程分为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再根据扎根理论对访谈数据进行分析。在分析过程中,从访谈数据中提取特性和维度,根据特性和维度提取子类属,最后,根据多个子类属确定类属。访谈数据中包含成功案例和失败案例,本研究为了回答大学与企业在合作研究中如何建立良好关系,以成功案例为中心进行分析。如表1、2、3所示,分别为产学合作过程中大学与企业合作初期、中期、后期阶段的类属(左列)、子类属(中列)、特性以及维度(右列),而图1、2、3则根据类属和子类属的关联性构建了产学合作关系模型。

(一)关系构建的初期阶段(产学合作开展前)

根据大学与企业合作初期的状况,反复多次对初期阶段的特性和维度进行提取,以此为基础实施子类属的抽取,最终根据确定类属制作表1。

以表1中所示的“企业的积极性”为例,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企业开放方针”的特性,存在着从“明确”到“模糊”的维度差异,表明不同企业在开放方针上存在着差异。另外,结合提取的“自我完善意愿”特性,将其整合为“开放创新的意愿”子类属。之后,与作为另一个子类属提取的“新领域的探索意愿”一起,最终确定为“企业的积极性”类属。

根据表1中的类属关系,对大学与企业合作初期关系进行建模,如图1所示。通过创建过程模型图,可以俯瞰类属之间的关系,并且明确表1中类属间的时间序列关系,大学和企业双方明确了产学合作的积极态度,通过组织对话形成理解的基础,进而提高对构建信任关系的期待,从而决定是否开始产学合作。

1.对产学合作的积极性

在初期阶段,需要明确企业和大学对于产学合作的态度是否积极。对于企业,若在探索外部新业务领域过程中能够明确提出开放创新方针,则可以认为企业的态度趋向于积极;若企业技术部门拘泥于内部的开发工作,或企业无法正视自身立场的局限性,则可以代表消极态度。企业的态度是决定产学合作能够开展的因素之一。

对于大学而言,高水平论文发表是提高学术影响力的重要路径之一。在大学运营系统中,仅有优秀研究人员还不能实现产学合作的成功。研究项目本身是否适合开展合作,大学产学合作部门和大学研究人员的关系是否良好都会对产学合作的开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大学方B)为了顺利开展产学合作,研究人员的意愿是最重要的。有一些研究者出于自身的一些经历而排斥同企业合作,要调动这部分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存在一定难度,还有研究课题本身的性质,产学合作部门对研究人员的支持等层面的问题。

2.组织间对话

如果大学与企业对于产学合作的积极性都较高,则开始正式对话。在对话的过程中,双方都希望明确合作的目的以及预期成果。但大学和企业在这个层面上存在差异,有必要讨论双方对这些差异的认识以及调适手段等问题。

(大学方C)以前的产学合作过程中大学研究者通常只考虑如何更好推进自己的研究,而企业则只关注那些可以推进公司发展的成果上,这本身无可厚非。同时,产学合作的研究课题中存在很多细分主题,对于这些细分主题的成果是应该属于产学合作的范围还是自主研究的范围,通常会出现争议。

分析表明,在产学合作过程中,企业和大学存在三层对话结构:1)企业的技术部门和大学的研究人员(研究层);2)企业的法务、知识产权部门和大学的产学合作部门(协调层);3)企业的负责人和大学的负责人(管理层)。

在初期阶段,这三层对话的顺畅程度会对之后的相互理解和相互信赖产生较大影响。研究显示,研究层对于研究方针、研究计划等技术性讨论,以及管理层对于合作方向性的讨论,较容易达成。而在协调层方面,企业的法务以及知识产权部门和大学的产学合作部门间存在很多直接关系到研究经费、研究成果归属等内容的议论,这些内容也是牵涉利害关系的焦点,可能会陷入对立局面。

(企业方D)企业知识产权部门和大学产学合作部门沟通不顺畅,因为各个部门过于拘泥于自己所承担的角色和部门的目标,而不是从整个组织的立场出发进行沟通。如果不建立起整体利益考量机制,产学合作就无法顺利进行。

(大学方E)不同组织之间的合作难开展不是很正常吗?不是因为是大学和企业所以不行,企业和企业的合作同样会出现利益分配问题,其实企业间的谈判和企业与大学间要解决的问题本质上没有区别。

对话需要在人际间展开,对话双方的契合度至关重要。对话双方的性格、观念、知识水平以及换位思考的能力都是影响对话状态的因素。

(大学方F) 企业愿意通过对话了解研究人员有关产学合作的想法,这也是因为大学研究人员确实有一定的个性,为了更好推动合作对研究者个性的了解也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