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家社共育乐章需“三重奏”

作者: 李宏龙

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学校家庭社会关注教育问题的视角不同,加上缺乏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导致校家社三方各自为政,缺乏有效沟通,存在着校家社共育机制不健全、育人目标有分歧,校家社三方职责不明、界限不清等问题。随着建设教育强国实践的不断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共同奏响校家社共育新乐章,建立新的教育机制,树立全新教育观念,是顺应时代需求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学校要奏好共育“主导曲”

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的主阵地,有高度的目的性、计划性和系统性。因此,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的指导服务功能,奏响校家社共育“主导曲”。

首先,学校要根据校情、学情和家长构成情况,利用便捷的互联网内外联动,积极搭建校家社共育的“互联网+”交流平台,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和谐共进的教育生态。学校要设计问卷了解家长的需求,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建议和意见;通过运营学校公众号、建立班级群,形成有规可依的校家社共育“朋友圈”;在“朋友圈”上传学校主题活动、大型庆典活动的相关文字和音视频资料,让家长全面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学校还要利用网络资源,引导家长时时、处处参与线上学习,让家长足不出户也能实现与各地家庭教育名师互动交流。

其次,学校要建立一个以学校为主导的互动机制。邀请社区、群众、政府相关人员参与教育发展讨论,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家社互动活动,提升校家社共育实践力。如设立家长开放日、开展读书活动、实施家长评价制度、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家庭教育经验分享活动等引导家长弘扬家庭传统美德、传承良好家风家训。

再次,学校要利用其职能的专业性,整合、利用、转化好专家资源,通过培训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学校根据师资情况,成立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常态化开展公益咨询,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理解孩子的成长需求,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有效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家庭要奏好共育“主体曲”

随着社会发展,传统的家庭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家庭教育中的问题日益凸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指出:“父母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可见,家长要在教育中补好位,唱响家庭教育的“主体曲”。家庭是孩子成长的重要基石,人格成长主要在家庭。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和品质,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基础。

一方面家长要换位思考,树立正确的共育观、人才观。受传统“唯分数,唯升学”观念影响,很多家长难以摒弃“教育是学校的事”的“旁观者”定位,究其根本是无法从主观意识上对标“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从而无法形成正确的育人价值观念。

另一方面家长要主动提升自身育人素养,为孩子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一是家长要学会利用网络资源和社会资源,提高自身教育学和心理学素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品德。二是家长要积极参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家长要了解孩子内心的真实需求,通过亲子阅读、游戏、外出旅行等形式与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互动,建立起互信互敬的家庭关系,丰富家庭生活,为孩子提供自由发展的空间。

社会要奏好共育“主推曲”

社会是学生实践和发展的舞台,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机会和平台,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奏好共育“主推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随着经济繁荣和信息多元化,需要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使教育功能最大化。

一方面全社会要形成尊师重教的中华传统美德,推动关心、支持教育的社会力量成为学校、家庭的“同行者”,拓宽育人途径。以社区为依托,积极开发、整合资源,加强社区与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的联动,开展托管服务,建立校外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开展家庭教育培训等,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进而为学生构筑坚强的成长屏障。

另一方面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的指导下,依托政府、社会各方力量,打破育人主体之间的藩篱,建立纵横交错、上下联动的教育促进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合理分工,通盘考虑,加强校家社共育顶层设计,成立校家社共育专业委员会,以政府统筹、问题导向、育人为本的原则,整合、优化相对无序的社会教育资源,以活动为抓手,扛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

现代教育是一项开放、现实、全方位的社会活动,其效果取决于学校家庭社会的一致性。只有校家社三方携手并肩奏响共育乐章,发挥各自不同的育人功能,才能助力校家社共同育人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促进大教育观的树立与学习型大国的建成。◆(作者单位: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