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带头人”助力中小学校党建与教学“双提升”
作者: 陈金富
江西省始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中小学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教学带头人”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切实推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与教学工作“双提升”。
一、严格执行培育标准
明确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目标,从抓党建、抓教学两个方面着手,通过建强中小学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促进教师党支部建设质量明显提升。在抓党建方面,要求党支部书记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近五年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而且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在抓教学方面,要求党支部书记在专业领域里具有较大的专业影响力,并从乡(镇)中小学校、县(市、区)直中小学校、设区市市直中小学校三个层面明确有相应层次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严格执行培育目标。
二、坚持双向培育
对符合教学带头人要求、党建业务能力较弱的党支部书记或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党员,可通过教育培训、专题辅导、实践锻炼和岗位挂职等方式,提升其政治素质、党性修养,提高其理论水平、党建工作能力。对具备教育教学带头人潜质的党支部书记,可在课堂教学、技能比赛、学习交流、课题研究等方面创造条件,帮助其拓展教学研究的实践路径,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同时,健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实行人才队伍建设的动态管理。
三、突出示范推动
建立教师党支部与团支部、社团、班级、学科组、年级组等结对联系制度,把一大批教学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团结起来,引领、带动党员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作表率。以建设“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为载体,发挥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影响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落实指导督导
出台《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指导办法》,开展中小学校党建指导试点工作,实施“大手拉小手”工程,即从全省党建工作示范校中遴选牵头高校,组建若干个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指导组,深入市、县(市、区)指导督导中小学校开展党建工作。坚持党员群众监督与上级党组织监督指导相结合原则,采取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教师党支部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全面强化“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建设的监督管理。立足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工作同向发力、联动提升,切实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学校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作者单位: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