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升党政“一肩挑”的工作质效
作者: 雷美海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一肩挑”的制度要求,必须注重“三个机制”的落实。
一、注重议事决策机制的落实
中小学校“一肩挑”的同志,要一人担任两个角色:作为书记,要督促检查党支部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督促党支部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作为校长,要按照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这往往既要当裁判员、监督员,又要当教练员、运动员。所以,必须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完善两个议事决策规则。围绕贯彻落实《意见》,必须修订完善《党支部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支部会和校行政会的具体工作流程予以规范,“怎么办”“如何干”要让大家心知肚明,从而确保党支部会方向不偏、程序不虚、内容不空。凡属学校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这样既能防止“一肩挑”的同志大权独揽,又能防止其当甩手掌柜,进而形成党建引领、依法治校的良好格局。
二是严把议事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党支部会把方向、作决策,校长办公会研究方案、具体部署,行政人员分工负责抓落实。党政“一肩挑”的同志不能因为既担任党支部书记又担任校长,就不讲议事规则、不讲决策程序,全凭个人意志,跳过议事决策程序作决策。在具体工作中,有的“一肩挑”的同志会忽略党建引领的重要意义,往往跳过党支部会,习惯于在行政办公会上作决策部署。因此,党政“一肩挑”的同志必须适应两个角色的转换,既要时刻牢记党支部书记角色、做好党建“领头羊”,又要时刻牢记校长角色、抓好学校管理。
二、注重沟通会商机制的落实
党政“一肩挑”运行机制的权利相对集中,处理不好就有可能“一肩挑”变成“一人挑”“独人挑”,而要真正做到集体领导,就必须健全沟通会商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党政“一肩挑”的同志要强化沟通协调意识,带头进行沟通,对于重大议题和重大决策,要主动与党支部委员、行政班子成员以及分管相关业务的领导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先行召开党政(扩大)会议反复进行讨论,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始终坚持“会前沟通、会中讨论、会议决策”,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及时进行公示,进而提升班子议事决策水平。
二是经常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党政“一肩挑”的同志,要主动向学校党支部会、校长办公会(校务会)通报各项决议及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需要协调交流的其他事项;要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确保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
三是开展经常性谈心交心活动。党政“一肩挑”的同志,要学会凝聚人心,与班子成员坦诚相待,达到互相理解、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促进发展的目的;要落实主要领导“两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要求,学校的人事和财务工作都须由副校级领导分管;要多与分管领导沟通会商,共同构建和谐有力的议事决策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协调统一的领导机制。
三、注重民主管理机制的落实
党政“一肩挑”的同志,既不能大权独揽,又不能当甩手掌柜,就要真正落实依法治校,对照“一肩挑”的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有效监督机制,全程接受师生员工的日常监督。
一是落实民主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党政“一肩挑”的同志要善于把民主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重视完善以教代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在制订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方案时,要广泛征求全体教师意见并提交教代会讨论,使全体教师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履行主人翁职责。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政“一肩挑”的同志,应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实行党务公开,使学校的每项决策都集中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实行校务公开,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处于教师的监督之下。
(作者单位:江西省宁都县第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