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一贯制学校家校社共育现状及对策研究

作者: 林红丽 徐茂林

九年一贯制学校家校社共育现状及对策研究0

[摘 要]当前,学校、家庭与社区合作共同促进孩子成长的模式,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在此背景下,笔者设计家校社共育现状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对本市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丽水市S学校教师和家长进行调查,并对部分家长和教师进行访谈,分析家校社共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根据调查结果可知,教师和家长对学校家校社共育整体比较满意,但仍存在共育活动缺少系统性、部分家长对家校社共育的认识不到位、部分教师缺乏家校社共育的积极性、家校社共育方式较为传统、家校社共育内容单一、家长资源使用不够、社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缺乏相关评价体系等问题。对此,笔者以积极心理学为理论基础,充分发挥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优势,提出幸福家校社共育模式,具体内容为建立“三支队伍”,提升队伍指导水平;开设“四类课程”,推动家长专业发展;建设“三进通道”,加强家校社协作共赢;建立“星级管理”,积极营造共育氛围,以期能推动家校社共育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家校社共育现状;九年一贯制学校;对策研究

当前,学校、家庭与社区合作共同促进孩子成长的模式,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交叠影响域理论认为,家庭、学校和社区对孩子成长,以及三者的状况和之间的关系发生了交互叠加的影响[1]。2021年,《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强调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主导地位。2022年,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更是将家校社协作共育工作推向一个新高度。

家长的教养方式大多比较随意,部分家长不懂孩子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方法不科学;部分家长对教育存在误区,认为所有的教育责任应由学校承担。此外,现有的家庭教育缺乏系统科学的标准,课程良莠不齐[2]。学校利用社会资源能力相对缺乏,家长更愿意让孩子在校外时间报名参加补习班。

文献发现,家校社共育的研究较少,现有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实践的思考。如陈晓红在研究中介绍,学校通过架构家委会网络、组织家校活动、开展社区实践活动等实践举措,推动“家庭、学校、社区共育共建项目”的建设[3]。王治芳通过整合家庭、社区和学校优质教育资源,以家长教育为切入点,架构“三融合、四模块、四梯队和三载体”育人模式[2]。陈桂红提出了“家校社”四个一体化建设[4]。而高际雲研究了成都市海滨小学“家校社一体化”跳绳校本课程[5]。

九年一贯制是小学、初中联合办学,使九年义务教育成为一个连续的、系统的、整体的一种学制模式[6]。丽水市S学校作为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有九年一贯制的体制优势。基于这样的背景,笔者以该校为例,对学校家校社共育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成因,以积极心理学为基础,针对九年一贯制特点,提出针对性对策,积极探索九年一贯制学校家校社共育模式,为家校社共育领域提供范例和实践思路,更好地助力学生成长。

一、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丽水市S学校家长和教师为主要调查对象,使用问卷星进行问卷调查。家长问卷由1~8年级各班班主任转发班级群,由家长直接填写,共收到1892份;将教师问卷发到教师群,共收到85份。随机选取8个家长和6个教师进行访谈。问卷调查对象信息如下:

1.家长基本信息。为确保研究的客观性,对家长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孩子性别男生和女生分别占50.58%和49.42%。接受调查的家长来自1~8年级不同班级,分布广泛,问卷数据有代表性。32.03%的家长是本科以上学历,54.44%的家长是大专或本科毕业,家长的文化水平整体较高。家庭以核心家庭为主,占54.07%,三代同堂次之,占40.22%。自我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一般最多,占58.03%,较好次之,占比38.21%,说明该校家长自我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中等及以上为主。

2.教师基本信息。参与本次调查的女性教师比男性教师更多,达77.65%。接受调查的教师年龄结构分布广泛,具有普遍性。教龄为20年以上的教师占37.65%,11~20年占30.59%,4~10年占22.35%。教师学历相对较高,本科学历占87.06%,硕士及以上学历占10.59%。

教师职务,普通任课教师、班主任、中层干部、校级领导等都有所分布,任教科目分布于各类学科,覆盖范围广,结果更具有代表性。

(二)调查工具

《中小学家校社共育情况调查问卷》:搜索相关文献资料发现关于家校社共育情况的调查并没有成型问卷,因此,在参考其他家校共育问卷的基础上,分别编制了家校社共育现状家长和教师问卷,包括基本信息、家校社共育现状、学校或社区提供的指导与服务、家长提供志愿服务情况等维度。

《中小学家校社共育现状调查访谈提纲》:根据访谈对象不同,围绕家校社共育主题,分别针对教师和家长设计了访谈提纲。内容包括对已有家校社共育的了解和评价,对家长资源、家校社共育课程开发的认识等。

二、结果及分析

(一)家校社共育的认知状况

1.教师和家长对家校社共育主体关系的理解。教师和家长对家校社共育的主体关系有正确的理解是组织家校社共育的基础。问卷结果显示,家长和教师对于家校社共育的理解总体上存在一致性,69.41%的教师和57.51%的家长都认为家校社共育需要整合家庭、学校和社区的教育力量。分别有27.06%和36.79%的教师和家长选择“以学校为主体”,分别有3.53%和3.81%的教师和家长选择“家长主动联系”,1.9%的家长选择“不清楚”。可见,对家校社共育的理解,相比家长,教师认识更到位一些,但依然存在部分教师和家长对家校社共育的认识比较传统,认为是以学校为主。

关于对家校社共育的理解,笔者对教师和家长进行了访谈,梅老师表示“家校社共育是家校社协同育人,各归各位,充分发挥自身的教育职责,是成熟的教育模式,也是未来教育的主流”。从谈话中可知,大家对家校社共育有着基本的认识,但也有家长没有听说过家校社共育,认为其真正开展还需要一些时间。

2.教师和家长对家校社共育重要程度的看法。家长和教师参与家校社共育活动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其对家校社共育的重视程度的影响。从统计数据看出,89.41%的教师和76.53%家长认为加强家校社共育“非常有意义”,9.41%的教师和21.09%家长认为“有意义”。由此说明,绝大多数的教师和家长对于家校社共育的重要意义持肯定意见,且具有一致性。其中教师认为“非常有意义”的要高于家长。1.18%的教师和2.17%的家长认为“一般”,0.21%的家长认为“没任何意义”。由此可见,还有少数教师和家长对家校社共育的重要性没有正确的认知。

3.教师和家长对于开展家校社共育活动意义的认识。调查可知,教师和家长均认为开展家校社共育活动具有多样化、多方面的意义。其中,96.47%的教师和95.88%的家长认为开展家校社共育活动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92.94%的教师和79.02%的家长认为开展家校社共育活动有利于“增进亲子或亲师关系”,84.71%的教师和70.35%的家长认为开展家校社共育活动有利于家长的学习和积累经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增进亲子或亲师关系”“有利于家长的学习和积累经验”得到最多教师和家长的认可,具有一致性。家校社共育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有利于增进彼此间的关系。而且家校社共育不仅关注学习,更注重道德意识、劳动能力等的培养,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4.教师和家长对参加家校社共育的意愿。58.82%的教师选择“愿意”参加到学校家校社共育家长课程建设中,21.18%的教师选择“非常愿意”,11.76%和8.24%的教师选择“不太愿意”和“不愿意”。57.65%的教师愿意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提升培训,25.88%的教师非常愿意,11.76%和4.71%的教师分别选择“不太愿意”和“不愿意”。可见,大部分教师愿意参与课程建设和相关培训,但由于平时工作量较大,对于教学工作外的其他培训,还有部分教师不愿主动承担。

家长为学校提供志愿服务是家长参与家校社共育活动的形式之一[7]。调查显示,超过95%的家长表示愿意为学校教育提供志愿服务,30.39%的家长表示“非常愿意”,66.28%的家长表示“愿意”,表示“不太愿意”和“不愿意”的家长占3.01%和0.32%。由此可知,大部分家长都很愿意为学校提供志愿服务,可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

(二)家校社共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1.教师、家长、社会参与家校社共育的情况。在参与家校社共育活动的调查中,61.18%的教师经常主动参与到家校社共育活动中,“有时”参与和“极少”参与的教师分别占35.29%和3.53%。49.95%的家长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家校社共育活动,44.4%的家长“有时间就去”,“很少参加”或“没去过”的家长分别占5.07%和0.58%。由此可知,教师和家长参与家校社共育活动总体较多,相对来说教师在共育中较主动,这和他们对家校社共育的认识有关。

当被问及“社会组织是否为学校提供过一些义务服务”,60%教师认为“有时”,23.53%教师认为“极少”,16.47%教师认为经常,由此可见,社会融入学校教育相对少一些。

2.教师与家长参加家校社共育的主要方式。通过调查得知,教师参与家校社共育活动的方式呈现出多样化。其中,选择“主动与家长单独交流”的教师占92.94%,选择“邀请家长参加各种家校联系活动”的教师占56.47%,选择“引导家长参与学校班级的组织管理”的教师占50.59%。由此可见,由教师主导的与家长的单独交流是教师参与家校社共育活动的最主要方式,其中包含面谈、电话沟通以及网络平台沟通等形式,如今网络平台逐渐大众化、便捷化,也为家校沟通提供了诸多便利。除此之外,“邀请家长参加各种家校联系活动”也是教师参与家校社共育活动的重要方式。

由数据分析可知,家长以多种多样的方式参与家校社共育活动中。其中,选择“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的家长占74.84%,选择“与班主任单独交流”的家长占64.27%,选择“学校大型活动(运动会、文艺汇演等)”的家长占61.47%,选择“各级家委会会议”的家长占39.53%。38.82%的教师和32.24%家长以组织/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家长学校、家长沙龙等)方式,占比较少。由此可见,在家校社共育的形式上,该校仍然沿用了比较传统的家长会形式,参加或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较少。

家长参加家长培训的主要方式以学校讲座和网络课堂为主,分别占比80.23%和67.76%,专门的家长培训机构讲座占比37.42%,也有27.06%的家长参加了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可见,该校家长参加培训以学校讲座为主,这更需要我们高质量开发学校系列课程。

家长参与学校志愿活动主要以“参加家长委员会”和“参加学校家长志愿活动”为主要形式。82.35%的教师认为是参加家长委员会,78.82%的教师认为是“参加学校家长志愿活动”,60%的教师认为是给孩子上课。51.48%的家长认为是“参加学校家长志愿活动”,41.49%的教师认为是参加家长委员会,只有19.24%的家长认为是给孩子上课。可见,教师和家长在“给孩子上课”的认知上还是有差别的。

3.家校社共育的主要内容。依据调查结果可知,家校社共育所沟通的内容比较全面。教师与家长提出最多的是关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分别占94.12%和91.07%。可见,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理念比较先进,学习情况并不是占主导部分。其余教师认为依次是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在校纪律、为人父母的教育理念和技巧,分别占比90.59%、80%、70.59%和62.35%;家长认为依次是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在校纪律和为人父母的教育理念和技巧,分别占比86.31%、80.07%、69.4%和25.69%,学校工作交流较少。

除了身心健康外,教师和家长对思想品德的关注度有较大差异,相较于思想品德,家长们更加关注成绩,教师试图加大与家长在学生思想品德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这就需要家长改变认知,学习教育理念和技巧,提升自己的共育水平。但根据调查结果可知,只有53.17%的家长会与教师交流为人父母的教育理念和技巧,可见,家长主动寻求指导的意识没有特别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