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类型与披露对象对儿童秘密披露行为的影响

作者: 詹梦菲 陈水平 黄晨珊

秘密类型与披露对象对儿童秘密披露行为的影响0

[摘 要] 秘密作为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对幼儿社会性的发展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本研究以357名4~6岁幼儿为研究对象,探究秘密类型和披露对象对幼儿秘密披露行为的影响及其发展特点。研究一的结果发现:4岁幼儿对披露事实信息与披露秘密信息没有显著差异;无论披露对象是新同学还是老同学,与披露秘密相比,5~6岁幼儿更倾向于披露事实信息。研究二的结果发现:5~6岁幼儿会出于维护社会规则的目的,更多地向教师披露消极秘密;出于建立社交关系的目的,会向新同学披露积极秘密。这些结果表明,5~6岁的幼儿已经开始理解秘密的社会意义,并且会根据不同的意图和披露对象对秘密披露做出灵活的判断。由于不同年龄幼儿对秘密的理解有个体差异,幼儿教师应注重幼儿园内区域环境的创设,为幼儿创设秘密空间;幼儿园应重视幼儿对秘密认识的个体差异,设计与实施相关的教育活动。

[关键词] 秘密披露;秘密类型;披露对象;友谊

一、问题提出

作为构成儿童个体发展三大主题之一的社会性发展,是儿童身心和谐发展的重要方面。[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也指出,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过程是其社会性不断完善并奠定健全人格基础的过程,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是幼儿社会学习的主要内容,也是其社会性发展的基本途径。[2]秘密作为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对儿童社会性的发展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3]研究表明,秘密分享是儿童友谊发展的一个重要特殊途径,对儿童人际关系的建构和社会性的发展都有着促进作用。[4][5]与其他类型的信息相比,披露或隐瞒秘密信息的形式能为幼儿提供更多亲密关系的线索,即幼儿在交往的过程中,可依据不同的交往需求,对秘密披露或保守进行灵活处理。例如,当幼儿选择向特定的伙伴披露秘密,而选择对另外一些伙伴保守秘密时,秘密所蕴藏的不同层次的情感和意义就得以显现,意味着这个披露对象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幼儿的信任,这种信任能加深幼儿与披露伙伴之间的联系,建立亲密的友谊。

日常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有秘密。不过某些情况下,人们持有的秘密并非自己个人的秘密,而是与他人相关的秘密,出于对关系的考虑,人们可能会选择替他人保守秘密。然而,就像保守个人秘密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后果一样,替别人保守秘密也会带来消极的影响。[6]已有研究结果表明,替他人保守秘密会给保密者带来更多身心上的困扰,比如抑郁、焦虑、疲劳、糟糕的关系以及其他不良的健康状况等。[7]相反,秘密披露(disclosing secrets)能提升披露者的社交关系,[8]增进披露者的身心健康,[9]并缓解因保守秘密带来的消极情绪和压力。[10]由此可见,秘密披露不但能宣泄情绪,释放压力,而且还有助于增加人际关系中的亲密度。

保守和披露秘密的现象在青少年和成年人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研究,[11][12]相比之下,对幼儿秘密披露行为的研究还寥寥无几。第一,现有研究虽然对幼儿秘密披露行为有所关注,但主要强调了秘密分享行为对幼儿社会关系模式的推断,较少考虑秘密所承载的其他社会价值。有研究指出,秘密具有多重社会功能,包括改变或维持个人声誉(reputation)、传递社会效用(social utility)、影响社会关系(social relationships)等。[13]第二,现有研究虽然考察了幼儿将如何处理秘密信息,但并未明确披露对象与披露者之间的关系。与幼儿秘密分享有关的研究表明,幼儿会有选择地向朋友和父母分享秘密,而不是向熟人和陌生人分享秘密。[14]而幼儿物质分享的相关研究却表明儿童会将与陌生同龄人的分享行为,作为建立友谊关系的第一个步骤。[15]并且社会网络理论中(social network theory)也提到,虽然与家人、朋友的强关系可以培养彼此之间的信任与合作,但较少接触的弱关系却有益于人们拓展人际关系。[16]第三,秘密披露的意图有待探究。有关成人秘密披露的研究表明,当一个人的秘密内容与违反道德有关时,秘密倾听者(confidee)会基于维持社会规则的意图,披露秘密持有者(secret?鄄keeper)的秘密。[17]尽管儿童秘密披露的研究也证明了7~8岁的儿童赞成披露他人违反社会规则的秘密信息,但目前还不清楚学龄前儿童是否会出于同样的意图披露他人的秘密。[18]第四,现有研究多数在于探讨西方背景下的幼儿,跨文化的本土研究还比较少。有研究指出,集体主义文化和个人主义文化背景下的幼儿在保密行为及秘密披露行为方面的选择可能有所不同。[19]国内虽已有学者开始关注幼儿秘密,但是也只是将物质资源分享与秘密分享进行比较,以此推断秘密分享与幼儿友谊之间的关系。第五,以往研究多采用第一方(first?鄄party)的方法测量幼儿对秘密的理解(例如:实验人员告诉幼儿,另一个小朋友告诉你一个秘密),[20]无法揭示幼儿是否将秘密作为辨别友谊模式的线索。而本研究采用第三方(third?鄄party)人物插图与故事讲述结合的形式,使幼儿以局外人的视角推断秘密的社会意义。与第一方的方法比,运用第三方探究幼儿的秘密披露行为有以下两个优点:一方面,可以更客观地证明幼儿的秘密披露行为及其对秘密社会意义的理解不是基于任何幼儿自身的实际经验;另一方面,幼儿在研究中不必披露个人秘密,可以避免幼儿在研究中将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带入情境。因此,本研究基于中国文化背景下,以第三方视角探究秘密类型与披露对象对儿童秘密披露行为的影响,以及试图探究幼儿披露秘密时是否会考虑不同披露对象、意图及秘密类型等因素。

有研究发现,儿童对秘密的理解与心理理论有关,而心理理论的出现是比较早的,大约在5岁就已显现。[21]心理理论(theory of mind)是指儿童对自己心理状态和他人心理状态的理解能力。[22]已有研究表明,尽管3岁儿童对人们的行动和目的已有一定的区分,但是他们不能将行动和目的联系起来考量,大多数儿童直到4、5岁左右才能将目的和行动联系起来,即开始掌握目的的因果性质,懂得区分自己的心理状态和他人的心理状态。[23]其他研究发现,5岁以下的儿童还不能够区分秘密信息、非秘密信息和惊喜。[24]此外,与儿童友谊相关的研究表明,5岁以下的儿童对友谊的理解相当浅显,他们认为任何社会互动都能表示两个人之间有着友谊关系。[25]相似地,3~5岁的儿童尚不能理解秘密分享与人际关系之间的特殊意义,他们会认为分享秘密与分享事实都能代表两人的友谊关系。[26]基于此,本研究提出第1个假设:4岁的幼儿还不能区分秘密信息和事实信息,对秘密信息和事实信息均倾向于披露。有研究指出,5岁左右的幼儿能对秘密信息与其他非秘密信息做出区分,[27]并且6岁的幼儿明白,作为朋友就有替对方保守秘密的义务,如果朋友未能履行保守秘密的承诺,这会损害彼此之间的亲密关系。[28]这些研究都证明,5岁开始幼儿就已经对秘密有了一定的理解,并且懂得了秘密与社会关系之间的特殊意义。所以本研究提出第2个假设:无论披露对象是新同学还是老同学,与披露秘密相比,5岁和6岁幼儿可能更倾向于披露事实信息。

通过对已有研究的整理和总结,儿童会将违反规则(如拿了别人的东西)、考试失利、尴尬经历(如尿裤子)、能力(如不会系鞋带)等信息视为秘密。[29]分享不同类型的秘密信息会影响幼儿对友谊关系的推断,5岁的儿童认为人们应该与他人分享较多积极的信息并且隐瞒消极的信息。[30]一些研究还表明,不同年龄的幼儿在对两种不同效价的秘密信息做出公开判断时,均表现出一致同意公开积极的秘密。[31]秘密披露模型(models of disclosing secrets)中指出,一个人会有意地通过披露秘密的形式以此实现他们的目的。[32]这表明,人们在进行秘密披露时,往往带有某些特定的意图。有关成人秘密披露的研究也表明,当秘密持有者的秘密内容与社会规则相违背(即违反社会道德)时,即便秘密持有者曾告知秘密倾听者需要保守秘密,秘密倾听者仍然会基于惩罚秘密持有者的动机披露秘密。[33]有关幼儿告状的研究也表明,当幼儿认为他人的行为是违反道德规则时,幼儿一致认为向权威人物披露信息是合适的。[34]这是因为,打小报告这一行为在儿童期非常普遍,通常不会给儿童带来负面影响。[35]此外,与幼儿物质分享的研究结果表明,当分享行为不需要幼儿付出延迟等待(即不要求幼儿需要等待才能获得奖励),[36]且无论分享行为是否会被同伴观察,[37]幼儿对陌生同龄人和对朋友均表现出同样的慷慨。秘密相关的研究也提到,秘密可以成为人们与第三方建立人际关系的工具,即通过披露朋友的秘密,与他人建立友谊关系。[38]因此,本研究提出第3个假设:出于维护社会规则的意图,5岁和6岁幼儿可能会更多地向教师披露消极秘密;出于拓展人际关系的意图,5岁和6岁幼儿会更多地向新同学披露积极秘密。

二、研究一:信息类型和披露对象对幼儿披露行为的影响

(一)研究方法

1. 研究对象。

本研究从江西省九江市选取某私立幼儿园180名4~6岁儿童作为研究被试,具体年龄和人数分布见表1。其中2名儿童因无法顺利完成测试,因此最终有效被试为178人。样本量大小参考前人的研究,[39]使用G*Power 3.1对样本量进行事前估计,f=0.25,α=0.05,达到0.8的统计检验力需要的最小样本量为114。所有被试都来自中等社会经济地位的家庭,其语言交流能力和理解能力发展正常,之前无类似的实验经历。本研究均取得所有儿童父母的同意,被试父母在调查前均签署知情同意书。研究结束后,向儿童赠送贴纸作为感谢。

2. 研究设计。

本研究设计为“3(年龄:4岁、5岁、6岁)×2(披露对象:老同学、新同学)×2(信息类型:秘密、事实)”的混合实验设计。年龄和披露对象为被试间变量,信息类型为被试内变量。因变量是幼儿对信息类型的披露,包括幼儿对事实信息的披露和对秘密信息的披露,此变量为二分类的变量,如幼儿对秘密披露记为0,不披露记为1。

3. 研究材料。

实验所需要的材料包括2张A4大小的图片,每张卡片上都印有三个人物,他们的位置分别构成一个三角形,秘密(或事实)持有者在左边,秘密(或事实)披露者在中间,秘密(或事实)披露对象在右边。为避免被试有性别偏好,图中人物的性别都与被试的性别相匹配;为了避免信息类型呈现顺序的影响,实验对信息类型的呈现做了顺序平衡;为避免陌生环境对幼儿的影响,实验地点选择在幼儿园的睡房、绘本室等幼儿熟悉的场所进行。

4. 研究过程。

实验采取个别施测,主试与幼儿并排坐在桌前,严格按照标准指导语(实验指导语参考前人的研究[40][41])以讲故事的形式实施。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主试结合人物卡片向幼儿介绍三个角色:一个秘密持有者(左边)、一个秘密披露者(中间)和一个秘密披露对象(右边)。

(2)随后主试以讲述和图片相结合的形式为幼儿呈现故事片段。故事内容为:“这里有三个女孩。左边的女孩和中间的女孩是朋友,左边的女孩告诉中间的女孩一个秘密(或事实)。你觉得中间的女孩会把秘密(或事实)告诉右边这个老同学(新同学)吗?为什么?”(主试讲故事时需要用手指指向人物)

(3)故事讲完后,主试询问幼儿。幼儿通过口头回答或手指指示的方式进行选择,主试记录幼儿的回答及反应。

5. 数据处理。

对收集到的数据,本研究采用SPSS 2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根据Ruggiero等人(2020)的数据处理方法,[42]采用广义估计方程(Generalized Estimating Equations,GEE)对结果进行分析。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1. 幼儿披露行为的模型分析。

以被试编号为主体变量,以信息类型为主体内变量,以年龄、披露对象和信息类型为预测变量(自变量),以幼儿的披露行为(0=披露,1=不披露)作为响应变量(因变量),构建广义估计方程进行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年龄主效应显著,Wald χ2=6.994,p=0.030<0.05;信息类型主效应显著,Wald χ2=21.196,p=0.000<0.001;披露对象主效应不显著,Wald χ2=0.008,p=0.927>0.05;年龄和披露对象交互作用不显著,Wald χ2=0.595,p=0.743>0.05;披露对象和信息类型交互作用不显著,Wald χ2=2.595,p=0.107>0.05;年龄、披露对象、信息类型三方交互作用不显著,Wald χ2=0.449,p=0.799>0.05;年龄和信息类型交互作用显著,Wald χ2=7.747,p=0.021<0.05。

2. 信息类型和年龄的交互作用。

为了进一步理解信息类型和年龄交互如何影响幼儿的披露行为,对其进行进一步简单效应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秘密信息条件下,4岁组与5岁组被试间差异显著[p=0.006<0.01,β=1.047,Exp(B)=2.850,95% CI:1.349~6.023],4岁组被试披露秘密的比例比5岁组被试显著要高;4岁组与6岁组被试间差异显著[p=0.000<0.001,β=1.411,Exp(B)=4.100,95% CI:1.903~8.833],4岁组被试披露秘密的比例比6岁组被试显著要高;而5岁组与6岁组被试间差异不显著(p=0.342>0.05)。在事实信息条件下,4岁组、5岁组和6岁组被试对事实信息披露的选择两两比较均不存在显著差异(4岁与5岁:p=0.509>0.05。4岁与6岁:p=0.559>0.05。5岁和6岁:p=0.234>0.05),说明4岁、5岁和6岁幼儿对事实信息的披露行为没有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