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并提高托育过程质量:OECD的建议及其启示

作者: 但菲 张德佳 索长清

重视并提高托育过程质量:OECD的建议及其启示0

[摘 要] OECD一直在呼吁其成员国重视托育服务质量,尤其是托育服务的过程质量,认为以师幼互动为核心的托育过程质量是促进婴幼儿学习发展与幸福的关键,同时有助于打破代际贫困循环,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发展。对于如何提高托育过程质量,OECD根据其研究分析,建议政府应增加托育项目补助,实现托育可负担性;制定行动指南,完善质量监测体系;提高师资准入门槛,加强职后师资培训;提高师幼比,优化师幼互动,推动托育机构与家庭社区的协作交流。我国应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加强托育过程质量的监管评估、建立完善的托育师资队伍体系、提升高质量的师幼互动水平、构建多方参与的托育服务网络等举措提高托育过程质量。

[关键词] 托育服务;过程质量;OECD

一、问题提出

2019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托育政策文件,开启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婴幼儿托育服务朝着专业化、规范化,以及高质量的方向发展。截至2021年,全国有4 200万左右的0~3岁婴幼儿,而且有1/3的家庭有着强烈的托育服务与质量需求。[1]高质量的托育服务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千万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能否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提振生育意愿,更好应对社会人口结构老龄化的挑战。为此,政策制定者和托育机构积极致力于从家长托育需求入手,全面提升托育服务质量。[2]托育质量一般分为结构质量和过程质量。结构质量为婴幼儿托育过程提供总体框架,宏观层面包括机构的监测和报告、资金安排、教师资质、班级规模、师幼比等;[3]微观层面包括确保婴幼儿身体健康和安全的服务管理等政策。[4]过程质量反映婴幼儿一日生活的质量,包含社会、情感、身体以及教学等因素,是以师幼互动为核心的过程性特征。[5]其中,过程质量是托育质量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婴幼儿学习和获得幸福感的近端驱动因素,能够影响和预测婴幼儿发展。[6]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非常重视婴幼儿的托育服务质量,截至2022年共发布五项名为《强势开端》(Starting Strong)的一系列有关早期教育和保育的研究报告,通过调查梳理不同成员国在早期教育和保育中的政策、优势及问题,为其成员国的托育服务建设提供借鉴。2015年《强势开端Ⅳ:早期儿童保教质量评估》强调提升过程质量有利于婴幼儿教育和保育环境中的互动方案设计,过程质量是结构质量影响婴幼儿发展的潜在机制,并在结构质量与婴幼儿发展、学习和幸福的关系中起到中介作用。[7]2020年,OECD通过情境判断问题(Situational Judgement Questions,简称SJQ)衡量婴幼儿托育的过程质量,认为高过程质量应具有支持儿童主导的游戏、鼓励儿童之间的分享和合作、支持亲社会行为的特点。[8]特别是对0~3岁婴幼儿来说,过程质量具有动态特征,其核心内容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互动关系。[9]为了在动态的互动过程中达到更高的过程质量,OECD在最新的研究中阐述了过程质量、课程以及教学方法的关系,并倡导将课程作为提升过程质量的有效载体。

而在我国,有关托育相关的支撑性举措还有待完善,如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确立,财政投入有待加强,此外,还存在托育服务数量与质量之间不匹配、过程质量的监督评估机制尚未完善、[10]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标准缺失、职前培养缺乏系统性、职后培训缺位、[11]低师幼比等问题。[12]文献梳理发现,国内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两方面,一是对国外托育服务质量的借鉴,包括对OECD及其成员国的托育服务质量、过程质量评估工具等。如李敏谊等从托育服务五大核心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对“幼有善育”的国际经验与共识进行分析,在服务优质方面发现OECD对于托育质量的研究集中在过程质量;[13]也有学者采用国外评估工具对托育过程质量进行研究,如婴幼儿环境评定量表(Infant/Toddler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Revised,ITERS R)、早期儿童保育环境评定量表(Early Childhood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ECERS)、家庭日托评定量表(Family Child Care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FCCERS)、照顾者互动量表(The Caregiver Interaction Scale,CIS)、课堂评估评分系统(Classroom Assessment Scoring System,CLASS)等。二是关注我国托育服务质量现状的同时,探索构建我国本土化的托育服务质量体系。如有研究指出我国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中存在没有正确认识结构性质量的价值;对结果性质量过于重视;对过程性质量认识不全面、不清晰,甚至忽视等问题。[14]也有学者从要素质量、班级过程质量到微观质量的演进分析,强调构建面向每个婴幼儿发展的微观质量体系。[15]整体上讲,我国对于托育服务质量,尤其是托育过程质量关注不够,因而分析OECD重视托育过程质量的价值导向与具体建议,有助于推动我国托育过程质量的相关研究。

二、OECD重视托育过程质量的价值导向

(一)以高质量的过程托育促进婴幼儿发展与幸福

托育过程质量能够为婴幼儿的发展和幸福奠定基础。[16]作为托育过程质量核心内容的师幼互动,是支持婴幼儿学习发展的关键所在,高质量的师幼互动与沟通能够积极影响婴幼儿的问题解决与动作能力,有效提高婴幼儿的入学准备水平。[17]为此,OECD研究组收集了来自26个国家和41个司法管辖区的意见和政策数据,归纳出五项托育过程质量驱动因素,包括质量标准、治理和资金,课程和教学法,教师发展,监测和数据,家庭和社区参与,[18]强调从课程、教学法、教师发展等角度提升托育过程质量,并注重保护婴幼儿权利,关注其短期与长期的学习成果。与此同时,注重教师和家庭之间的互动,希望能够创造有利于婴幼儿学习和发展的家庭环境。早期教育与保育为促进婴幼儿的发展与幸福,调动一切力量,并将机构、家庭、社区资源联系起来,以高质量的过程托育为所有婴幼儿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

(二)以高质量的过程托育促进学前教育公平

OECD以起点公平和多元托育主体为支撑,以确保越来越多的婴幼儿可以参与到高质量的早期保育与教育中。托育过程质量对贫困家庭的婴幼儿学习成果有调节作用,高质量的早期保育与教育有助于缩小来自优势家庭和劣势家庭的婴幼儿之间的认知技能差距,打破代际贫困循环。[19]因此,在起点公平方面,OECD不断加强托育服务的财政支出,帮助弱势家庭减轻托育经济压力,以保障更多的婴幼儿参与到高质量的保育与教育之中。OECD教育工作文件中指出,早期用于提高托育质量的财政支出,可以有效减少用于婴幼儿成年之后的社会保障支出,能够有效缓解国家的财政负担。[20]从长远来看,参加高质量的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可以积极预测个体成年后的一系列指标,包括身体和精神卫生、教育程度和就业等。[21]此外,多元托育主体有利于更多家庭选择适合的托育机构,让更多的婴幼儿参与到高质量的保育与教育中,有效促进教育公平。在财政投入支持和多元托育主体参与下,OECD国家的托育服务普及率得以不断提高。(见表1)

(三)以高质量的过程托育促进社会的发展

高质量的过程托育包含了较高的托育普及率,可以有效解放家庭成员的劳动力,促使其参加社会劳动,提高家庭收入,从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强势开端2017:经合组织关于早期教育和保育的关键指标》(Starting Strong 2017: Key OECD Indicators o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中明确提出,提供经济实惠且高质量的早期教育和保育会为妇女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数据表明,在妇女劳动力市场参与率最高的国家,如丹麦、卢森堡、荷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和瑞士,15~64岁且至少有一个3岁以下子女的妇女中就业率超过70%;除希腊、爱尔兰、荷兰和西班牙以外的所有OECD国家,母亲的就业率随着其最小孩子的年龄增长而增加。[22]同时,OECD认为对婴幼儿教育的投资具有经济成本效益,其回报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的教育投资,当每个婴幼儿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时,有助于降低解决不良问题所需的成本。[23]有研究发现,在越南,婴幼儿参与更多早期教育和保育,会在青春期给其带来学习和认知方面的好处,而青春期学习和认知技能的提高会影响未来教育的成功、劳动力的工资和其他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因素。[24]因此,高质量的过程托育是一项有价值的社会投资,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

三、如何提高托育过程质量:OECD的具体建议

(一)加大政府对于过程质量的支持力度

1. 增加托育项目补助,缩小托育服务差距

OECD认为增加托育项目补助是提升婴幼儿托育过程质量的手段之一。《欧洲早期教育和保育关键数据(2018年版)》显示,丹麦、瑞典、卢森堡、斯洛伐克都制定了针对最弱势群体的措施,最常见的措施(针对3岁以下儿童)包括学费减免和延长托育时间。[25]在斯洛伐克,其托育时间由原来的每周27小时增到40小时;在丹麦,每周接受30小时或以上托育服务的3岁以下婴幼儿的比例达到70%;在瑞典和卢森堡,婴幼儿每周接受30个小时的托育要比每周接受29小时以下的托育人数要多。此外,美国联邦政府在2015年州资助的公立学前教育项目(每年为超过230万名儿童提供服务)投资超过140亿美元,比十年前增加40亿美元。日本3岁以下的托育主要是由厚生劳动省给予补助,政府依据家庭子女数量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弹性收费,以提高税率,增加婴幼儿托育费用。[26]

2. 实施托育支持政策,强化托育可负担性

OECD认为其成员国应针对处境不利的婴幼儿加强家庭托育的帮助,旨在减少父母面临托育的费用。托育成本占家庭净收入的比例越低,说明托育的可负担性越强。在单亲家庭托育的补助方面,超半数国家的托育费用比例低于OECD国家整体平均水平。此外,部分北欧国家提供免费或普惠的托育服务。由表2可知,在挪威、葡萄牙、瑞典等国,单亲家庭的托育成本占净收入的百分比不超过3%。显然,OECD的托育费用占比极低,托育负担较小。在韩国、荷兰、西班牙等国,尽管单亲家庭托育的占比较高,但仍没有超过OECD国家托育费用的平均水平,说明大部分国家单亲家庭能够负担托育成本。

(二)制定提高托育过程质量的行动指南

1. 聚焦托育过程质量,明确行动的实施路径

OECD针对托育机构、家庭、社区等群体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托育过程质量的行动指南。从OECD组织层面来看,2021年《强势开端VI》(Starting Strong VI)结合《超越法规政策的质量》(The Quality beyond Regulations Policy)为各类托育服务人员提供了详尽的过程托育指南,且配有相应的实践范例。[27]2022年《早期教育和保育部门的质量保证和改进》(Quality Assurance and Improvement in the Early Education and Care Sector)以简报的形式概括介绍政府视角下保证、改进托育结构质量、过程质量的主要考虑因素,建议各国将父母、社区、儿童的参与作为质量目标之一。[28]从成员国层面来看,不同的OECD国家结合自身现状设计了有关提高托育过程质量的具体行动举措。在挪威,《挪威早期教育与保育政策述评》(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Policy Review Norway)在质量提升模块中分析其在托育过程质量方面的优势与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实施建议与监测任务。[29]美国《NAEYC早期学习计划认证标准和评估项目》(NAEYC Early Learning Program Accreditation Standards and Assessment Items)将师幼互动、同伴互动、家园合作、社区协助等过程质量指标作为部分评估标准,指导托育人员结合评估标准的具体要求开展托育活动。[30]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