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背景下传统村落多元主体利益共生机制研究
作者: 党亚甜
摘要:我国传统村落历经“抢救性保护”到“科学保护”阶段,文化旅游的发展复杂化传统村落保护的多元主体利益。通过深度访谈法和参与观察法深入南昌安义古村落进行个案研究,梳理文化旅游背景下安义古村落文化旅游发展实践,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不同主体的利益关系,从生态系统角度构建多元主体利益共生机制,展望未来传统村落文化旅游发展的愿景,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和乡村繁荣。
关键词:传统村落;文化旅游;利益主体;共生
中图分类号:F592.7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村落”一词在三国时期才出现,而村落形态可追溯到上古时期原始人类“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部分留存至今。美日欧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而我国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渐关注传统村落认定、内涵、文化资源分类、保护传承和利用、资源产业化开发等研究,其中研究的问题主要有:景区开发、经营和管理初级,延缓旅游经济发展;古村落保护开发和旅游业发展关系不协调,影响资源永续利用;对文化资源详细现状不明,难以找准开发切入点;旅游目的地内生力不足,旅游产品体系不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体系亟待完善、现代化与传统文化保护冲突、旅游开发与传统文化传承矛盾(吴昊,2017);特色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所有权与经营权、共建与共享等矛盾(卢福营等,2019)[1-2]。梳理所涉主体与利益有:传统村落旅游发展5大驱动力(资源、经济、市场、社会及行政)(陈小春,2016);传统村落中文化主体与旅游资源相互依存、信任和利益的多维度关系(王海波,2020);现代化传统村落空心化和主体缺失(向官正,2022);社区参与传统村落旅游开发(秦凤伶,2022)[3-6]。归纳的古村落核心利益主体包括地方政府、旅游开发商、社区居民、旅游者。并探究了古村落核心利益主体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在旅游发展中发挥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对地域文化的态度和开发利用方式(尹寿兵等,2011)[7]。
因此,本文以安义古村落为个案,深入分析文化旅游背景下传统村落多元利益主体,探讨多元利益主体共生机制,调动多元主体力量保护发展传统村落,实现乡村振兴。
一、安义古村落个案研究
安义古村群景区坐落在距南昌市区60公里的安义县石鼻镇境内,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江西十大最美乡村之一。安义古村落始建于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距今有506年历史,有赣商文化,融古郡风韵与田园风光。安义古村落由罗田、水南、京台三大自然村组成,景区面积约三平方公里。罗田村迄今有1 200年历史,村中居民以黄姓为主,传说祝融帝后裔为避战乱于晚唐广明年间由湖北蕲州迁徙至此[8]。罗田村处在通往南昌古商路和西山万寿宫进香路上,往来人口密集,渐成古集镇,赣商文化兴盛。罗田村至今保留明清古建筑,如茶商黄秀文的世大夫第、绣花楼、友山私宅、唐代始建的巨石牌坊、宋元开凿的排污暗渠等。水南村是罗田黄氏分支,从明代初至今保留古戏台、黄氏宗祠、约200栋明清古建筑。京台村始建于公元618年,仍保留古戏台、古门楼、古井等耕读文化。
2006年后安义古村落由房地产公司恒茂集团接管,建立游客接待中心、会议中心等建筑。之后由安义县政府从恒茂集团接管,并在全国各地如袁家村、贵州镇远县进行考察。并与贵州镇远镖局文化旅游公司共同合作于2018年11月成立江西安义古村群旅游运营公司,营业期限20年,注册人民币1 200万元,主要由安义古村旅游开发公司和江西镖行天下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注资,安义古村旅游运营公司负责景区日常运营。2016年在水南村规划建设原乡小镇,突出地方特色旅游,培育非遗产品手工作坊、街区等业态。2017年完善罗田、水南、京台三个村落的基础设施和景观,提升景区接待和服务能力。2018年石鼻镇以观边水库改造为契机,助推古村旅游开发建设,解决旅游发展中一批古老建筑规划保护与村民急需建房矛盾。2019年在原乡小镇基础上又规划建设水南赣派美食小吃街,吸纳部分贫困村民。并继续完善景区景观游览、休闲度假、非遗体验等功能。现罗田村村民租出自家房屋供旅游公司总体规划经营,景区与村委会联手帮助贫困村民脱贫,投入资金打造罗田葡萄园、水南荷花莲子园。2018年安义县政府县局举办“江西安义金秋旅游文化节开幕式”。2019年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安义县委和人民政府主办“安义古村群·江西印象地”文化旅游发展策划研讨活动,为古村落建设发展提供建设方案。2020年安义县政府提出推进安义古村群文旅项目提升、开展文旅节庆提升活动十大文化重点工程建设。后申报民宿,培育新业态。2020年安义县聚焦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启动《安义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安义县委县政府举办安义县第十届金花文化旅游节等。
笔者于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期间,田野调查安义古村落,参与观察古村落节庆旅游,深度访谈相关工作人员、旅游企业经营者、社区居民、游客等,了解并获取有效资料。
二、安义古村落文化旅游发展中多元主体的利益分析
利益相关者理论源于经济学建立在理性经纪人假设的基础上,后被引入旅游领域,根据相关研究并结合安义古村落文化旅游实践,将利益相关者分为:旅游公司、与旅游公司有关系的本地居民、旅游消费主体、市场、政府[9]。
(一)旅游公司与居民的利益问题
旅游景区所在村民生产生活区域,村民将房屋出租给公司获租金,旅游公司在景区为部分贫困农民提供工作岗位,部分村民经营店铺与公司分成。公司将部分民俗项目外包以降低成本。另外,聘用未经专业培养的旅游从业人员(景区农民),会制约景区服务质量、管理及景区整体形象和文化素养。景区旅游公司流转租赁村民土地签订长期合同,没法解决村民的利益又限于成本和能力而外包项目,影响村民收入。
(二)旅游公司与消费市场的利益问题
传统“农业观光+农家乐”模式、单一的旅游观光模式、低效的农村经济结构与多元游客需求不匹配。安义古村落距市区机场、火车站较近,游客多选择一日游,且少娱少购少留,制约相关业态发展。旅游公司在罗田、水南村打造唐樟餐饮、民宿、水南小吃街、水南民宿、研学接待中心等留客项目。研学项目是旅游公司跟旅行社合作,旅行社负责宣传和相关业务,景区接待分成。景区根据实践研学需要编写了一套受到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的肯定的研学教材,目前已建的研学中心将满足会议研学接待,但受领导、利益分红、合作模式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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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和旅游公司的利益分析
安义古村落的旅游前期由政府主导建设和投入,安义县文广新旅局在县委县政府主导下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去省市级文物文保单位报送材料,申请保护安义古村落门楼、牌坊等古建筑和古树,使安义古村落得到初步保护和开发。2 000年左右,安义县请阮仪三教授等对安义村景区进行规划与修缮,景区进入新阶段。之后政府大力推动安义古村落旅游发展。后期引入公司运营,经乡镇政府协调,促成旅游公司租赁农户闲置土地、旧房,农户每年获至少千元土地租金收入。目前,政府村委会及扶贫单位、古村旅游公司共同合作,为罗田村打造花果园和莲蓬2个旅游采摘基地,村内建档贫困户通过基地景区内务工和合作社分红获得收益,实现脱贫。
(四)政府和村民的利益分析
水南村曾由石鼻镇管,罗田村曾由长阜镇管,安义古村落旅游开发占用村民土地,村民门前拦路挡路。政府考察并跟村民沟通权衡后将长阜镇罗田村划分为石鼻镇管辖,并在罗田村和水南村成立村民理事会,理事会由村委会领导和有影响力的村民担任。理事会设置奖励处罚条例,给所有村民是否支持景区发展打分,给支持古村发展的村民奖励分。景区将分高的村民,纳入景区工作。老弱留守村民需要就近工作,这调动了村民积极性。例如曾经村里鸡狗放养,不符合景区安全和发展,理事会部分成员熟悉村民家具体情况,通过理事会做工作,解决村民与景区矛盾。村民统一听从景区领导,成为利益共同体,景区通过村委会给村子分红。
三、传统村落文化旅游发展中多元利益主体共生机制
布朗芬布伦纳的《人类发展生态学》将生态学的知识引入到人类行为的研究中,提出具体的系统模型。布朗芬布伦纳认为,人的发展是人与环境系统的复合函数,人在发展过程中与生态系统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互动,这些生态系统以各种方式和途径影响人的发展。布朗芬布伦纳将生态系统划分为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外系统、宏观系统以及长期系统,构成了生态系统理论的系统模型[10]。根据该理论,安义古村落文化旅游发展中涉及多元利益主体:地方政府、企业、消费者、当地村民;传统村落文化旅游发展内核是村落文化;村落文化参与的生产、传播、消费、传承保护构成中观系统;政府治理、文化发展政策、传统文化生态、文化旅游市场、当地村民构成宏观系统(如图1)。

(一)深化政府基本职能,优化传统村落的规划建设与服务
政府充分履行文化职能,通过法律、行政和科学技术等手段保护地方资源,鼓励教育教学等活动传承传播地方民俗、技艺[11]。政府活化地区潜力,支持博物馆图书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服务,既满足当地村民又为村落景区游客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文化消费和公共文化服务互相促进。政府要完善经济职能,支持扶持地方旅游企业和村民创新创业,为传统村落旅游产品的生产销售开拓新思路,打造地区旅游品牌,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政治职能方面,政府既要规范管理传统村落的旅游发展事项,更要尊重和保障当地村民合法权益以及保护当地村民世代居住的家园。社会职能方面,设立村落法律援助部门和扶贫部门,妥善处理当地村民、旅游公司、政府民生等问题。
(二)旅游公司创新景区开发运营和传统村落保护的思路
传统村落留存着乡村风光、人文景观和文化。旅游公司要树立传统村落资源保护的理念和原则,遵循乡村旅游、传统村落文脉和乡村发展的规律,避免过度追求利益。企业与居民产权置换等应严格遵守政府统一规划管理。文化旅游市场要注重消费者交通等基础设施、多元消费和文化价值等,深入挖掘传统村落独特的人文内涵和特色,开发不同生命周期的产品与服务,深度优化魅力田园、市场营销和旅游发展间的融合。通过互联网+旅游市场+农业合作社等方式,展示并宣传特色田园旅游。通过绿色农产品观光体验营销项目转化农产品价值,打造安义古村落综合体:生态农业基地、文化艺术基地、养生休闲度假基地、赣商文化传播体验基地等。千年古村落在互联网+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实现地区脱贫和旅游共同发展。
(三)当地村民参与文化旅游传承保护,使村落文化深度融合
传统村落中古树、古建筑、古遗迹等是村落文脉的标志。传统农耕生产生活、节日仪式和村民集体记忆等是当地村民乡愁和情感的凝聚。而这些都可成为景观,成为消费者消费和旅游的对象。当地村民主动或被动介入村落旅游发展中,但部分当地村民仍保留传统生计生活,部分当地村民租赁房屋、土地或参与景区劳务工作如司机、服务人员、民俗表演等,成为旅游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者或服务者,解决就业和民生问题。当地村民参与文化旅游工作,高度重视村落文化保护和村落文脉的传承发展。
(四)消费者平衡我者和他者的角色立场
“‘我者’与‘他者’的概念,柏拉图在其著作《对话录》中首次运用这一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说明‘我者’需要依靠‘他者’来进行自我认识与自我分辨;赛义德则将‘我者’与‘他者’的概念运用到了人文地理学领域[12]。”根据不同人群在古村落的生存生活时间长短、文化认同感、乡愁和归属感及对于古村落旅游发展中身份地位角色的不同,将本地的居民、景区长期工作人员(部分为当地居民)归类为“我者”,而观光旅游消费等外来身份进入古村落的群体归类为“他者”。在“我者”与“他者”之间有共同利益亦有冲突与利益博弈,作为古村落文化旅游产业链发展中的重要主体,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就显得至关重要。旅游者应该去调整“我者”和“他者”的身份转换。旅游者在进入当地村落旅游消费的过程中,平衡“我者”和“他者”的身份,客观看待并转变认知,深入理解当地传统村落文化、民俗风情、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消费市场,在期待与现实,在“我者”和“他者”之间寻求平衡,真正实现消费者消费的满足以及对当地传统文化的保护和旅游需求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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