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融资困境根源的制度保障研究
作者: 戴旭东 张圆 贾甲 古再努尔·艾尼摘 要:针对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资难题,本文聚焦于政府、市场及企业三个维度,提出了多元化的策略建议。围绕塑造健全的融资生态系统和推动文化旅游企业与金融市场的深度融合,本文详细探讨了各项政策扶持路径,旨在跨越新疆文化旅游业的发展障碍,创新融资渠道,以强化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薄弱环节,促进其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融资困境;制度保障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3年度新疆“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教育教学名师培养项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新时代中国职业教育研究院2023年度职业教育重点课题“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案例研究”(项目编号:SZ23B82);新疆职业大学2023年度校内科研课题“‘一带一路 ’背景下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中的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XJZD2023KYY09)的研究成果。
引言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引领下,新疆的文化与旅游产业已成为推动当地经济飞跃的引擎,这一战略的推进为新疆文旅产业的繁荣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尽管如此,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融资困境一直是制约其前行的绊脚石,其症结可追溯至多方面因素。
一、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融资难的深层原因
(一)文化和旅游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尚待强化
文化和旅游产业采取的金融策略一直是推动该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当前存在的问题是融资途径具有局限性和民营企业参与度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凸显了金融政策的不成熟。一方面,准入机制有待优化。虽然国家明确保障非公有制文化旅游企业在资质认定和项目审批中的平等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尽管这些领域对民营资本开放,但仍可能包含一些市场成熟度高且补贴需求长期存在的领域,限制了民营企业的运营空间。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短板。新疆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规模的增长主要依赖政府的财政投入。尽管新疆在财税改革上有所尝试,但其激励措施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仍然不足[1]。
(二)文化和旅游产业的科技应用相对匮乏
近年来,科技创新已成为促进全球生产力增长的关键驱动力。随着科技进一步渗透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资链条中,这两个领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革新与飞跃式发展。在文化产业方面,以2024年暑期上映的电影《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为例,该作品凭借高度的科技含量,其视听体验远远超越了传统演艺形式,赢得了可观的票房收益。然而,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新疆的文化和旅游产业,各个环节依然较大程度上依赖于传统手段,与发达省份之间存在显著差距。这种差距不仅削弱了新疆文化和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对融资主体预期的经济效益产生了限制[2]。
(三)资本市场的结构性缺陷
当前,新疆的金融生态环境在多个方面仍有待优化,尤其是在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域,其资本市场的发展存在显著的局限性。需注意的是市场透明度不高以及股权结构的复杂性严重阻碍了资源的顺畅流通,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且层级多样性不足。鉴于新疆文旅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这一现状直接制约了它们利用资本市场进行高效扩张和融资的能力。一方面,现有的资本市场尚未完全向这些企业开放,导致大量具有潜力的文旅企业难以找到上市的契机,上市环境得到实质性改善尚需时日。另一方面,现行的上市政策更倾向于支持大型国有文旅企业,而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相对不足。在现行的上市条件下,诸如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等硬性指标,往往成为民营文旅企业在融资道路上的绊脚石[3]。
更为严峻的是,上市申请的审批流程漫长且复杂,这与民营文旅企业的实际需求产生了不小摩擦。漫长的等待期伴随着高度的不确定性,无疑会降低这些企业努力上市的积极性。因此,优化资本市场的结构和简化上市审批程序,对于提振民营文旅企业的信心至关重要。
(四)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短板
我国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虽展现出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但其背后的法律法规支持力度尚显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繁荣壮大。一方面,法律环境的不完善让民营资本产生诸多顾虑。尽管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表现活跃,但相较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仍没有竞争优势。初创民营文旅企业常常面临融资困境,且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保护,极大地削弱了它们寻求外部资金支持的意愿。此外,文化产业的融资周期较长,风险较高,在缺少现行法律保障的背景下,更使得民营资本在该领域保持持续投入变得尤为艰难[4]。
另一方面,尽管中小规模文旅企业通过投资基金等渠道对产业发展起到了一定推进作用,但这类投资行为往往倾向于选择风险可控、短期收益显著的项目。这表明,在融资策略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面,针对中小型企业的法律保障仍有待加强,以鼓励其更全面、长远的投资参与。
二、构建破解新疆文化和旅游业融资难题的制度框架
(一)强化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政策与法规支撑
近年来,尽管新疆的文化与旅游行业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加入,但小微企业在该领域的竞争力、收益水平及抵御风险的能力仍显不足。因此,新疆各级政府应积极采取战略措施,以促进行业的全面发展。首先,应优化行政框架,有效解决部门间潜在的利益冲突,通过精心规划的策略布局,全面协调推进,分阶段地深入开发和利用深厚的文化遗产,有效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及生产要素,促进资源的高效流通与交换,旨在扩大产业规模并促使其向更高水平转变。其次,建立全面的政策扶持体系,支持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发展,激发民间资本进入社会文化领域,鼓励其主动参与产品制作和市场营销。最后,还需确保法律环境对产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条件。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融资法规,以更坚实的法律保障,破解新疆文旅产业资金筹集的难题[5]。
(二)建立并优化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多元化融资体系
针对文化和旅游业的融资难题,关键在于改革与创新现有的融资体系。首先,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满足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应建立长期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逐步提高文化和旅游项目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并积极探索多元化、创新型的融资模式,以有效填补资金缺口。其次,推动金融行业深化创新,拓展服务内涵,改革金融服务模式。政府部门应积极与政策性银行建立深度合作关系,通过设立联合信用保障机制和提供定制式贷款产品等方式,向富有创意且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企业敞开信贷大门,剔除产业链中各环节的制约因素。金融机构则可以通过推出特别的融资优惠政策,促进大型项目资金的有效流动。再次,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构建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通过激发金融市场活力,打造新的增长引擎,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文化旅游产业。最后,还应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通过制定吸引外资的政策,引导外资在合法范围内投资新疆文化和旅游项目,通过国际文化交流活动,让海外投资者深入了解新疆的独特文化和旅游资源。
(三)打造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的金融创新引擎
由于投资者对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认知尚不充分,导致文旅产业的吸引力仍相对较弱。因此,首先应着手打造一个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平台,旨在有效弥合信息鸿沟,为投资者提供全面、准确的市场信息和融资渠道。其次,应大力推广和发展新疆的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平台,提高市场中介的透明度,优化其信用环境,借助数字技术推动线上文化和旅游交易,构建多元且立体的产业架构。最后,在政府层面,新疆各地应依托自身的文化和旅游资源,深度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独特价值,激发创新思维,倾听企业的实际需求,共同破解发展难题。通过培育高质量、有活力、效益显著的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积极扶持龙头企业的成长,利用集群效应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迅速壮大。
(四)探索构建新疆文化旅游与金融深度融合的试验区域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等多部门的关于“文化+金融”合作指导意见,建议在具有优质服务基础和成熟文旅产业的地区建立试验区域,旨在利用丰富的资源探索地方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资新模式。目前,新疆的部分城市已具备设立此类试验区的基础,可逐步推进试点。
为了推进新疆民族特色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试验区的构建,首先是强化跨部门的文化旅游与金融服务的协同机制,构建一个高效的沟通交流平台,确保政策指导、信息共享和双向反馈机制的顺畅进行;其次,应着力于突破文旅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瓶颈,设计并实施多元化的金融支持服务体系,以有效走出文化旅游项目面临的资金困境;最后,需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从而充分释放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潜在能量。
(五)推动新疆文化和旅游产业金融创新,强化直接融资平台的构建
金融机构应深刻领悟国家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的精髓,紧密结合新疆文化和旅游的特色,研发出更具灵活性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构建新型金融生态系统,此系统的核心在于搭建文化和旅游产业与资本市场之间的共赢桥梁,旨在进一步扩大对文化旅游产业的信贷支持规模。还应探索将文化和旅游资源蕴含的经济效益转化为可证券化资产的有效路径,重点关注高质量的文旅资产,而非企业的所有资产,通过科学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并将其转化为流动性的信用支撑,从而畅通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资通道。另外,对于文化和旅游类的产品,需确保其满足以下关键条件:首先,产品的预期收益应具备可预测性和稳定性,并应通过预先签订授权协议加以保障;其次,发行机构需有卓越的声誉和强大的资本运作能力,过往业绩需能充分证明其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最后,产品需具有高度的市场适应性和销售潜力,能够在真实的市场环境中经受住考验。
(六)探索互联网金融创新以契合新疆特有文化旅游消费需求
近年来,文化旅游与金融领域的深度融合日益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特别是在众筹艺术项目方面,展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态势。“文化旅游+互联网金融”这一模式正逐渐成为突破产业资金瓶颈的关键路径。当前,网络借贷平台已广泛渗透至文旅产业的多个细分领域,涵盖了游戏版权的许可交易、知识产权运营等多元化业务。在旅游业中,以去哪儿网的“拿去花”小额贷款和途牛网的“出境保”为代表的金融服务产品层出不穷。传统金融机构对文旅产业的支持常受限于严格的法规和单一的信贷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与文旅行业的深度融合。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实现了全天候的市场营销,极大地扩大了文化旅游企业的服务范畴,并有效地将碎片化的创新思维和市场需求整合进市场。
(七)推动新疆文化和旅游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在深度开发结构性改革潜能的过程中,文化和旅游领域的资本市场正展现出多元化的繁荣景象,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金融基础。近年来,资本市场愈发聚焦于这片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领域,资金流动日益频繁且渠道不断拓宽,特别是在债券发行和新三板上市后,融资规模实现了飞跃。我国文化和旅游融资市场的稳健运行与资本运作的日益活跃,无疑为新疆的文化旅游融资开辟了崭新空间。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应积极拓宽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金融支持渠道,进一步扩大债券和股权发行规模。通过精心策划并实施丰富多样的上市辅导项目和实地考察活动,助力那些具备潜力且增长势头强劲的文旅企业抢占资本市场先机,特别是在创业板和中小板等平台上实现高效融资,从而加速其成长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徐丽娟.基于全域旅游视角的山东省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创新体系构建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23(13):166-169.
[2] 蔡宇昕.财税金融合力助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几点思考[J].旅游纵览,2023(2):154-156.
[3] 祝小融.中小型文化企业优化融资体系的路径探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3(18):99-101.
[4] 云良海.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策略研究[J].营销界,2023(15):14-16.
[5] 黄潇娴.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投融资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24(6):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