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理论意涵、典型特征与运行机制
作者: 许悦 宋洁[摘要]市域产教联合体是产教融合组织形态的创新发展,也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从哲学本体论、目的论、方法论的角度看,其建设的本体是正确界定联合体的本质,目的是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双向赋能,方法上以“多元治理”“协同共生”的理念为指引。在多元协作、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建设原则下,市域产教联合体呈现出区域性、开放性、生态性、复杂性等鲜明的组织特征。在此基础上,构建涵盖政策引导机制、组织治理机制、产教嵌入机制、利益共享机制、绩效评价机制的运行机制,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产教主体的联动发展,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
[关键词]职业教育 市域产教联合体 产教融合 运行机制
[作者简介]许悦(1985- ),女,江苏金坛人,江苏理工学院,副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在读博士。(江苏 常州 213001)宋洁(1981- ),女,江苏南京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江苏 常州 21300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市域产教联合体机制创新与发展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4YJC880156)和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市域产教联合体机制创新与发展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4SYA—049)的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5)01-0005-09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将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强调着力打造产教联合体这一产教融合新型载体。作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全新组织形态,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成为职业教育研究领域重点关注的问题。由此,本研究聚焦于市域产教联合体这一新型组织形态,重点剖析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理论意涵、典型特征及其运行机制,为推进产教融合及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理论意涵
市域产教联合体是由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园区为基础,由政府、龙头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集聚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多种要素,兼备人才培养与产业服务功能的实体组织。现有研究对于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界定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将其看作网络型组织。有学者认为,市域产教联合体是区域内产教网络组织,在纵横交错的关系网内推进产教融合的纵深发展[1]。第二种是将其看作任务型组织。有学者认为,市域产教联合体依托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等任务需求而建立,在实现自身组织任务的同时,积极助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2]。第三种是将其看作联盟型组织。有学者认为,市域产教联合体涉及多主体、多要素,是多元产教主体联合组建的联盟型组织[3]。这些定义分别从某一特定视角出发对市域产教联合体概念进行了一定的解析,但尚不能完全概括市域产教联合体的丰富内涵。为了多维度、立体化阐释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内涵意蕴,本研究将从哲学视角的本体论、目的论、方法论维度来进一步探讨。
(一)本体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本源是正确界定联合体的本质
当前,有关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相关研究还不多,对产教联合体的本体研究更是相对匮乏。市域产教联合体既不是职教集团,也不是产业学院、企业学院,他们之间虽有相似之处,却又有着本质区别。厘清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本体认知是建设产教联合体的首要因素,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内在驱动力也源于对产教联合体本体的正确界定。
从本质上来看,市域产教联合体是多维主体共建共享的区域性产教融合组织。首先,政府主导是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前提。在此之前,职业教育集团是以职业院校为主导,学校、企业等多方合作的联盟组织;产业学院或企业学院多为一对一的校企结对合作,较为重视企业的指导作用。市域产教联合体则更加突出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将政府纳入其组织架构中,真正落实了政府在产教融合中战略指引、统筹规划、综合管理的必要职责,凝聚了产教联合体发展的共同目标与价值理念,消解了职业院校、行业企业间的组织壁垒与机制障碍,提升了产教融合的质量。其次,多元主体参与的理事会是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基础。职教集团、产业学院、企业学院的运行并不必然需要理事会,即使设置理事会,其所包含的产教主体也较为有限。市域产教联合体通过纵向一体化的方式将多元主体聚集于一个组织,成立涵括政府、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多方主体在内的理事会(董事会),建构起稳定的组织框架、规范的联合体章程与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这使得产教主体间合作目标更为清晰,责权划分更为明确,利益分配更为公正,有利于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发力,产教有效协同、深度融合的新局面。最后,产教资源集聚的产业园区是市域产教联合体的依托。职业教育集团与产业学院的设置受区位因素影响较小,对产业集聚程度要求不高。市域产教联合体则必须依托产教资源丰裕的产业园区而建立。这种依托并不是简单的地域依托,也不是随机的校企配对,而是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独特条件,即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下沉至市域一级,充分放大职业教育资源与产业资源的集聚效应,将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区域发展深度捆绑,充分整合运用产业园区内的企业资源,创新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解决以往产教联合组织虚拟化与空心化的问题,以进一步促进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与创新链的交叉融合。总体而言,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本体论是助推产教联合体区域性、联合性、特色性发展的本质命题,主要回答产教联合体“是什么”的本质问题。
(二)目的论:市域产教联合体的价值旨归是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双向赋能
职业教育的生命力埋嵌于实践与应用之中。产教融合既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策略,也是职业教育最为突出的办学优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然而,在现实中,职教集团、产业学院等产教组织中“校热企冷”“合而不融”的单向偏利行为一直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产业系统与教育系统乃是两类截然不同的系统,两者遵循着不同的运行机制、发展策略与行动准则[4]。在这两种异质性较强的系统间实现行动协同与利益融合,就需要全面、开放、包容、迭代升级的产教融合组织形态予以承载。因而,在市域层面建设产教联合体既蕴含着长久以来产业系统与教育系统的双重期盼,也折射出社会对于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的现实期待,更回应了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的实践诉求。
事实证明,产教融合要做得好,必须有一个独立运转的实体组织作为支撑,实体组织的意义就在于形成同时遵循教育和产业双重逻辑的运行机制,尽可能地放大产教融合的优势[5]。市域产教联合体将政府、产业系统、教育系统置于统一的行动框架内,统筹协调区域内的教育资源与产业资源,实行实体化的双向运作,进而推进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及产业发展双重目标的实现。此前的职教集团、产业学院大多未能构建行之有效的组织模式,也没有实现实体化运作,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产教的双向融合。而在产教联合体的实体化组织架构内,一方面职业教育得以全面嵌入产业系统中,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技能人才与技术服务,赋能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与工艺更新,实现教育链与产业链的对接;另一方面产业系统得以深度参与到职业教育中,赋能职业教育发展,帮助职业院校在专业规划、课程设置、师资建设上更好地把握产业需求,提升职业院校的资源集聚能力,促进职业教育主动适应产业经济的新格局。从这个意义上看,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真正有望从市域层面打通产教融合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教育系统与产业系统相互满足利益需求的“双向奔赴”,助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及社会发展[6]。因此,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目的论是在产教联合体本体认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其价值取向,回答产教联合体“为了什么”的实践问题。
(三)方法论: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要以“多元治理”“协同共生”的理念为指引
“多元治理”是就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组织管理而言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是多主体重构而成的联盟组织,其中有统筹管理的政府部门,有资源集聚的产业园区,有承担育人任务的职业院校,有提供实训岗位的企业,有提供中介指导的行业协会等。这是比以往任何形态都要复杂的一个产教融合组织,不仅涉及主体间育人目标的协同,更涉及教育资源与产业资源的竞争。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西瑙(James N Rosenau)认为,治理是主体间相互协作与竞争的过程。因此,如何处理好产教主体协同与竞争的微妙关系,并将其转换为有序的行动便是治理所关注的问题。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夫妇(Elinor Ostrom & Vincent Ostrom)认为,在公共事务的治理中,并不仅仅只有“单中心”的治理方式,多元权力中心并存的主体自治与层次化、多样化、阶段化的制度设计,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遏制集体行动中的机会主义,实现公共利益的可持续发展”[7]。因此,“多元治理”为最大限度减少产教主体间的“搭便车”行为,提升行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主动性,构建权责明确的行动方案,保证市域产教联合体整体利益等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很好的实践思路。
“协同共生”是就市域产教联合体的主体关系建构而言的。协同理论的创始人赫尔曼·哈肯(Hermann Haken)认为,协同是一种整体效应或集体效应[8]。“协同共生”作为解释不同主体间相互依存、互惠互利关系的理论工具,其本质在于通过主体间的协同共进、优势互补,实现一体化共生和对称互惠共生的理想模式和实践状态[9]。从构成要素看,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既是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参与主体,也是基本共生单元。不同产教主体通过市域产教联合体这一共生环境,共同推动技术流、资源流、知识流的传输,进而循环演化成共荣共生的依赖关系。“协同共生”为重组产教主体的关系,提升产教主体的内驱力,增强产教主体的聚合力,最终达成市域产教联合体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的目标,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向和方法论借鉴。
可以看出,市域产教联合体与职教集团、产业学院建设的逻辑与方法论有所不同。一方面,市域产教联合体更加强调主体间的协同博弈,要求各主体以责任者身份和主人翁意识深度参与产教融合,关照整体利益的达成;另一方面,市域产教联合体治理的关注点不同,其重心从职业教育内部转向外部,更加注重职业教育的区域属性与外部环境。概言之,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方法论就是探索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实践路径,在目的论的基础上回答产教联合体“怎么建”的问题。
二、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典型特征
市域产教联合体是基于实践需求与政策需求产生的新型产教融合组织,产教融合实践所预期的产教共融、优势互补、互利共生的要求,以及产教融合政策所强调的央地互动、区域联动、协同发力的期望,赋予了市域产教联合体新使命。因此,市域产教联合体以多元协作、共建共享、互利共赢为原则,呈现出区域性、开放性、生态性、复杂性等鲜明的组织特征。
(一)区域性
顾名思义,市域产教联合体定位于“市域”范围。所谓“市域”,是指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包括市、县(区)、乡镇、村居在内的所有范围。在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下,市可以划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由于市域产教联合体依托职业教育资源与产业资源相对富集的产业园区而建立,因此,这里的“市域”重点聚焦于地级市及其以上层级的城市范围。显然,“市域”不仅是国家行政体系的重要层级,也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生成的基础维度,更是产教联合体立足的地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