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教法背景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研究
作者: 郭丽君 代翔[摘要]2022年5月1日起新职教法开始施行,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推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质量为重、以职业为尺。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主要面临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难以融合,学生上升通道不畅、不宽,办学特色不明晰等困境。基于此,文章提出促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现实路径:加强通识教育、构建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促进专业内涵式发展。
[关键词]新职教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
[作者简介]郭丽君(1975- ),女,湖南湘潭人,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代翔(1999- ),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学院在读硕士。(湖南 长沙 410128)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智能时代大学教学生态系统研究”(项目编号:BIA220062)和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大委托课题“职业教育本科层次人才培养研究”(项目编号:XJK21ZDWT003)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05-0057-06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为这一过程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为此,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教法)中强调“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2022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截至2022年5月31日),全国职业本科院校共有32所,分布在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随着职业教育进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新阶段,未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能否实现其价值预期,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发展质量。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强调高职扩招必须坚持“质量型扩招”原则。由此可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是实现其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诉求和社会共识。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必须牢牢把握自身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办学定位,协调好规模与质量之间的关系,这既是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趋势。
一、新职教法背景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义所在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以来不断优化自身办学结构,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办学质量参差不齐,离人们满意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还有差距。因此,厘清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意义重大。
1.兼顾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内在要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中心任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具有自身的客观规律,这个规律是在教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传统,包括人的发展规律和职业发展规律。人的发展规律要求以人为本,职业发展规律要求以岗位为基。遵循人的发展规律和职业发展规律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保障育人质量的关键。然而,长期以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受到多方利益主体的牵扯,其发展与改革重在协调、平衡各方关系。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办学规模持续扩大,以争取更多的办学资源,却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把握不够,导致育人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进而造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出现核心竞争力不足、类型特征不明显等问题,没有做到人才培养专业性与职业性的统一。因此,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应当注重提高育人质量,回归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推进内涵式发展。
2.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外在体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发展重点应落在质量发展之上,才能从真正意义上获得社会认同,达到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应然状态,这也正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外在体现。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体系中所处的生态位来看,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一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与普通教育相区别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任。当前,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面临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社会认可缺失的困境,造成其培养的人才不能满足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因此,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要将普通教育融入职业教育,培养职业教育中的高层次人才,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新职教法背景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基本意蕴
我国正处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技能型社会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将人口红利转换为人才红利的巨大挑战。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与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高质量、高水平、多类型人才的重要职责。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时隔26年首次修订,从法律层面帮助职业教育认清新形式、解决新问题、适应新要求。新职教法的施行推动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关注自身内涵式发展。
1.以学生为本,明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才。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根本宗旨和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作出完善,明确指出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从过去的“技术技能人才”转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生要“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进一步突出了全方位育人内涵,这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内核不谋而合。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要求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在育人过程中重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不仅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更强调培养理论“重新语境化”能力、解决工作现场突发性问题的应变能力,培养职业道德、抗压素质、跨界学习能力等隐形素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重视立德树人,反对狭隘的实用主义教育倾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只有以人为本,才能产生新职教法中“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育人结果。
2.以质量为重,明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核心任务是提高质量。切实提升教育质量,办富有职业特色、社会认同的高质量类型教育,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内在要求。新职教法提出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将原职教法中的“普职分流”修改为“普职协调发展”,即“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虽然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类型不同,但教育目的都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因此,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而要实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真正协调发展,需要以质量为重。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当务之急是明确人才培养定位,始终将办学质量摆在第一位,树立全方位、多样化的质量观,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使职业教育不仅是法律规定层面的类型教育,更是人们心中承认的类型教育。
3.以职业为尺,明确衡量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参照基准。新职教法进一步强调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没有高低之分,只是类型不同。作为一种类型教育,职业教育具有自身鲜明特点。新职教法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以法律做支撑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这一法律的修订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指明了衡量标尺——想要真正获得大众的认可、成为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就要坚持教育指向的职业性。
本科职业教育应坚守本科教育的层次性。从本质属性来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与其他普通本科教育相比主要存在发展逻辑、发挥的社会功能和职业面向三个方面的差异。因此,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教育属性、人才培养等方面表现出自身鲜明特点。第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延伸到本科层次的结果,办学的逻辑起点是职业和岗位。特别是在当下劳动过程日益去分工化、工作岗位日益复合化的产业转型升级的时代,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应遵循工作体系逻辑,强化职业胜任力培养,参照劳动和技术的复杂性程度进行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第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分别为实践性与学术性。本质属性的差异决定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并非以理论学习为主的学术型人才,而是深深扎根于职业实践的职业型人才。所以,区别于传统以知识为基础的精英型人才培养方式,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应采取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满足岗位需求,坚持理实一体。
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
新职教法的出台赋予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新的内涵和使命,也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当前,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同时也逐渐涌现出一些问题。
1.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难以融合。新职教法出台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由“技术技能人才”转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其中,针对“技术技能”,主要由职业院校开展专业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与谋生能力;针对“高素质”,主要由职业院校开展通识教育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与思维能力。通过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才能培育出具有一定知识广度和深度、富有创造性和想象力且对专一领域有专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然而,当前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由于受到“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惯性影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在人才培育过程中未能良好融合。
第一,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作为一种教育理念在我国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育人过程中未受重视。大多数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对通识教育的内涵缺乏足够认识,在实践上,往往复制国外的通识教育模式,把其直接嫁接到我国的高等教育领域中来,导致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无法指导国内本土教育。纵使部分院校开设了诸如通识教育中心之类的研究机构,也大多浮于表面,最终只设计与开发出一些通识教育选修课或质量较低的通识教育课程,导致通识教育流于形式,未能实现预期效果。第二,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教育课程设置不完善。部分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在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中,过分强调课程的技术性、实用性和工具性,忽略具有人文性、情感性和历史性的课程,将通识教育的学习内容“偷梁换柱”。例如,将外语、计算机等公共基础课程纳入通识教育课程中,披着开设通识课程的外衣却不行通识教育之实,与通识课程设置的初衷相悖。第三,本科层次职业院校通识教育课程师资不足。由于我国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普遍采用专业化的人才培育模式,重视人才培育过程中对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因此,为保障教学质量,对专业教育课程教师的选拔较严格,各个环节层层把关,认真考量求职者的专业知识、学术成果、职业技能等多方面。然而,不重视通识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导致师资水平不高、教学方法陈旧。例如,部分通识教育课程直接由专业教育课程教师或学工线教师讲授,这些教师的素养与通识教育课程教师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价值观等方面的素养存在差距。通识教育教师师资不足、水平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教学效果不好、教学质量不高,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难以完成新职教法中“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难以实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以学生为本、以质量为重、以职业为尺的内涵式发展。
2.学生上升通道不畅、不宽。当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不充分,人才培育质量难以保障。我国要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大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衔接。生源招收作为人才培养的第一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职业教育长期以来被定位成“兜底教育”的形象,使其难以招收到优质生源。当前,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的学生要么是通过普通高考筛选出的成绩较差的学生,要么是通过贯通培养、专升本等方式升入本科的中、高职院校学生。前者通常学习习惯较差,在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方面较为薄弱;后者虽然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但文化基础较差。生源质量的参差不齐必然影响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