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与共同行动:新教育社会契约解析及职教启示

作者: 贾旻 王珏 王慧泽

[摘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21年发布报告《共同重新构想我们的未来:一种新的教育社会契约》,报告针对教育本质、教育目的、教育治理如何革新的构思,提出邀约打造公平而优质教育的共同倡议。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事业与共同利益正在遭受威胁,教育利益相关者需要通过共同对话和参与教育革新以迈向更公平的教育的未来。职业教育需要主动反应,缔结职业教育的社会契约,通过“全体践行职教精神—构建高性能职教系统新生态—开发数字化职教发展新路径”的逻辑线路来共同建设职业教育的美好明天。

[关键词]教育社会契约;公共利益;共同行动;教育革新

[作者简介]贾旻(1979- ),女,山西闻喜人,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珏(1998- ),女,陕西榆林人,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读硕士;王慧泽(1993- ),女,山西忻州人,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读硕士。(山西  太原  030006)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19-0005-08

202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一份前瞻性战略报告——《共同重新构想我们的未来:一种新的教育社会契约》(Reimagining our futures together:A new social Contract for education)。这份报告基于社会现实、面向未来,多视角剖析教育革新,期冀缔结新的教育社会契约,以增强全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建美好未来的愿景。尤其是报告中高频出现的“团结”“协作”“集体”等含有共同意味的词汇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不仅指引了教育革新方向,也赋予了职业教育新定位,既是一份邀约,又提出行动框架。本研究拟在“契约”“契约论”以及“契约与教育”词汇溯源基础上,明确“教育社会契约”含义,阐述新的教育社会契约之“新”和教育赋能构想新未来的依据。基于上述构想,呼吁缔结职业教育的社会契约,促进职业教育领域革新。

一、教育社会契约:赋能重新构想新的未来

(一)教育社会契约的内涵解析

将教育视为一种新的社会契约,是该报告的最大亮点,也是核心主旨。为了深入分析报告内容,需要对“契约”一词进行脉络溯源。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国家起源于人与人之间签订的契约,起源于社会契约,此观点源于伊壁鸠鲁”①。伊壁鸠鲁将契约一词同国家、法律和正义相联系,认为“正义并非独立存在的东西,它产生于大家在任何地方彼此联系时不伤害他人和免于受害而订立的契约”②。《新社会契约论》作者麦克尼尔将契约等同于界定流转过程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契约是有关规划将来交换过程的当事人间的各种联系”③。总之,契约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被赋予不同内涵:中世纪视其为政权来源;近代则用以阐明整体人类社会如何演化而来与向前发展,此时的契约论逐渐成为一种主流的政治哲学理论;罗尔斯重提契约论后,契约被明确设定为是“假想的与理想的,主要目标也变成了对合理政治的追求”④。马克思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上批判“社会契约论下构建国家权力的过程和结果不是自由平等的”⑤。

早在20世纪90年代末,法国社会学家埃德加·默兰(Edgar Morin)在《向一种新的社会契约迈进?》一文中阐明,“为了增进理解,以想象推演未来,名声显赫的学者们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聚会,共同规划一种新的社会契约”⑥。此时的社会契约反映了人们对终身教育的初步构思。教育教学中,主张“在师生间建立一种互相信赖的关系来培养学生的契约意识,基于平等的基础借助契约来指导彼此行为”⑦;由“社会契约的道德”发展为“人内在需要的道德”,这便是“道德教育的根本途径”⑧。从契约到契约论再到社会契约论,最初传统的经济契约逐渐发展成政治契约,在变迁中不断增添的新含义使其有了更丰富和完整的意义,并被广泛使用于各类场景中,包括教育。

本研究将“教育社会契约”定义为:社会成员之间为谋求与保全共同的教育利益经合作一致达成某种默会协议。具体地讲,教育社会契约本质上是一种关系,通过彼此让渡一部分或者全部权利来达成一致;教育社会契约旨在提供公平教育机会与优质教育,实现个体公平、社会和平以及可持续未来;教育社会契约遵循公平原则,包含关怀、互惠和团结的伦理。

(二)教育社会契约的继承与发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连续颁布了《学会生存》《教育——财富蕴藏其中》等多份报告,隐含了延续和创新的意蕴,分析其演进脉络有利于理解新的报告。第一,教育内涵由“众我”到“自我”。个体的发展不再是为了成为社会中的一员,而是在集体中发展个体,实现自我价值,达成某种意义上的兼容。具体来说,单一的知识观已经被淘汰,过去集体视角下科技至上,学校以科学技术为中心开展课程,个体知识主要来源于学校,学习是为个体融入社会做准备。如今对学习内容提出跨学科、跨领域、生态教育等要求,内容更为“庞杂”,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学习方式也更加多元,掌握数字技能的同时意味着学习资源的终身获取,结果不再局限于个体成为社会人这一指向,而是利用知识和技能完善自我,并且认识到个体和集体的关系,能够在集体中发展,展现自我能力。第二,教育理念在延续终身学习的基础上讲求平衡教育生态系统。报告始终坚持知识是一个不断演进的体系,而终身教育传达的是一种持续的学习观,故终身学习是报告一以贯之的教育理念。事实上,从学习化社会到泛在教育时空,虽然表述有变,但均指向“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美好景象,其本质归结于终身教育理念。这就要求全人类求同存异、和睦共处,在习得基本生存能力之外,还要承担该有的使命感道德责任。教育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适应未来世界的规则,发挥这一功能的前提是全人类共同合作,所以新的报告要求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式应对危机与挑战,共建美好未来。第三,从追求个人“生存”到提倡群体“共存”的教育目的变更。教育的基本目的是促进个体和社会的发展,报告传承了这一基本目的,同时提出了新的目标。教育不再摇摆于政治、经济等外在目的和具有人文属性的内在目的之间,而是在包容内外目的的同时更加强调工具属性。新的教育社会契约提出,培养个体的集体意识和协作团结能力十分必要。原先的教育作为一种公共产品被赋予经济导向和人文价值,但不能够满足现代社会的发展与要求。所以,教育应由公共产品转向共益工具,教育目的也应体现出一种融合特征:全体成员共建共享。

与以往的报告有所不同,新报告提出重新构想未来的枢纽是缔结新的教育社会契约。新报告的展望、依存和共益属性体现了新的教育社会契约足以让教育赋能构想人类新的未来,在教育构想人类新未来的行动框架中缺一不可。第一,展望性,立足于全局分析态势,是行动框架的奠基石。报告邀请世界各地的政府、组织、机构和公民约100万人参与这场契约协商,分析了当前世界所处形势以及人类在该形势下的困境、机会及发展可能,肯定了教育在回复过去承诺与应对不确定未来中的重要性,提出了革新教育的倡议,呼吁研究、创新、全球团结与国际合作以共建教育的未来。第二,依存性,揭示了教育变革的要素和各要素间微妙的关系,是行动框架的指南针。报告以人为基点,重新架构地球、环境、教育、技术乃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认为这些因素彼此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任何个体的变化都有可能引起总体骤变。如何处理人类与这些媒介的关系?技术在丰富信息资源的同时要如何提高辨识力?这一切都是挑战。需要重新看待个体与集体的关系,独立个体必须具有团结合作的意识,人与人之间的协作性需要加强。无疑,构建一段持续发展的关系是不二选择,这从侧面印证了报告中全人类共同参与的倡议。第三,共益性,阐释了未来教育的根本特质,是行动框架的助推器。从无处不在的危机出发,重新思考人与事物紧密相连的关系,试图借助教育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揭开未来世界的一角。正是由于危机四伏的紧迫感要求发挥集体力量来化解威胁,因此有了教育共同体的理念,多元个体结成网状集体,在不同情境下协作解决问题,营造可持续发展的未来。这是报告结果导向的新颖之处,将教育打造成社会项目,营造一个包容、团结、协作的氛围。

总之,新报告中教育的定位和功能得到接续和改造,达成默示协议即契约生效,教育在革新中完成自身系统的破除与改良,再通过教育作为社会子系统之一的地位迁移至社会体系,营造包容差异的外部环境,构建起正义有序的新未来。

二、共同倡议:邀约打造公平而优质的教育

(一)教育本质:一项公共事业与共同利益

新的教育社会契约重申教育是公共事业的性质,即其在教育对象、教育场所和教育目的上带有鲜明的公共意味:教育对象上,对所有人负责,以公共教育的形式教育公众;教育场所上,各要素及组合反应、行为都在社会公共空间发生;教育目的上,是为了促进公共利益,也就是教育必须服务于所有人的公共利益。综上,教育是政府作为发起主体面向全体公民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旨在促进民众可持续发展与整体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一项公共事业,新的教育社会契约提出两点来确保其公共事业的地位:一是必须为教育准备足量和不间断的公共资源;二是个体拥有参与有关教育的公开讨论权。教育作为非营利的公共行业,受众数量庞大,需要公共资金的支持,所以要求公共教育事业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构建起政府主管、民众参与、国私共举的公共教育事业服务格局。关于个体的教育公开讨论权,指的是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能就教育主题公开参与讨论,自由发表言论。

教育除了是一项公共事业以外,还是一种共同利益,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受教育权,同时拥有教育话语权。新教育社会契约明确:一是“教育使人们体验相同的经历,把人们与彼此和世界联系起来”;二是“教育治理具有公共性”。教育的本质属性是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基于这样的共识开展育人活动,学习者在类似的场景内进行思想交流与学习,集体授课与相同的学制对应学习者的身心发展规律,为其融入周围伙伴群体,认识世界提供了大体一致的路径,很快就能产生共鸣,联系彼此。教育治理的公共性是指教育的公共社会属性要求教师、学生、家长、社区、慈善组织、企业、行业等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构建一种具有包容性和多元化的教育治理框架。其实,新的教育社会契约提出将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事业与共同利益是教育本质在新时代环境中的扩展,新的外界环境限制了教育的本质属性不应仅仅是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其内涵在一定程度上被外延——形成培养个体促进公共教育事业发展和谋求共同利益的活动环。人是组成社会的中心,教育是实现个体社会化的活动,作为一项公共事业与共同利益,需要所有人本着共同利益来参与建设公共教育事业,由此形成闭环,构建教育共同体。

(二)教育目的:迈向更公平的教育未来

缔结新教育社会契约是为了营造更公平的教育未来,其本质内涵是教育权从人的生存权发展为终身接受优质教育,进而得以幸福生活的发展权。

教育目的大致有两种分类:一是杜威派主张的“教育无目的”论,认为“教育即生活、生长”,是“持续地改造人们的经验”,教育自身即目的。二是大多数学者认为教育是有目的的,或是为社会服务,或是为个人服务,或是满足社会需要和个人发展需要,教育目的体现了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的结果导向。新教育社会契约重新定义教育的目的,认为“教育的目标是将全体人类团结起来,为我们提供塑造以社会、经济和环境正义为基础的,全体人类共享的可持续未来所必需的知识、科学和创新”⑨。以迈向更公平的教育未来为目的,狭义上,指的是教育公平,广义则包括社会整体的公平与正义。一方面,人们依旧不能够完全平等地享有教育权,教育质量堪忧,教育培训机会不足;另一方面,贫困问题突出、贫富差距拉大、数字鸿沟扩大,必须兼顾教育内部的公平以及社会整体环境的公正和平等。

要实现社会成员基于共同利益促进共同生活和共同工作的社会目标,这是以往的教育目的中不曾包含的,其内涵是让成员们建立一种未来社会的世界观,对社会产生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致力于长期的社会建设任务。作为组成社会系统之一的教育,在社会变革中往往起关键作用,是人类和同伴、世界沟通的媒介。教育回馈给社会各种机遇和挑战,通过社会成员间的相互对话和集体行动完成转变。从社会契约的视角来思索教育,关乎教育内部的运行机构、组织策略、行动原则等主要结构因子。我们需要施展教育功能来实现建构更公平的教育未来的目标,即通过发挥教育的个体功能和社会功能来塑造更公平的教育未来。马克思关于人全面发展的学说“剖析与反思了个体与社会发展间的关联性,提出人随着社会向前而发展。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与社会的发展是一致的”⑩。因此,在迈向更公平的教育未来时,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教育在促进个体发展方面的作用,而后要消除社会和教育中存在的不公正现象,直到成功塑造起新的教育社会契约中构想的环境包容开放、社会公道正义、教育平等兼容的持续发展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