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院校开展治理评价的指标构建及实施建议
作者: 程伟
[摘要]教育治理是教育强国建设的基本路径之一,职业院校治理是教育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职业院校治理评价研究,有助于全面、客观地评价职业院校治理水平,为职业院校改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参考依据。在总结治理评价理论和原则的基础上,梳理确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进而从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治理能力、治理机制和治理成效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可以为新时代职业院校治理评价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案。
[关键词]职业院校;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对策建议
[作者简介]程伟(1982- ),男,江苏盐城人,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主任,副教授。(江苏 常州 213164)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委托专项课题“职业院校治理现代化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编号:ZJFZ/2023/01,项目主持人:程伟)和江苏省202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价与探索:现代化视角下的职业学校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24SJYB0967,项目主持人:程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4)22-0051-07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把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教育现代化的十大战略任务之一。职业教育是支撑教育强国建设的主要力量,职业院校作为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水平直接影响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治理是目标,评价是手段,二者密不可分[1]。职业院校治理评价是职业院校治理研究的核心内容,既是对职业院校当前治理水平的检验,也是对下一步治理目标、内容、方式等的指导。只有通过评价,找出问题,深化改革,才能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的治理水平,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和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一、职业院校治理评价的理论和原则
(一)评价理论
评价作为一种制度或建制,则是现代以至当代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产物[2]。科学的评价是有效评价的前提,评价的科学性又依赖于评价理论的科学性。关于评价理论有很多,比较经典的有教育评价的“四代理论”,即以“测量”为标志的第一代理论、以“描述”为标志的第二代理论、以“判断”为标志的第三代理论、以“回应、协商、共同建构”为标志的第四代理论。目前运用比较多的是第四代评价理论,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依据理论。评价应以融通不同利益相关者利益为着力点,根本任务是通过协商将不同环境下形成的意见、价值进行统筹、融合,进而弥合分歧,达成共识[3]。第四代评价理论是对以往着重于结果和数据评价模式的完善和升级,更关注评价的参与性和民主化。它认为评价应该是一个包容性过程,不仅要充分吸收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还要尊重被评者的诉求和需求,鼓励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对评价目标和标准进行共同探讨和协商。
基于第四代评价理论基础,本研究在依托当前职业教育发展政策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职业教育的特色定位、发展阶段和目标要求,全面系统地融入能够反映职业院校内部管理、教育教学、科技创新、产教融合、社会服务水平和成效等要素,着力提高职业院校对评价指标和评价结果的认同度,有效促进职业院校持续开展诊断和改进,不断探索改革创新的路径。结合第四代评价理论关于社会各界参与等要素,要求职业院校加强与政府、行业、企业的深度交流合作,评价指标加入与新质生产力等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要素,增强职业教育与现代化建设的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
(二)评价原则
职业院校治理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结合第四代评价理论,评价需要遵循四个方面的原则,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一是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充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确保评价内容合法合规。紧密结合职业教育当前工作重点,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关于职业教育发展急需夯实和推进的工作,促进学校办学能力、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教融合、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确保评价导向精准。二是多元化与系统性相结合。评价指标应包括多方面要素,全面系统地反映职业院校治理的各方面内容,既要有定量指标,也要有定性指标,从不同角度对职业院校治理进行评价,注重指标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协调,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价系统,确保评价指标贴近学校发展和社会需求“双实际”。三是动态性与静态性相结合。评价指标不仅是反映过去和当下职业院校发展水平与状态的“测试纸”,更是引导职业院校未来发展的“指南针”。随着“发展”理论的不断演进,衡量发展水平指标的选择也应不断创新[4],评价过程中既要有静态的指标来衡量过去的成果,也要有动态的指标来反映未来的发展潜力,能够随着社会发展、行业需求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优化,确保评价指标与时俱进。四是平衡综合与分类评价相结合。在实施评价时,要兼顾综合评价与分类评价,既要对学校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也要对学校的各个方面进行分类评价。评价是评价主体对评价客体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5],评价指标应具备较强的操作性,评价内容具体明确,指标数据客观且可获取,评价结果实用且易推广应用,尽量全面、客观地反映不同水平和类型特点学校的治理水平。
二、职业院校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评价指标的选取
1.进行系统全面的政策学习研究。指标作为一种政策工具,其开发与应用是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6]。通过政策学习分析,选取符合职业教育特色的治理评价指标,既有助于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增强职业院校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也能不断提升职业院校的竞争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根据职业院校当前治理方向、内容和特点等,初步确定了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治理能力、治理机制、治理效能四个方面作为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标题和与之对应的20个二级指标。
2.开展广泛的文献资料查阅总结。重点研究分析业界学者关于职业院校治理内涵、价值、困境、原则、路径、体系、能力、模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等文献和书籍,结合教育治理现代化重点目标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等,进一步验证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的合理性和系统性,同时确定若干项观测点和与之对应的评价标准。
3.针对性地进行专家咨询和调查研究。通过走访调研不同水平、类型和地域的职业院校,参加各类关于教育治理的交流研讨会、培训班等,充分征求领域专家、院校领导和牵头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第一轮“双高计划”建设要点要素和“新双高”目标定位,对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充分认证并完善,形成当前版本的职业院校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架构。
(二)评价指标内容
1.治理结构评价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涵盖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等要素。一是学校领导层结构合理,要求学校领导配备齐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相关制度完备。二是内设机构和制度健全,要求学校内设机构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职能标准具体明确、以章程为代表的系列制度健全。三是教授治学氛围浓厚。高职院校治理需要遵循高校的组织特性、职业教育的规律,尊重学术自治传统[7],要求学校体现教授在学校改革、创新、发展中的地位,在发扬学术民主、弘扬科学精神、引领科研方向和教学改革趋势等方面发挥作用。四是民主管理到位。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政府的宏观领导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8],要求学校体现政府、企业、教师、学生、各类组织参与学校治理的情况。五是社会参与充分,要求学校充分融入区域乃至国内外企业、行业发展,邀请多方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科技创新、产教融合。
2.治理能力评价指标。衡量一所学校办学水平的高低,判断一所学校是否优质或具有发展潜力,除了一些显性指标外,还有隐性指标。治理能力作为一项颇具代表性的隐性指标[9],是职业院校治理的“大脑”,起到统筹指挥和具体落实作用。一是具有与时俱进的治理理念。重点关注权力界限、管理民主、程序法治、接受监督等理念体现和执行情况。二是具有较高的治理水平。重点突出学校领导班子引领指挥水平、中层干部统筹谋划水平、专业带头人和其他管理队伍等思考落实能力。三是具有较高的创新水平,能够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主动调整专业配置,培养新型人才,突出科技创新和产教融合,注重成果的转化和落地。四是具有较为系统的二级管理。推进治理重心下移是适应规模办学、现代治理、内涵发展的迫切需要[10],重点突出二级单位办学自主权大小、议事规则是否健全等。五是具有较高的校园智慧化水平。治理也要跟上时代的变化,充分依托并深度应用现代科技,全面推进智慧治理[11],重点突出技术团队建设、智慧校园管理体系、智能化管理水平体现及成效、技术输出情况等。六是形成良好的治理文化和治理生态,重点突出学校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文化体系和政治生态情况。
3.治理机制评价指标。职业院校治理机制是指学校内部各种治理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包括决策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等。治理机制在学校发展中具有基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用[12],是职业院校治理的“神经系统”,起决策、反馈和调节作用。一是建立起一套全过程的决策机制,涵盖决策组织架构、决策标准和流程等学校内部在管理和发展过程中所采取的决策方式和程序,突出多方参与的民主决策氛围。二是建立起一套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的监督、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社会监督和学校自身监督四个方面,突出监督反馈、整改及成效情况。三是建立起一套动态的激励机制,分层分类为教职员工提供学习和发展的平台情况,包括绩效分配制度、晋升晋级渠道、表彰奖励制度、典型选树宣传等,突出在攻克重点难题、解决重大问题、取得重要成果等方面的激励。
4.治理效能评价指标。职业院校治理效能是学校办学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和成果,也是学校竞争力、影响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证明,是职业院校治理的“体检表”,起诊断分析和未来导向作用。一是达标度方面,重点了解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度,突出学校发展规划、师资配备、资源集聚集约等情况。二是关键办学能力方面,重点突出围绕“五金”新基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所做的调整和匹配情况。三是满意度方面,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母校满意度等,突出现场考察反馈。四是贡献度方面,服务社会贡献度排名、“五技”(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服务情况、技能培训、职业标准输出情况等。五是人才培养质量方面,重点了解毕业率、就业率、毕业生专业相关度、升学率等。六是标志性成果,主要包括国家层面的标志性奖项和项目获得情况。治理效能评价数据以官方平台获取或公布的数据为主,第三方评价和学校师生调查为辅。
(三)治理评价指标权重赋分
1.方法选择。职业院校治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受政策方针、社会环境、区域发展和学校自身建设等因素影响。职业院校治理评价也是一个相对评价,体现某一时期一定社会发展背景和要求下,不同职业院校的治理水平和成效。本研究在对比系列评价赋分法基础上,采取适用多指标、多层次复杂评价场景的层次赋分法。首先,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对各层次关系进行量化,确定具体的评价内容、标准及其权重;其次,针对每一层次的指标进行考核评价,并赋予相应的分值;最后,对各层次得分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结果。这种方法不仅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被评价对象的实际表现,还能够为不同层次的指标提供清晰的对比,促使各学校之间信息有效传递和上级部门及时掌握职业院校治理情况。
2.权重确定。首先,进行层次划分。本研究构建的评价指标共包含4个一级指标,暂定这4个指标为同等层次。根据治理评价和实际工作需要,层次可以随时调整。同理,每层次下面的指标(二级指标)也为同等层次。其次,分层次赋分。 同一层次进行平均赋分,一级指标每项权重为25%。同理,对应一级指标下面的二级指标权重为(1/二级指标总数)25%,并逐一进行赋分。最后,根据治理评价内容和权重,构建职业院校治理评价指标体系,详见下页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