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作者: 董彦宗

[摘要]在我国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的关键时期,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是对接区域产业发展、实现校企协同创新的重要举措,但目前仍存在运行管理效能不足、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协同化服务能力欠缺、人事管理制度落后、评价功能和激励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高职院校应对接科技发展趋势,推进多元主体深度参与,提升科研资源核心价值和共享程度,打造平台协同式服务能力,制定科研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形成以“共享、协同、创新”为特征的平台管理模式和评价激励措施,全面提升高职院校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

[关键词]高职院校;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科研管理;评价激励

[作者简介]董彦宗(1983- ),男,河北辛集人,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河北  石家庄  05003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双高’视域下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质量评价体系研究”(项目编号:HB20JY04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得到了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电子信息技术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资助。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10-0065-06

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是实现高职院校科研服务和社会服务基本职能的关键举措。把握好平台的建设方向,使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始终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充分释放科研创新潜力,有效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对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有重要意义。从建设逻辑上看,高职教师是实现技术技能创新服务的主导因素,平台是创新主体与实际生产之间的网络,也是科技与产业相互渗透的桥梁。高职教师和企业人员依托创新服务平台实现自由流动与信息交互,可以推进人力资源在校企之间的双向流通和平衡分布,提升科技驱动产业发展的效能。因此,高职院校科研能力提升和教师队伍建设,离不开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的支持。通过对高职院校科研情况和创新服务平台运行成效进行调研分析,打造以“共享、协同、创新”为特征的平台管理模式和评价激励措施,是校企协同提升技术技能服务水平的崭新策略,也是助力“双高计划”顺利落实的有效举措。

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电话交流等形式,本课题组对河北省6家高职院校中的14个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展开调研,涉及高职院校教师92人、企业兼职教师13人,截至2022年11月,共回收有效问卷105份。调研重点关注院校科研工作情况及创新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模式、社会服务成效和科研保障制度,意在通过数据分析总结高职院校科研创新工作及平台运行管理的现状和困境,探索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优化策略。

一、高职院校科研创新情况及平台运行现状

(一) 教师科研情况

调研显示,从岗位分布来看,专业技术岗位是高职院校科研工作的主力军,占总人数的90.5%,行政管理和教辅岗位占比较小。从科研动机来看,有明确科研意愿、愿意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有89人,其科研内驱动力主要是对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和社会声誉方面的追求(占84.3%),后面依次是有利的科研管理政策(占52.8%)、优秀的科研平台及团队(占47.1%)、良好的科研设备和实验条件(占33.7%)、和谐的科研氛围与工作环境(占26.9%)、明确的研究方向并有成果积累(占19.1%)、追求个人兴趣及自我价值实现(占13.5%)。对科研兴趣较低或存在困难的教师有16人,主要为高级职称和行政管理岗位,其制约因素由高到低依次为教学任务或行政事务繁重(占81.3%)、因项目申请受挫而热情消退(占62.5%)、没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占56.3%)、个人兴趣或科研经验不足(占31.3%)等。

调研数据表明,14个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内有84.8%的教师对科研工作有浓厚兴趣,这说明科研创新已成为教师和平台发展的共同需求。在激发科研积极性的动力上,选择最多的前7个选项中,有5个与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的管理政策、科研环境、软硬件资源、保障制度等因素有关。另外,15.2%的教师表示在科研工作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的主要原因是,平台未能提供足够的科研时间、正确的方向引导和科研帮助,这说明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也能阻碍高职院校的科研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可见,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是一把“双刃剑”。

(二) 平台运行情况

依据功能定位,可将14个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划分为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平台(4个)、产教融合平台(6个)、技术技能平台(4个)三种类型。从管理机制来看,所有平台均制定了专属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标准化工作文件,但政策涵盖度不足,以其中某平台(10位教师参与调研)为例,其项目管理制度大部分照搬政府科研管理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人才选拔制度套用学院职称评审文件,未能针对平台功能和院校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平台管理策略;6位教师认为平台管理服务效率不高,无法与财务系统、人事系统对接,甚至只能在校内登录,给项目研究管理造成障碍;9位教师认为需进一步加强平台信息化服务职能,实现与行业企业资源平台的整合,避免资源共享率低、信息滞后等问题。从运行成效来看,平台尚有较大潜力可以挖掘。仍以该平台为例对论文、课题进行统计,核心论文(含SCI、EI期刊论文)数量仅占论文总数的12.4%,其余均为省级论文或学术会议论文;3位教师以主持人身份申请过市级以上的横纵向课题,2位教师作为主要项目成员参与课题研究,3位教师在课题组中排名靠后且不承担重要研究工作,2位教师从未参与过课题项目。另外,近五年14个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共申请专利67件,实现授权转让的仅占3%,且大部分以教师为专利所有人进行申请,缺乏与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成果转化率低。

总之,从数据显示来看,平台的运行成效与教师较高的科研热情存在一定矛盾,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仍具备较大提升空间。科研教师多依靠个人特长“单打独斗”,平台未能发挥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工艺开发、成果转化方面的最大功效。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的资源集聚效应没有充分发挥,科研合作模式亟待从零散服务向基于平台的协同式服务转变。

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困境

(一)缺乏科学管理机制,管理效能、资源质量和服务水平亟待提升

1.科研主体参与度不深。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承担着推动高职院校科研发展、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职能,但主要实施主体却局限于院校管理部门和专业系部,缺乏政府、行业、企业的深度参与。政府科研管理部门注重“点对点”的校企产业项目对接,缺少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信息流通和关联设计,没有在区域内形成可持续的科研项目系列,未发挥统筹管理的领导作用,无法彰显科研工作“统筹规划、协同创新”的特征;高职院校对创新服务平台的科研项目缺乏方向引领和过程管控,大部分项目依托教师的研究兴趣或特长,散乱而不成体系,结题后教师不再与企业进行后续合作,不利于平台实现长期的技术技能积累;作为研究成果应用方的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沟通不足,造成科研信息采集落后、资源传递共享不畅、业务系统对接困难等,致使科研实施过程不能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存在供需障碍,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受到了很大影响。

2.科研资源的供给、分类、流通模式亟待优化。部分高职院校创新服务平台的资源形式以论文为主,重学术价值轻经济效益,对于产业数据、就业信息、成果转化等资源的供给量不足,资源类型缺乏整合,服务方向偏离市场,无法满足科研工作的产业化导向和市场化需求,造成了科技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断层。虽然大部分平台配套建设了科研资源库,并开展了资源采集和储存工作,但因对信息数据缺乏深度分析、归纳和总结,造成了核心技术知识散乱和信息落后冗余,降低了科研工作者的查询效率。还有部分平台受众较少,仅对接高职院校周边部分中小型企业,科研资源未实现跨区域共享,服务区域受限。因此,应打破各个平台之间的信息壁垒,通过资源整合挖掘和关联设计实现平台服务最优化和价值最大化,扩大平台的影响,打造跨区域、多功能、多主体特征的综合性创新服务平台。

3.科研信息协同化服务能力欠缺。部分高职院校未形成以平台为基础的协同式服务体系,仅从科研管理角度出发对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的业务管理系统进行设计,侧重于资源储存、信息推送、项目管理等业务流程的优化,对行业企业的成果转化、决策咨询、技术推广等服务能力不足,使社会科研机构和企业人员难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平台资源,影响了科研成果转化效率。随着平台区域影响力的逐步加强,对平台管理、技术支持人员的信息化素养要求也日益提高,年龄超过50岁的科研教师中有大部分人表示难以适应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对科研资源的处理能力逐渐降低,这进一步削弱了平台的服务能力。另外,平台智能化程度不高,后台的云数据处理技术和智能匹配算法落后,无法为查询问题提供最优的信息要素和智能推荐;管理服务效率低下,平台系统未能与校企的生产管理、财务人事、统计测评、数据分析、用户反馈等系统对接,业务流程出现断层,难以提供一站式协同服务。

4.人事管理制度阻碍平台发展。校企之间针对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的合作,不局限于技术研发、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等方面,人力资源的交流互通也是重要合作方向之一。部分平台缺乏对高层次、高水平技能大师的引进制度,难以为科研团队发展注入创新活力;没有根据研究方向、发展意愿等因素建立“固定岗+流动岗”的柔性人事管理机制,教师有提升专业实践能力的愿望,但受限于岗位政策无法长期驻扎企业学习生产管理、工艺流程、技术标准等应用性知识技能,而企业人员侧重于研发生产,在人才培养方面未能发挥自身特长。僵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使同类院校参与不足,相同类型的平台间很少开展科研合作,未能形成聚合式、紧密型的研发团队,缺少强大的科研合力与联合攻关机制。因此,人事管理制度的落后是造成信息、资源和人力浪费的主要原因,引发了研究方向不聚合、研究过程走弯路、研究成果有冲突等一系列问题。

(二)平台的评价功能减退,难以提升科研创新服务能力

1.平台的评价主体地位未得到彰显。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及质量评价工作由项目主管行政部门负责,评价政策及评价标准也由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弱化了平台的科研评价功能,导致评价结果受到推选程序、人情网络及行政单位意图等因素的影响。

2.评价功能未向新兴行业领域延伸。随着研究领域的逐步细化,针对新兴行业、技术、岗位的科研评价尚未制定对接产业发展的具体细则,对科研成果质量及产业推广效能的考察缺乏科学依据,加大了评价工作难度。以成果级别和数量来决定科研成效的错误导向,导致了科研过程中的高产低质问题,弱化了科研活动对新兴行业技术发展的支持力和影响力。

3.未能根据学科差异提供不同的科研绩效空间。学科差异的主要体现是研究方法和研究周期的不同。例如,职业教育研究需要对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进行观察,甚至包括学生就业后的跟踪评价,研究周期较长;人文社科类课题需要对政策推广成效进行长期调研,研究成果和价值不能马上体现;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对时间的要求也有很大差距,科研周期不能按照自然年度进行规定;横向课题所产生的经济效益需要市场检验,专利成果转化也要通过一个完整的生产循环才能总结出市场反馈情况。部分平台开展科研评价时,对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科研活动使用相同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周期,缺乏弹性机制及差异性政策,无法合理调整科研绩效空间,影响了科研活动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三)激励效果不明显,无法满足科研人员的发展诉求

1.需求差异难满足,精准激励效果差。在部分产业领域“扶强培优”的政策导向下,科研成果多、人才储备足的创新服务平台能申请更多、更高级别的项目,获得较大政策倾斜,影响其他平台的受扶持力度;对基础学科项目、公益科研项目缺乏政策支持及财政投入,导致骨干科研人员流失严重,影响创新服务平台的科研发展潜力;在制定激励政策时,往往从职称、工龄、岗位、业内影响力等方面由高到低给予奖励,青年科研人员受职称低、从业时间短、参与项目少等因素影响,虽然在科研工作中承担了最枯燥繁重的任务,但团队排名往往靠后,获得的奖励也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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