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校企协同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研究
作者: 周勇军[摘要]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是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通过梳理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在产教资源、组织治理、人才培养、服务产业及保障体系方面的建设原则,发现各参与主体在工作实施中的现实困境,进而探索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协同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实施策略,从而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多重视角;协同推进;产教联合体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18-0064-06
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是国家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更好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而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2023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创建工作,提出要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当前,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已成为国家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关键在于推动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和创新链的全方位深度互融。在我国人才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出现结构性矛盾的背景下,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亟待形成政府领导下的校企互动整合机制,开发以产业为引领的合作育人模式,推动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协同发展。因此,在多重视角下对政校企协同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进行内涵分析和问题梳理,探索协同推进的实施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基本原则
1.融合性原则。产教联合体的建设离不开深度的产教融合。《通知》指出,产教联合体依托的产业园区主要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核心主导产业,整合中、高职以及职教本科等学校,同时涵盖并吸纳普通本科学校作为成员,实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富集,搭建人才供需信息平台,打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从而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四链”深度融合。政府、高校、企业三大主体在构建结构完善、科学合理的产教联合体过程中,逐步整合各类产业资源和教育资源,通过人力、技术、管理、资本等关键要素的多层面深度融合,激发产教融合的驱动力和创新性,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产业环境。
2.协同性原则。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需要政府、高校和企业等参与主体协同推进。各参与主体间建立并完善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府、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达到产权明晰、组织完备、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实体化运作要求。首先,政府作为主导者和管理者,应把握好总体建设工程的顶层设计,对产教联合体的建设方向做好宏观把控,提高高校和企业的合作水平、融合效能。其次,高校作为产教联合的主要参与者,要根据区域经济结构及自身办学特色,明确自身在产教联合体建设中的定位和工作任务,统筹优化专业结构及人才培养目标,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最后,企业作为产教联合的直接受益者,将充分依托高校的智力资源和科研优势,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和企业效益提升。
3.育人性原则。产教融合的重要目的之一是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创新协同育人机制。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应始终坚持育人性原则,一方面鼓励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标准、教材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广泛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岗位成才的中国特色学徒制;另一方面,支持联合体内各层次教育主体间开展合作分段培养或贯通培养,鼓励招收符合条件的中高职毕业生和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就读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通过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将产业需求全面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克服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之间的供需失衡问题,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培养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4.服务性原则。随着教育链和产业链的接轨融通,参与产教联合体建设的主体价值内涵出现了更新,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将教育资源向重点产业地区引导,为高校和企业搭建融合渠道;高校在产教融合过程中与区域产业结构和地方企业紧密对接,办学组织形式更加开放,在赋能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作用显著,凸显了“服务地方”“注重应用”的价值内涵;企业对外根据产业体系的变革做出适应性改变,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和就业指导机制,对内挖掘价值创造能力,开设以企业为主导的企业大学,拓展传统教育组织形式,为产教融合增添了“发展”“创新”等价值意蕴。市域产教联合体通过搭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生产问题。
5.共赢性原则。产教联合体的建设离不开各参与主体的协同努力。政府、高校和企业在利益冲突与协调之间相互影响,并逐渐形成利益共同体。其中,政府主导资源调配、提供政策支持,平衡校企间的利益冲突,保护各方利益;高校凭借智力资源和科研优势吸引企业合作;企业迫切需要政府落实激励政策和资金支持,并期望从高校获得人力资源、产品研发、工艺改革、政策咨询等服务。如何在产教联合体建设过程中协调上述各方利益关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利益激励机制、保障机制,最终达成多方共建、共享、共赢的新格局,是产教联合体发挥效能的前提条件。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将通过进一步明确金融、财政、税费、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树立结果导向的评价方向,建立并完善表彰和奖励机制,协调联合体内各方主体的利益,从而促进产教融合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政校企协同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现实困境
1.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有待完善。一是缺乏体现产教联合体特征的配套细则。由于产教联合体本质上是多元利益共同体在平衡权责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资源整合系统,因此,部分企业或院校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一定程度上忽视政府顶层设计的内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这就需要地方政府综合考虑本地产业结构与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状况,填补“政策空白”,将系统架构推向有序化的系统实施。二是教育资源配置和共享层面存在束缚。目前,许多高校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和产业水平的影响,对企业资源的吸引、汇聚能力有限,更多依赖政府在师资、经费、设备和政策上的倾斜,教育配置不均严重影响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和长期发展潜力。此外,部分地区在资源共享的供需对接方面存在共享观念薄弱、共享形式单一、共享领域有限、共享平台缺失等问题,未能在高校与企业间构建持续、稳定、发展的合作关系,智力资本和经济资源没有形成市场化流通局面。三是产教联合体建设的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由于市域产教联合体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部分省市地区尚未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对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的风险难以把控。产教联合体各方主体间信息对接不畅通,高校的人才培养难以对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不仅浪费了大量教育资源,也为产教联合体的效能发挥带来风险。众多处于生存期的中小型企业不敢轻易加入产教联合体建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推进程度。
2.统筹规划及组织管理相对不足。一是部分高校对产教联合体建设内涵的理解还不够清晰。一些从专科院校、民办院校合并升级的应用型高校急于完成办学类型的转变,忽略了自身的办学特征,人才培养目标缺乏准确定位,与地方产业和经济社会的需求出现偏差;少数高校对产教联合体的认识还停留在初级阶段,一方面顾虑投入的教育资源会增加育人成本,另一方面又难以满足企业需求,合作内容局限在订单式培养、顶岗实习、下厂实践锻炼等浅层次模式,产教联合体难以产生实际的经济效益。二是缺乏长期发展的统筹规划思路。产教联合体建设需要秉持政校企协同推进的整体理念,对产教联合体相关工作的开展进行统筹规划。目前,部分高校对政策执行和工作推进缺乏统筹思维和长远规划,关注点零散分布在专业建设、师资团队、课程资源建设等具体工作中。此外,部分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形式过于单一,企业市场化运作方式与高校教育教学模式很难协调一致,产教联合体建设应有的成效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三是组织管理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短板。部分高校的组织管理制度设计存在管理架构效率低、顶层设计不完善、融合模式不成熟等问题,导致产教联合体协同建设效能达不到理想水平。高校与企业在联合过程中存在政策实施力度不足、激励机制不健全、考核制度缺失等问题。产教联合体各方缺少信息沟通,对产业发展反应迟缓、政策执行滞后,无法对地方经济产生有效扶持和支撑。
3.发展理念及运行机制亟待提升。一是企业过于追求经济利益的观念有待转变。企业作为产教联合体的重要参与者,其价值理念直接影响产教融合的育人效果。部分企业观念陈旧,将经济利益作为自身的唯一追求,缺乏社会责任感,没有服务教育、服务社会的意识与担当,参与产教融合的程度不深、效果不佳。二是校企合作机制运行不畅,成效不够显著。企业与高校常见的合作形式有共建实践性教学基地、订单班培养、校企导师互聘等,大部分是不同教育要素的简单叠加,呈现出明显的“拼接”式特征。此类委托式合作不能契合产教联合体的全局性、体系化合作形式。企业作为独立个体参与合作,无法代表“产业”主体的全部内涵,合作形式与内容难以涵盖全部产业链,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大主体范围至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群或行业集团。单一企业刚性的职能结构难以容纳多元化的合作机制和管理要求,缺乏完善规范的合作机制和共享整合的平台化思维,甚至存在只注重工作业绩、忽视人才培养的现象。三是各方利益分配机制不明确,阻碍企业积极性。产教联合体中的产业系统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因此,企业在推进产教联合体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市场与教育、盈利与公益之间的矛盾。部分企业与高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界定不清,产权和专利问题也存在模糊问题,使企业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在专利成果转化评价上,仍沿袭知识性评价标准,缺乏相应的利益分配机制和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影响企业研究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三、政校企协同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有效策略
1.政府视角下:完善政策体系,推进资源分配和保障措施优化。一是细化法律法规,打造完善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政策体系。国家政策为高校和企业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明了方向,地方层面政府管理部门应将国家政策文件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支持举措,将高等教育与区域产业发展趋势联系起来,按照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明晰产教融合参与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将高校与企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既要体现当地高校办学定位和区域特色、对接地方产业发展战略,又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工具性和引导性作用,为高校和企业搭建合作桥梁,在优惠扶持、信息服务和人才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
二是加强资源投入,注重市场化配置导向。除了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外,政府还需加强教育资源投入,完善拨款制度,设置专项项目基金、助学补贴、企业贷款,保障高校及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成本和风险;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偏远地区的资源倾斜,利用专项教育资金保证教育和产业落后地区的发展。除了资源投入上的“开源”外,政府可牵头成立各类科教园区和产业联盟,引进同类高校及外地企业参与建设,以市场化配置的方式促进教育资源和产业资源的跨校、跨区域流动,使资源的共享模式从零散式服务向基于平台的协同式服务转变,一方面将技术、人才、科研成果等教育要素转化为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把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管理标准转化为高校教育教学所需的资源和场景,提升资源的共享层次,推动校企合作向深层次、紧密型的产教融合过渡。
三是围绕参与主体,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政府要牵头对市域产教联合体参与主体的人才培养权责分配进行重构,优化资源共享方式、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以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构建完善的教育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完善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评价机制,以监控人才培养质量和产教融合实效,政府要从“成果”层面对高校和企业的投入、产出及人才培养质量等指标开展评价和监督,促进产教融合深入密切合作;政府牵头成立多方参与的产教融合专家指导委员会,对专业知识、工艺难题和政策内涵进行有效指导,协调解决校企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政府要构建权责分明的合作框架,运用财税、金融等政策工具解决高校和企业难以独自处理的问题,如高校的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和薪酬提升困难,企业在设备、土地、财税、资金等环节的障碍,从治理保障、经费保障、组织保障、师资保障、平台保障等方面构建坚实的保障体系,实现政府在产业和教育领域的高效管理。
2.高校视角下:转变理念思路,提升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水平。一是转变办学理念,形成产业化合作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思路。高校要树立开放办学和市场发展的理念,与企业探索共同认可的价值取向和利益指向,实现校企互惠共融的良性互动。在实践层面,要遵循产业化合作思路,契合人才培养要求,实现经济规律和教育规律的协同,从而使产教融合在内容和形式上得到释放。在服务地方发展方面,高校要融入地方政府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与所在城市形成发展共同体,主动为地方政府解决教育和产业难题。要以市场眼光和产业思路整合社会优质资源,主动联系规模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组织,制定战略合作协议,借助市域产教联合体这一平台,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术交流、资源共享等方面实现合作共赢。此外,高校管理者要敢于突破、创新思想,主动走出校门了解市场及产业发展形势,定期对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和用人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掌握最新的政策动向、产业信息和市场需求,主动宣传主动服务,寻求多元化产教联合体建设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