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构建与实践探索

作者: 孙翠香 米靖

[摘要]文章以“新举措、新变化、新挑战、新期待”框架勾画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图景。“新举措”以2012—2022年印发的20份教师发展政策为分析对象,梳理了新时代中国特色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与制度框架;“新变化”聚焦新时代中国特色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与关键表征;“新挑战”聚焦新时代中国特色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新情境与新问题;“新期待”聚焦未来我国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策略构想。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培训体系;“双向流通”制度

[作者简介]孙翠香(1975- ),女,山东德州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教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米靖(1975- ),男,内蒙古固阳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教学院院长,研究员,博士,博士生导师。(天津 30022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JZD053,项目主持人:张新平)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2)20-0013-09

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职教师队伍,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高职教育一直坚守并努力实现的目标。2012—2022年,我国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逐步构建与完善了新时代中国特色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框架,在实践领域也掀起了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覆盖高职教师职业发展周期全过程的实践行动,从制度创建与实践探索的多维视角绘制了中国特色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图景。

一、新举措:新时代中国特色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引领与制度框架

为系统梳理2012—2022年关涉我国高职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笔者根据官网政策信息,以政策文本内容是否直接涉及高职教师主题为筛选标准,整理归纳了关涉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20项重要政策,并通过分析政策文本内容,厘定了十年间我国高职教师政策的五个核心主题,即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构建、教师与企业技术人才的“双向流通”、教师管理制度与治理体系构建及“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鉴于篇幅原因,本文仅做前三个主题的分析。

(一)全面加强高职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为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定向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需要,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内在要求、改进教风学风的有力手段,更是当代社会道德风尚建设的必要内容。”①全面加强并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能为新时代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把好方向舵”。

1.全面加强并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在关涉高职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是重要内容。2012年9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将“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单独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并将其与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等一起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1月印发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同样把“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列为首要任务,并从“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弘扬高尚师德”等方面做出全面系统的部署,从根本上保证了包括高职教师在内的教师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尤其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方面加以明确。之后,2020年1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再次将“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列为首要目标。

2.高职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日益丰富。首先,国家层面基本完成了新时代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体系。教育部于2018年11月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2019年11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目标方向、工作重点、任务举措。该项政策全面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高度重视,是国家层面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顶层制度设计。《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的陆续颁布,标志着国家层面基本完成了新时代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体系,为高职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实践提供了基本遵循。其次,不断理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体制机制。2021年12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构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的大教师工作格局”②。

(二)构建专门化、一体化的高职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为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提供多样化路径

构建专门化、一体化高职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并为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提供多样化路径,可以形成中国特色高职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框架。

1.高职教师的职前培养:不断强化与完善以“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为主、综合性院校为辅”的多主体协同培养机制。十年来,我国教师职前培养尝试回答以下问题,以构建高职教师职前培养的整体框架:一是应招录或吸引什么样的生源,即职教教师教育的生源目标群体范围;二是应由谁以及如何来培养高职教师。

首先,尝试构建“让更合适、更优秀的人成为职教教师”的制度。职教教师教育的生源目标群体应定位于哪些人,换句话说,应招录或吸引什么人并将其培养成为职教教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职业教育未来教师的质量。2012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招录职校毕业生与企业技术人员的职教教师培养制度,力图通过吸引具有一定技术技能基础的生源来逐步构建一种专门化职教师资培养制度。之后的政策对于职业教师教育的生源问题没有太多涉及,直到2019年8月颁布了《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鼓励并强化将职业院校毕业生和企业技术人员作为职教师资培养高校招录生源的重点,特别是师范院校既要积极招录职业院校毕业生,也要积极招录企业技术人员。这些政策举措体现了“让更合适的人”成为职教教师的制度设计思路。在职业技术教育硕士和博士层次教师培养方面,2022年5月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职业技术教育硕士。可见,硕士层次职教教师培养开始鼓励招录“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力图通过本硕一体化培养模式综合提高教师的能力结构与综合素质。此外,硕士、博士层次职教教师教育的生源还指向“高职学校在职专业课教师”。《通知》明确鼓励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在职专业课教师报考硕博士研究生。从政策举措来看,职教教师教育的招生对象从原有的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逐步拓展为职业学校毕业生、企业技术人员、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职专业课教师,不断探索构建“让更合适、更优秀的人成为职教教师”的制度。

其次,关于“应由谁来培养以及应如何培养高职教师”这一问题,尝试构建“多主体协同培养”的开放性职教教师教育制度。“应由谁来培养”涉及职教教师教育机构问题,“应如何培养”涉及这些机构如何培养教师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层面相关政策的制度设计可以概括为:坚持“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为本、综合性大学为辅”的职教教师教育机构设置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协同政府、企业、实训基地等多主体协同培养高职教师。2014年6月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同期颁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提出了教师培养的多样化路径,即依托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之后的一系列政策均沿袭上述制度设计思路,如2015年10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提出要增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的职教教师培养能力。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再次明确提出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设立教师教育学院及师范专业,参与职教教师培养培训。该文件进一步明确要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职教教师的机制。2019年8月印发的《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继续坚持这一制度设计,明确提出优化职业技术师范院校的布局结构,从数量及区域布局上加强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同时鼓励高水平工科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尽管政策表达的话语体系有所不同,如职教教师培养机构分别采用了“高水平综合性大学”“高水平学校”“高水平工科大学”以及“大中型企业”“行业企业”等词语,但整体来看,除了职业技术师范院校的专业化培养路径之外,还在探索构建一条更加开放的、不同机构协同培养的路径。这种“两条腿”走路的制度设计凸显了高职教师培养的中国特色。需要注意的是,在教师培养机构设置方面,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优质高职学校”转型教师培养机构的制度设计,即探索有条件的优质高职学校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或开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探索高职院校转型为职教教师职前培养机构的提法并不多见,其可行性也尚待验证,但实践中,高职院校在职教教师职后培训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总之,在“由谁来培养以及如何培养高职教师”这一问题上,日益强调多主体协同培养,成为我国高职教师培养的重要路径选择,“健全普通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机制,发挥行业企业在培养‘双师型’教师中的重要作用”③。目前,高职教师职前培养这一制度设计已被正式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法律的名义予以确认。

2.高职教师职后培训:“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逐步形成。职后培训既是高职教师专业发展的一种主流形式,也是高职教师响应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时代的一种具体表现。客观来看,通过推进多类型、多层次、多形式、覆盖全员的、持续不断的教师职后培训来促进高职教师专业发展,是近年来我国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表征。

首先,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制度、在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及教师全员轮训制度,是近年来我国高职教师职后培训着力构建的制度框架。构建并不断完善高职教师培训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项重要的职教政策中。2014年6月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建立职业院校教师轮训制度,并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制度。之后,为提升高职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2015年10月教育部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将教师职后培训制度进一步具体化,提出高职专任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完善“老带新”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及建立教师轮训制度等。2019年1月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教师培训制度,明确规定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对全员轮训制度也做了具体规定,即要落实“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同年印发的《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要“全面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并结合新实施的1+X证书制度,提出要探索教师分级培训模式,以更有针对性地提高不同级别教师的技能培训需求。尽管不同政策对高职教师职后培训的级别、频率、内容、时长等要求有所不同,但整体上看,“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作为高职教师职后培训制度的核心,成为促进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

其次,通过系列教师培训行动计划落实并不断完善高职教师培训制度,是我国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一种重要模式。十年来,教育部和财政部先后发布并实施了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这些教师培训行动计划跨越“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时期,培训力度之大、涉众之广、投入之多、类型之多,凸显了将职后培训作为推进高职教师高质量发展的一种制度构建与实践探索。2011年11月颁布并实施的《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包括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推进项目和实施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项目,其中涉及高职教师的培训项目主要是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主要为全国非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课教师。2016年10月印发的《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针对不同培训对象设计了若干类培训计划,包括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培训、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培训类型;在具体培训形式、内容和目标上,不同培训类型并不完全一样,如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采用了“集中面授+返岗实践”交替,重点放在如何提高专业带头人的团队合作能力、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能力等方面,目的是培养“种子”名师。2021年7月发布的《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跨越整个“十四五”时期,将培训的重点任务设置为“优化完善教师培训内容、健全教师精准培训机制、健全教师发展支持体系、强化日常管理和考核”。值得注意的是,“十四五”时期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计划针对性更强。2021年发布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指导方案》提供了“三教”改革研修、名师名校长培育、校企双向交流三大类型培训。这些针对特殊教师群体的培训制度某种程度上能教育满足高职高质量发展对高层次创新型教师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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