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职学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实践与反思

作者: 闫玉兰

摘 要:在教育部大力倡导下,在各地各级领导部门组织下,职业学校和企业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创造并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有一些问题也值得反思。

关键词:意义; 现状; 反思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6)03-106-001

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学习制度,是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造就高素质劳动者的根本途径;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实现适应企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

一、校企合作的意义

1.校企合作是技能人才培养制度的创新

与传统培养制度不同,校企合作培养制度下的职业院校都拥有校内实训条件,使学生在校内实训的基础上,再到企业顶岗实习。只有校企合作,才能保证培养质量。实践证明,这种制度培养出来的学生既有扎实的文化和专业理论基础,又有与岗位能力要求相对接的专业技能。这种制度培养出来的学生,企业满意、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2.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是劳动力市场的创新

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的建立创建了一种特殊的劳动力市场。这种特殊的劳动力市场由企业、学校、学生三方构成。交易的对象是供给方——学生提供的特殊商品——技能,交易的载体不是职业介绍所等市场载体,而是企业实习场地——岗位。借助这种特殊的劳动力市场,技术劳动力这一资源被分配到合适的地区、行业、职业、企业、岗位。

3.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是教育制度的创新

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制度是否科学、有用,或者教育体制改革是否成功,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这种教育制度下,学校毕业生是否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与无数大学毕业生毕业即失业相比,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高的事实证明,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是科学的、有用的,作为教育制度的一项改革,它无疑是成功的。

二、校企合作现状

虽然校企合作的模式得到了大力推广,各项保障制度也愈加完善,但校企合作也确实存在一些值得关注和重视的问题,不解决好这些问题,校企合作就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壮大。

1.企业主动合作的积极性不够

目前校企合作的主体仍为学校,学校的实训条件有限,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不高,使得学生无法直接适应企业的需求,不能实现与企业的零对接。企业在这样的实习生中很难挖掘到所需要的人才,也没有感受到学校的信息与技术能为企业带来利润,所以常常表现为学校一头热,企业一头冷。

2.忽视综合能力的培养

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技术应用型人才,不是纯粹的岗位技能培训。在以往的合作中,企业常常只是针对岗位需求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培训,只进行单一岗位技能培训,片面重视某一具体岗位的实际操作,学生要想对岗位技术全面掌握是不可能的,因此,学生的综合能力不能得以全面提升。

3.合作的深度不够

现在进行的“校企合作”模式基本上都是浅层次的,深度不够,没有真正实现“双赢”,多数企业给予学校的资助,亦都停留在教学设备捐助、实习基地提供、员工培训等的合作。这种合作,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相去甚远。

三、校企合作模式下的反思

1.规范各项管理机制

有激励就有约束,有约束才有规范,才有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长效机制的校企合作不是一方对一方的施舍和帮助,而是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双方都要受到相应制度和道德的约束。在法律约束的框架下,企业与学校都要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特聘专家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学生实习期间违规违纪管理制度等。

2.开拓合作新领域

校企合作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必须及时更新观念,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双方的互动机制,只有利益共享,互惠双赢,校企合作才能成为双方的自觉行为,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双方互动。现在看来,企业参与我校合作办学的动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应增强服务意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服务功能,积极参与企业的项目开发,技术攻关,员工培训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使企业切身感受到合作办学的重要性,形成相互依赖的利益共同体,从而转变观念,将校企合作变成自觉行为,真正建立起双赢的校企合作。

另外,有的学校在寻找校企合作的工作岗位时跳不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圈子,仍然套用过去的生产实习的方式,或者为了便于管理,希望把学生安排在少数几个工作单位,由于一次性可以接纳几十个人的单位比较少,给校企合作的开展造成了很大困难。因而,职业学校只有转变观念,不断开拓校企合作的新领域,路子才能越走越宽。学校场地有限,没有为企业提供更多生产车间和设备的优势,只有走产品研发、技术合作之路,吸引企业投资合作,才是今后在校企合作中的努力方向。

3.增强政府参与度

以校企合作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在发达国家之所以取得成功,其中不乏政府的行政介入。政府参与的全民教育体系,为校企合作搭建了桥梁,可以促使企业主动参与进入职业教育,是解决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关键。加强政府的参与,可以使资源充分调控,把职业学校和企业的资源统筹规划利用,并且政府可以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校企合作的必需资金,也可以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在校企合作的评估方面,政府可以提供必要的评价程序或监督力量。对开展校企合作成果突出的职业学校也能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

校企合作是个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动态发展过程,只有在推进校企合作过程中,从实际出发,有所借鉴,有所发展,有所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新机制,才能推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郑卫东.立足互惠双赢建立起校企合作的新机制[J]中国高等教育,2006(12)

[2]王焕杰.影响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分析[J]今日科苑,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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