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秩序创设宜居的江宁
作者: 蒋小芳摘 要:本文主要论述打造适合宜居的江宁需要创设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秩序。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好普法教育基地,开展好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丰富居民法制文化生活,健全大普法格局;同时坚持科学管理,强化法律监督机制,依法维权,完善基层民主管理。
关键词:法制; 环境; 秩序; 权利
中图分类号:B84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2)12-177-001
打造宜居的江宁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事实证明,只有依法治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秩序,提升江宁人民法制素养和习惯,保障他们公正公平地行使民主权利,才能真正实现地方长治久安。
一、紧扣区情,规范科学立法原则
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和公共政策,要体现和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江宁区在立法工作中应坚持民主立法、公开立法原则,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的形成机制。对涉及全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要采取向社会公布、举行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公众的意见。现在江宁区为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少有所为、老有所养的问题,同时为切实遏制社区“未批先建”、“少批多建”、“随意选址”、“农田建房”等违规建房行为,经过近3年的调研和征集意见,出台了《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两项新征地政策。
二、因地制宜,创新法制宣传活动方式
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工程,深化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区的基础。
1.建设好基层普法教育基地
江宁区应依托学校、社区教育中心、企事业、驻区部队和老年大学等,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开设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对社区居民的普法教育。
2.开展好法制主题宣传活动
紧密结合“3.8”、“3.12”、“3.15”、“6.5”、“12.4”等重大节日和“五·一”、“十·一”、春节长假及各交流会,组织专门部门在大超市、农贸市场、公交车站等闹市区,在各街道、各社区设置巡回法制宣传点、法制宣传栏、宣传条幅等;通过走村入户定期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和征求意见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法制知晓率和参与率;每年围绕法制宣传主题,选择与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工作延伸到居民点、社区、集镇、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结合人大、政协两会的召开和外来务工人员进城或返乡之际,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3.15”、“5.4”、“6.1”、“10.1”等特定节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送法进校”主题活动,为中小学生编写法律宣传教材、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法制消防夏令营”、“快乐学法”等活动,通过法制讲座、模拟法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以案说法,宣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丰富法制文化生活
开展好“江宁之春”群众文化节和“和谐江宁大舞台”广场文化活动,不断推出法制类文艺作品,播放法制宣传片。印制法制扑克牌,开辟《法治在线》电视栏目,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制作法制电视专题片等,加强互动和沟通,不仅让群众寓教于乐,还使法制宣传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提升宣传效果。
4.健全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围绕大普法目标和任务,积极落实好江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执行好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各级干部培训班的必学内容,积极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核工作规范化,每年对全区执法人员和新进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进一步加强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分期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驻区企业也采取脱产轮训、法制讲座、学法考试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对广大群众,应重点普及生产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遵法用法的自觉性,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三、科学管理,强化法律监督机制
1.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
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单位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开展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等,向人民报告,向人民承诺,接受人民监督。设立统一高效的举报平台,如“12345”、“12315”举报电话等,出台相应的投诉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
行政执法效率的高低,执法人员的廉洁公正,是广大公民极为关心且与其利益极为密切的问题。江宁区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的观念;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准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要系统梳理全区“阳光运行”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机关服务标准,简化办事流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依法维权,完善基层民主管理
江宁区要不断扩大和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坚持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健全以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保证广大社区居民有权参与本社区重大问题的决策;健全以社区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和社区管理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保证广大社区居民参与管理,实行监督。针对我区民主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注重增强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要注重增强法治意识和义务意识,促进集镇和社区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
在新形势下,江宁要更加注重依靠法治解决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坚持严打整治经常性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流动人口和无业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定因素;将“动用各种社会力量、整合专业调解资源、司法局具体管理”的“大调解”机制引入各种矛盾纠纷的处置中,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制度,整合各种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方式、制度,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充分发挥我区老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和普法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开展“无刑事案件社区”、“法治社区”、“法治校园”、“法治医院”创建活动和以“四防”(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和“四无”(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为重点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促进江宁平安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