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少数民族地区民考民预科物理课程框架探索
作者: 邓一摘 要:学好物理课,不仅对学生学好在校的各科十分重要,而且对于学生深入本科学习相关知识和进一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都能打好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民考民; 预科; 物理; 课程框架
中图分类号:G63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1)9-154-001
预科教育作为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高校办学的特色之一,也是部分少数民族学生进入大学的预备学习阶段。青海省在预科学习的少数民族民考民学生大多来自偏远的牧区,以藏族和蒙古族为主。他们在当地接受的是本民族语言教学,汉语言基础差。又因当地教学条件和资源的限制,理科生的技能的训练几乎是空白。在预科阶段的物理学习中,基础实验及物理概念是整个教学环节最基本、最关键的部分,学生对物理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影响着他们对整个物理学的学习,也影响着他们升入本科后大学物理的学习。
一、本课程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
物理学是研究物质的基本结构、相互作用和物质最基本最普遍的运动形式及其相互转化规律的学科。开设物理课的目的,在于为学生较系统地打好必要的物理基础,使学生应用物理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提高。这对开阔思路,激发探索和创新精神,提高人才素质以及培养学生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等都会起到重要作用。
二、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
1.课程教学目标
学习终身发展必备的物理基础知识和技能,了解这些知识与技能在生活、生产中的应用,关注科学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学习科学探究方法,发展自主学习能力,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能运用物理知识和科学探究方法解决一些问题。
2.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学习物理学的基础知识,了解物质结构、相互作用和运动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规律,了解物理学的基本观点和思想。
认识实验在物理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物理实验的一些基本技能,会使用基本的实验仪器。
三、本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教学要求
1.力、物体的平衡
1.1掌握力的概念,掌握重力、弹力和摩擦力,区分滑动摩擦力和静摩擦力,简单计算滑动摩擦力和静摩擦力。了解物体的弹性,知道胡克定律。
1.2能对两个以下物体进行正确的受力分析。
1.3理解力的合成与分解,知道共点力的平衡条件并解决问题。
1.4知道力矩的概念,掌握有固定转轴物体的平衡条件并解决简单问题。
2.直线运动
2.1通过对质点的认识,了解物理学研究中物理模型的特点,体会物理模型在探索自然规律中的作用。
2.2区分标量和矢量,知道它们有不同的运算规则,熟练掌握平行四边形定则。
2.3了解位移和路程,知道它们的区别。
2.4理解速率、速度和加速度,知道平均速率、平均速度和平均加速度。
2.5掌握匀变速直线运动的规律,能熟练解决有关问题。
2.6能用公式和图像描述匀变速直线运动,体会数学在研究物理问题中的重要性。
2.7掌握自由落体运动。
3.牛顿运动定律
3.1掌握牛顿第一定律,理解惯性概念并能说明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2探究加速度与物体质量、物体受力的关系。了解超重和失重现象。掌握用牛顿第二定律解题的一般步骤。
3.3掌握牛顿第三定律。能解释生活中的有关问题。
3.4了解力学单位制。
4.曲线运动
4.1运动的叠加原理 平抛运动。
4.2会描述匀速圆周运动。掌握描述匀速圆周运动的基本物理量
4.3了解向心力、向心加速度。
4.4了解万有引力定律、人造地球卫星。
5.机械能
5.1理解功和功率的概念。熟练掌握恒力做功的计算方法。
5.2知道功是能量变化的量度、探究恒力做功与物体动能变化的关系、理解动能和动能定理。用动能定理解释生活和生产中的现象。
5.3理解重力势能。知道重力势能的变化与重力做功的关系。
5.4理解机械能守恒定律。用机械能守恒定律分析生活和生产中的有关问题
6.电场
6.1知道点电荷、知道两个点电荷间相互作用的规律。通过静电力与万有引力的对比,体会自然规律的多样性与统一性。
6.2了解静电场,初步了解场是物质存在的形式之一。知道电场强度。了解点电荷电场中的电场强度。会用电场线描述电场。
6.3知道电势能、电势,理解电势差。知道匀强电场电势差与电场强度的关系。
6.4知道等势面和等势面的性质。
6.5知道电容定义及电容器的简单计算。
7.恒定电流
7.1熟练掌握部分电路欧姆定律。知道决定导线电阻的因素,了解电阻定律。
7.2掌握电阻的串、并联及其特点。
7.3知道电源的电动势和内阻,理解全电路欧姆定律。
7.4掌握电功和电功率。知道焦耳定律并简单运用。
四、课程教学条件
课程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及配套练习册,教学中根据课时安排和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取重点章节讲授。重难点突出,有足够数量的例题和课后习题,满足课程教学要求和培养目标。
五、考核方式:
本课程为考试课,分两学期讲授。期末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核。总评成绩根据平时成绩(考勤,课堂表现,作业,小测验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凡学生一学期缺勤达该学期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 或一学期缺交作业数量达三分之一,经批准,取消学生该学期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