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嫁妆文化与女性权益保护
作者: 唐超 姜波
在世界上许多民族和社会中,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最重要的经济交易之一通常发生在结婚时,即缔结一段婚姻时男女双方相互交换礼物。人们通常将新郎及其亲属赠予新娘本人或其亲属的礼品、服务等称为彩礼;嫁妆则是女方出嫁时由女方亲属赠送的各类物品或货币,属于从新娘家庭到新郎家庭的财产转移。各个国家的文化不同,嫁妆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也有所不同,其中印度因其独特的嫁妆文化而颇受争议。
印度嫁妆文化现状
印度是世界第五大经济体、世界第二大发展中国家,其人口数量居世界榜首。据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数据,印度是世界上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的国家之一—男多女少,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的增加,包括针对妇女的暴力、童婚和人口贩运。尽管妇女在印度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嫁妆制度在印度却越来越普遍,嫁妆的价值日益增高。
现代印度嫁妆制度起源于传统高种姓种族习俗,即新娘的礼物、新娘父亲自愿赠予新郎的礼物以及亲戚朋友自愿赠予新娘的礼物。从传统意义上来看,这些代表着新娘家人美好祝福的礼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印度嫁妆涉及从新娘家庭转移大量财产给新郎,因而成为婚姻谈判的一个主要因素。
与中国不同,在缔结婚姻过程中,中国男方通常需要为女方准备丰厚彩礼,而印度女方家庭则需承担沉重的嫁妆,其嫁妆丰厚程度取决于男方的家世、学历等情况。因此,许多贫困的印度家庭为嫁女而债台高筑甚至倾家荡产。一旦双方家庭关于嫁妆的谈判崩盘—新郎及其家人对嫁妆数额不满意或新娘嫁妆兑现未果等情况出现,新娘便成为受害者,遭受家暴、绑架甚至杀害等,从而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如嫁妆死亡、索奁焚妻等刑事犯罪。嫁妆死亡指的是因夫家认为嫁妆不足而直接或间接害死(如烧死、毒死等)妻子的事件。据印度国家犯罪记录局2021年公布的全国犯罪记录报告数据显示,印度全国登记的与嫁妆有关的案件多达13534起。嫁妆相关事件由于各种原因往往被低估,或者仅仅被报告为“事故”,而不是更为残暴且将受刑罚的“嫁妆事故”。

针对嫁妆犯罪盛行的社会问题,印度政府部门在过去几十年间试图通过立法废除嫁妆制度,但诸多措施被证明是无效的,而且最近的一些研究指出,反嫁妆政策实际上可能会导致情况恶化。1961年,印度开国总理尼赫鲁制定了《禁止嫁妆法》,该法案对“嫁妆”的定义以及给予、接受、索要嫁妆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给予和接受嫁妆均为违法行为,判处当事人6个月至2年监禁;妇女因嫁妆受到丈夫的骚扰或虐待,丈夫将被判处3年监禁并处以罚金;妇女在婚后7年内因嫁妆问题被骚扰或虐待致死,当事人将面临终身监禁的判罚等。”然而,法律的约束力相当无力,印度的丰厚嫁妆和不平等现象难以扭转,该法案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极大的社会阻力。1973年,印度政府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提供和接受嫁妆属于刑事犯罪;1980年,《印度刑法典》修订后进一步禁止与嫁妆相关的暴力行为;2006年,《家庭暴力法》为保护妇女免遭家庭暴力提供了民法补救措施,其中第三条具体规定了禁止胁迫妇女满足非法嫁妆要求而施加的一切形式的骚扰和伤害。除了印度政府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1970年代末爆发了“女性抗议嫁妆谋杀”运动,近年来各种女权及女性主义民间组织也纷纷发起抗议活动。另一方面,印度是多项国际人权文书(如《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的缔约国。尽管存在法律和民间舆论的双重压力,但这种文化在过去几十年里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以嫁妆的名义对妇女施加暴力的行为仍在增加。
印度嫁妆文化的根源
宗教文化
印度嫁妆文化在印度教及其他宗教中广泛传播,并非某种特定宗教的专属。事实上,基督教教徒和锡克教教徒近年来对嫁妆文化尤为重视;穆斯林婚姻的平均嫁妆支付略低于印度教的嫁妆,而印度教教徒更喜欢安排女儿嫁给一个社会地位高于他们自身的男人;伊斯兰教教徒则将嫁妆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新娘着装和婚姻生活的一些必需物品,另一类则是如衣服、珠宝或经由讨价还价后决定赠予新郎家的一笔钱或贵重物品。此外,公元前750年写成的印度教经典《莲花往世书》中规定:“女子在人间唯一的神就是她们的丈夫,她们唯一的工作就是顺从丈夫,讨得丈夫的欢心,不论丈夫有何缺陷。”公元前2世纪左右成书的《摩奴法典》认可古印度的嫁妆和彩礼,嫁妆是更有声望的形式,认为嫁妆与婆罗门种姓有关,并规定:“不名誉的根源是妇女,不和的根源是妇女,陋习之所以存在的根源是妇女”,同时“妇女要不分昼夜地被家中的男子置于从属地位”。宗教文化背后所隐藏的女性地位低下的意识形态,上千年来主导着印度社会,逐渐发展至今而成为一种文化陋习。
父权制度
女性地位的低下必然蕴含父权制度的霸权地位。在印度的一个家庭单位中无论是教育还是参与决策,都由父亲、丈夫、儿子决定,导致在家庭内部、社区、市场、机构和政府等更广泛的公共领域,已婚女性获得资源的机会极为有限。印度女性生而低下的地位使其被剥夺了受教育权、自由权、言论权等基本权利,女婴的出生对于印度普通家庭来说意味着许多责任,尤其是嫁妆债务的负担。
父权制度的种种表现共同定义和限制了妇女的空间。有学者认为,对女性的支配和控制源于男性的属性和行为,即男子气概,这被视为一种共同的印度社会理想。暴力不一定是男子气概的一部分,但两者往往联系紧密,由阶级、种姓和宗教调节。如果婚姻因无法兑现更多嫁妆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失败,妇女就会遭受家庭暴力的威胁和伤害。为满足新郎父母的需求而提供嫁妆的做法必然导致新娘家庭出现财务危机,而男方家庭威胁新娘索要更多的嫁妆,则造成女性遭受暴力虐待、情绪崩溃、健康恶化、自杀死亡等事件不断增加。因此,受苦的不仅是新娘一个人,而是整个家庭乃至社会出现失衡。
种姓制度
印度的种姓制度迄今约有3500年的历史,是印度最持久的制度之一。种姓可以被简单定义为世袭的内婚群体,他们享有共同的姓氏、共同的传统职业以及共同的文化,在流动性方面相对严格,并形成相对单一的同质社区。种姓是印度教社会的基本结构特征,其体现种姓制度的社会框架几百年来一直统治着大多数印度人的生活。印度教把人宽泛且模糊地划分为五个阶级,从高到低分别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和贱民。他们认为,种姓越高,所享有的权力越大,与神的距离也越近。



嫁妆作为一种社会实践,与经济分层及种姓制度密不可分,它提供了一种投资机制、继承机制以及性别与社会阶层之间的平等力量。1961年,印度尼赫鲁政府宣布废除种姓制度,传统嫁妆制度也被定义为非法,但它们仍顽固地存留于现代印度社会中难以根除。由于印度教的存在和广泛影响,社会上形成了一套非官方的婚姻评价标准,即嫁妆的丰厚程度取决于男性的地位高低,使得高种姓男性无法用平等和现代的观念去对待婚姻中的诸多事务。在种姓制度的高嫁低娶婚姻习俗中,男性的结婚对象是同种姓和较低种姓女性,女性的结婚对象则可以是较高种姓及同种姓的男性。较低种姓女性可通过嫁给较高种姓男性来改变自身的社会地位,男性却不能通过娶较高种姓的妻子而提升社会地位。换句话说,印度男子不可以娶比自己地位高的女子,但可以娶比自己种姓地位低下的女子。这直接导致了嫁妆日益成为女方家族通过嫁女提高自身地位、“贿赂”男方家庭的一项手段,而嫁妆也从原先的自愿变成了一种义务,而且金额数量越来越高。因此,随着种姓制度背景催化下以嫁女提高地位与“贿赂”男方家庭为出发点的婚姻的发展,印度已婚女性在婚姻关系中自然处于低地位,原本不均衡的男女不平等地位加剧,所以在印度社会缺少话语权的妇女通常默默承受来自夫方的迫害与暴力行径,或者选择自杀来结束非人般的嫁妆暴力。而遭受嫁妆暴力的女性则需承受来自三方面的压力:一是男方家庭因女方嫁妆未兑现而产生愤怒不满情绪,进而对女性实施生理与心理的双重暴力;二是缺少出生家庭和自己父母亲的理解与支持;三是政府和社会第三方对宗教文化衍生的女性地位低下等余孽文化的缄默与纵容。
法律制度
第一个与嫁妆相关的印度国家立法是前文提到的《禁止嫁妆法》,该法案经过两次修订扩大了对“嫁妆”一词的含义,并加大对各种违反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尽管1980年代中期的刑事修正案增加了新条例,但印度法律体系未能使嫁妆受害者的不幸处境得到任何明显改善。尽管嫁妆问题本身不属于刑法的立法范畴,但与嫁妆有关的暴力行为无疑是属于刑法的职能范围。印度政府对嫁妆死亡及相关犯罪有较为严格的法律规定,但嫁妆死亡的速度并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放缓。因此,立法机关需要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来进一步保障妇女的社会地位,采取措施堵塞法律漏洞。
显而易见,印度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暴露了以下弊端:第一,以家庭暴力、虐待为主的非正常死亡犯罪事件往往没有家庭成员之外的目击者,而其中一些家庭成员可能是同谋,或因为某些压力而选择漠视。通常情况下,邻居可能掌握一些针对犯罪的线索或证据,但由于诸多担心(如破坏邻里关系、在诉讼中遇到麻烦等)而不愿作证。第二,警察的职责是作为保护广大群众的盾牌,但实际上他们早已失去了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印度公众对警方提出的常见指控包括到达犯罪现场太晚、记录第一信息报告时歪曲事件、试图将嫁妆死亡视为自杀,以及以消极态度进行调查等。警方往往将暴力侵害妇女行为视为家庭事务,常以“独立证人的证据不足”以及“实质性证据同受害者及证人的陈述相矛盾”为由,拒不立案。第三,医疗报告结果的过度延误以及法院对此类事件的懈怠,导致这两个角色在印度法律体系中的缺位现象。
法国哲学家傅立叶在其著作《论四种运动》中表述:“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作为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国家,印度在保护女性权益方面特别是因嫁妆而引发的社会问题上仍呈严峻态势,而嫁妆制度背后隐藏的宗教文化、父权制度、种姓制度和法律制度问题根深蒂固。嫁妆死亡是一种社会诅咒,是印度社会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妇女保护组织、警察、公务员和司法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对因嫁妆造成死亡的罪魁祸首实施威慑性惩罚,切实采取措施来消除或遏制这一社会威胁。最重要的是,需要公众的意愿和承诺来避免对嫁妆的物质贪婪。嫁妆对于印度来说既是一种文化,也是一场女权对父权的抗争,是迈向民主文明社会进程中一个棘手却亟待解决的难题。
作者工作单位:
唐超,哈尔滨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读研究生
姜波,哈尔滨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