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理学
作者: 张淯强摘要:任何一个东西,在“因”作用下,如果它能够被分成俩或俩以上,被分开的这些东西,若还能够合并成一个,分合后的东西的名称和单位不变(相同)。那么,这类东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能够相加,否则不能够相加。
关键词:数理学;“本量单位”;数;理数
中图分类号:TN91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0)8-144-004
数理学,说起它我们觉得生,其实不然。因为它的前身是数学。既然如此,那就先从数学谈起。“数学——研究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科学。”单纯地说,数学理应是关于数的学问和学术。什么是数?数就是数目。它是人类在生活实践中随着社会的需求逐渐发展起来的。一般说来,数是用数字写出的。而当人们使用珠算时,数是用数字打出的;而当人们用电脑打数时,数也不是用数字写出的。数字是多种多样的,数字是数码或字码,它是一种符号——是人类在实际生活中创造的一种理性的办事工具。其实,数是用理性地办事工具(数字)办理的。当然,数是以事实为根据,由东西通过事物或东西证明出来的一种东西。如果没有东西(任何东西都没有),那就没有地球、月球、太阳……也不会有宇宙,——也不可能有人类。因此,也不会有数,数学也无从谈起。数学是人类长期地把数运用于生活实践中不断地积累、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
数学,提起它有一件事我一直埋在心里,可拱动得难受。也许现在叙它一下,今后可能会好。很多年前,有几个儿童在路旁堆土堆,他们正玩得高兴。突然,两个儿童争吵起来,一个儿童说:“我堆的两堆土相加,相加得一堆土。”另一个儿童说:“不!两堆土相添,相添得两堆土,怎说是一堆土呢?”就为此事,他俩嚷得面红耳赤。这时,在他们玩土堆的边道上走来了一位爱管闲事的老大爷,到了他们近前,看见他俩吵得不可开交,就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问道:“喂!你们吵什么?”两个儿童各自把来由说了一遍,老大爷接着他们的话茬儿做着手势便说:“你堆的两堆土相加,相加得的说是一堆土是对的。两堆土相加就是把两堆土合并成一堆土。——是相加的两堆土‘之合’。一堆土是一个东西,两堆土是两个东西。两堆土相加,相加合并成了一堆土。这也是把两个东西相加,相加合并成了一个东西。这种两个东西相加,相加合并成了一个东西,合并成的这个东西——是相加的俩东西‘之合’。可他说的两堆土相添,相添得的是两堆土,也是对的。因为两堆土相添,是把这两堆土和在一起,是把这两堆土和在一起得的土的堆数,——是相添的两个土堆‘之和’。我们理应把这种两个东西相添,相添和在一起得的两个东西说成是:相添的俩东西‘之和’。”这时,堆土堆的儿童都在专心致志地听老大爷说,他稍停了会又说:“加和添的意思不同。土堆这种东西两个相加,相加得的东西(土堆)相对而大,再大也是一个土堆;土堆这种东西两个相添(一个添另一个),相添得两个土堆。相添得的俩土堆,比俩相添的每个土堆多一个土堆。土堆这种东西,两个既能够相加,又能够相添。”这位老大爷说罢,转身就走了。而吵架的两个儿童也哑口无言了……
在几个儿童堆土堆的事儿里,特别是在过路的老大爷的话中,使我们感知了一些问题。俩东西之“合”与俩东西之“和”,加和添的意思不同。两堆土相加,相加得一堆土;一堆土添另一堆土,相添和在一起得两堆土等等。这位过路的老大爷说的这席话对吗?如果对,这将意味着什么?
人类在日常生活中,的确体现着两个东西相加,形成俩相加的东西之“合”的事实。也就是俩东西(俩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能够相加的相加,相加后合并成了一个东西的(东西的名称和单位不变的)。比如,放羊的人们,有时为了省工,常把两群羊合并成一群羊放。当两群羊合并成一群羊放时,两群羊就成了一群羊。
现在,我们用沙子在一块长10米、宽5米平光的地板上,堆两堆大小相对不一的沙子堆。然后把这两堆沙子相加,也就是把这两堆沙子在这个地板上合并成一堆沙子。相加得的这堆沙子可见相对变大了。我们又在这个地板上堆了两堆沙子,一堆使它略大于相加得的那堆沙子;另一堆使它略大于相加前的那堆相对小的沙子堆。显然,现在地板上是三堆沙子。是三堆相对大小不一的沙子堆。这三堆相对大小不一的沙子堆,理应分别是一堆沙子。这是因为:相加前的两堆沙子也是大小相对不一,但它们分别是一堆沙子。所以相加得的这堆沙子是一堆沙子。这是因为:东西(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俩或俩以上的(无形的东西除外),它们没有绝对的相等或绝对的相同。也就是说,在有形的东西内,俩或俩以上的东西(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相对大是一个,相对小也是一个,——它们的大小相对也只有不一。因为两堆沙子相加,相加得一堆沙子。同理,两堆土相加,相加得一堆土;两群羊相加,相加也得一群羊。
又经实验证明:两堆沙子加两堆沙子得两堆沙子;三堆沙子加三堆沙子得三堆沙子……
因此而得:两个名数相同的东西(正的东西的名数相同的)相加(能够相加的),相加得的东西的名数是一个相加的东西的名数。因此,1+1得1、2+2得2、3+3得3……
“1堆”是一个名数吗?一堆土和另一堆土的大小相对不等(不绝对相等);而一斗东西和另一斗东西的大小相对也不等(也不绝对相等)。也就是说,两堆东西(两堆东西的名称相同的)它们的大小不绝对相等,那两斗东西(两斗东西的名称相同的)它们的大小也不会绝对相等;也就是说,一斗东西的斗是东西的容量单位,一堆东西的堆是东西的“本量单位”。——我们把这种自身带有的量叫“本量”,这种单位叫“本量单位”。如:一根木头的“根”、一座山的“座”……都是“本量单位”。因此,“1堆”它是一个名数。
“1+1=2”理应有俩正的东西(俩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能够相加的相加,相加得的东西是两个正的东西(东西的名称和单位不变)而定或有俩正的东西(俩正的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能够相加的相加,相加得的俩正的东西是两个相加的正的东西之“和”(俩东西之“和”的名称和单位不变的)而证明(因为两个1的和是2)。因为“把两个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叫‘加法’运算”。所以把两个东西(俩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合并成一个东西(东西的名称和单位不变)运用的是“加法”运算。而两个东西(俩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不能够合并成一个东西的(东西的名称和单位不变的)那就不能够运用“加法”运算。——世就是不能够相加。因为一堆土加另一堆土,相加得一堆土;一群羊加另一群羊,相加得一群羊……那么,这类东西(这类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两个合并成一个是一个东西(东西的名称和单位不变)。合并得的东西,事实上是两个相加的东西之“合”(俩东西之“合”的名称和单位不变)。而运用的也确实是“加法”运算。这是因为事实上把两个东西相加,相加得的东西是把两个相加的东西合并得的。所以把两个正的数1合并成一个数“1”,合并得的数“1”理应是相加的两个数1之“合”。而运用的事
实上是“加法”运算。据此,1+1=1。——这是因为数是以事实为根据,由东西通过事物或东西证明出来的。数学的理论它是以事实为根据,由东西通过事物或东西证明出来的(数它也是一种理论,它是数学的初级理论)。而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根本找不到把俩东西(俩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合并成一个东西是俩东西的(俩东西的名称和单位不变的)、也没有把俩东西(俩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合并成一个东西(东西的名称和单位不变的)合并得的东西(俩相加的东西之“合”)是两个相加的东西之“和”的事实。因此,1+1≠2。2也不是俩1相加之和,因为它没有事实根据。
“1+1=2”的“2”,事实证明它不是把两个相加的1(两个相加的数)合并得的。所以它不是两个1之“台”(两个相加的数之合)。因此,它运用的也不是“加法”运算。“1+1=2”的“2”,它实际是把两个1“和”在一起得的(因为两个1之“和”是2),而运用的是“添法”运算(下后有论证)。因此,“1+1=2”这个算式不是理性的“加法”运算形式。那么,它不能成立。这是因为:科学的理论从实践中来一再经实践检验正确一才能正确地去指导实践。
人类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着俩东西(俩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不能够相加的事实。例如:“两个苹果、两个梨……”因为这类东西(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两个不能够合并成一个东西(东西的名称和单位不变的)。那么,根据这类两个不能够相加的东西,也就不能够把两个“1”写成相加的“加法”形式。这类东西两个不能够相加,若写成相加的(两数关系的)“加法”形式,它就不是理性的(因为它脱离事实)。那么,不是理性(俩数关系)的“加法”形式写它也就没有意义。那么,没有意义(俩数关系)的“加法”形式不写它就是了。但是,凡是写成的俩数关系的“加法”形式都是能够相加的、有意义的。因此,既写“1+1”它就得1。
我们在实际生活中,也有着俩东西(俩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相添,相添得的东西(东西的名称和单位不变)相对而多,是俩相添的东西之“和”的事实。比如,多数人买过东西,不少人卖过东西。当买卖东西时,当买卖东西添到已定的量时,买方还要添时,卖方一般地说,不要添了。再添就多了。买1两东西,再添1两东西,相添得的是2两东西。相添得的2两东西比俩相添的每个1两东西多1两东西。若买1斤水果再添一斤水果,相添得2斤水果。那么,相添得的2斤水果,也是把1斤水果和另一斤水果和在一起得的。那么,把2斤水果和在一起,一共也是2斤水果。把2斤水果相添。相添得的2斤水果,事实上比俩相添的每斤水果多1斤水果。
事实表明:俩正的东西(俩正的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相添,相添得的俩东西相对而多(相对俩相添的每个东西)。这是因为把2斤水果相添,相添得的2斤水果,实际是把相添的2斤水果和在一起得的。把2斤水果相添,相添得的2斤水果,也就是把相添的两个1斤水果“和之”。—-这也是俩相添的东西之“和”。
我们做了个实验,把2斗面相添,也就是把2斗面和在一起,不论形状是否发生变化,但实事上还是2斗面。这是因为:把2斗面相添,相添和在一起,不是把2斗面合并成一斗面:也不是把2斗面和在一起成1斗面。而事实上它是把相添的2斗面——“和之”。因为把I斗面添另1斗面,相添得2斗面,相添得的2斗面是相添的两斗面之“和”。相添得的2斗面事实上比俩相添的每斗面多1斗面。所以把俩堆土相添,相添得2堆土。相添得的2堆土,无疑也是相添的俩堆土之“和”;相添得的2堆土事实上比俩相添的每堆土多一堆土。俩东西相添,就是把这俩相添的东西和在一起,就是把这俩相添的东西和睦在一起,俩东西和在一起,也就是俩东西好在一起(和就是好的意思),也就是俩相添的东西相互完整的地处在一起、好在一起。
那么,诸类事实证明:把两个正的东西(俩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相添,相添得的东西是俩正的东西。——是俩相添的东西之“和”,——相添得的俩相添的东西之“和”的单位和名称不变。所以1添1=2,所以,两个相添的1之“和”是2。
那么,根据这些事实我们现在若设立一个“添法”。那就是:把两个数和在一起的运算叫“添法”。相添的两个数,一个叫被添数,另一个叫添数。相添得的数叫做“和”。
因为数是从实践中来,它是一种理论,这种理论无疑是一种理性的东西,这种理性的东西是无形的。因为它(数)无形。所以任何俩数相对没有大小之别,所以2不大于1。
上述事实证明,俩正的东西(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相添,相添得的俩东西比俩相添的每个东西多,而两个1相添得的2,比俩相添的每一个1在道理上应说成多,而为什么2比1不能说成多?这是因为:“2”说它是个数,“1”说它也是个数,实际“2”和“1”等它们本身不是数,它们本身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工具。所谓“数”是一种东西。因为“数”是从实践中来,因为它是一种理性的东西。因为理性的东西“数”而又是用理性的办事工具(数字)办理的。也就是科学地说,数字是一种理数的工具;也就在是科学地说,数是由数字理出的。所以数是由“0、1、2……”它们理出的,所以“2”和“1”等我们理应把它们说成是理数。既然“1”和“2”等说成了理数,那“2”这个理数比1这个理数就可以说多。一个等式,如果两边去掉的相同,那这个等式还成立。一个多式,也是如此。若设多于号为“>”,那么2堆土比1堆土多,2堆土>1堆土。两边去掉相同的,1堆土>0堆土,I>0,因此,2也多于1。一个2比一个1多一个1。人们常说的3多2少的道理就在于此。
因为数被证明为理数。所以把两个理数合并成一个理数的运算叫“加法”,相加的两个理数,一个叫被加的理数,另一个叫加的理数,相加得的理数叫做“合”;所以把两个理数和在一起的运算叫做“添法”,相添的两个理数,一个叫被添的理数,另一个叫添的理数,相添得的理数叫做“和”。
为什么把两个理数相加,相加得的理数叫做“合”?因为把两个正的东西相加,相加得的东西是俩相加的东西之“合”;为什么把两个理数相添,相添得的理数叫做“和”呢?首先是因为把两个1相添,相添得的2证明是两个相添的1的“和”(其他下有详述)。
实验证明:俩理数不同不能写成相加,零以上的相同的理数n个写成了相加,得的是一个相加的理数;零以下的相同的理数,n个写成了相加得的也是一个相加的理数。n个零写成了相加得一个零。
事实上,一堆土是一个东西,两堆土是两个东西,俩堆土相添,相添得的土堆是两个。相添得的土堆(俩)比俩相添的每个土堆多一个土堆。而一个东西不见得就是一堆土,而俩东西(东西的名称和单位相同的)相添,相添得的东西(俩东西),事实上不见得比俩相添的每个东西一定都多。这是因为:在数学里,而我们在实际生活中从数轴的角度看,东西被分为三种。它们分别是正的、负的和零。就同一个东西在条件变换下,它也能显示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