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克摇滚桂冠诗人
作者: 吴群涛
朋克运动
朋克运动是1970年代前后兴起于英、美的青年文化运动,其主要表现形式是以“三分钟、三和弦”为显著特征的朋克摇滚音乐。它不太讲究音乐技巧,看中的是思想解放和反主流的尖锐立场,究其实,是“用简陋的音乐把他们露骨的叛逆行为提升到了哲学层面,在主观能动性和否定之否定的理论下创造了一种扭曲的责任感和边缘文化现象”。朋克运动极大地改变了英、美两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们的思想状况,在西方多国也获得了大批年轻人的响应,发展势头一度异常迅猛。如在1970年代中后期,仅伦敦一地,朋克族人数就达10万之众,而且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新世纪以来,朋克音乐、朋克文化、朋克青年依然活跃,朋克成为全球性青年亚文化的重要流派之一。《美国反文化百科全书》记载,朋克在美国至今仍然与社会青年运动紧密相关,朋克复兴也是反文化运动的表现。加拿大学者德博拉·肯尼迪甚至认为,“公正地说,朋克还从没有像今天这么主流过”。
在1970年代,朋克音乐主要以三个和弦为基础,重复强调音乐的原始性,简单、粗糙,反对创新和实验。朋克歌词总是带有很强的攻击性,多为直接表达。其他具有朋克风格的行为也大多直接、粗暴,不求精巧,只在意力度,具有强烈的批判性和破坏性,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英国朋克在初期的爆发式兴起后,日益落入商业化泥沼,成为“时尚”的代名词。而美国朋克相比之下,其政治色彩略淡,在音乐上反对商业化的摇滚,避免野蛮宣泄,强调表达内容的丰富与实在,从而创造出了一种精致、诗意的朋克时尚潮流。美国朋克代表人物有雷蒙斯乐队(The Ramones) 、黑旗乐队(Black Flag) 、科特·柯本(Kurt Cobain)及其乐队涅槃(Nirvana)等,其中摇滚女诗人帕蒂·史密斯绝对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标杆性人物,她的专辑《马群》激发了英国朋克乐队“性手枪”和“冲撞”的创作灵感,她在英国的巡演更是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朋克热潮,从而奠定了她在英、美朋克运动中无可撼动的“朋克教母”地位。
摇滚中的女性角色
英国伯明翰学派青年学者迪克·赫伯迪格对当时兴起不久的朋克运动进行了及时考察,在《亚文化:风格的意义》(1979)一书中,赫伯迪格揭示出朋克思潮出现的摇滚发展困境。随着华丽摇滚艺术家们表现出极端矫揉造作、精英心态等病态自诩心理,摇滚乐迷大量流失。“朋克美学,就是在艺术家和听众之间日渐扩大的隔阂中建立起来的,可以被解读为一种揭露华丽摇滚内在矛盾的尝试。”同时,受西方女权运动快速发展的影响,伯明翰学派女学者安吉拉·默克罗比在其代表作《后现代主义与大众文化》一书中敏锐地指出文化研究中对女性群体的忽略和歧视。在她看来,将性别视角引入文化领域是必须而且迫切的时代命题,特别是嬉皮士和朋克运动中的女性角色。因为对于工人阶级女性来说,朋克和雷鬼音乐亚文化同样为她们“提供了摆脱阶级束缚的渠道”。
众所周知,2016年国际十大热点之一是美国摇滚明星鲍勃·迪伦获颁诺贝尔文学奖,公众普遍认为这一事件表明摇滚音乐的文学价值终获世界最高文学殿堂的认可。自1960年代开始,迪伦的多首经典音乐作品享誉世界,至今传唱不衰;自1970年代中期起,多部美国权威文学史接连收录其代表歌作。然而,放眼全世界,摇滚女诗人在乐坛却不常见,在各国文学史上更是凤毛麟角。虽然摇滚曾经是以男性为主导的世界,但却从来不是只有男性活跃其间,也有为数不少的女性摇滚人参与其中,为当代摇滚画卷增光添彩。其中代表人物有英国的苏克西(Siouxsie Sioux) ,加拿大的琼尼·米契尔(Joni Mitchell) ,美国的苏珊·维佳(Susan Vega) 、特雷西·查普曼(Tracy Chapman) 、蒂娜·特纳(Tina Turner) 、詹尼斯·乔普林(Janis Joplin)等。她们大多是以样貌、声音或舞蹈引人注目,且艺术生涯多集中在青年时期。唯有帕蒂·史密斯以原创的诗歌、朋克精神的个性演绎、摇滚明星演出现场和持续终身的创作,获得声名常在。她曾在接受《滚石》杂志专访的时候说:“作为一个艺术家,我根本就没有感受到任何性别上的限制。当我表演的时候,我感到超越了自我。我不是说觉得自己像男性或女性,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我的感受难以言表。”这说明性别标签曾经严重地制约着人们对她的身份及其艺术作品的认识。在《朋克指南》 (The Rough Guide to Punk,2009)作者艾·斯拜瑟(AI Spicer)看来,史密斯“仅凭个人力量重新定义了摇滚中的女性角色”。中国知名乐评作家肖复兴则认为,在1970年代的摇滚歌坛上,帕蒂·史密斯凭借诗性语言、叛逆姿态、朋克旋风般的狂放表演风格,“以女性的视角和女性的意识以及女性的生命体验,为传统的摇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因此,她的摇滚诗歌具有女性意识和文化意义。史密斯的传记作者维克多·博克瑞斯(Victor Bockris)总结性地指出,史密斯是一个诗人、朋克预言家、女性主义偶像和艺术工作者,是从纽约地下文化圈崛起的第一个女性摇滚巨星。
帕蒂·史密斯的朋克之路
鉴于学术界普遍将朋克文化和朋克摇滚以英国为中心展开,英国流行音乐文化研究学者安迪·班尼特通览广义上的朋克发展历程后认为,“从1960年代中期朋克在美国车库乐队舞台中的发源开始,贯穿了它在英国的完善与风格修订,直到其成为全球的青少年文化为止”。在此基础上,笔者发现,国内对作为1970年代中期纽约地下舞台的标志性场景CBGB(摇滚俱乐部/酒吧),尤其是在CBGB一唱而红的美国“朋克教母”帕蒂·史密斯在朋克运动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认识不足。在史密斯登台演唱之前,朋克“臭名昭著”,在她演唱之后,朋克“声名鹊起”。史密斯对此有着切身感受,她说:“在我小时候,punk是一个极其负面的词汇,……如今它变得富有智慧与哲学意味了。”这让人不由得思考:朋克是如何“洗白”的?史密斯在此过程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史密斯于1960年代走出新泽西工薪家庭,做了一名“纽漂”,遍尝生活的艰辛困苦。由于对绘画、诗歌、艺术设计的热爱,执着地追寻“做真我”的人生理想,她由一名众多男性诗人、摇滚明星的普通粉丝,成长为一位坚持写诗、唱诗的摇滚女诗人。当英伦朋克浪潮影响达至纽约时,受到朋友鼓励,史密斯登上舞台,成为朋克音乐场景中独一无二的女唱作人。她独特的中性气质获得了共同生活过7年的灵魂之友、摄影家罗伯特·梅普尔索普的艺术呈现,令她获得了常人难以企及的曝光度。梅普尔索普具有独特的艺术审美和高超的摄影技术,他以黑白摄影作为主体进行设计包装的《马群》专辑封面照片是“摇滚史上辨识度最高的视象之一”。史密斯用其独特的嗓音在轰鸣的音乐声中进行诗意的吟唱,游离于女性的细致与男性的坚强之间,这些都被梅普尔索普敏锐地捕捉到镜头之下,成功地为史密斯塑造了一个坚强自信、卓然不群的女性形象,受到朋克青年们的热捧;史密斯瘦弱、苍白、中性、干净的形象开启了美国朋克风尚,与此后英国朋克教母薇薇安·维斯特伍德所设计的朋克族标志性服饰——脏衣破裤鸡冠头——形成鲜明对照。在此之后,她又连续推出了《埃塞俄比亚电台》《复活节》和《波浪》三张专辑,并与其乐队在欧美进行巡演。1978年,她与歌星布鲁斯·斯柏林斯汀联合创作的单曲《因为这个夜晚》(Because the Night)进入当年流行榜前20名,这也是摇滚史上为数不多的朋克身份艺术家的作品登上流行音乐排行榜高位。
在巨星云集、人才辈出的摇滚史上,史密斯也许不是最耀眼的一颗明星,但是在摇滚乐发展到1970年代出现朋克风格的时期,她却是导火索性质的关键人物。作为当时活跃在欧美舞台上的歌手和诗人,她的音乐作品大胆突破音乐演奏陈规,自由自如地歌唱,同时还具有诗的魅力,一如纽约朋克导师娄·瑞德和摇滚桂冠诗人鲍勃·迪伦的精髓。40多年来她的大量歌曲、诗作、艺术展获得媒体关注。以专辑《马群》为例,不难发现她是个矛盾混合体,兼具温柔敏感的性格和爆发性的现场演出。读史密斯的诗,不能离开她的摇滚现场,同理,听她的摇滚音乐,不能忽视其歌词中的诗意。在看了史密斯的现场演出后,乐评家张铁志坚信,“史密斯先是一个诗人,才是一个摇滚乐手”。该专辑在意念上,高密度的诗句承载着瑰丽诡异并时而灰暗神秘的意象,是属于兰波(19世纪法国象征主义诗人)和布莱克(18—19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摇滚乐。还有论者对《马群》的评价如同诗评:“该专辑融合了摇滚的宏大热烈和诗人的细致高雅,帕蒂是一位兼具诗人、女权主义者、摇滚艺术家多重身份的传奇女性。其音乐理念在极端的女权主义与弱女子式的自暴自弃及咄咄逼人的朋克斗争姿态各个极端之间游走。”这正是抓住了史密斯诗歌表演中的朋克精神内核。她的词作涉及宗教信仰、女性同性恋、自杀和外来不明物等敏感问题,她的嗓音听起来“生硬多刺”,如其歌词“耶稣基督是因为某些人的罪恶而死,但不是我的错”就直接反映出她的特立独行和自由精神。

与英国朋克先驱赋予朋克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时尚叛逆的装扮迥异,以帕蒂·史密斯为代表的美国摇滚人给朋克增添了诗歌的形式,赋予它深刻的思想内涵及隽永的艺术品格。史密斯的摇滚诗歌紧扣时代脉搏,恢弘大气,具有独特的中性气质,从不局限于女性题材,广泛关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关乎宗教、思想、环境、政治、人文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勇于挑战制度,用带有布莱克和兰波色彩的诗歌语言以及酣畅淋漓的摇滚演出,拓宽了人们的摇滚审美视野。
本文为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帕蒂·史密斯摇滚诗歌对朋克运动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17YBA388)阶段性成果。
作者工作单位: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