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官传序》“与尔三矢”解读

作者: 张根明

摘要:统编版中学语文教材选择性必修中册的《伶官传序》“与尔三矢”部分充分体现出欧阳修的春秋笔法,将其与王禹偁《五代史阙文》中的记叙对读,可以发现此部分表现了庄宗忧虑辛劳而由弱及盛的过程,字里行间流露出褒扬之意。

关键词:《伶官传序》;“与尔三矢”;《五代史阙文》

《宋史·欧阳修传》中说:“自撰《五代史记》(《新五代史》),法严词约,多取《春秋》遗旨。” 所谓“自撰”,是指私家所撰,非朝廷授命;所谓“《春秋》遗旨”是说采用春秋笔法,寓褒贬于叙述之中,展示出欧阳修的杰出文采。入选统编版语文教材选择性必修中册的《伶官传序》出自《新五代史·卷三十七·伶官传第二十五》,沈德潜评论此文:“抑扬顿挫,得《史记》神髓,《五代史》中,第一篇文字。”

《伶官传序》以后唐庄宗李存勖接受父命,谨奉“三矢”,忧劳兴国,而后天下已定,宠幸伶人,身死国灭的事迹作为叙述主体,叙述中深藏褒贬,细读“与尔三矢”部分内容,可以更好地把握作者的写作意图。

“与尔三矢”的叙述,最早出自王禹偁的《五代史阙文》。据王禹偁自己说该书“皆闻于耆老者也”,其真实性有待商榷。这里重点探讨二者在叙述上的差异,为方便叙述起见,标号说明。王禹偁的叙述如下:

武皇世传武皇临薨,以三矢付庄宗曰:“一矢讨刘仁恭,汝不先下幽州,河南未可图也。一矢击契丹,且曰阿保机与我把臂而盟,结为兄弟,誓复唐家社稷,今背约附贼,汝必伐之。一矢灭朱温。汝能成吾志,死无恨矣。”庄宗藏三矢于武皇庙庭,及讨刘仁恭,命幕吏以少牢告庙,请一矢,盛以锦囊,使亲将负之,以为前驱。凯还之日,随俘馘纳矢于太庙。伐契丹,灭朱氏,亦如之。

欧阳修在整体采用其叙述的基础上,对语言做了部分调整,叙述如下:

世言晋王之将终也,①以三矢赐庄宗而告之曰:“②梁,吾仇也;燕王,吾所立;契丹与吾约为兄弟;而皆背晋以归梁。此三者,吾遗恨也。③与尔三矢,尔其无望乃父之志!”庄宗④受而藏之于庙。其后用兵,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⑤请其矢,盛以锦囊,负而前驱,及凯旋而纳之。

第一,将动词“付”改成了“赐”。“付”是交付,是一般的给予;“赐”则更显郑重,《礼·曲礼》有云:“三赐不及车马。”所谓“三赐”即三命之赐,指臣下相继接受君主的三道赐命,一命受爵,二命受衣服,三命受车马。以“三矢之赐”对应“三命之赐”,凸显其郑重。同时,句式由短句变成长句,语势舒缓,也更庄重。

第二,调整了顺序,精简了叙述。将与梁(朱温)的矛盾摆在了最前面,因为梁晋争霸是最核心的矛盾,与燕王(刘仁恭)和契丹(耶律阿保机)的矛盾是依附于这一矛盾之上的,王禹偁的叙述“一矢……一叙述……一矢……”显示出并列的状态,欧阳修精简了语言,将三者统一到与梁的矛盾中,可以使重心更突出,层次更清晰。

第三,进行多处调整。首先改变了句式,由陈述句变成祈使句;其次将表假设的“诚(如果)”改成表祈使的“其(一定)”;再次,改变陈述的主语,“你如果能成就我的志向,我就没有遗憾了”其叙述重点在晋王,“给你三支箭,你一定不要忘记你的父亲的志向”其叙述重点在庄宗。这些调整加强了语气,突出了晋王遗命的庄重。

第四,增加一“受”字,凸显庄宗的郑重。

第五,王禹偁的表述是“使亲将负之,以为前驱”,“负箭”和“前驱”的行为由部下完成。欧阳修的表述则是“请其矢,盛以锦囊,负而前驱,及凯旋而纳之”,“负箭”和“前驱”的行为由庄宗亲自完成,连用“请”“盛”“负”“前驱”“纳”展现庄宗秉持先父遗志,时刻牢记使命,亲力亲为,忧劳兴国。

之所以要做如上处理,是因为王禹偁偏向于史事的记录,而欧阳修要借庄宗的事迹来表达“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道理,其重点自然要落在庄宗身上。“与尔三矢”这一部分旨在表现庄宗忧虑辛劳而由弱及盛的过程,字里行间,有一种褒扬之意,而这里的“扬”正为后文庄宗宠幸伶人身死国灭之“抑”张本。

作者简介:张根明(1981— ),男,浙江省龙游中学高级教师,浙江省衢州市名师,主研方向为课堂教学和文本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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