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事”到“国事”

作者: 龙静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本文以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家长、教师为研究对象,从教师、家长、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等不同维度开展“田野作业”,针对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教育中存在角色职能不清、服务供需匹配失调等现实问题,提出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指导教育服务体系、激发社会服务机构活力、构建家庭教育生态圈、健全培养制度等策略。

关键词:教育促进法   义务教育   家庭教育

从我国家庭教育发展历程来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初步探索阶段(1994年-2004年) 、稳步发展阶段(2004年-2010年) 、深入发展阶段(2010年-2021年)和新时期发展阶段(2021 年至今)。1996年,全国妇联、国家教委联合颁布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标志着家庭教育工作进入了由政府主导的新阶段。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2010年我国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家庭教育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家庭教育更是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2018 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从“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高度,阐述了教育在新时代中的重要地位,并强调“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2021年10 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引和公共服务。

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全面纳入法治实施轨道。只有从政策到实践需要经过科学的调研,才能全面而真实地了解家庭教育需求现状、家庭教育的难点与痛点,才能因“需”制“策”,因“人”施“策”。深圳市在大力推进家庭教育政策的同时,也存在家庭教育角色职能不清、服务供需匹配失调、生态圈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本文中,笔者通过“半结构式”访谈、问卷调查、文献研究等方法,对三类人群各类信息进行全面收集,参照人类学田野调查方式,收集一手资料,同时依据数量、类型、时间等标准对收集信息分类,忠实做好相关记录,撰写义务教育阶段家庭教育日志,同时将“线下经验”与“线上研究”相互佐证,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研究资料的真实性。

一、深圳市家庭教育调研

本次调研,笔者通过发放并回收有效问卷793份,“半结构式”访谈8人,整理问卷和访谈记录,总结了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教育存在的三个问题:家庭教育角色职能不清、服务供需匹配失调、生态圈不完善。

(一)家庭教育角色职能不清

一是虽然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家校合力育人的意识较强,倾向于从学校和教师的视角出发,辅助提升学校教育的成效,但是缺少从家长需求、家庭教育需求角度开展的家校合作。而此项工作大多由班主任来完成,在访谈时班主任普遍认为 “这是义务性、公益性工作”“占用的时间、精力较多”“没有标准,不纳入量化考核”,导致班主任对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的动力和满足感较低。

二是虽然家长认可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但是对家庭教育认识不足。通过问卷调查,笔者发现近一半的家长表示“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家长亲自养育和父母共同参与感不足,物质投入有余而精神关怀不足。母亲是家庭教育的主体,父亲的缺位和隔代教育现象普遍。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强烈,却“不知道如何寻求指导服务”“不清楚获取服务的信息平台和渠道”。

三是虽然深圳市政府将教育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统筹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和区级基本成立了高层领导小组和委员会,但是很多人认为“政府是保底的,不能靠政府投入来保障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日常业务”,针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政策出台推进缓慢。

四是虽然“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但是深圳市妇联与相关部门并无直接的领导关系,不能有效地监督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加上与协作部门之间的各种协作制度尚未建立,导致其职能发挥在现实中存在痛点。多部门共同管理模式如何实施,各个部门如何分工需要进一步明确,尤其是如何合作是关键问题,建议下一步要完善相关部门履行家庭教育工作的联席会议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教育部门和妇联两个部门如何就家庭教育分工配合形成顺畅的机制,需要出台更加细致的文件。

五是虽然深圳市妇儿工委、妇联、教育局、民政局、检察院、卫健委、关工委、文明办、科协、文体旅游局十部门先后开展了各项家庭教育相关的工作和调研,但是各部门按照对象年龄和各部门职能各管一块,没有统筹,存在政策法规不完善、机制不健全、部门联动不足以及“家、校、社”协同不够等问题。尤其是社区街道层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专业性不强、覆盖面不足、人才匮乏,也缺少家庭教育与家风建设的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尚待解决。

(二)家庭教育服务供需匹配失调

2021年7月国家“双减”政策出台,学生学业负担减轻,父母陪伴增加,学生考试焦虑得到缓解,但家长焦虑症状增加,平衡工作与家庭教育变得更加困难,家长担心孩子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深圳市年轻化、小型化家庭居多,课后、假期孩子的安置陪护是年轻家长面对的难题,由升学压力引发的家长教育焦虑并未消除,素质教育应试化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对家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笔者发现超过三分之一的家长“没有接受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超过三分之二的家长“需要适合、个性化、系统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孩子的“肥胖、近视眼、脊柱侧弯”成为家长关注的身体健康隐患;“孩子网络成瘾、心理问题(抑郁、情绪管理)、亲子矛盾”是家长迫切希望解决或寻求援助的问题。

由于家庭教育指导师资力量不足,存在“半路出家、半职半责、半知半解、半深半浅”的问题。学校和社区多是以讲座式、规模化、随机性的活动为主,无法满足不同层次家长的个性化需求。另外,受场地、经费、师资等的限制,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单一化。

深圳市教育局于2021年启动“深圳市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全员培训项目,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一线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努力打造深圳市家庭教育品牌影响力。2021年11月,来自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100多名家庭教育优秀骨干教师参加了首期培训。

从访谈的情况来看,家长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焦虑:

一是担心孩子落后。有的家长说,虽然“双减”政策落地了,如果都“一碗水端平”,倒也挺好,但是家长很担心其他学生借机“弯道超车”,自己的孩子本来有希望读名牌大学,如果此时松懈,让其他学生赶超了,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二是校外培训突然被限制,家长不习惯而产生焦虑。很多家长将校外教培机构视为“救命稻草”。有的家长说,学校教的知识只能管“饱”,若想吃“好”,就得“开小灶”。如今这根“救命稻草”被限制了,家长们焦虑的“情绪稻草”被点燃了。

三是无法接受孩子的平庸。在讨论中,家长们谈到对高中与高职的选择:“我接受不了孩子读不了高中而去选择高职,孩子读高职意味着缺少更多的职业选项。”

四是参考对象越来越模糊。过去在校外教培机构风头正劲时,家长们有参考的对象,很多“随大流”的家长跟着报名参加。家长们认为,孩子去教培机构比不去强,只要把钱投入了,就尽到了做家长的责任。可现在,学生自学的方式改变了,没有参考的对象,家长想投入却不知道该投向何方,心里顿时“没了底”。

五是担心自己的孩子成为“试点”。在访谈中,虽然有家长鲜明地阐述了对“双减”政策背后的深刻思考,奉劝其他家长格局要放开、视野要开阔,但是也担心自己的孩子成为“试点”。有的家长说,国家政策出来后我们肯定要支持,可是担心自己的孩子成为“试点”,如果能从自己孩子的身上试出“经验”,当然皆大欢喜,就怕试出来的都是“教训”。

六是家庭教育生态圈不完善。“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在政府的引导下,家庭、学校、社区要形成环岛,要相互联系、相互推动,合作共育。有的家长说,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是制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能否正常运转的关键,希望在执行过程中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人、钱、事、权、协调机制等,真正发挥作用。地方政府如何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需要出台更加详细的配套方案。

七是“双减”后的配套政策和中、高考改革方案亟需出台,地方法规亟需拟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缺少准入与准出的标准和评估监管机制、缺少规范统一的培训教材和课程体系,专业人才队伍缺口很大。由于社会组织和企业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无法精准有效介入教育服务,或者在执行推进中存在目标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目标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政府、学校、家庭、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模式有待商榷,“家、校、社”协同育人尚未达到预期成效。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不少社区也把家庭教育作为其工作之一,经常在社区中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如亲子活动、育儿讲座、心理健康教育等。如果成立各级指导中心、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配备专业的人员队伍,就更有利于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对完善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教育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协同联动

一是扩大社会宣传。市、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多渠道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使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深入人心,夯实家庭教育责任,引导全社会注重家教、家风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府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管理、供给和支持,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的支持保障体系,培育和监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支持和服务特殊儿童群体家庭。

三是加速地方立法。深圳市制定了《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编写了适合深圳市实际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制定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如《家长学校管理制度》《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管理制度》等;制定了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从政府推进、学校指导、家庭实施及社会协同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四是推进协同联动。着力落实各部门家庭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责,建立信息共享、问题评估、联席会议、反馈督办、考核问责等制度。明确妇联、教育局等部门职责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二)完善市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一是由妇联牵头协调统筹社会资源,构建覆盖街道社区、园区楼宇、群团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扩大布点,应建尽建,大社区建立指导服务中心,小社区建立指导服务站。

二是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社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三是发挥妇联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四是发展学校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融媒体技术,做强“家长学校云平台”,做大“社区家长学校”,做好“企业家长学校”。

五是建设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活动,选拔表彰一批优秀的家庭教育典范,通过经验分享、事迹宣讲等方式,引领和带动更多家庭。一方面要满足所有家庭的基本需求,做好普惠性的指导服务;另一方面要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快速响应服务。

(三)激发社会服务机构活力

一是培育社会组织。市、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孵化。以项目制的方式开展培训与资源整合,鼓励社会组织进驻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享受到家门口的专业家庭教育指导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