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的主语省略

作者: 柳士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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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主语省略是文言文中常见的语法现象,即便第三人称代词“他”字成熟并在古白话中广泛用作主语后,省略仍然是文言文中主语的重要表达方式。

【关键词】 文言文 主语 省略

省略是古今汉语中常见的语法现象,只要语言环境提供相应的支撑,省略不仅不会影响对于文意的理解,反而能够收到简洁明快的表达效果。文言文中的省略主要指某种语法成分未出现却又可以补出的现象,而且这一省略成分不经补出则无法进行语法分析;无法补出或无须补出相应内容的那些结构,多已形成普遍存在的通行形式,则不必视为成分省略。看待这种成分省略,应该用历史的观点进行分析,不宜根据现代汉语标准来作判定。还应交代的是,这里的文言文是指以先秦口语为基础进行加工的书面语言,以及后世古文家模仿先秦两汉书面语言而使用的古文,而不是魏晋南北朝之后以北方话口语为基础进行加工的书面语言,也即通常所说的古白话。文言文的成分省略可以分为主语省略、谓语省略、宾语省略等多种,又以主语省略较为常见,本文主要讨论文言文中的主语省略。

文言文的主语省略从位置上看,又有蒙前省与探后省两种。例如:

1.楚人为食,吴人及之。□□奔,□□食而从之。(《左传·定公四年》)

2.郤子至,请伐齐,晋侯弗许。□□请以其私属,□□又弗许。(《左传·宣公十七年》)

3.邹忌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旦日,客从外来,□□与坐谈,问之客曰:“吾与徐公孰美?”(《战国策·齐策一》)

这三例属于蒙前省,句子结构中的某一成分因上文已经出现而省略。前一例依次省略“楚人”与“吴人”,中间一例依次省略“郤子”与“晋侯”,后一例省略“邹忌”。

4.□□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诗·豳风·七月》)

5.沛公谓张良曰:“从此道至吾军,不过二十里耳。□度我至军中,公乃入。” (《史记·项羽本纪》)

6.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这三例属于探后省,句子结构中的某一成分因下文将要出现而省略,这是相对于主语通常出现在第一分句句首而言的。前一例省略“蟋蟀”,中间一例省略“公”,后一例省略“尔”。第一例中的“八月在宇,九月在户”两句,可以看作“(蟋蟀)七月在野”后续的顺承分句,“七月在野”之前既需补出主语,这里就不必再视为省略主语。

有人在蒙前省、探后省之外,又另立一类“对话省”。例如:

7.子贡问曰:“赐也何如?”子曰:“女,器也。” □□曰:“何器也?” □曰:“瑚琏也。”(《论语·公冶长》)

这类“对话省”是不应与蒙前省、探后省并列设类的,完全可以并入蒙前省之中。这一例依次省略的就是前文已经出现的“子贡”与“子”。

值得注意的是,对话中以“曰”字居于句首而省略主语的现象,有时并非二人之间对话,而是某一个人的自问自答。例如:

8.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谓孔子曰:“来!予与尔言。”曰:“怀其宝而迷其邦,可谓仁乎?”曰:“不可。好从事而亟失时,可谓知乎?”曰:“不可。日月逝矣,岁不我与。”孔子曰:“诺,吾将仕矣。”(《论语·阳货》)

自问自答的说法源自清毛奇龄《论语稽求篇》引明人郝敬说,后世常被征引。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二援引此例说:“有一人之言而自为问答者,则加‘曰’字以别之。”换言之,文中三个居于句首而省略主语的“曰”字,其实表示阳货一个人的自问自答。

主语省略在文言文中较为普遍,甚至有连续几个分句省略不同主语的现象。例如:

9.□□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左传·隐公元年》)

第一分句“请京”的主语蒙前文“亟请于武公”“为之请制”的主语“姜氏”而省;第二分句“使居之”的主语蒙前文“(庄)公曰”的主语“公”而省;第三分句“谓之京城大叔”,据文意,省略的主语似以泛指庄公、姜氏在内的“时人”或“国人”为宜。

至于文言文特别是先秦时期的语言中,为何主语省略的情况更为多见,这或许与其时尚未产生可以自由充任主语的人称代词有密切关系。如此一来,处理主语的变通方法就只有重复名词主语或省略主语两种。重复名词主语的方式当然不可取,至少是不可普遍使用,因为其时的书写条件受到极大限制,加之重复名词主语带来的啰唆、拖沓,乃至干扰原本流畅、清晰的表达,于是省略主语自然就成为首选。

需要说明的是,先秦时期使用人称代词主语以避免主语省略可能带来的混淆,尚未具备充足的条件。虽然其时语言中已经产生第三人称代词“之”与“其”,但是它们的语法功能却是不健全的。“之”字只能充任宾语,绝不能充任主语,而充任定语、状语的“之”字则更是具有指示代词的性质。“其”字主要充任定语,偶尔可以充任非独立句的主语,例如用作偏正化主谓结构中的主语:“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用作分句主语:“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用作兼语式中的兼语:“不能自使其无死,安能使王长生哉?”(《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但是此时的“其”字绝不能充任独立句的主语。至于“彼”字用作主语时也可以表示“他、他们”的意思,例如:“彼又使谲诈之士,外假为诸侯之宠使。”(《韩非子·说疑》)由于“彼”字的指示性很强,主要用于远指,又常常带有轻视的感情色彩,因此一般不用作表示人称的主语,通常将它归入指示代词中。

大约到了魏晋时期,“其”字用作主语的现象开始多见起来。例如:

10.曹公众弱,其得我必喜,其宜从二也。(《三国志·魏志·贾诩传》)

11.正尔自问临贺,冀得审实也。其若见问,当作依违答之。(《宋书·元凶劭传》)

12.臣累遣书信唤法亮渡,乞白服相见,其永不肯。(《南齐书·鱼复侯子响传》)

13.其见卿等入石头,无异云霄中人也。(《魏书·岛夷桓玄传》)

魏晋之前较少见及的“其”字用作兼语的现象,这时也多有使用。例如:

14.王苟子来,与共语,便使其唱理。(《世说新语·文学》)

15.北土多有名儿为驴驹、豚子者,使其自称及兄弟所名。(《颜氏家训·风操》)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魏晋南北朝时期“其”字用作主语的语法功能有了重要发展,但这种新兴用法仍然不多见。这固然是“其”字用作定语的传统用法根深蒂固,使得它的新兴用法无法充分发展,同时也是由于此时新产生的第三人称代词“渠、伊”等具有自由充任主语、宾语的功能,使得它的新兴用法无须充分发展。

“渠、伊”二字本是指示代词,魏晋时期转用为第三人称代词,可以充任主语、宾语等成分,主要见于当时江南方言。下面是充任主语的用例:

16.惊言失之,云:“女婿昨来,必是渠所窃。” (《三国志·吴志·赵达传》)

17.既还,王长史语刘曰:“伊讵可以形色加人不?” (《世说新语·方正》)

18.不敢复近思旷傍。伊便能捉杖打人,不易。(《世说新语·方正》)

19.有人以王中郎比车骑,车骑闻之曰:“伊窟窟成就。”(《世说新语·品藻》)

到了唐代,第三人称代词“渠”字才逐渐流行;第三人称代词“伊”字也在唐宋时期继续使用,并且在金元人的曲文中又可用作第二人称代词。但总体来看,二者在表达上受到某些限制,使用地区、使用范围较为狭窄。

现代汉语中最为重要的第三人称代词“他”字,来源于秦汉时期的指示代词“他”,魏晋时期开始有了萌芽性质的使用。例如:

20.吏曰:“夫人鼻高耳口低,岂能就啮之乎?”甲曰:“他踏床子就啮之。”(《古小说钩沉·笑林》)

21.他自姓刁,那得韩卢后邪?(《晋书·张天锡传》)

不过,这两例语料的产生时代还不是十分明确。《笑林》是魏邯郸淳撰写,而《古小说钩沉》却是后人所辑录,《晋书》的成书时代又滞后至唐代初年,故而从学术研究角度来看,均不能算作魏晋时期的确切例证。时代可靠而又发展成熟的第三人称代词“他”字,当是初唐《寒山子诗集》:“可贵天然物,独一无伴侣。觅他不可见,出入无门户。”只是此诗中的“他”字用作宾语。用作主语的较早例证见于时代稍后的张鷟《游仙窟》:

22.嘴长非为嗍,项曲不由攀。但令脚直上,他自眼双翻。

23.元来不见,他自寻常;无故相逢,却交烦恼。

饶有趣味的是,第三人称代词“他”字成熟以后很少用于文言文,而主要用于接近口语的文字,在宋代之后的古白话中常可见到它的身影。例如:

24.开赌坊的闲汉柳大郎,名唤柳世权。他平生专好惜客养闲人,招纳四方干隔涝汉子。(《水浒传》第二回)

文言文中的主语省略1

25.正值有个当案孔目,……唤做孙佛儿。他明知道这件事,转转宛宛,在府上说知就里。(《水浒传》第八回)

26.惇曰:“秦琪是蔡阳之甥。他将秦琪托付我处,今被关某所杀,怎肯干休?”(《三国演义》第二十八回)

27.孔明大笑曰:“……司马懿之计,安能瞒得过吾?他每日令人在前交战,却教汝等袭吾军后。” (《三国演义》第九十九回)

而唐宋以及其后的古文家,则严守秦汉时期遣词造句的规律,尽管不经意间偶或流露其时口语的某些痕迹,但总不肯轻易将新生的反映口语的语言成分纳入自己的文字中。我们从苏轼的《东坡志林》中见到的“他”字,仍然是秦汉时期的指示代词“他”字。例如:

28.青山若无素,偃蹇不相亲。要识庐山面,他年是故人。(《东坡志林》卷一)

29.他人或苟以藉口,公发于至情,如饥者之念食也,顾势有未可者耳。(《东坡志林》卷二)

30.性之便,意之适,不在于他,在于群息已动。(《东坡志林》卷四)

古文家的仿古文字在考虑主语时,也是遵行秦汉时期的主要方式,宁可省略,也不愿使用第三人称代词“他”字。例如:

31.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属予作文以记之。(范仲淹《岳阳楼记》)

文中用方框标示的主语省略,蒙前文“滕子京”省,倘若补上第三人称代词“他”字,则与全文语体色彩不相协调,显得不伦不类。

32.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他日汝当用之!”(归有光《项脊轩志》)

文中两处用方框标示的主语省略,均是蒙前文“大母”省,文中唯一的一处用作定语的“他”字,也是秦汉时期指示代词“他”字的沿用。

33.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历齐河、长清,穿泰山西北谷,越长城之限,至于泰安。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姚鼐《登泰山记》)

文中用方框标示的主语省略,蒙前文第一人称代词“余”省。顺便说及,这里作者并未使用汉语中历史最为悠久又极具口语色彩的第一人称代词“我”字,却选择书面语中惯常使用的“余”字。

现代汉语中的主语省略也极为普遍,尽管情况更为复杂,分类更为细密,但究其源头,大多可以追溯至文言文。只是这已逸出本文的阐释范畴,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柳士镇,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国家教材委员会语文学科专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