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理论与语气词的功能意义

作者: 崔希亮

[关键词] 言语行为;语气词;功能意义

[摘  要] 言语行为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以言表意行为(locutionary act),即言有所谓;第二个层次是以言行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即言有所为;第三个层次是以言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即言有后效。汉语语气词功能和意义的刻画一直是一个难题,不论是概括模式还是分解模式都很难准确充分地描写语气词的功能和意义。从言语行为入手来研究语气词的功能和意义是一种新的尝试。

[中图分类号]H030;H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174(2024)03-0058-08

1. 言语行为理论和语气词的研究

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语气词可以表达情态意义,而语言中的情态范畴近年来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传统语言学、语言类型学、系统功能语法、认知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话语分析等分支学科领域从不同的角度对情态问题进行分析(彭利贞,2007;梁晓波,2001;赵春利、杨才英,2016;赵春利、方甲珂,2017;杨曙,2018;刘红原、聂丹,2018;徐晶凝,2022)。我们根据CNKI的分析可以看到这一趋势。

最近几年从立场表达的角度对情态问题进行研究的成果越来越多(Wu, 2004; Hyland,2005; Du Bois, 2007; Englebretson, 2007;姚双云,2011;方梅、乐耀,2017),但是从言语行为理论的视角入手对情态问题进行研究的文章还比较少见。

Austin(1962:6-11、67)在他的讲演中提出了一个特别重要的观点:我们在说话的时候就是在做事。没有特别纯粹的描述或者报告,即使是陈述某些事实,也有说话人的意图在内。为了检验话语的语力,Austin(1962:68-77)提到一些原始的言语手段:

1)语气;2)语调、声调和重音;3)副词和副词短语;4)关联性小品词;5)伴随性的身体语言;6)话语的环境。

这些原始的言语手段在言语表达和理解的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语气在理解话语意义、了解言者意图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途径。对于那些没有语气小品词的语言来说,语气往往通过一些语气助词、 助动词、 重音和语调来表达。但是汉语以及汉语周边的一些语言有成系统的语气词,因此可以把语气词放到言语行为的系统中来观察。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来看,世界上的语言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有语气词,一类没有语气词。语气词可以从语气和口气的角度进行研究(齐沪扬,2002;王珏,2016、2019),也可以从情态的角度进行研究(崔希亮,2011、2019、2020、2022)。

现代汉语的句末语气词数量众多,它们的功能和意义在很多人看来往往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许多研究者从句类的角度入手,刻画语气词在句子中的功能和意义,但是很难圆满解释,这是因为语气词的功能和意义比较复杂,且往往不仅仅局限在一个句子之内,我们把这个现象称之为句外效应(extrasentential effect)。语气词的功能和意义需要在不同的层次上去把握,通过不同的言语行为来识别。

王珏(2016)指出:“目前学界对语气词功能的刻画模式可概括为概括模式和分解模式,两种模式都不足以很好地描写语气词功能”。因为语气词的功能和意义实在是很空灵,而且一个语气词往往不止一种语气功能和意义,难以用概括的方式说清楚,所以有人用分解模式来描写语气词的功能,也就是把语气词的功能和意义分成不同的层次。他认为“所谓概括模式与分解模式其实都是在特定功能系统模式里的刻画模式”,因此他提出“功能系统为所有语气词设立一个宏观上的整体功能框架,为每类乃至每个语气词的功能予以定位”。这个思路是很理想的,但是仍然不能很好地解决汉语语气词的描写刻画问题,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问题是,并非每一个语气词在功能系统中都只有一个固定的位置,有的语气词在几个位置上都会有自己的存在价值,例如语气词“吧”:“茶吧,我还是喜欢马头岩肉桂”,“吧”在这里是话题标记(topic marker),而“准备走吧。”“你是老张吧?”“你从来就没告诉过我好吧。”,它就变成了述题语气词;第二个问题是,不同的语气词有的可以替换,替换之后,功能和意义差别不大,例如“开饭喽”与“开饭啦”功能和意义差别不大,又如“我吧,就喜欢看电影”,在“吧”这个位置上还可以有“啊”“呢”“嘛”,“我啊,就喜欢看电影”“我呢,就喜欢看电影”“我嘛,就喜欢看电影”,替换之后功能和意义差别也很细微,很难说清楚;第三个问题是,语气词在不同的句子中往往体现为不同的功能和意义,因此我们要研究句类和语气词的关系。但是这还不够,我们还需要通过以言行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来刻画言者意图,包括以言传信、以言表情、以言行事、以言取效等。语气词研究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怎么解决主观判断的问题,我们对语气词的情态意义、言者态度的刻画往往都是很主观的,但是目前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我们的比较手段只有替换法和最小对比对法,有时候我们会选择运用Praat做的音高图对不同类型的句子进行语音特征的描写,从而观察句调型式走向以及语气词的音高。例如崔希亮(2019)的例子:

(1)酒嘛,水嘛,喝嘛!

在这个例子中,第一个“嘛”是话题标记,它的功能是纯话语的,没有情态意义;第二个“嘛”表达的是一个断言,可以用真假来验证;第三个“嘛”表达的是一个指令,不能用真假来判断,只能用是否合适来加以验证。同一个语气词出现的位置不同,其功能和意义也不同,在有些语言里完全可以有不同的语法手段来表达不同的功能和意义。如果把这个句子翻译成日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要用不同的语法手段来对应:

(1’)

在研究以言行事的言语行为时,我们通常会关注句末语气词。但是并非所有的句中语气词都只是一个话题标记,有的时候看上去它也有述义的功能。例如:

(2)说吧,怕他不高兴,不说吧,心里又憋得慌。

这里的“吧”与动词一起构成一个“VP吧……VP吧……”构式,分别表达选择关系中的两个选项。作为话语标记的语气词本身并没有语气意义,也没有情态功能,不参与表达言者的态度和立场,这里的言者态度是由整个构式来表达的。与情态意义有关的语气词都是句末语气词。根据Austin(1962:98-104)的理论,言语行为可以分为三个层次(Levinson,1983:236;崔希亮,2023:275):第一个层次,以言表意行为(locutionary act)——用来表达确定的意义和指称,即言有所谓。我们在说话的时候,本质上是在实施下列行为:传达信息、提出问题、发布警告、宣布声明、宣示主张、宣告裁定、表达意图、作出描写、提供保证、提出批评、提出申诉、宣布任命等等。“酒嘛,水嘛”本质上是在传达一个信息,做出一种判断,提出一个主张,即“酒就是水”。

第二个层次,以言行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用来传达说话人的意图,并希望实现自己的意图,这种行为就是以言行事,即言有所为。提出问题也好,发布警告也好,宣布声明也好,宣示主张也好,提出批评也好,以言表意的言语行为在这一个层次里边都变成了用言语去做事,实现交际意图。“水嘛,喝嘛”用来传达说话人的意图,言者将自己的意图施加给听话人,即劝说听话人喝酒。

第三个层次,以言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用来描述特定的场合由言语行为带来的言后效应,即言有后效。说话的人说了一些句子(utterances),并希望通过这些句子来实现自己的交际意图,但是说过之后,到底能否产生预期的效果是不一定的。说话人还要对言后的行为进行效果评估。言者希望通过某种言语行为取得预期的效果。“酒嘛,水嘛”是述义行为,“喝嘛”是施为行为,二者合起来是取效行为,说话人为了营造某一种交际效果而采取了这样的句式。“酒嘛,水嘛,喝嘛!”可以与“钱嘛,纸嘛,花嘛!”配合使用营造一种特殊的表达效果。

尽管任何一个话语形式都可以从这三个层次上去分析和理解,但是不同的言语行为会凸显不同的功能。句末语气词是粘附在句子之上的,它无法单独表达意义,必须跟句子一起表达情态功能和意义。例如语气词“喽”所在的句子从功能上看也可以从这三个层次上去分析:有的句子主要是以言表意的,如“放假喽!”是一个欢呼句,“喽”的核心功能是传达言者的某种情绪,放假这件事是盼望已久的,现在终于实现了,所以说话人欢呼雀跃,“放假喽!”的言者意图并非传我所知,而是表达一种欣喜之情;“老喽!”是一个感叹句,言者意图也并非要传我所知,“喽”的核心功能是表达自嘲和无奈。在以上两个句子中“喽”只有表情作用。有的句子主要是以言行事的,如“站直喽,别趴下!”是一个命令句,对听者有很强的语力,非常不客气,“喽”的功能是帮助以言行事。有的句子主要是以言取效的,如“请把手机调到飞行模式喽!”是一个祈使句,言者是在传达一个指令,但是语气比较温和委婉,“喽”的核心功能是以言取效,使命令句变得不那么生硬,言者意在营造一种轻松的氛围。我们之所以用“核心功能”这个概念,是因为语气词在言语行为中也还有辅助功能。“放假喽!”表达言者的某种情绪之外,也有宣告某个事件的功能;“老喽!”除了感慨之外,也有一个弱的语力,那就是希望听者能体谅自己的某些行为,是在以言行事;“站直喽,别趴下!”“请把手机调到飞行模式喽!”除了命令行为之外,还有句外效应,那就是通过言语行为实现交际意图。而言者具体的交际意图到底是什么要看上下文语境和言语行为发生的时间场合。有的时候同一个语气词可以表达不同的交际意图,例如:

(3)a. 出国就算了,还是在国内转转吧。

b. 国内游客这么多,干脆出国算了。

“算了”在(3)a中是“排除出国这个选项”,在(3)b中是“选择出国这个选项”,二者似乎是相互冲突的,同一个语气词在不同的句子中言者意图截然相反,但是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中它们又是可以统一解释的(崔希亮,2022)。从言语行为的角度来看,言者除了要传达某种信息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表达某种意愿、选择某个选项,达到某种交际效果。

2. 述义句和施为句

Austin(1962:72)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述义句(Constatives),其功能在于表达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真或假;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Performatives),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述义句的语力是间接的,施为句的语力是直接的。把句子分成述义句和施为句非常有必要,同一个句末语气词,用在述义句中和用在施为句中,所表达的语气和情态意义是不同的。例如:

(4)a.启超没有什么学问,可是也有一点喽!

b. 都给我听好喽,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动!

c.飞机马上降落,请调直座椅靠背喽!

(4)a是一个述义句,从说话人的意图上来看,“喽”的功能是营造一种轻松幽默的氛围,从说话人的态度上来看,“喽”传达出来的信息有一点自负和自得。而(4)b是一个施为句,从说话人的意图上来看,“喽”的功能是使命令的语气更加强化和不可违抗,从说话人的态度上来看,“喽”传达出来的信息是非常强硬的、不客气的。(4)c也是一个施为句,说话人的意图是营造轻松委婉的交际氛围,说话人的态度谦和,“喽”的作用是使话语的使令色彩软化。从语音语调上来看,交际意图不同的句子是有明显区别的。如果我们可以对句末语气词进行多模态的分析,可以更加细致地刻画出句末语气词的语音模态、表情模态和手势模态。试比较:

(5)老虎会吃人的喽!→

(中平调,可以区分真假,是述义句,言语行为类型为警告。言者意在对听者进行委婉的警告,言者主观上认为听者不知道老虎会吃人,不需要听者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