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失义动补结构 “V掉” 的语义组配与情态类型
作者: 张博 赵春利[关键词]“掉”;组配规律;事态类型;情态结构
[摘 要] 本文以语义语法为理论指导,按照由内向外的逻辑顺序,以动词同补语“掉”的组配关系为切入点,逐层考察了“V掉”的语义组配规律、事态特征及其情态结构。首先,在组合层面,根据语义双向选择原则,系统揭示出只有[+消失义]动词才可以与“掉”组配,包括[+自主性]消除类动词和[-自主性]失变类动词;其次,在句子层面,“V掉”所搭配的事态演变方式可分为两类:“突变式”消失和“渐变式”消失,前者着眼于事件的外部视点,凸显事件的外在结果性;而后者着眼于事件的内部视点,凸显事件的内在过程性;最后,在情态层面,根据消失类动词的[±自主性]特征和“V掉”所处的“情势认知→行为意志→主体情感”的内在关联,还原并验证“V掉”所蕴含的主动“无奈”和被动“无奈”两类情态。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174(2024)03-0085-10
1. 前人关于补语“掉”的研究
“掉”是现代汉语中使用频次较高的结果补语之一。前人关于补语“掉”的研究围绕共时和历时两个层面展开,共时层面主要考察补语“掉”的动词搭配和语义类型;历时层面主要考察了“掉”的语法化过程及其虚化的动因与机制。
第一,在动词搭配上,吕叔湘(1980:172)最早从动词及物性上指出与“掉”组成述补结构的动词既可以是及物动词,也可以是不及物动词,极具启发性;后来,周磊磊(1999)把与“掉”搭配的动词分为转移、消失、破坏、劳作的四类动作动词;而朴奎容(2000)认为与“掉”组配的动词需要具有[+消失]或[+使消失]的语义特征。可以说,前人逐渐认识到动词语义特征与补语“掉”之间存在密切的选择关系,但是,还没有从正反两面并结合句法揭示并验证动词语义类型与补语“掉”之间的选择与排斥关系,更没有将动词语义类型与“掉”的情态类型结合起来。
第二,在语义提取上,吕叔湘(1980:172)区分了“掉”用在及物动词后和不及物动词后的语义,前者表示“去除”,后者表示“离开”;叶经韬(1986)认为“V掉”只能表示动作导致动作对象或动作者本身的“位移”或“消失”的结果,而不能表示动作“完成”;与之相反,周磊磊(1999)则认为“V掉”表示动作过程的完成,并指出“完成”的概念大于“位移”或“消失”;刘焱(2007)进一步将“掉”归纳为三种类型:客体脱离、客体消失、行为的结束/状态的实现。前人的研究从不同侧面反映了补语“掉”的语义面貌以及事态特征,但是没能把句法作为形式手段来验证“V掉”语义分类的科学性,从而使其与“V光/没”区别开来。
第三,在历时演变上,学界主流观点认为补语“掉”是由动词“掉”虚化演变而来。朴奎容(2000)根据虚化的认知路径,提出补语“掉”是由动词“掉”的空间位移义扩展到心理空间;而高顺全(2002)则根据“掉”要求前一动词表示“移动、去除、变化”等意义而提出虚化程度的问题:“汉语结果补语大部分都还没有完全虚化,因而对前面动词在语义特征上还有比较明确的要求”;刘焱(2007)则系统论证了“掉”的三种意义的衍生关系:“脱离”义直接来源于动词“掉”,“消失”义和“完成”义分别由“脱离”义进一步转喻、隐喻而来,并首次关注到“掉”在虚化过程中伴随着主观化倾向,表现出消极的主观义。可以说,前人基本揭示了“掉”的历时演化过程,而补语“掉”的语义组配规律及其情态类型反过来会检验历时分析的科学性。
可以说,前人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特别是基本厘清了补语“掉”的语法化历程,但是也存在着不足:一是在组合层面,未能系统揭示并验证动词与“掉”的语义组配规律;二是在句子层面,没有根据句法搭配揭示并验证“V掉”所选择的事态方式及其特征;三是在情态层面,没有根据“V掉”的话语关联揭示并验证消极主观义的具体情态类型。
本文以语义语法为理论基础,以北京大学CCL 语料库为主要语料来源,主要解决以下问题:首先,在组合层面,系统揭示并验证能与补语“掉”组配的动词语义特征及其语义类型;其次,在句子层面,提取并验证“V掉”表达的事态类型及事态特征;最后,在情态层面,尝试还原并验证“V掉”在自然话语中的情态结构,并揭示“掉”所蕴含的情态类型。
2.“V掉”的语义组配与句法验证
动词和结果补语“掉”的组配关系以动词语义特征和补语“掉”语义特征的双向选择关系为基础,即“语义关系对句法关系具有决定性”(邵敬敏、赵春利,2006),并非任何一个动词都可以不受限制地与补语“掉”组合成动补结构,哪种语义特征的动词可以与“掉”组合是有规律的。
根据CCL语料库的调查,可以发现,只有具有[+消失]语义特征的消失类动词才可以与“掉”组配,如“走掉、删掉、卖掉、死掉”等,表示特定参照关系中“从有到无”的变化结果;而与之语义相反的具有[+补现]语义特征的动词则不能与“掉”组配,如“来掉、加掉、买掉、活掉”等都是不合法的。而根据动作行为的[±自主性]特征,消失类动词可以分为[+自主性]“消除”类动词和[-自主性]“失变”类动词。
2.1[+自主性]消除类动词
根据调查,与补语“掉”组合的“消除”类动词主要有:“卸、刮、跺、扫、剪、砍、割、切、滤、摘、脱、抹、剃、铲、揭、扯、拍、拔、撕、拆、删、走、溜、跑、逃、吃、喝、花、用、辞、赖、送、卖、给、散、当、退、裁、甩、炒、撤、舍、改、戒、杀、毁、灭、除、害、搞、废、黑、打、烧、端、抛弃、摆脱、推脱、摧毁、废除、消灭、破坏、毁坏、糟蹋”等,如(1):
(1)a. 卸【掉】企业身上的枷锁,江陵工业得以加速度奔向广阔的市场。
b. 为了弥补这方面的“过失”,父亲戒【掉】了他多年的烟酒嗜好。
c. 这道士擅以妖术,蛊惑人心,不能及早除【掉】,将来必然为害咱们!
d. 经过酷暑的夏天,一些药材便被虫蛀,药农只好忍痛将其烧【掉】。
而判定一个动词是否具有自主性,马庆株(1992:22)既从语法形式层面提出了句法鉴定标准,也从语法意义上提取了语义界定标准,即在句法上,可以通过动词能否进入祈使句“(来/去)+V”来判定该动词是否具有[+自主性],而“自主动词从语义上说是能表示有意识的或有心的动作行为的。所谓有意识的动作行为指的是能由动作发出者做主,主观决定,自由支配的动作行为”,而上述消除类动词不仅都可以进入祈使句,如“去卸货、去挖野菜去、去毁灭他们、来烧水”等,而且都表示施事有意识的支配行为,因此,都是[+自主性]“消除”类动词,该类动词与补语“掉”组合后都表示施事出于某种原因通过自主性的消除动作致使某受事在特定空间参照关系中“消失”,从而使客体具有了某种“消失”性结果。
从反面来看,与[+自主性]“消除”类动词语义相反的[+自主性]“增补”类动词则不能与“掉”组配,典型的“增补”类动词主要有“增、补、加、添、蓄、充、满、贴、挂、填、铺、装、赚、借、购、修、缝、建、修理、修复、创建、制作、制造、维护、养护、建设、发展、改进、改善、完善、治理、治疗、填补、补充、增添、增加、添补”等,该类自主动词表示施事在原有参照关系中使受事增添或补足了某物,该类动词带“掉”不合法,如(2)所示:
(2)a. *锅炉里添【掉】了煤和木柴,火烧旺了。
b. *院子的大门外贴【掉】了大红对联。
c. *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又去父母和亲友处借【掉】了7000元。
d. *他对工作一丝不苟,很短时间就修【掉】了几台几乎淘汰的机器。
2.2[-自主性]失变类动词
根据调查,与补语“掉”搭配的还有“失变”类动词,如“失、亏、输、损失、流失、丧失、葬送、遗失、烂、坏、化、褪、花(妆容花掉)、碎、臭、锈、馊、枯、瞎、疯、死、老、垮、瘫、干枯、腐烂、腐败、瘫痪、崩溃”等,如(3):
(3)a.寻租者耗费了资源却未得到任何回报,白白地损失【掉】一笔资金。
b.不改变这种状况,大量的经济效益就从我们指间悄悄地流失【掉】了。
c.日本渔民捕捞沙丁鱼,远洋归来往往会死【掉】一大半。
d.草莓只能在春天收一季,由于气温高,放不了两天就会烂【掉】。
“失变”类动词都表示客体在特定条件下不受主体意志所控而自发产生的某种“消失”变化。根据马庆株(1992:22)对非自主动词的句法限定和语义概括,即非自主动词在句法上不能进入到祈使句,而在语义上“表示无意识、无心的动作行为,即动作行为发出者不能自由支配的动作行为,也表示变化和属性”。可以发现,能与补语“掉”组合的失变类动词都不能进入祈使句“(来/去)+ V”中,例如“*去丧失、*去崩溃、*去干枯”等都是不合法的。因此,这些能与补语“掉”组合的失变类动词都具有[-自主性],“失变动词+掉”的动补结构表示客体发生的某种不受主体意志所控的消失变化。
从反面来看,与[-自主性]“失变”类动词语义相反的[-自主性]“获现”类动词则不能与“掉”组配。典型的“获现”类动词主要有“得、有、赢、获、收获、拥有、赢得、取得、康复、恢复、愈合、优化、进化、强壮、生长、成长”等,表示主体或客体发生的某种不受主体意志所控的积极性变化。[-自主性]获现类动词与补语“掉”组合则不合法,如(4):
(4)a. *初中生对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有【掉】了初步的了解。
b. *经过精心治疗和护理,他终于康复【掉】了。
c. *艰苦的环境,锤炼了他的意志,强壮【掉】了他的筋骨。
d. *经过此次精简整编,减少数量,优化【掉】了结构。
可以说,一个动词是否具有[自主性],决定其能否进入一定的句法形式。但是,无论动词是否具有自主性,决定一个动词能否与补语“掉”组合的语义特征则是其是否具有消失义,只有具有[消失义]语义特征的动词才可以与“掉”组合成合法的动补结构,与之相反的是,具有[补现义]语义特征的动词则不能与“掉”组合成合法的动补结构。如表1所示:
总的说来,当且仅当动词具有[消失义]时,才可以与补语“掉”组成合法的动补结构“V掉”,[消失义]语义特征是动词能否与补语“掉”组合的充要条件。那么,动补组合“V掉”在句子中是如何搭配事态“消失”时的演变方式呢?也就是说,“V掉”会选择什么样的事态演变类型呢?
3.“V掉”的事态类型与句法验证
当[消失义]动词与“掉”组配表示事态向“消失”方向演变的方式时,根据CCL语料库的调查,“V掉”通常搭配两种事态演变方式类型:“突变式”消失和“渐变式”消失。其中,“突变式”表示的是一种“瞬时性”结果,着眼于事件的外部视点,凸显事件的外在结果性;而“渐变式”则表示的是一种“过程性”结果,着眼于事件的内部视点,凸显事件的内在过程性。
3.1 突变式事态类型与特征
从概念内涵上说,突变式事态是指事件发生的起点与终点重合,从而导致事件只能作为一个不再分割的整体在瞬间形成“消失”结果。从言者视角看,突变式事态强调言者从“外部视点”观察并表述事态的整体性,突出事态的完整体意义(戴耀晶,1997:7-8)。突变式事态具体可以分解为三种事态特征:时间结构的瞬结性、动作方式的迅捷性、客体数量的整体性。
首先,从时间结构上看,突变式“V掉”表现出瞬间结果的“瞬结性”特征。消失义动词与补语“掉”组合所形成的动补结构,一旦受到突变义词语的修饰,其在句法上就表现出对一定时体的选择性:一方面,在时上,通常突变式“V掉”发生在瞬间时点,因此,搭配“趁着……时、立刻、立即”等瞬间时点词语,不能与“五分钟内、好一会儿、两个小时、一周内”等表示时长的“时段”词语同现,如(5a-b);另一方面,在体上,突变事态只能选择完成体,通常搭配完成体助词“了”,而排斥起始体、进行体等,不能与“在、正在、开始、一直、呢”等表示开始或进行的词语同现,如(5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