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对策

作者: 叶芳 张杜娟

[关键词] 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实证效度;现状;对策

[摘  要] 本文基于27省教师(留管干部)以及71个国家留学生大规模、有效度的调查问卷深入探讨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表明:当前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相对较为薄弱,导致该问题的内部因素为师资力量薄弱、专门教材匮乏、教学内容分散;外部因素则为多部门协同、多学科协作、多高校联合不足。基于对问卷的深度分析,文章提出了开设具有实用性强的留学生法制教育通识课、编写突显中国特色的留学生系列法制教材、培育多重素养的留学生专职法制师资队伍、健全全方位多层级的来华留学生招管体系、构建完备严谨的留学生违法乱纪惩戒体系等一系列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H195.3;G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174(2022)02-0062-09

1. 引言

来华留学事业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其他国家培养人才、传播中华文化与文明、促进中外人民的交往与友谊、提升我国教育国际影响力等诸多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来华留学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留学教育。2021年6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提出做强“留学中国”品牌,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教育中心和世界优秀青年向往的留学目的地,并在具体任务中提出要加强来华留学生中国国情、法律法规教育和英语授课示范课程建设,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和服务。

我国的来华留学教育历经多年发展,在教育规模、教学质量和国际影响上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必须看到,随着来华留学事业的深入发展,相关教学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如随着来华留学规模不断扩大,来华留学生的法制教育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不容忽视。

一方面,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是国家政策宏观要求的体现,2017年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其第四章“校内管理”第二十五条明确:“高等学校应当对国际学生开展中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国情校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帮助其尽快熟悉和适应学习、生活环境”。2018年,教育部印发《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下称“《规范》”),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当在入学和日常教育中有计划地对来华留学生进行中国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安全教育;应当及时向来华留学生提供安全信息,预防违法犯罪,防范不法侵害。高等学校应当要求来华留学生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依法依规预防和惩处来华留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2019年7月,教育部明确提出“推进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对违规违纪留学生要严处”①。可见,强化留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国家宏观政策的根本要求,具有法理基础。

另一方面,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也是社会治理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来华留学生违法犯罪呈现频率持续走高、犯罪类型逐渐多样化趋势,为社会治理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随着来华留学生人数的快速增长,留学生犯罪案件数量也呈快速增长态势,且犯罪类型多样,成因也较为复杂(吕途、崔建伟、徐凤江,2014)。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外籍留学生犯罪案件已占同期外国人犯罪案件的58%,并呈逐步上升趋势(李松、黄洁,2009)。因此,留学生犯罪增长趋势如果得不到抑制,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我国的治安环境,影响我国的法治建设。

最后,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是现代社会进一步国际化发展的普遍要求。综观国际社会,众多海外高校在对留学生进行入学说明时,都作了签证、移民政策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说明和普及。在留学生入学后,学校会为其提供与本国学生同样的选课制度,例如在日本高校中,法学教学部门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法律课程设置和自由的选择,留学生基于自身需求可选修不同的课程(陈杰,2010);而美国高校除了在选修课中设置法律课程以外,还会特别为留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在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服务中渗透法律教学(喻军、张泽强,2012)。现代社会,法制对于国家正常运行与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国外高校多将法制教育作为其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留学生的法制教育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内容和方法(冯仰生,2019)。这充分说明,留学生作为融入本国文化的一部分,在国际化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综上所述,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②,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应对策略进行系统的实证研究,以期为此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 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现状

就教育性质而言,来华留学教育属于跨境教育,该教育类型关涉多种提供模式、组织形式及流动类型(李晓述,2011)。就身份定位而言,来华留学生,首先是学生,其次是外国人(彭庆红、李慧琳,2012),因此,对来华留学生的管理,不是简单的高校管理行为,而是“一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外国人出入境和居留期间涉及的其他事项实施管理,提供服务的行政行为”,“当涉及到行政违法处置,外事、出入境(移民)、管理部门、警察部门则参与其中”(张惠德、刘宏斌、曾范敬,2014)。可见,来华留学生的管理涉及多部门、多学科、多高校,这就要求在关注留学生学业及职业发展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法制教育问题。

本文经过大量调研与分析,认为目前来华留学生违法犯罪呈增长趋势的症结主要在于法制教育的欠缺。为使研究结论可靠,课题组基于问卷调查,开展了相关定量与定性分析。

本研究所设计的调查问卷分为学生卷和教师卷两类,问卷内容涉及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课程设置、专职教师、专用教材、法律素养、违法情况、处理态度及方式等方面。设计调查问卷过程中,参考史静琤等(2012)制定的量表编制标准,邀请10名专家分别评价学生卷与教师卷的内容效度,对学生卷共36道题目、教师卷共29道题目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相关性进行4等级打分,分数1表示最不相关,分数4表示最相关。问卷内容效度指标从条目水平内容效度指数(item-level content validity index,I-CVI)、量表水平的平均内容效度指数(scale-level. content validity index. based on the average,S-CVI/Ave)两方面做评估。

经检验,学生卷题目的I-CVI最低为0.8,所有题目高于0.78的判断标准,具有良好的题目水平;S-CVI/Ave为0.96,高于0.90的判断标准,表明本问卷内容效度较好。教师卷内28个题目I-CVI均大于0.78,内容效度优秀,题目4的I-CVI值为0.7,内容效度一般,故不纳入问卷中;S-CVI/Ave为0.93,剔除题目4后提高至0.94,高于0.90的判断标准,表明本问卷内容效度较佳。

调查范围上,学生主体来自俄罗斯、日本、韩国、也门、巴基斯坦、印度、老挝、越南、美国、法国、秘鲁、刚果、乍得等71个国家,回收有效问卷242份;教师群体(授课教师、分管领导、留管干部)来自北京、上海、广州、河南、湖北、西藏、甘肃、新疆、海南等27个省份,回收有效问卷236份,调查样本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调查结果显示,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难以实行的主要原因大体可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类。内部因素主要为“教师、教材、教法”(“三教”),即与法制教育相关的师资力量薄弱、专门教材匮乏、教学内容分散,外部因素则是由于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涉及多部门协同、多学科协作、多高校联合,实行难度较大。

2.1 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薄弱的内部因素

大部分教师认为,影响学校法制教育效果的主要原因是“教育活动形式单一,学生兴趣不浓”(62.71%),“没有专门的法制课教师”(51.27%),以及“没有专设法制课”(48.31%)。经综合考虑问卷结果及交叉验证,本文认为,制约来华留学生法制教育的内部原因是师资力量薄弱、课程内容分散、专业教材匮乏。

2.1.1 师资力量薄弱

师资队伍建设是留学生教育的根本。师资中与留学生法制教育联系最为密切的为专职辅导员。根据《办法》“工作队伍建设”要求,“应当制定辅导员岗位标准,确保来华留学生辅导员达到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跨文化能力等方面要求,能够针对来华留学生特点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促进来华留学生的全面发展”。此外,法制教师也是非常重要的力量。

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首先表现在专职教师配备比例低,或合格的专职教师所占比例不高。问卷调查显示:专职教师方面,在参评的236名教师中,只有44人所在院校配备专职法制教育教师,占比仅为18.64%。在44人中,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教师仅26人,比例约为59.09%,因此总体看来,配备专业法制教育专职教师的院校仅有11%。

此外,师资力量薄弱还表现在另外三个方面:

一是法学素质不高。目前,大多数从事留学生管理的辅导员通常不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其法制工作范围主要限于校纪校规和法律常识,对与留学生日常生活密切关联的民法、刑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往往不能有效展开教学(姚易,2013)。

二是外语水平不高。语言能力是保证教师和学生之间顺畅交流的基础,近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学习的留学生数量增长迅猛,这些国家留学生母语并非英语,这就要求辅导员或法制教师不仅需要精通英语,甚至要通晓小语种。但实际上,很多留学生辅导员与法制教师外语水平不高,这也是掣肘开展外国留学生法制教育的一大因素。

三是跨文化能力欠缺。目前虽然部分高校在开展留学生法制教育时,配备了专业法制教师,但这些法学专业教师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缺少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在面对外国与中国的法律差异、认知习惯差异、文化差异等问题时常常不能很好地胜任留学生的法制教育。

2.1.2 课程内容局限

根据学生卷统计,61.57%(149人)的留学生表示“从未接受过法制教育”,38.43%(93人)的留学生虽然接受过法制教育,但21.51%(20人)的留学生表示他们的院校从未开设过法制课,而43.01%(40人)则仅开设一到两节,仅有15.05%的院校可开到7节以上。调查显示,各高校目前所采取的法制教育形式主要如下:学生通过上网自行了解(56.2%)、听取法制讲座(38.84%)、教师在课堂中渗透(38.84%)、观看录像和电影等法制宣传片(32.64%),以及法制教育课(30.99%)。可见,法制教育课并非高校现行的普及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另外,来华留学生最希望接受的法制教育形式虽然没有改变,但除前两项(分别为51.65%和47.93%)外,法制教育课的受欢迎程度升至第三位(43.8%)。

虽然法制教育开展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应该注意的是:第一,虽然目前主要的法制教育活动数量不少,但并未对遏制留学生犯罪率发挥应有功效,数据显示来华留学生群体中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受校方处分率高达64.41%,这说明既往法制教育培育模式还存在较大不足;第二,就法制教育强度而言,53.7%的留学生认为,目前法制教育强度适中,若增加强度则会影响学习;26.03%则认为强度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以促进学生养成法律意识;5.79%认为目前的法制教育造成巨大负担。这说明,未来努力的方向不能只追求法制教育的强度,而应聚焦教育的效度。第三,就法制教育态度而言,62.71%的教师认为,当前法制教育效果不理想的首要原因在于“教育活动形式单一,学生兴趣不浓”,这一数据与对留学生的调查较为一致。数据显示,66.53%的留学生对法制教育的态度一般,6.78%表现出不感兴趣,只有26.69%表现出很有兴趣。这说明如何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增强留学生的兴趣是今后值得努力的地方。

同时,调查还发现,不少外籍留学生法制意识淡薄、不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他们犯罪的主要原因①。数据显示,69.83%的留学生认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对中国的法律不熟悉。从近年来来华留学生的犯罪案例来看,涉及犯罪类型多样。法制教育理应广泛覆盖民法、刑法、出入境管理法等众多法学分支门类的内容。但实际上,我国留学生的法制教育,存在教学内容片面,教学形式分散,课程周期极短等弊病。即使一些高校按照《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2018)中的要求开展法治教育,也多以讲座、报告之类形式出现,如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的法制教育课堂是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给留学生作报告的。②由于时间、次数有限,这类法制讲座多半也是以介绍我国出入境管理知识、禁毒知识等为主,如广东工业大学2018年的留学生法制安全教育讲座,③这些讲座虽然讲授的是留学生亟待掌握的法律知识,但是内容零散不成体系,也没有常态化,达不到全面系统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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