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主要趋势与启示

作者: 郭潇莹 刘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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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小学法治教育是青少年培养法治思维、树立法治观念并成长为合格公民的重要载体,对降低未成年犯罪率、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国家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发达国家在推动国家法治化建设的道路上无一例外都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在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开展阵地、教育目标、主要载体、基本原则和技术手段等方面呈现出共同趋势。立足国际,全面提升我国中小学法治教育应当着力提升法治教育的地位,强化行政监管与督导评估;遵循学生发展规律,发挥学校课程基础性作用;丰富教学手段,实现法治教育的跨学科融合;健全法治教育服务支持体系,促进社会资源良性互动;提升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建立法治培训常态化机制。

[关键词] 中小学;法治教育;发达国家;趋势

[中图分类号] G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2022)05-0086-0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这是中央文件首次采用“法治教育”的表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法治教育的高度重视。在国外,中小学法治教育通常被纳入到公民教育中,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发达国家,得益于本就相对成熟和完善的国家法律体系和教育制度,中小学法治教育不仅受到各国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也逐渐形成了较为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既有对传统学校教育的延承,也有创新,呈现出具有时代特征的国际趋势。

1 发达国家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主要趋势

1.1 以公民教育为阵地开展法治教育

发达国家中小学法治教育通常被纳入到公民教育中,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青少年树立公民意识、法治观念,掌握国家政体和法律规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如法国政府2013年颁布的《重建共和国学校方向和纲要法》,将过去中小学中的公民训导和公民、法治与社会教育等课程整合,在各学段统一开展公民道德课。其中,法律规则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四大素养之一在基础教育各个阶段中开展[1]。澳大利亚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同样在公民教育中开展,其内容包括联邦法律、国家政治性质、如何通过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责任来保障民主、法律和法律制度如何保护人民权利等,既注重对公民知识的掌握,也关注学生对公民技能的运用[2]。在英国,政府认为高质量的公民教育不仅能够为学生提供知识和技能,还有利于加强学生对国家政治和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使他们成长为合格的公民。法治教育在英国公民教育中被置于首要位置,在其国家课程体系中融入了大量法治教育的相关内容,在课程实施中也体现了法治教育的宗旨,即帮助学生深入地认识和理解国家法律和司法体系在社会中的作用以及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方式[3]。此外,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也通常以公民教育为阵地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作为培养合格公民的重要抓手之一。

1.2 以知识和技能的应用为目标践行法治教育

法治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让学生在掌握基本法律常识的基础上,建立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并且能够在实践中有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现实问题。因此,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落脚点应该是知识和技能的综合应用,即能否将知识和技能转化为实践能力,这一点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尤为重视。

如澳大利亚的法治教育课程结构设置主要包括知识和技能两部分,在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方面,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包括澳大利亚基本的法律制度、法律的制定过程以及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内容;在技能应用方面,则要求学生基于所学知识能够提出和研究生活中涉及到的现实问题,通过资料查询分析澳大利亚的法律制度,最关键的是要学会运用批判性思维,掌握对不同观点进行辩论和谈判的技巧和能力[4]。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施也十分注重过程性和实践性,强调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和技能,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基本的法律纠纷和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开展大量的社会综合实践活动锻炼和提升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英国也开展了大量实践活动实施法治教育,如“治安法院模拟审判竞赛”“刑事法院模拟审判竞赛”“校园律师”等[5],以提升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

1.3 以社区实践活动为载体提升法治教育

通过对发达国家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分析可以发现,社区资源在教育的各个阶段均发挥了重要的载体作用。社区所能提供的诸如场地资源、人力资源、社会资源及其所具备的社会实践功能等优势对学校教育起到了重要的优化和补充作用。社区生活能够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和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资源,对于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和现实意义。同时,有效的社区参与能够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相关事务,使在学校中所学的法律知识不再是抽象和概念化的,而是具象和现实化的,是能够帮助自己或他人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

美国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法治教育的典型国家。社区在美国教育系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和载体。美国对社区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模式,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文化。法治教育在美国被称为Law-Related Education(LRE),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治教育法案》(Law-Related Education Act of 1978)标志着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具备了法律保证[6]。在开展过程中,社区参与主要通过“课堂中的社区”和“社区中的课堂”两种方式开展[7]。“课堂中的社区”是指将社区活动与课堂相融合,邀请社区内与法律工作相关的人士在学校和课堂中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如动员律师、法官、警察走进校园,对一些著名的、有争议的案例进行讲解,或者在社区内组织法律问题的模拟和辩论等。“社区中的课堂”则让学生们走进社区,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活动,如组织学生去法院考察和实习,实地观摩案件审理,近距离感受法律程序的运作和法律所能发挥的作用[8]。除美国外,英国、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也分别通过丰富多样的社区活动开展高质量的中小学法治教育活动。

1.4 以阶段性课程建设为原则推进法治教育

法治教育离不开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而法律知识因其特殊性不易被处于青少年阶段的中小学生认知和理解。因此开展法治教育务必要遵循在适当的年龄、选取适当的学习内容并以适当的教学方法教授给学生的基本原则,以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前提。

英国法治教育课程的设置十分强调教学内容以及方法的难易程度和可理解与应用程度上的阶段性递进,英国教育部据此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英国公民教育在2002年作为国家法定非核心基础必修课程被真正纳入到国家课程体系中[9],主要在国家课程体系中的第三阶段(7~9年级,11~14岁)和第四阶段(10~11年级,14~16岁)开展[10]。第三阶段的法治教育重在培养学生对公民权利与责任的基本认知与理解,旨在帮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提出辩论观点,内容包括国家政体、法律及司法体系性质,以及法院、法庭和警察的基本功能和运作方式。第四阶段的法治教育是在第三阶段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和强化对英国民主制度、公民权利与责任的理解,旨在发展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能够将知识转化为研究策略,培养辩证思维,并通过实际行动对社会作出贡献。该阶段内容包括政府权力,行政、立法和司法的不同作用,公民选举权,人权和国际法,不同法律渊源以及如何使用法律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3]。

同英国一样,澳大利亚法治教育课程体系也十分注重阶段性教学。对澳大利亚7~9岁公民课程设置内容进行整理,如表1所示,7年级法治教育重在对基本知识和法律常识的了解和学习,8年级重在了解法律的基本类型和制定程序,9年级则着重强调对法律的功能和运作方式的理解。课程结构清晰、内容丰富、目标明确、层层递进,既遵循不同年龄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同时也确保了课程体系的完整性以及和不同学段学习内容的衔接。

1.5 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手段强化法治教育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在日常教学的应用和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发达国家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网络空间主要有两种功能。

一方面通过网络空间开展法治教育的教学和宣传。英国、法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将法治教育课程的内容上传至网络,打破了法治教育课堂的时间空间限制,为师生及家长提供便捷的学习资源。如法国专门为学生设置了“少年参议院”,针对8~12岁的中小学生开展以法治教育为主的公民教育,通过网络游戏的方法让学生在娱乐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国家组织和制度等相关内容[12]。

另一方面是以网络为手段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监管。网络是把“双刃剑”,在给学生带来学习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隐患。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形成阶段,对复杂网络信息的判断和辨别能力不足,容易引发诸如沉迷网络、荒废学业、交友不慎或欺诈等问题。因此,加强网络监管也是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议题。为了保护中小学生网络健康和安全,日本政府近年来开始以网络法治和社会家庭监管的方式努力为中小学生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13]。一是学校和家庭担负对中小学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指导的主体责任。东京都警视厅的网站要求未成年人不得在网络论坛和聊天室公开姓名、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只有在父母知情时才可以同在网上认识的人见面;陷入网络纠纷时应立即寻求父母帮助;不理会网络中不利于自己的言论;不理睬广告和劝诱邮件;在线买卖一定要得到家长许可等。二是政府与社会及家庭形成三方协同机制,通过网络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如由政府资助民间非营利组织从普通市民中选择志愿者进行培训,培训合格的志愿者在工作之余担任“网络指导员”,再为家长提供网络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加强家长保护中小学生安全上网的意识和能力[14]。三是加强媒体宣传和推广,通过立法加强网络监管,如《交友类网站限制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禁止使用交友网站,后续出台的《不良网站对策法》进一步对不良网站做出了明确规定,从约束和保护两个视角确保中小学生网络安全。

2 我国中小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小学法治教育逐渐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教育部随即联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出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学校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政策保障。2020年年底,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可见,中小学法治教育如今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与此同时,中小学法治教育在实践中也面临着诸如实践领域重视程度不高、教学方式创新性不够、教材质量和开发不足、配套措施教师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1)重视程度亟待加强。尽管法治教育逐渐受到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但在实践领域中应试教育和升学压力等因素的影响下,法治课程的价值和意义尚未得到学校、教师以及家长的足够重视。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发布的《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发展报告(2018)》(以下简称《发展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受访中小学校中,有近半数学校没有专门的法治教育教材,25.86%的教研员没参加过相关培训。此外,道德与法治课在一些学校被其他如语文、数学、英语等主科占用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2)教学手段和素材单一。随着对中小学法治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升级,课程改革进程逐步推进,教学手段和教育素材较为单一的问题逐渐成为限制其顺利实施的障碍。一方面,很多教师对于现代教学方法和社会性教学资源运用不足[15],无法实现多重手段和资源的融会贯通,从而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很多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一味重视法治教育知识的灌输,忽视应用性和实践性,致使学生无法体会到法治教育与现实的密切联系,更无法将学到的知识应用于现实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