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策略偏差与优化路径
作者: 冯梅 吴宏超
基金项目: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项目编号:22JDSZ3030);2021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项目编号:2021GXSZ052).
作者简介:
1冯梅,女,河南信阳人,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讲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理论研究;
2吴宏超,男,安徽滁州人,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经济、教育政策研究.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部,广州 510225;2华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广州 510631)
摘要:本研究以25份“双一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为研究对象,运用Nvivo 12软件对文本内容进行梳理、编码与量化分析,发现当前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文本内容特色性不足、执行主体协同性较差、辅导员能力提升举措操作性不强、辅导员职业晋升措施科学性不高等共性缺陷。进一步优化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路径,需要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实现文本内容从“千篇一律”转向“百花齐放”;完善协同联动机制,促进执行主体从“条块分割”转向“统筹联动”;搭建成长发展平台,赋能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破职业晋升藩篱,实现辅导员队伍发展从“双重困境”转向“双线晋升”。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995(2024)03006808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教育人、培养人的重要使命,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辅导员队伍是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举措,也是推进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国家政策文件精神,高校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细则。作为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制定和方案执行的双主体,高校制定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宏观上要满足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微观上又要兼顾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情况,对高校制定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进行研究,尤其是系统分析和总结还有哪些问题和不足,对于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一、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选取“双一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为研究对象,“双一流”高校作为引领示范高校,在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前列,选取其作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对其建设方案的分析,为加强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更有引领性和针对性的建议。本文选取的“双一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基于以下原则:一是公开性原则,即政策文本为各大高校官网公开材料;二是穷尽性原则,所选材料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出台至今高校出台的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门文件。基于上述原则搜集原始方案文本,最终筛选出25份有效方案文本。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政策文本进行研究。内容分析法是通过解释文献的内在结构、传播过程及其与社会情境间的关系对文献进行再分析的方法[1]。Nvivo作为一种质性分析软件,通常用于辅助研究者对访谈、音频、视频、图片以及问卷等资料进行编码处理。本研究在对政策文献进行计量分析的基础上,重点采用内容分析法,通过Nvivo12对样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文本的内容进行分析,呈现出由表及里的研究路径。
(三)编码过程
1.词频分析。运用Nvivo12软件对25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文本进行词频分析,剔除了与研究无关的字母、序号以及单个词,最终形成可视化“词汇云”。“词汇云”中的字号与该词汇在政策文本中出现的频次成正比,字号越大表明该词汇出现的频次越高,反之亦然。通过下图可知,“辅导员”“工作”“学生”出现频次最多,分别为328次、294次和171次,权重分别为497%、478%和294%。此外,教育、管理、思想、政治等涉及到辅导员工作内容的相关词,队伍、专职、建设等涉及到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词也是高频词,以上说明了研究所选取的方案文本符合研究选题。
图125所“双一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文本内容关键词共现图谱
2.政策文本编码。Nvivo编码一般有以下两种编码形式,一是完全开放式编码,二是根据已有理论框架设定编码变量[2]。本研究使用第二种编码方式,即根据政策文本内容先梳理出研究框架的父节点、子节点,然后再对政策文本内容进行编码。首先,根据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目标,对25份政策文本进行梳理,梳理出涉及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准入机制、发展机制、考核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流动机制和退出机制等八个父节点。其次,依据八个父节点所涵盖的不同内容,将子节点内容编码至相应的父节点中,每编码一次则形成一个参考点,参考点越多,表明该节点所涉及的内容越丰富。最后确立了八个父节点、26个子节点为主体的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文本编码框架,共产生586个参考点(详见表1)。根据参考点可知,发展机制是高校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关注的重点(参考点共计214个,占比372%)。
二、高校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策略偏差
样本高校出台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充分体现了高校落实国家政策的智慧与担当。但是通过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文本内容进行分析,发现高校在落实国家政策上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阻碍了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进程。
(一)方案文本“千篇一律”,特色性不足
通过对25份文本进行梳理,发现样本高校在建设方案文本结构上趋同于“国家方案”。以教育部令第43号的政策文本体例为依据,统计出25所“双一流”高校政策结构的体例。统计结果显示,25所“双一流”高校辅导员方案文本结构与教育部第43号令的结构基本一致,“总则”“附则”的频次高达22次,占样本比例达88%,使用最少的“发展与培训”也高达20次,占样本比例达80%。此外,在对25所“双一流”高校辅导员队伍方案文本进一步进行聚类分析后,获得300项对比结果,其中高校之间Pearson相关系数最高为096(中国农业大学与中国海洋大学),最小值也高达062(暨南大学和重庆大学),方案文本之间存在极强的正相关性。以上数据表明,在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高校基本沿用了“国家方案”,文本内容“千校一面”,方案变化呈现的仅仅是内容的增加或补充,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政策创新点或措施办法不多,缺乏依据学校实际的针对性举措。特别是有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发展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等有助于提高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的相关管理机制细化不够,相关方案的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力度不够,方案特色不突出。以辅导员工作职责内容为例,教育部第43号令第五条较为详细地规定了高校辅导员的九大职责,25所样本学校中有19所学校完全照搬九大职责内容,极少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辅导员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工作职责过于宽泛,造成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无所适从,抓不住工作重点,给辅导员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从应然的角度来看,不同地区在政治制度、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而高校的发展目标、办学理念和办学定位又深受地方影响。教育部第43号令要求,各高校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作为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关键主体,倘若只是简单的照搬“国家方案”,并未充分结合地区特色和高校实际情况,必将影响辅导员队伍建设进程,那么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初衷将难以实现。
(二)执行主体能力不足,协同性较差
从管理考核方面来看,教育部第43号令明确提出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管理,辅导员不仅要接受学生工作部门的管理和考核,同时也要接受院(系)党委(党总支)的直接领导和管理。从工作职责方面来看,辅导员工作内容涉及到思想政治引领、党团班级建设、心理健康等各个方面。而在学校层面,负责开展上述工作的涉及到学生工作部门、团委、组织部、宣传部、保卫处、创新创业学院等各个部门,来自职能部门的中心工作和突击任务都落到基层一线的辅导员身上。辅导员除了处理学生工作日常管理事务,还需要完成各个职能部门的任务,面临着多头管理的困境。由于缺乏协同联动机制,在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高校职能部门之间存在“各自为政”“互相扯皮”的情况,“只使用,不培养”现象突出。
政策执行最终要依靠各级执行机关和执行人员等主体来实施,执行机关掌握着政策实施的资源、权力等,执行人员的自身素质、政策理解能力、管理能力等直接影响着政策任务的完成[3]。通过文本分析发现,执行主体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协同联动机制。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建立专门的联动机制,协同联动高校各个职能部门以确保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但是,通过对样本高校实施方案进行梳理发现,仅有6所学校建立了学校层面的学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辅导员选聘、培养、职业晋升和管理考核等重大事项。其中,有些高校虽然提出了建立专门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组织机构,但是在人员构成、职责界定等方面缺乏具体详细的规定,使得辅导员队伍建设方案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二是缺乏监管机制。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监管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影响政策执行效率。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准入、培养、考核等各个环节,若是监管不到位则会影响政策的落地。但是,文本分析结果显示,样本高校均未在政策中明确提出对辅导员队伍准入、培养、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监管机制的缺失,使得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成效大大降低。三是激励机制匮乏。通过文本分析可知,有18所高校提出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保障,但是仅有2所学校在政策中提到设立辅导员绩效工资。此外,荣誉表彰力度也比较薄弱。文本分析结果显示,有16所学校提出要召开表彰大会,有9所学校提出设立辅导员队伍发展荣誉制度,但大都是一句话带过,对于评选的具体要求并未给出相关的规定。政策规定的模糊性和片面性导致激励政策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地,致使部分辅导员工作积极性降低。
(三)培养提升“雷大雨小”,操作性不足
教育部第43号令的重要变化就是注重辅导员职业能力的培养与提升,从选聘标准、教育培训、纵向发展和管理考核等方面出台具体措施,引导促进辅导员职业能力的提升[4]。在国家方案的指导下,高校积极创造条件,在辅导员交流研讨、开展理论研究、鼓励承担教学任务、搭建发展平台、支持升学深造等方面给予支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这一既定目标仍有较大差距,辅导员专业提升路径有待拓宽。
以“设立工作平台”“支持挂职锻炼”“鼓励承担教学”“支持进修深造”“鼓励科学研究”“开展培训交流”对政策文本中涉及到专业提升的语句进行编码。编码分析结果如下:一是发展平台支持力度有待提高。样本高校中提出设立辅导员工作室、辅导员职业发展中心等发展平台的仅有7所高校,文本平均覆盖率仅为139%,且仅有2所高校明确提出给予工作平台建设相关经费支持。辅导员工作平台是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平台。但目前来看,高校在对辅导员工作平台的建设与支持力度亟待加强。二是培训交流方案有待细化。在培训交流上,样本高校中有20所学校提出了开展培训交流,但样本高校大都照搬国家要求,对培训时长和培训次数进行了规定,缺乏完善的辅导员培训培养方案,对培训内容及形式、培训目标、培训考核与评估等具体要求没有明确的规定。此外,样本高校中仅5所高校提出设立辅导员队伍专项培训经费,缺乏经费的支持是辅导员培训工作“止于文本”的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多元能力提升保障力度有待提升。辅导员承担着培养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职责使命,其专业化发展不仅需要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同时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理论素养等也需得到重视。编码结果显示,样本高校中提出创造条件支持辅导员挂职锻炼的高校有11所,平均覆盖率为168%;提出鼓励辅导员承担教学任务的高校有12所,平均覆盖率为160%;支持辅导员进修深造的高校有17所,平均覆盖率为173%;鼓励辅导员进行科学研究的有14所,平均覆盖率为1.88%。从文本比重上看,样本高校中大多数学校对此的论述仅仅是一句话带过,未有明确的细化规定,在实践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
(四)“双线”晋升“徒有虚名”,科学性不高
各高校均按照国家要求提出落实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以加快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进程。但是当前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理论层面的“双线”晋升和现实层面的“单线”晋升的矛盾[5],大多数辅导员在达到“正科+讲师”层面后即遇到职业晋升发展的“天花板”,副处级和副教授成为职业发展难以逾越的“鸿沟”。究其原因主要是高校尚未形成可操性的“双线”晋升办法。在职称晋升方面,虽然样本高校均提出了落实辅导员“双线”晋升要求,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多数高校未真正落实“三单列”,缺少辅导员职称评审的配套细则,一般都是参照思政教师系列评聘标准执行,样本高校中提出建立专门的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的仅有5所,辅导员职称晋升缺乏配套政策保障。此外,由于辅导员每天要面临许多繁杂的学生管理事务工作,参照思政教师系列评聘标准对辅导员来说要求过高。日常工作特征具有时间、空间和内容的弥散性,这与双线晋升政策对科研标准的要求相矛盾,因此,双重机会变成了辅导员的双重困境,双线晋升政策出现了名实分离[6]。在职务晋升方面,大多数高校尚未形成系统化、可操作的职务晋升办法,政策落实还不到位,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的情况[7],对于管理职级晋升条件、晋升机制等缺乏科学、细致的制度化设计。如云南大学对副处级辅导员的任职条件涉及工作年限、基本素质能力、工作业绩、科研成绩、荣誉表彰等方面,要求任职正科级辅导员期间发表思政类核心期刊1篇及以上,所带班级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等奖项,辅导员在全国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等方面获得国家级奖励1次及以上。上述条件不仅要求辅导员出色的完成学生日常管理事务,对其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严重打击了辅导员职级晋升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