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小学师德政策的变迁与展望
作者: 刘健 余露 王毓珣
摘 要:本研究对1949年以来国家颁布的29部中小学师德相关政策进行高频词汇统计,分析发现:中小学师德政策从阶段发展上可分为泛化发展阶段(1949-1983)、重构阶段(1984-2007)、系统发展阶段(2008-2017)和专业化发展阶段(2018-至今)。从未来走向上看,其发展趋势主要有三:一是促进德治与法治有机融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二是关注教师自身发展,着力提升教师幸福感;三是发挥教师协同育人作用,着力落实“双减”政策。
关键词:新中国;中小学;师德政策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995(2023)01-0043-09
自古以来,我国就存在着尊师重教的传统,教师的素质和道德又是影响教育发展和民族进步的重要因素,因此,梳理并分析我国中小学师德政策,对于未来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22年3月1日,在中国知网以“中小学师德”为篇名进行检索,期刊论文164篇,学位论文18篇,会议论文4篇。以“中小学师德政策”为篇名进行检索,期刊论文4篇,学位论文1篇。这些研究中运用量化方法的仅有1篇,即林一钢、平晓敏的《我国中小学师德建设政策内容与政策工具》,[1]从政策工具角度和政策内容角度出发,对师德的教育、评价、监管、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工具使用情况进行二维分析。可见目前对中小学师德政策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以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层面颁布的中小学师德政策及重要补充政策为研究内容,以政策文本中的高频词汇作为切入点进行量化分析,并在此基础之上探究中小学师德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数据选择和处理
第一,为了保证政策文本选择的科学性和代表性,所选取的文本均为与中小学师风师德要求、中小学师德建设密切相关的政策,其选取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政策名称中明确标有“中小学师德”的,二是重要的补充政策,即内容上主要围绕中小学师德展开的。围绕这个标准,可分为以下四类相关政策:一是1984年专项师德出现之前的各类包含师德内容的中小学教育政策;二是与中小学师德相关的各类教育基本法,如“教师法”、“教育法”;三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是中小学师德建设相关政策,如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据此,最终选择的政策文件共29部,具体见表1。
第二,利用Nvivo11的词频查询功能,对29个政策文本进行高频词汇的量化分析。为了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对筛选结果进行二次处理,每个阶段选择10-15个高频词,将其统一替换为2个字符。这些高频词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社会公德方面,如“遵纪守法”、“爱国爱党”等;第二,个人品德方面,如“尊重他人”;第三,职业道德方面,如“提高教学水平”、“师德宣传、培训”等。最终共选出12个高频词,如表2所示。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小学师德政策的变迁
(一)泛化发展阶段(1949-1983)
新中国成立到1984年之间并未出现专项的中小学师德政策,只在部分教育教学章程中有所体现,共颁发相关政策4项。这一阶段的中小学师德内容侧重对教师这一职业本身的要求,相关内容较为分散且未具体展开,因此将1949-1983年称为泛化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高频词共提取出151个,可分为要求、教师、学生、思想、政府和学校5大类。
首先,要求类高频词“关心”“学习”“业务”和“教学”等出现频率最高,说明它们是这一阶段中小学师德政策的关注点,主要表现在:第一,要求教师有良好的德行,如关怀学生,努力刻苦等。在1963年颁布的《中学暂行工作条例》中指出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2]《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强调教师应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3]第二,要求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努力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如1963年《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第二十八点要求教师热爱教育事业,钻研教材和教法、提高教学质量。[4]
除要求之外,“思想”作为又一个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表明这一时期还强调对知识分子尤其是教师进行思想改造,提高其政治素养。这可能与当时政体性质的转变有关,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政治、文化背景纷繁复杂,对社会主义和西方自由主义缺乏正确的认识,为了更好地统一思想、为社会主义服务,必须对广大群众尤其是各级各类教师进行政治教育,提高其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因此,在这一时期,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可看作师德水平的代名词,[5]如1954年《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中第四点指出应加强教师对思想政治的学习,注重对教师的思想改造。[6]
其次,高频词“学生”、“政府”、“学校”等呈现频率稍低,说明它们是这一阶段中小学师德政策的关注点但并不是焦点。这可能与当时教育事业刚刚起步有关,同时“教师”的呈现频率明显高于“学生”,说明这一阶段的中小学师德政策多以教师为重心,较少关注学生的体验和发展。
另外,这一时期的政策对中小学师德建设的关注度不够,还处于关注教师的政治素质和教学能力方面,且多数内容并未具体展开,只是进行了初步的设想。
(二)重构阶段(1984-2007)
1984年教育部发布了第一部专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7]这是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中小学师德政策,结束了泛化发展阶段中小学师德政策为零的局面,开启了中小学师德建设的新时代。同时出台了《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重要法律文件,为更好地推进中小学师德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引领中小学师德政策走向正规化。在此基础上,这一阶段的中小学师德政策对师德进行重新定义,对中小学师德政策的体系、内容也都进行了修改和规范,以后的中小学师德政策都基本承袭这一体系框架。
这一时期的中小学师德政策不管是在量上还是在质上,较前一时期都实现了突破,共出台相关政策10部,且都走向正规化和法治化,突破了前一时期政策属于“条例”、“草案”的局面,从法的角度将中小学师德政策确定下来,形成法的框架,因此将1984年到2007年这一时期称为重构阶段。
这一时期共有高频词11类,要求类高频词仍然是出现频率最高的一类词汇,但在教育教学方面的要求已经超过对教师个人品德的要求,表明这一时期开始突破前一时期偏重教师个人品德、轻视教师职业道德的局面,而“师德”一词的出现也佐证了这一点,真正意义上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从这一阶段开始。
“建设”一类词突然出现并成为排名第二的高频词,足见这一时期对师德建设的重视,因为无论是《教育法》[8]、还是《义务教育法》[9]都强调从法的角度规定教师门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这一时期的中小学师德建设必然会受此影响,尤其是2000年《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结束了我国师德建设单极规范的政策史,第一次专门论述中小学师德的机制建设,为后续师德建设的机制完善与政策阐释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与基本框架。[10]
“政府”“资格”“法律”等有关法律、监管方面词汇的出现,其频次总和超过道德建设类词汇,表明这一时期中小学师德政策的法治建设高于道德建设。其中,一些新鲜词汇如“国务院”“代表大会”“委员会”等的加入,也展现了国家对中小学师德建设的关注,还为构建中小学师德政策的法制体系做了铺垫。
相较于上一时期,“学校”一词出现频次和所占比例都有明显提升,“社会”一词突然出现,表明这一时期主体下移,权力下移,开始重视中小学师德建设的基础工作。而同时,“思想”一词所占比例有明显下降,热度有所减少,这可能与中小学师德政策开始重视师德的外部建设有关,思想要求在这一时期的社会背景下不再是时代热点。
总之,“建设”、“法律”等词取代“思想”、“品德”成为新一阶段的焦点,从职业道德维度上丰富了中小学师德政策的内容,使中小学师德政策形成包含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的体系雏形。
(三)系统发展阶段:2008-2017
2008年教育部工作要点提到“着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治校”,[11]可见2008年之后的中小学师德建设更加规范、科学。这一阶段共出台相关政策8部,其中,间隔10年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于2008年被再次修订,另外,这一时期还同步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多措并举推动我国新时代师德建设政策不断走向全面化、立体化,形成了多元治理的系统构架模式。[12]
也是在这段时间,国家对《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都进行了校改,在德治和法治建设方面都进行了完善,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中小学师德建设体系,因此将2008-2017年称为系统发展阶段。
这一时期共选出高频词11类,与上一阶段基本相同。但与上一阶段相比,教育教学类要求和能力类要求词汇的出现频次平缓上升,出现“专业能力”一词,表明这一时期更强调教师的个人能力建设,技能专业化要求凸显。
建设类高频词虽然在数量上有数下降,但其所占比例有所增加,且在类型上出现了明显的扩充,新增“评审”、“培训”、“长效机制”等内容,涵盖了职前教育与职后管理两个阶段,注重对中小学师德进行长期、有效的追踪,体系上更加完备和规范,形成了一整套中小学师德建设机制。在从外部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的同时,也从内部提高教师素养,协同发挥内外部因素,提高了中小学师德建设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学校”“社会”所占比率有所增加,而“政府”一类词出现频次和所占比例都有所下降,表明这一时期的中小学师德政策建设的权力再一次出现下移,这可能与中小学师德建设的不断深入有关,涉及的方面不断丰富,政府权力无法兼顾,因此通过赋予社会和学校更多自主权,以更好地实现对中小学师德的监管。“思想”一词出现频次大幅下降,表明这一时期教师思想水平建设已经不是中小学师德建设的重点,这可能与之前中小学师德政策中思想建设取得一定成就有关,也可能与本阶段强调师德建设而轻视思想建设有关。总之,这一阶段中小学师德政策的突出特点在于丰富师德政策体系,推进师德政策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
(四)专业化发展阶段:2018-至今
这一时期共出台相关政策6部,虽然在量上有所减少,但是在质上却不断增强。首先,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各级教师的职业行为准则,包括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13]将中小学师德与高校和幼儿师德分层次论述,更具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为我国中小学师德建设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其次,还修订《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14]进一步划定师德基本底线,完善失德奖惩机制,底线师德的凸显是师德政策专业化的一个趋势;[15]最后,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风师德建设的意见》,主张组织有关师德师风的教育与培训。从“草案”到“规范”再到这一时期的“准则”、“办法”,兼顾道德和法律两方面,中小学师德政策逐步走向专业化。
这一时期共选取高频词10类,由于中小学师德建设已经逐渐成熟,这一时期的中小学师德政策已经形成了系统性的政策规范,[16]因此将建设类、法律类和资格类词汇归为规范大类。而这一类高频词在这一时期也成为出现频次最高的一类关键词,其中,完善程度最大的当属“建设”一类词,一方面增加了对教师失德行为的处理规定,由之前强调教师应该做什么和不允许做什么,到现在增加对教师行为后果的惩罚;另一方面又新增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培训的规定,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教育的必备内容,并作为单独的模块作出政策规定,从正反两方面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规范,推动中小学师德的专业化发展。在要求类词汇中,对教师的要求也在随时代发展产生变化,例如,随着教师性侵、侮辱学生事件的频繁发生,这一时期在中小学师德政策中明确提出教师不得侵犯、性侵学生,师德内涵不断得到丰富。“学生”一词出现的频次越来越高,将学生推向历史舞台,表明师德建设的专业化离不开学生的参与,以教师为中心逐渐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