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创业理论视阈下高校就业工作机制研究①
作者: 曹星星 张林琳[摘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国家把稳就业放在“六稳”工作之首。构建高校就业工作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基于制度创业理论,以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为例,进行构建高校就业工作机制的实践与探索,包括建立“政—校—企”多元协同就业协作机制、构建三层级就业协同运作机制、打造“党建+ 就业”融合联动就业机制、持续完善就业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对于促进学生更加充分、高质量就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制度创业;高校就业工作;就业工作机制;就业协同运作机制;就业服务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0603(2025)06-0069-04
经历前几年的特殊时期以及当前经济下行的双重影响,就业结构性矛盾进一步深化,存在“就业难”和“用工荒”并存的现象。做好高校就业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就业工作机制,由政府、学校、企业等各方主体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实现高质量就业[1]。因此,本文以制度创业理论为指导,深入研究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主体和过程,以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为例,探讨构建符合应用技术大学学生特点的就业工作机制,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制度创业理论内涵
“制度创业”(institutional entrepreneurship)的概念被用来解释“制度是如何生成”的问题。它是指“组织或个人利用资源来创造新制度或者改变现有制度的主体活动”[2]。从其概念可以看出,制度创业是一项集体行动。参与主体即是制度创业主体,他们是制度变革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利益相关者,可以是组织、个人,也可以是组织、个人组成的创业联盟,他们充分利用自身所掌握的资源优势共同推进制度创业由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变。在不同类型的制度场域中,组织或个人的变革行为也有所不同。如果在相对成熟、稳定的制度场域中,组织或个人往往致力于改革旧制度,即从旧到新。如果在相对不够成熟、稳定的新兴制度场域中,组织或个人往往致力于建立新制度,即从无到有[3]。在不同的制度创业阶段,制度创业主体也会分成主要创业主体和次要创业主体。例如,在上一创业阶段,A主体可能是主要创业主体,但可能在下一个阶段,B主体成为主要创业主体,A主体退出或者“退居幕后”成为次要创业主体[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很多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就业工作的战略地位、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都提出了新思想、新论断,科学回答了做好就业工作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的社会背景下,聚焦于高校就业工作,结合新时代就业趋势和要求,就业工作机制的逐步完善和推行正是在现行制度下结合各方利益主体对就业制度的改良或者创新,也必然需要不同利益主体的合作与互动,而伴随着就业工作管理制度缺乏创新、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内容不够完善等现实问题,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成为推进就业工作机制建设的首要任务。
二、高校就业工作机制是多元利益主体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
制度创业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各自理想中的“业务指标”,创造一定价值。所以,高校就业工作机制构建的过程也是不同利益相关主体制度创业的过程。依据当前高校就业工作政策及模式,广泛激励、调动行业企业提供就业平台和机会,从而有序参与到就业工作的推进中成为一种常见模式。因此,在就业机制建立的过程中,政府、学校、企业这些利益相关者会目标一致、行动统一地组成行动主体,共同推进制度创业进程的完成[5]。政府、学校、企业通过平等协商、多元沟通,不断进行多种有效的机制设置,从而明确各方角色和任务,实现自身权利、价值和利益之间的平衡。这个过程既是深刻变革政府主导的传统就业制度格局的过程,又是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生动的制度创业实践。
(一)政府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它是推进就业工作的引领者,在解决就业问题、进行就业制度变革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协同创新筹备阶段,政府部门发挥着组织性与引领性的作用;在合作发展阶段,政府部门发挥着保障性与推进性的作用;在合作运行阶段,政府部门发挥着服务性与协调性的作用[6]。一方面,需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支持、引导作用,通过贯彻落实中央积极就业政策,例如税收优惠、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创造就业机会,降低创业门槛。另一方面,需要政府推进高校深化教育改革,树牢就业优先理念,使教育内容与市场需求紧密对接,增强产业、就业、创业政策的耦合性,培养更多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全社会的系统性工程,本身带有很强的地域性和行业异质性特点,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协同发力,准确掌控辖区内经济发展态势,发挥其在促进就业方面的带头作用。
(二)学校和企业
学校和企业在就业工作中扮演责任主体和市场主体的角色。学校是就业工作的主要参与者,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是就业工作的积极推进者,因此,就业工作必须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和推进,他们是就业工作机制构建的基础。尤其是应用技术高校,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是其人才培养的特点和优势,只有不断推进政、产、学、研方面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提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结合的紧密度、与行业企业发展需求的适配度,才能助力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同时,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方式,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实现自身社会价值[7]。
三、高校就业工作机制形成的实践与探索——以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为例
作为国内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政—校—企”多元协同就业协作机制,构建三层级就业协同运作机制,打造“党建+就业”融合联动就业机制,持续完善就业服务保障机制,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一)同心协力:建立“政—校—企”多元协同就业协作机制
在高校就业工作中一直存在竞争。良性竞争能够促进政府、学校、企业进一步协同发展。目前,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又经历着不一样的变化,针对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必须积极打破各方壁垒,同心协力,深入建设“政—校—企”就业协作机制,以加速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积极发挥高校主观能动性,传承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积极发挥主体作用以及地理位置优势,联合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及荣程集团、华海清科、凯尔测控等津南区核心企业,组建“政校企协同工程师涵养班”等不同形式的校企协同育人机构。同时,对接产业需求,以学校智能制造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筹备成立“数字化转型产业学院”“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学院”等现代产业学院,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有效衔接,深化本科工程人才培养。
前几年特殊时期催生的以“互联网+”为特点的就业模式为“政—校—企”开展就业工作提出了挑战与机遇,与其被动融合,不如主动求变。因此,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积极适应当下竞争模式,从区域联盟开始,通过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创新型产教融合团队项目等载体的建设,不断形成了“政—校—企”多元协同就业协作机制,使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在就业渠道、就业分析、就业服务等方面打破了原有壁垒,在政校、校际、校企间不断拓展深入的合作模式,在良性竞争中助力产业发展与充分就业相互促进,提升整体就业工作实力。
(二)组织协调:构建三层级就业协同运作机制
从制度创业理论的内涵可知,在制度创业过程中,每一个制度创业主体都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在明确、清晰的组织分工和功能界定前提下进行制度创业,从而实现共同的创业目标。因此,明确各个就业主体的目标、分工和功能,是高校就业工作机制构建的重要着力点。[8]必须牢固树立“全员抓就业”的工作理念,形成全员参与、全员关心、全员推进的工作格局,由内而外形成就业育人保障团合力[9]。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就业工作,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建立的三层级就业协同运作机制,主要包括决策、协调和执行三个层面,决策层负责相关政策、决策的制定以及整体规划的设计;协调层负责在传达上级决策层决策、意见的基础上对下级机构进行相关任务的协调和部署;执行层主要负责具体任务的落实。
第一层级为就业工作决策层。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就业工作的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职能部门领导为小组成员。高校党委是就业工作的首要领导者、指导者和组织者,需要发挥自身的引领功能,在就业工作中统筹协调[10]。“就业工作决策层”通过宏观层面加强顶层设计,负责规划、指导全校就业工作,明确原则、目标、方向等。比如制定学生就业工作管理规章、年度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等。第二层级为就业工作协调层。以各职能处室、系部为主,各司其职。各学院同时成立就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就业工作协调层”主要负责传达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部署,同时负责跟进和督促就业工作的落实情况。第三层级为就业工作执行层。主要是学校各部门、学院就业工作的具体专项业务人员。“就业工作执行层”主要执行就业工作决策事项,统筹做好校、院两级就业工作的具体事宜。以学院为例,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各学院均设立就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书记担任,均明确至少需一名熟练掌握就业政策的专职就业工作辅导员办理就业工作具体事项。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以制度规范为依据积极制定学生就业制度和规范,以组织、协调为基础构建三层级就业协同运作机制,明确各方就业工作职责、要求等,从而从制度层面、组织管理层面提高高校就业管理效能,保障就业具体工作落地见效。
(三)党建引领:打造“党建+就业”融合联动就业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党对教育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更是根本性制度安排。同时,就业是民生之本。因此,党建是根,就业是本。党建工作是学生成长的“方向盘”和“发动机”,就业工作是学生发展的“输送带”和“展示台”,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11]。党建引领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的深度融合,是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对接的重要举措[12]。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积极探索“党建+就业”融合联动就业机制,从而有效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满意度。
一方面,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积极制定《书记校长访企拓岗实施方案》,实施“学校领导包学院、学院领导包班级、全体教师和管理干部包学生”的就业保障机制,书记、校长亲自带队深入天津市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对接重点企业,认真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用人需求,在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就业服务等方面进行针对性优化,直接推动学生就业工作。另一方面,注重发挥党组织思想引领、组织保证的优势,立足学科专业特色发展,以党建带团建,开展与专业相关的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如积极开展“百年启航新征程 基层就业担使命”等相关就业观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就业观教育系列公开课、成人成才讲座、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等系列活动。
通过打造“党建+就业”融合联动就业机制,从党建视角多元化地探索和优化了高校就业工作的推进方式,有利于深度整合有效资源,促进高校就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四)人民至上:持续完善就业服务保障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13]。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一方面进一步丰富了就业理论,为就业优先战略注入了新内涵;另一方面为就业工作指明了新方向,为高校就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