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水平实训基地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策略研究
作者: 郑晓东[摘 要] 在产业变革和新时代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的要求下,高水平实训基地必须具备社会服务功能,通过社会服务实现产业支撑、产教融合。针对实训基地当前社会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立足区域产业科学定位、引入多元主体共建、建立校企命运共同体管理机制、改革校内管理体系、资源开放共享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广培训等提升基地社会服务能力的策略。
[关 键 词] 高职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服务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3)20-0081-04
实训基地是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也是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提升教学质量的载体。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下文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推动学校在社会服务等方面加强与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是高职院校的基本职能之一,主要任务是面向区域和行业提供技术应用型和高技能型的人才培训与培养,提供技术创新、推广和服务,实施先进文化的传播和辐射[1],具有场地、设备、人才等资源的实训基地成为学校开展社会服务的重要平台。要打造高水平实训基地,必须发挥社会服务对基地创新人才培养的驱动力、多元资源的整合力、育训结合的促进力及制度改革的推动力。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和社会服务能力提升两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对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一、高水平实训基地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的时代要求
(一)社会服务是高水平实训基地应当具有的重要功能
职业教育的不同发展阶段对实训基地的功能和价值诉求有所不同,由最初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向多功能发展。当前实训基地的功能主要包括基本功能和拓展功能两大部分,基本功能定位为实践教学、职业培训,拓展功能是提供社会服务[2]。《实施方案》提出:“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明确了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的功能,既要有实践教学功能,又要具备生产、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功能。将社会服务内容有机融入学生技术技能培养中,将促进以社会服务为核心的实训基地教学模式和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不断深入和完善。
(二)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是打造高水平实训基地的必然选择
有学者提出高水平实训基地有三个方面的特征:定位明确,彰显特色;校企共建,产教融合;资源共享,注重绩效[3]。即实训基地具有服务区域产业的不可替代性,能够吸引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建设,并通过不同的形式实现基地资源开放共享。这要求实训基地具有很强的社会服务能力,通过社会服务促进实训基地支撑当地支柱和特色产业发展,利用社会服务搭建实训基地校企合作桥梁,促进产教融合,实施社会服务,提高实训基地资源使用频率、效益和运行规范性。
二、高职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服务面临的挑战
经过二十余年的建设,高职校内实训基地在功能上已实现由单一的实践教学功能向围绕社会服务的多功能转变,实训基地社会服务功能持续增强[4];提升实训基地社会服务能力的举措也越来越多样[5],建设主体也由单主体向多主体转变,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也更加灵活,并不断探索社会服务的绩效评价[6],但在新时代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时期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基地设施社会服务的硬件设施不足
部分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在建设之初,对社会服务功能考虑较少,后期又未及时升级,导致基地硬件条件无法满足社会服务的要求。在仪器设备的配置上,选择教学仪器偏多而行业主流的高性能仪器少,与行业主流设备脱节,导致在新技术、新工艺出现后,无法满足企业在技能培训、生产性实训等方面的需求,教师也无法利用设备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攻关。在实训基地的空间布局上,考虑教学功能较多,而社会服务功能偏少,实训室内部无功能分区,不同专业实训室较为分散,教学活动与社会服务之间相互干扰,无法满足社会服务的多功能、集中化的要求。
(二)基地实施社会服务的软环境不足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的必然选择,也是基地发挥社会服务功能的主要渠道。在参与主体及功能多元的背景下,实训基地在运行中涉及学校、企业、政府等多方的利益,不同主体在利益追求、管理方式、决策模式、文化等方面的出发点并不一致,在管理制度、教师认同感、服务能力等软环境未建立的情况下,在运行中很容易出现实践教学与生产经营、社会服务工作与授课难以兼顾,投入与产出、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等问题,社会服务效果不佳。
(三)基地社会服务运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高
实训基地社会服务功能的提升,不仅为学生提供了贴近实战的实训环境,培养他们的职业素养,锻炼其专业技术和技能,还可以增加学校的经济效益,提升学校的社会声誉。但由于基地服务的主动性不足,服务领域比较窄,服务的途径、方式也较为单一,并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未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在面向行业企业的社会服务中,因提供的服务内容陈旧、技术水平不高,以及市场拓展、管理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使得实训基地的经营规模偏小;又因实训基地没有完整的生产管理体系,生产质量无法把控,对于企业的吸引力不足,导致经济效益也不高。
(四)基地社会服务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
为提升实训基地的社会服务能力,校企合作时通常学校都有较强的主动性,在国家推出一系列鼓励产教融合的政策后,企业主动与学校合作的意愿也愈加强烈。但是面对企业的主动接触,部分实训基地缺乏整体、系统规划,通常仅限于在育人或者生产性实践的单一维度开展合作,没有从服务区域产业、服务专业群发展的角度考虑基地社会服务的整体性、系统性、连续性、资源共享性以及服务联动性,导致实训基地对大企业没有吸引力,对创新型小企业没有支撑力,最终导致基地社会服务不深入、不长久。
三、校内实训基地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策略
(一)融入区域产业发展做好基地规划
在实训基地定位上,服务好区域产业发展。在实训基地建设或重构的规划阶段做好调研工作和顶层设计,结合当前区域内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高技术技能人才、技术服务等需求的实际情况,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个方面思考“实训基地是否有利于培养企业需要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是否有利于支撑教师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能否满足群众提升自我和终身学习的需求”等问题,通过调研、分析、论证,有明确的答案后,按照功能丰富、产教融合、特色鲜明的原则,确定高水平实训基地的定位。
在实训基地功能上,以社会服务为中心向外延伸。除了具有实践教学、新技术开发、推广与应用,产品生产、技能培训与鉴定等功能外,还应进一步丰富实训基地的功能。与区域内创业园合作建立创新创业基地,为学生和校外人员创业提供技术服务;面向社区开设贴近生活需求的培训课程,为他们提供终身学习、科普教育和公益服务;与政府部门联合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将行业内的新技术向小微企业进行推广和培训;面向区域内企业、中高职及本科院校提供资源开放与共享等。将多功能实训基地打造成为区域的技术技能培训中心、新技术的研发推广中心、终身学习中心。
在实训基地的特色上,围绕社会服务做文章。结合区域产业结构特点、行业发展出现的新需求以及校企合作新要求,以社会服务寻找突破点,在人才培养模式、实践课程体系、校企合作、运营模式等方面,背靠产业、融入企业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实训基地特色,只有特色鲜明才能做优做强,才能为提升实训基地社会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引入多元主体力量共建实训基地
提升实训基地的社会服务能力,对实训基地的教师能力、硬件资源、管理机制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高职院校主动作为,积极吸引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多元主体不仅可以为基地带来资金、设备和技术,还可以带来培训需求、工艺和技术难题、企业文化、产品订单、工作标准等各类行业资源和信息。多元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元合作,共同制订基地方案和规划,基地的社会服务才能取得实效。
在合作对象上。可采取“点面结合、大小兼顾”的原则,合作对象既可以选择企业,又可以选择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以点带面、以面促点”,不断扩大合作对象、合作范围。要主动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与大企业合作的优点是企业实力强、用人需求大、愿意投入、运行规范,合作后能够比较快速地带动实训基地和专业群的发展,扩大基地影响力,并对产业链上相关企业形成聚集效应。小企业的优势则是合作机制灵活、决策效率高、并且合作中有实际的技术服务需求,有利于实现校企深度合作。
在合作模式上。对原有的模式进行创新,由原来的专业对接企业转变为专业群对应产业链或学校对接产业园。专业群根据区域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等产业链上企业的服务需求,共同建设对接产业链、人才链、服务链的实训基地;学校可以根据周边区域科技园或创业园的产业布局,整合全校的专业资源和实训基地资源,按照合作建设校内产业学院,为科技园内的入驻企业搭建“校中园”平台,在合作中可以采取“混合所有制”“引园进校”“前校后厂”等方式建设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
在合作内容上。改变社会服务“合作浅、层次低、时间短、效果差”的现状,一方面是“引进来”,通过与技术水平高、产业集聚能力强的企业、行业合作,吸引企业将其培训、研发机构以及生产向校内的实训基地转移[7],通过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基金课题、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等,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制订新标准,不断增加利益共同点。另一方面是“走出去”,主动走入企业、社区、社会培训点进行合作,把实训基地的培训资源对外进行宣传推广,还可以将教师的研究方向和技术专长等制成电子名片向企业推荐。双向共进促使基地的社会服务“合作深、层次高、时间久、效果佳”的良性发展。
(三)建立校企命运共同体下的基地管理机制
产教融合是实训基地提升社会服务的主要途径和必然选择,《实施方案》中提出“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但企业生产经营与学校教育教学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活动,其活动主体、内容、目标均不同,当两者合作时,不可避免地出现矛盾与冲突。因此,找到校企合作中的利益平衡点,构建以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的管理机制,为提升实训基地社会服务能力创造必要条件。
一是建立以利益融合为基础的合作机制。高校要接纳企业“利润创造”的价值主张,企业也要接纳高校“人才培养”的价值追求[8],校企双方通过分工合作、价值共创实现利益融合。基地要服务好企业的发展,可利用自身对职业教育政策的理解,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和争取政策支持,包括高新企业申报、税收减免、科研平台申报等,还可以为企业的研发和生产安排教师和学生协助,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企业也要支持基地的发展,协助基地扩大社会影响力,参与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积极投入资金和设备,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为教师实践与科研能力提供提升机会等。通过利益融合,使实训基地既创造商业价值又创造社会价值。
二是建立价值共创的运营机制。企业运营中遵循的是商业规律,基地运营中首先遵循的是人才培养规律。两种运营规律有较大差异,要根据校企合作特点探索基于价值共创的运营机制。首先,在社会使命的驱动下,从企业盈利、学校得益、学生获益、教师受益的角度出发,通过共同的经营目标和共同的使命感相互配合管理,成立由学校和企业负责人、院系领导、教师代表和企业专家组成的基地运营理事会,由理事会对基地的运营进行规划、组织和控制。其次,校企双方通过分工合作、价值共创实现资源交换、共享和互补,克服单方价值创造存在的局限。实训基地通过企业丰富社会服务渠道,获得服务需求,提升学生的竞争力;企业通过学校获得人力资源储备、新技术升级、新工艺革新、场地及设备共享、社会口碑等,使企业的回报更多样,不仅有经济利益回报,还有精神方面、社会使命回报。通过价值共创,有利于扩大参与主体,与产业链上企业合作融入产业生态圈;有利于校企双方实现基地运营中涉及的人、财、物、信息等各要素的紧密结合;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提升竞争力。最后,学校、企业、教师、学生、社会学习者、其他企业等都可以共同为基地创造价值,在基地运营过程中各主体要做好需求沟通,及时跟踪和反馈各主体的需求,通过监督和纠偏制度,根据服务内容、企业特点、基地特色、主体需求等调整基地的运营机制。价值共创的运营机制克服了目前实训基地社会服务政策环境限制、过于依赖自身资源投入、服务单一、参与主体少以及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等障碍,使基地的可持续运营更具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