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立法研究动态、热点与前沿

作者: 孙刚成 杨婳婳

国际教育立法研究动态、热点与前沿  0

摘 要:

受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教育立法领域迎来了新的挑战,国际上对教育立法的研究成为当前热点。通过研究国际教育立法,可以为我国教育立法的创新发展提供启示。本文运用CiteSpace软件,从Web of Science国际文献数据库筛选出1991—2021年以“教育立法”为标题关键词的252篇期刊文献,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关键词共现、突现和时区分析教育立法的研究动态、研究热点和研究前沿。当前,对于教育立法的研究热点集中于保证教育公平、健康教育立法和注重儿童权利,研究前沿主要体现在完善教育立法体系、完善女性教育立法和以教育立法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

关键词:

教育立法;可视化分析;儿童权益;健康教育;教育公平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615(2023)01-0069-12

DOI:10.15958/j.cnki.jywhlt.2023.01.008

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第六次教育改革使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信息技术带来的教育变革,促使我国教育发展走向跨界协作和共创共享的智能时代。教育立法将法律治理作为教育发展的前置问题,把法律融入教育体系,保障教育主体的基本权利[1]。面对全球化浪潮的挑战,教育立法也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比如,英国在2021年颁布了《新教育改革采纳法》《国际教育战略》,旨在促进教育质量低下的学校转型和扩大教育出口;美国教育立法注重学生档案管理、伤残学生教育和民事权;日本在2018年修订了《学校教育法》,以此顺应教育信息化发展,加强学生主体性;韩国在2017年将原来的《科学教育振兴法》修订为《科学·数学·信息教育振兴法》,旨在增强教师保障和加强课程教材开发等;中国教育部在2021年10月23日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责任,呼应“双减”政策。

Web of Science是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国际文献数据库。本文在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数据库按标题搜索“教育立法”,得到1991—2021发表的期刊文献252篇。通过对发文作者、发文机构、论文关键词进行分析,揭示国际上教育立法的研究动态、热点和前沿,并为中国教育立法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研究动态

1.教育立法相关论文发表情况分析

将252篇关于教育立法的文章按照年度发文量绘制趋势图(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从2002—2021年,国际上对教育立法的研究热度基本呈现出波浪式增长趋势。其原因有二:第一,进入21世纪,全球教育改革的浪潮促使各国领导人重新审视教育立法,国际学者对教育立法的研究也相应呈现出增长趋势;第二,教育是培养时代新人的强有力工具,各国领导者通过教育立法规范教育行为,从而对时代新人的成长和发展作出贡献。近几年,国际学者对教育立法问题的关注,也对国内教育立法的形态重构产生了积极影响。

2.发文作者情况分析

使用CiteSpace对252篇文献的作者进行分析,时间参数设置为1991年1月至2021年12月,时间切片设置为1年,选择使用寻径(Pathfinder)算法,由此得到国际发文作者联系图谱(见图2)。国际学者的作者联系图谱中,有节点327个,连线409条,密度为0.007 7;显示发文量在2篇以上的作者姓名,合计14篇。其中,截取7位高产作者相关数据做成表1。据表1可知,Simon Walling等7人是该领域发表期刊文献最多的研究者,每人有2篇,7人合计发文量仅占样本总量的5.6%,说明这一领域尚未形成核心作者队伍。结合图2可以看出,国外学者关于教育立法研究的合作程度较高,呈现多核心发展趋势,两人以上合作偏多,例如Lynne Fenerty、Simon Walling、David B Clarke等作者之间合作较多。

3.发文机构和国家分析

对在教育立法领域发表论文较多的机构进行分析,有利于了解研究教育立法的科研团队和科研实力。表2列举了发文量在2篇及以上的14家研究机构,其中6家来自美国,2家来自加拿大,其余6家分别来自英国、南非、西班牙、阿根廷、以色列和巴西。内华达大学(Univ Nevada)、卡罗莱纳大学(Univ N Carolina)、普渡大学(Purdue Univ)、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Univ Calif San Francisco)和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tr Dis Control & Prevent)是美国发文量较多的研究机构。其中,内华达大学被誉为“美国西海岸的公立常春藤”,是全世界培养诺贝尔奖得主最多的大学之一,有22位国家法律协会成员。加拿大的戴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在加拿大著名教育杂志Maclean’s的大学排行榜上排名第8。从图3可以看出,国际教育立法研究高产机构有节点240个,连线202条,密度为0.007,说明国外相关研究机构之间已经建立了较为广泛的联系,只不过联系尚不够密切与稳定。其中,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卡罗莱纳大学和普渡大学合作相对密切,形成了以这三家单位为核心的研究网络。还有其他进行单独研究的机构,如戴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格拉纳大学(Univ Granada)、巴依兰大学(Bar Ilan Univ)等,呈现出单核发展趋势。

本文选取发文量大于等于3篇的13个国家作分析(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排名前13的国家发文量共有118篇,占总量的46.8%。其中,美国(USA)、巴西(BRAZIL)、西班牙(SPAIN)名列前三,俄罗斯(RUSSIA)、英国(ENGLAND)、加拿大(CANADA)紧随其后。美国在教育立法研究领域的发展在全世界占主导地位,这与美国的教育实力和对教育立法研究的大量投入有密切关系。巴西发文量为29篇,仅次于美国,其教育立法研究发展潜力不容小觑。西班牙虽然发文量只有13篇,但文章质量好,被引频率较高,最高被引频次为54次。另外,中国虽然也进入了发文量高的国家行列,但初始发文年份为2018年,起步明显晚于其他国家。总的来说,全球范围内该领域的总体发文数量仍然不多,说明该研究尚未在全球引起足够重视。

二、研究热点

关键词是一篇文章的主题表达,是文章的精炼概括,可以揭示论文之间的内在联系。利用Citespace对252篇论文的关键词进行共现分析和聚类分析,可以得出教育立法的研究热点。表4显示了词频在2个及以上的关键词。从表4可以看出,关键词频率排名靠前的是法律(law)、健康(health)、政治(politics)和模式(model)等。结合图4可以看出,Q=0.765 8>0.3,S=0.927 8>0.7【聚类模块值简称Q值。Q值一般区间在[0,1],Q>0.3,意味着聚类结构良好;平均轮廓值简称S值,S>0.7,意味着聚类结果令人信服 。】,说明国外有关教育立法研究的文献网络结构较好;S值为0.927 8,说明聚类的结果令人信服[2]。同时,基于高频关键词聚类可以得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国际研究热点。

1.保证教育公平

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教育改革浪潮背景下,世界各国民众对教育立法中教育公平的呼声越来越高,教育公平成为全球关注的重点。教育公平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支持,而教育立法是教育公平得以保证的重要途径,如此,教育体系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因此,大多数国家在教育立法中注重教育公平。例如,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发布《科尔曼调查》,2002年出台《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2010年提出《改革蓝图》,2015年出台《每一个学生都成功》法案,经历了从对教育外部公平的追求到内部公平的追求,旨在形成强大的支持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培养出合格的公民;英国1998年出台“确保开端”项目以保障处于不利地位的儿童,2003年出台《高等教育的未来》政策以扩大招生、降低残疾学生的入学门槛,都旨在从政策法规的角度确保教育公平。此外,法国2006年出台了《机会平等法》,日本修订了《学校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等。中国在立法中注重教育资源的分配,提倡义务教育阶段不择校、不择班。由此可知,在教育立法中,注重教育公平比任何时候都关键。

国际上对于教育立法中有关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大致呈现出三个特点。

首先,注重保障弱势群体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教育不平等影响了弱势群体儿童的未来生活前景和机会[3]。教育被认为是促进社会公平的灵丹妙药,是社会发展的杠杆。殊不知在全民教育盛行的同时,社会分层和隔离制度依然存在,弱势群体被隐形。当个体的教育发展机会受限时,辍学率就会上升。例如,西班牙18到24岁的青少年辍学率是欧洲最高的,欧盟的辍学率为10.6%,西班牙的辍学率要比欧盟国家辍学率的平均值高8.3个百分点。所以,应该为弱势群体完善相关教育立法,以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一方面,提升处境不利儿童的关键能力,例如阅读、口语和写作能力,为弱势群体提供职业培训,监督弱势群体的学业进步情况,并给予持续性支持[4];另一方面,为服务于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地方教育机构提供财政援助,采取各种方式扩大和改进弱势群体的教育计划,从而满足贫困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5]。补偿性教育立法不仅可以促进民族的融合,还能适应复杂的国际环境,实现国家向多元化发展。因此,各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国的补偿教育立法。

其次,对教育公平问题的关注范围不断扩大。对处在边缘化的贫困族群、少数民族和移民群体的制度变迁研究结果显示,从纵向看,关注范围开始从学前教育延伸到小学教育再到高等教育。例如,提高学前教育、小学和初中的入学覆盖率;高等教育建立跨文化大学,制定奖学金政策,并把补偿机制应用于高等教育机构,以确保整个学习期间的一致性[6]。从横向看,现有研究不仅关注学校包容环境,还关注家庭权利。例如,家长在子女教育方面的选择合法性范围扩大,有权利根据信仰为孩子选择学校;学校积极构建包容性教育系统,比如营造充满关怀氛围的教学环境等。

最后,建议立法明确学校责任。学校对于教育立法中教育公平的实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学校的责任是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教授与公民文化实践和能力相关的主要知识[7]。为了促进教育立法中教育公平的实践性,有学者基于合理的适应概念工具研究了音乐教育公平,认为整个教育系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条件,教育者要根据情景的不同提供适当、实用且人性化的支持[8]。学校课程的多样性和包容性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手段,为此,更多学校开始设立宗教选修课,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课程。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人与生俱来的一项权利,性别平等如何嵌入国家行政是教育立法公平的最重要关键点之一[9]。教育立法实践中突出教育公平是各国普遍采取的方式,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实施连续性与有效性的最佳选择。

2.关注健康教育立法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促使各国教育者提升了对教育立法中学生健康问题的关注度。比如,日本开展了“健康日本21世纪”运动,旨在推动国民生活习惯的改善;法国全面推行免费体检;德国颁布《德国预防法》,旨在提升大学生健康意识[10];中国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旨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预防突发疾病。各国对教育健康的关注成为21世纪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强大推动力,其中健康教育立法中互联网的使用问题、家庭健康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是促进健康教育立法的重中之重,对这三个问题的关注是健康教育立法的转折点。

互联网教育作为21世纪重要的教育形式之一,政策制定者对互联网教育中安全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对健康教育立法系统构建具有推动作用。例如,在社交媒体网站传播健康知识,通过社交媒体视频向家长传播正确的育儿保护方法[11,12]。但是,互联网的安全问题日益显现,例如,网上性剥削、网络诈骗、网上自杀和自我伤害的宣传,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性剥削和网络欺凌问题尤为严重。相比于现实中欺凌问题,网络欺凌较为集中的年龄为13—15岁,比现实中欺凌问题集中出现的年龄稍大[13-15]。教育过程的不充分导致了网络欺凌和信息安全问题,在健康教育立法中要注重完善学校责任,例如课程内容的选择、全面开展性教育、面向学生的互联网安全培训等,从而建立推动互联网教育健康发展与完善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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