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共生、共在”三维推进智媒时代公共精神教育

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发展阶段,尤其是智能媒体高度发达的大数据时代,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养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公共精神作为衡量现代公民素质与社会风气的有力杠杆,对于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意义重大。所谓公共精神是指个人以利他的方式关心公共利益、参与公共事务、承担公共责任的思想理念与行为方式。作为现代社会的精神文化特质,公共精神内蕴权利与责任两种价值向度,且二者之间存在一定张力。基于此,从权利与责任整合视角分析公共精神教育,以期达到对公共精神的完整理解与有效养成,也为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环境提供智力支持。

作为公共精神的基本价值向度,权利与责任任何一方的缺席都会导致个体的价值兼顾失衡。公共精神的教育与养成应该打破权利与责任向度之间的二元张力,整合共识,权责共有,以利己与利他价值兼顾为原则、多方媒介融合为手段,以实现个人与自我、与社会、与国家、与自然和谐共在的公共诉求。

(一)视界展开:利己与利他兼顾的共识秩序

利己与利他共识秩序的构建,首先要打破人们固有的思想窠臼,引导个体对利己与利他价值的合理阐述,使得个人明确在“大公无私”的同时也能公私兼顾,“利他”的同时也能使自我获得提升与发展,使社会生态更加安定有序且充满活力,使社会其他成员深受启发与效仿,在这个过程中,自我价值也得到了很好地实现,做到了“利他”与“利己”兼顾。当前,社会道德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网络世界呈现种种乱象,如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等,这些无不表明网络治理以及明确的价值引导迫在眉睫。公共精神内蕴的权利、责任、平等、自由等价值诉求,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价值取向。以公共精神涵养公共领域、网络空间的良好生态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公共生活的健康有序运行要求个体以“公共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共生活中既要关注个人权利所带来的外部自由,也要关注公共责任所倡导的内在自由。涂尔干认为,每个人都有两种意识,一种为自我人格,即“我们每个人的个性”;一种为集体类型,即“全社会所共有”以及不可或缺的。换言之,个体潜意识之中本身就存在自我人格与集体人格两种类型,个体人格更加注重自我发展与利己,集体人格更加注重社会责任与利他,只有将这两种人格统一起来,在“正确理解的利益”条件下,个体才能得到全面发展,如果只注重个人私利而忽视公共福祉,个人将陷入“可悲境地”。

(二)媒介融合:政府、社会、学校与家庭媒介的多维共生

权责整合需要公共精神主体通过一定的媒介去实践,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多方媒介的共同努力才能达成。

第一,政府引领。一方面强化组织引导。当前我国努力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是实现人的现代化,公共精神则是人的现代化的重要彰显。因而,政府理应发挥政策引导、文化引领、机制保障的作用,以促进人们对公共精神的体悟与践行;另一方面增强政策法规约束。相关职能部门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将公共领域个人的权利与责任整合明确化、制度化,成为公共精神主体在日常行为中必须遵守与践行的职责,随之由被动接受再到主动内化为个人的思维与意识,经久不变。

第二,社会熏陶。发挥社会的熏陶功能,需要合理整合传统媒介与现代传媒的互联互通。一方面发挥传统媒介的现实引导。如选取博物馆、纪念碑、历史纪念馆等现实场域进行公共精神的宣传与引导;另一方面重视现代传媒的渗透引领。在各大网站如知乎、小红书、微博、抖音、快手等创造公共精神传播符号,引导公众在享受文化产品之时无形中接受公共精神所蕴含的价值导向,合理规范自我行为。

第三,学校教导。当前,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有序推进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提供了系统性思路,为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提供最重要的智力支持与有力保障。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价值理念、思想意识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公共精神的培育。一方面,在相关的思政课程中加入公共精神的相关内容,明确公共精神的育人价值;另一方面,在校园文化中渗透公共精神的价值理念,发挥公共精神的道德教化功能。

第四,家庭渗透。在家庭文化中,父母长辈要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将公共精神内含的权利与责任整合、为己与利他兼顾的价值导向渗透给晚辈,抑或同辈之间的交流互通、身体力行,逐渐掌握公共精神的价值导向与道德旨趣,以促进公共精神的实践养成。

(三)对话交往:个人与自我、与社会、与国家、与自然的和谐共在

公共精神一方面伸张了个体的权利,另一方面又呼吁超越个体私利的公共利益,是兼有为己与利他价值的“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是物质世界生存与意义世界追求的合力,旨在实现个人与自我、社会、国家、自然和谐共在的公共诉求。当前,公共精神所倡导的公共诉求,可从和谐处理个人与自我、与社会、与国家、与自然的关系中获得。首先,个人与自我——公共精神要求个人与自我进行对话,明确自己的优缺点,培养平稳和谐的生活方式;其次,个人与社会——个体在社会交往中,要培养对他人的爱心、同情心、诚信、友善等,自觉参与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承担公共责任;再次,个人与国家——公共精神主体应做到热爱自己的国家与民族,认同国家与民族文化,积极投身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中;最后,个人与自然——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坚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共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维护地球的可持续发展的统一。

(文章摘自《大学》2024年第19期,原文标题《智媒时代公共精神教育的权责张力与整合》,作者:崔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