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后服务之我见
作者: 王允近年来,各地在义务教育中小学全面推行课后服务,而且要求每天不少于2小时,在学校和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我走访了许多学生、教师和家长,大家主要有以下几个疑问:
一、所有孩子都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必要吗?
二、课后服务有无变相增加学生在校时间?有没有变相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教师的工作负担?
三、学校课后服务要收取一定费用,是否加重了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四、课后服务有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必要吗?
以上四个问题确实值得商榷,思考。
我们知道,课后服务源起于城市孩子三点半现象,即孩子下午三点半左右放学,而此时父母(监护人)还不到下班时间,为避免孩子无人接送、看护,或进入社会培训机构造成内卷,学校安排教师有偿看护孩子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可以辅导一下功课,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或课外实践活动,有效地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
在调查中发现,有一些学生并不需要课后服务,比如有的孩子上下学有监护人接送;有的孩子可以乘校车或公交车上下学;有的孩子可以到社区“小饭桌”“服务站”或图书馆,由志愿者和相关人员进行看护。而许多学校,并没有达到全面施行课后服务的条件,有的没有做足师资、场地、设施等相应准备,有的课后服务内容单一,偏重于作业辅导,对学生缺乏吸引力。而对课后服务有需求的孩子,也未必非要在学校待够2个小时……孩子们每天早上匆匆忙忙赶去学校,放学很晚才能回家,只是为了完成每天2小时的硬性“任务”,必然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更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甚至导致孩子厌学情绪滋生。而教师每天下班后,还要多付出两个小时在学校,也影响自己的家庭和个人生活。
为此建议,搞课后服务不要搞“全覆盖”,要坚持“孩子需求、家长自愿、内容丰富”的原则,发挥学校、社会、家庭各自优势,携手共育,为真正有需求的孩子提供安全有益、丰富多元的课后服务。
另外建议,改革中小学生学业评价办法,特别是对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九年级学生学业表现采取多样化评价,比如:初中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等学科采用赋分制;而思政、体育、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劳动等学科采取等级制,以A、B、C三级形式呈现,等级制一样可以供高级中学录取时参考。小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可以采用赋分制;道法、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等学科采用等级制。
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由学校各学部参照相关学段分类管理,不要拿初中的教育管理模式去管理小学。因为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等学段培养目标不一样、教学方式方法不一样,学生身体、心理和认知能力有差异。所以,在出台教育政策特别是践行教育实践时,要充分考虑和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