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宁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倾注心血
作者: 丁年晨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遗留下了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深入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提出多种保护措施,已成为现阶段学者们探究的重要议题。保护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当地的民族文化特色和身份标识,大力弘扬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地方的文化自信。现以宁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为分析对象,宁夏非遗资源丰富,但是却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缺少传承人,保护和传承方面资金不足,非遗相关的产业消费热度不高等,因此应针对这种情况提出具体的保护方案,重视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将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看作发展当地文化产业的重要方式。
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这也是民族自信的重要来源。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这是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文化自信精神。这表明我国政府重视文化的传承,尤其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上升到政府的工作层面。但是如何提高非遗保护工作的质量,尚需进一步研究。利用新时期的技术优势拓宽非遗保护工作的思维,使用创造性的方式对非物质遗产加以保护,才是未来发展的主流。保护及传承非遗是提升我国民族文化自信心、民族认同感和宣誓文化主权的基础。宁夏地区的非遗资源十分丰富,发掘宁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其精髓应用于现实生活,不仅能够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时还能够为当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只有基于文化自信视域分析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才能真正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宁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在宁夏地区,民俗文化、医药文化及民间传统音乐文化等是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资源。当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政策,2005年8月,当地政府正式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小组,同期创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中心,完善的工作团队是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前提;2005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其中明确了当地保护非遗文化项目的具体措施;2007年7月,当地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比如《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办法》《宁夏非物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宁夏非遗项目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这些政策组成了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依据,使当地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得到保障。
宁夏地区的非遗项目保护中心目前实行三级管理体系,在自治区、市和县均设置有对应的管理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占据主导位置,文化部门则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联合其他文化机构一同为保护非遗项目贡献力量,专业的管理团队和机构组成了保护工作专项小组,这也是开展非遗项目保护和传承必不可少的部分。根据2021年8月统计的数据显示,当地非遗项目传承中心的数量达到了67个,另外联合国组织还把当地西北“花儿”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入选国家级非遗项目的有18个,包括贺兰砚制作工艺等;入选当地非遗文化项目名录的有83个;入选自治区级别的非遗项目传承人达到了176人,其中被评选为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的有22人。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推广下,宁夏地区连续举办了第16届西部民歌会、宁夏非遗项目博览会和清苗水会,另外当地还有众多传统民俗文化活动,比如元宵节巡演、高台社火比赛等。
宁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
在新时代,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重视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并且在思想及实践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政府的保护机制亟待完善
第一,政府虽然有对应的保护政策,但宁夏当地的非遗项目类型众多,针对不同的类型应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这增加了保护的难度。每个部门之间都要进行协调合作,发挥出整体的力量。但实际上当地的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文化厅等部门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协调,还经常陷入权责不清的困境中。可见明确各方职责将更有利于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
第二,政府监管不力。宁夏回族自治区虽然拥有完整的保护制度,但是工作存在滞后性,对项目的研究不够深入,忽视了项目的资金补助工作。各级政府给传承人发放的资金是否到位,都需要政府部门进行核实。每个地区发放的扶持资金不同,政府部门应对资金的援助情况加以监管,结合传承人的传承状况及生活环境落实补贴标准,还应核实传承人的生活状况,如果传承人离世将不再发放补贴。
第三,政府宣传力度薄弱。宁夏地区主要利用当地文化厅官方网站以及非遗项目保护中心公众号对非遗进行宣传,宣传的渠道较少且宣传内容单一。文化输出需要通过宣传活动才能实现,只有大力进行宣传才能扩大宁夏非遗的影响力。
第四,项目申报环节存在过度申报现象,而忽略了保护工作。有的市县盲目申报非遗项目,花费了很多资金,然而只关注短期成绩,没有制定配套的保护工作制度,使得非遗保护只能取得短期的成效。而且这些地方在完成项目申报后往往会减少资金投入,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获得持续保护与发展。
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后继乏人
保护和传承非遗对于人才的需求较高,现阶段很多非遗项目缺少传承人,导致一部分非遗逐渐没落。现代社会的娱乐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传统的非遗项目距离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远。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越来越关注快餐式的娱乐享受,这种观念的转变也增加了保护和传承非遗的难度。
宁夏地区非遗项目传承人中20世纪60年代以后出生的较多,年轻人数量少之又少,只有撒里娜、马学军、马志强等年轻人群崭露头角。总体来看,由于传承人年龄偏高,培养传承人的时间不足,但一部分项目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所以缺乏新的传承人。培养新的传承人不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要传承人本身对非遗有足够的兴趣。目前,大多数年轻人普遍选择外出务工,即使有一部分年轻人对非遗感兴趣,数量也非常稀少,所以随着非遗项目传承人年龄的增长,非遗项目也面临着失传的困境。
群众认识观念滞后,保护意识薄弱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在社会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但是宁夏地区的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还存在不足,有的群众认为非遗属于封建迷信,由此可见,普通群众对于非遗还存在认知上的偏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遗项目保护活动的开展。从本质上来看,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当地群众缺少文化自觉性。这种理念最早是由费孝通先生提出的,文化自觉是指人们在某个社会阶段对文化产生的认知。宁夏的群众由于文化自觉性偏低,难以产生正确的非遗认知,所以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问题关注也较少。当前,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学习与传承非遗的人越来越少,群众的保护意识落后,如果不加以扭转必然会导致文化的消亡。
文化自信引领下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认真落实非遗工作
创新当地管理制度。首先,各级政府部门要有清晰的责任分工。政府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体系,要对体系进行优化,确保体系的合理性。根据政府部门的职责,明确部门的地位和分工要求,文化部门占据主导地位,其他部门发挥协调保护作用,各部门协调配合才能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其次,制定科学的保护方案。当地政府应重视人才的培养工作,在辖区内寻找非遗项目资源,构建非遗项目数据库。对于即将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做到优先处理,对于尚未申报成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进行发掘,完成申报后要加强保护措施,用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指导实践。最后,构建完善的监察管理制度,政府部门要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现状进行监管,掌握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因素,比如传承人的状况、遗产的保护情况等,并根据其发展现状进行评估,从中梳理出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关键因素。
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地政府虽然制定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具体的管理制度仍然有待优化,特别是要明确具体的规定和做法,包括在制度当中明确奖惩条件,赋予传承人的权利,规定对方的义务以及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权利主体,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等。可以将国外的非遗项目保护法规作为借鉴对象引进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涉及面非常广,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在政策上为其提供保障。
加大非遗传承人保护力度,积极培育非遗传承后续人才
首先,要加强人才培养工作,构建项目传承人数据库。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要营造优越的传承氛围,引进优秀的人才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中。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创新,为当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提供新的思路。
其次,拓宽合作范围,当地的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等都是合作的对象。市政府团队要率先行动起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高校科研机构搭桥牵线,促进双方的合作。在高校内部设置相关课程,推出教学服务,这样就能培养出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发挥出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
最后,从本地发掘出有潜质的接班人。在中小学课堂上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内容,邀请业内专家设计非遗相关的课本和教材,让学生们在课堂上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潜移默化中接受非遗的熏陶。鼓励民间组织机构与政府沟通协作,建立起多样化的传承培养机制,为当地打造品牌文化,例如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基地和文化产业园,这样不仅能够保护和传承非遗,还可以提高当地非遗品牌的知名度。
树立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
首先,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作是时代赋予的责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包括一些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元素,传承其精华有利于提高当地人民的文化自信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元化的文化元素,大力宣传其内在价值能够让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到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中来,激发人们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提高群众的文化自信,才会提高人们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宁夏地方政府要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位,并向人民群众宣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意义。
其次,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在政府的带动下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热情。积极组织体育活动、乡土游戏、传统音乐、乡村民俗等符合人们生活需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可以参与到保护非遗的过程中,并逐渐形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引导人们自发形成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最后,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传统的宣传策略过于保守,未能达到理想的宣传效果,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宣传。
第一,利用新媒体技术制作宣传文字、视频、图片等内容,打造互联网档案数据库,向民众开放数据库,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第二,地方媒体平台可以设置专项栏目,并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内容制作纪录片,在当地反复播放。
第三,丰富宣传的物质载体。例如,将非遗保护和传承纳入校园教育体系中,增加青少年对非遗项目的认知。还可以组织非遗项目展览活动,选择民俗村、民俗文化园等场所进行详细的宣传。在知名景区进行表演,利用表演的方式吸引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
总的来说,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就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非遗只有真正融入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才能进一步被传承、被弘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宁夏自治区想要做好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工作,需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开发、传承和发展、政府主导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等的关系,要把握发展机遇,整合资源和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动宁夏非遗产业的发展,让宁夏的非遗产业走上健康、持续、良性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