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琉球官话课本《官话问答便语》的编写年代

作者: 李丹丹

再论琉球官话课本《官话问答便语》的编写年代0

[摘 要] 琉球官话课本《官话问答便语》的编写年代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为濑户口律子、李炜提出的1703年或1705年,一为木津祐子提出的1710年之后、18世纪后半期之前。用明清历史、地理、经济、语言等多学科的相关材料和研究成果,对两文提出的依据进行检视,发现《官话问答便语》赤木本应编写于1749-1750年,天理本应编写于1751年。《官话问答便语》与另一种琉球官话课本《白姓官话》是同时代的作品,它们语法现象的差异反映出清代不同文化阶层官话风格的差异。

[中图分类号] H19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174(2025)01-0031-09

1. 引言

琉球官话课本,是明清附属国琉球王国学习汉语官话的课本。濑户口律子、李炜(2004)对日本天理大学藏琉球官话课本的编写年代进行了考证,提出《官话问答便语》(简称《官》)作于1703年或1705年、《白姓官话》(简称《白》)作于1750年、《学官话》(简称《学》)作于1797年、《广应官话》(简称《广》)作于1797-1820年间。从此,琉球官话课本的研究价值开始得到国内汉语学界的重视。

不久,木津祐子(2004a)依据日本京都大学收藏之《白》有落款为“乾隆十八年癸酉十一月榖旦 林启升守超氏较正”的序文,将《白》的编写年代更新为乾隆十八年(1753年);后木津祐子(2004b)又校对了日本法政大学赤木文库收藏之《官》,并提出《官》的编写年代应为1710年之后、18世纪后半期之前。

其中,濑户口律子、李炜(2004)与木津祐子(2004a)都同意《白》是基于乾隆十四年(1749年)江南苏州府船商瞿张顺等人遇风漂流琉球,并于乾隆十五年(1750年)返回中国的历史事件编写而成的,也都认为《白》编写于18世纪50年代。因《白》天理本原无序文,濑户口律子、李炜的结论仅针对天理本而言,与木津祐子的结论并不矛盾。1750年可视为《白》初稿编写的时间,1753年则是《白》成书的时间。

但濑户口律子、李炜(2004)(下简称“甲文”)与木津祐子(2004b)(简称“乙文”)对《官》编写年代的观点分歧极大。甲文根据3个历史依据和1个语言依据,提出《官》应编写于1703年或1705年;乙文提出另外2个历史依据,认为《官》应编写于1710年之后、18世纪后半期之前,即1710-1799年。

值得注意的是,乙文不同意甲文的观点,但并未检验甲文的依据。因此,两种观点似乎都能成立。濑户口律子(2008:246)提出:“关于《官》的成书时间,日本学者木津祐子提出与我们不同的看法。文中有些我们此前未曾注意到的根据,是有价值的,但是我们原先的论证也有其成立的理由。此问题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20年过去了,这一问题至今未有进一步的结论,《官》的编写年代成为琉球官话研究的一桩疑案,学界在利用这一材料时多有不便。又因检索的便利度,国内大多依从甲文的观点,国外大多依从乙文的观点,这也导致不少研究结论的分歧。

《官》是琉球人学习汉语官话的重要教材,内容反映琉球留学生在福建的留学生活,其编写年代的确定,对清代对外汉语教学史、琉球王国教育史、中琉交往史的研究都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琉球官话课本的新材料被陆续发现,清代历史、地理、经济、语言等多学科的研究成果愈加丰富,我们对琉球官话课本的认识也逐渐加深。因此,本文试根据这些新材料和新成果检视两文的依据及结论,对《官》的编写年代作进一步之探讨。需要说明的是,甲文主要依据《官》天理大学藏本①(简称“天理本”),乙文同时参考了《官》天理本和法政大学赤木文库藏本②(简称“赤木本”),但相关论证依据在两个版本中基本一致,仅有个别文字差异,不影响其各自结论。

2. 甲文之检视

2.1 琉球改贡“硫磺、红铜、白刚锡”的时间

甲文依据一:78页提到“《官》《白》《学》中都提到同样一件事:琉球国每两年向中国皇帝进贡一次,贡物为‘硫磺、红铜、白钢锡’。……查各相关史料,证明康熙二十三年以后,琉球国向中国皇帝进贡的常贡均为‘熟硫磺一万二千六百斤,红铜三千斤,白刚锡一千斤’,两年一贡,没有间断。据此,我们可以判断,《官》《白》《学》编写的上限时间为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

《历代宝案》③(简称《宝案》)汇集了明永乐二十二年到清同治六年(1424至1867年)4293件中琉外交文档。我们将其电子化后发现,康熙二十三年琉球向中国进贡的贡物仍为“硫磺、海螺壳、红铜”(《宝案》第1150页),康熙二十五年、二十七年、二十九年也仍然如是(《宝案》第1154、1158、1162页)。琉球改贡“海螺壳”为“白刚锡”是在康熙三十一年之后:

(1)兹康熙三十一年当贡之期,遵旨除海螺壳免进外,仍照旧例处,贡煎熟硫磺一万二千六百斤、红铜三千斤,另改贡炼熟白刚锡一千斤。(《宝案》第1164页)

因此,甲文的依据一有误,《官》《白》《学》的编写上限并非康熙二十三年,应为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

2.2 “前代”所指时间

甲文依据二:81页提到“《官》有这样一段话:‘因为前代海洋贼盗蜂起,船只被匪类所劫,洋面有许多不便之处,故此耽搁贡期,不能如期到所。今逢圣朝,洪福齐天,四方太平,山无伏蟒,水不扬波,所以敝国年修贡事,按期进献。’据上述史料看,琉球国进贡船、接贡船遭海盗侵扰,琉球国因而不能如期进贡这类事件比较集中地发生在清顺治年间和康熙年初期。……所以《官》中的‘前代’应当指清顺治年和康熙年初期。”即甲文认为《官》应编写于清康熙年初期之后。

细阅此条,“前代”可指前一代或前一朝。参考2.1的结论“《官》编写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之后”,“前代”可指“前一代”即明代,也可指“前一朝”即清朝的某一朝。“海洋贼盗”在明清被称为“海贼、海盗、海寇”,在明代还常常指“倭寇”,都是在海洋上进行非法抢劫的人(见松浦章,2011:2)。琉球国因“海洋贼盗蜂起……故此耽搁贡期”的情况在明清时有发生,《宝案》都有相关的记录,我们整理、简述如下:

明代本令琉球三年二贡,但万历三十七年、三十八年、四十年,琉球皆有“急报倭乱、致缓贡期”的咨文(《宝案》570、574、579页),万历四十年令其停贡十年④。天启五年准其进贡,但改为五年一贡(《宝案》596页),至崇祯九年方恢复三年二贡(《宝案》648页)。崇祯九年琉球前来进贡,但贡船直至崇祯十一年仍未返归,琉球向福建布政使司发来咨文,文中对当时海路的描述还是:“歧路间有狼子野心、贪残成性之辈,阳商下海,阴盗负隅,勾接枭獍,构济张狞,随风出没,听候摽掠,海上罗织,每为官商之患,惑虑进贡人、船往回”(《宝案》660页),仍然是“海洋贼盗蜂起……故此耽搁贡期”。

后明清交替,琉球停贡,顺治十年(1653年)琉球正式向清进贡,仍然顾虑“今〔沿〕海盗贼充斥闽”(《宝案》453页)。康熙七年,琉球奏文也称“闽有闽安镇,镇外则大海汪洋。今属外界,风涛险恶,盗贼不时”(《宝案》465页)。①嘉庆元年,琉球进贡时“被盗船数只围住所坐商船,劫去海参等货,并衣箱、银两”(《宝案》4180页)。咸丰年间,琉球贡船更是多次遭受海盗抢劫②,耽搁贡期。

因此,“前代海洋贼盗蜂起……故此耽搁贡期”这一情况贯穿明万历年间到清晚期,并不仅仅出现在甲文所说的顺治年间和康熙初期。无论“前代”是指“前一代”还是“前一朝”,这一材料都无助于判定《官》的编写年代,因此甲文的依据二应予排除,不参与论证。

2.3 “新开西湖”所指时间

甲文依据三:82页提出“《官》有这样一段话:‘我省中好玩的所在尽多。那鼓山、乌石山、九仙山各处可曾都看过未曾?还有新开西湖,景致幽雅,那地方好玩,到那里去。’……康熙四十二年和乾隆十三年西湖的两度浚修均可被表述为‘新开’。但(康熙四十四年)刚刚浚修完又重建开化寺、开设白花圃,那更可被表述为‘新开’了。”即推断《官》的编写时间可能在福州西湖浚修的康熙四十二年、四十四年或乾隆十三年。

甲文提出福州西湖在清代浚修3次,是根据《福州掌故》和《福州胜景》的说法。但据龚俊文、陈业新(2022:36),清代福州西湖实际上进行过7次疏浚,依次为康熙六年(1667年)、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乾隆十三年(1748年)、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道光八年(1828年)、同治十二年(1873年)。其中,除康熙四十四年是紧接四十二年治理之外,西湖每隔40年左右就须重浚③。也即是说,在这7次治理后数年内的西湖,都可被称为“新开西湖”。而稍久之后,西湖就会重新污染,与《官》中“新开西湖,景致幽雅”的描述不符。

因此,甲文的依据三应予更正,《官》中所提到的“新开西湖”可以是这7次西湖疏浚中的任一次。联系2.1的结论“《官》编写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之后”,《官》只能编写于1703年、1705年、1748年、1788年、1828年、1873年这六个时期之一、西湖重浚之后的数年内。

2.4 《官》的语法现象所指时间

甲文依据四:82页提出“如果认为《官》作于乾隆十三年,那就无异于说《官》与《白》(乾隆十五年)是同时代的作品。我们所说的《官》应当早于《白》并不是说只是早个两三年。……《官》中的一系列语法现象都与《白》《学》《广》不同,这些不同集中表现在近代汉语用法与现代汉语用法的多寡和有无上。”因此,甲文提出《官》的编写年代应早于乾隆十三年(1748年),只能编写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或四十四年(1705年)。

我们将甲文列出的语法现象重新校对、整理如下,并补充《官》赤木本的数据:

检视发现,《官》确实还有较多的近代汉语用法如动词、介词“与”、介词“将”、副词“皆”等,与《白》《学》《广》确有不同。

但《官》中也有大量的现代汉语用法如动词、介词“给”(赤木本19例、天理本22例)、介词“把”(赤木本21例、天理本12例)、副词“都”(赤木本109例、天理本106例)。甲文认为《官》没有现代汉语介词“和”“同”,此次校对发现赤木本有1例“和”,天理本有2例“和”、6例“同”,如:

(2)你听听锣鼓响,戏上台了。我和你快些走。④(《官》赤木本第24页)

(3)那法司官,是王亲国戚做的,譬如天朝满州一样,我们就同你汉人一样,也有汉官,也有满官。(《官》天理本第49页)

在甲文提出的6个语法项目中,《官》赤木本具备其中4个现代汉语用法,天理本具备其中5个现代汉语用法。

因此,甲文的依据四应修改为:《官》具有一些《白》《学》《广》所没有的近代汉语用法,但也有很多《白》《学》《广》所具有的现代汉语用法。

2.5 甲文检视小结

综上,我们将甲文的四条依据更新为如下两条结论:

结论一:《官》应编写于1703年、1705年、1748年、1788年、1828年、1873年这六个时期之一、西湖重浚之后的数年内。

结论二:《官》具有一些《白》《学》《广》所没有的近代汉语用法,但也有很多《白》《学》《广》所具有的现代汉语用法。

其中,结论一由确切的历史事件指向明确的时间范围,是论证《官》编写年代的主要条件。结论二是根据语言现象得出的结论,考虑到近代汉语材料可能文白夹杂、不一定如实反映其所在年代的语言面貌,我们将其视作论证《官》编写年代的参考条件,暂不参与论证,最后一起讨论。

3. 乙文之检视

3.1 《官》三种银同时出现的时间

乙文依据一:545页提出《官》有一段发生在钱铺的文字:“A⑤:你这银子内中,两份是古饼、一份是新饼、还有一块是三宝饼。我如今将古饼先兑多少重,再将新饼兑多少重,这块三宝饼放在厘戥上称有多少重,照折合算。B:怎么样的折呢?A:我这里细丝库白,每两银时价换钱,只换九百算。你这古饼一两,折元宝八钱;新饼一两,折古饼八钱;三宝饼一两,折古饼三钱。一起折做古饼,再将古饼折做元宝算就是了。”A为中国人,B为琉球人(下同)。可知古饼1两=元宝8钱,新饼1两=古饼8钱=元宝6.4钱,三宝饼1两=古饼3钱=元宝2.4钱。乙文提出与这个兑换率接近的是日本铸造的庆长丁银、元禄丁银、三宝丁银,它们出现的时间分别为1601年、1695年、1710年,因此《官》的编写上限是三种银同时出现的时间17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