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帽子的珍妮
作者: 阿袁一
小邶和伍锦春是在现代美术馆认识的,严格说来,那个地方也不是什么美术馆,而是一个文化创意园区,有点像北京的798,虽然规模没有798大,但意思是那么个意思,里面也有画廊和艺术家工作室,也有各种时尚店铺和餐饮,所以汤牡丽说,这世界他妈的就是一个复印机。汤牡丽是小邶的女友,形象十分淑女,但说起话来可一点儿也不淑女,动不动就在自己的话里镶嵌进“他妈的”三个字,好像她的话是枚戒指,而“他妈的”是一颗闪闪发亮的宝石。当时她们就在这个园区一家叫西西弗斯的餐馆吃饭,乌泱乌泱一大桌人。请客的是一个叫老白的陶艺家,被请的是《艺术评论》的主编陈启元,其他人都是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
汤牡丽是陈启元的“朋友”——至少汤牡丽是这么对小邶说的,小邶不怎么相信,但她面上从来没有流露出过这种不相信,这也是汤牡丽一有饭局就爱叫上小邶的原因。小邶其实并不想以“朋友的朋友”身份去这种没什么尊严的饭局,但耐不住不去之后的心烦意乱——小邶有时不满于自己的“招之即去”。“今天有点事,我就不去了。”这么拒绝汤牡丽的时候,小邶感觉还挺好的,但也就好上那么一会儿,之后就会莫名烦躁。其实什么也不会错过,她知道的。不过是一群所谓的艺术家,在那儿争相含蓄或也不那么含蓄地拍陈启元的马屁而已,当然也会拍汤牡丽的马屁,这些人知道汤牡丽是陈主编的“朋友”呢。而她从头到尾就坐那儿吃,坐那儿跟着大家笑,所以一场饭局下来,最辛苦的就是她的腮帮子了。这些她是知道的,可知道归知道,还是会烦躁。于是每次在一番例行公事般“to be or not to be”纠结之后,她会和汤牡丽一起“to be”的。这就是小邶,既做不到开开心心地出去和别人同流合污,又做不到心平气和地在家孤芳自赏。
不过,那一回答应西西弗斯的饭局小邶倒是没有纠结,因为那几天美术馆正好有个“成为大师”的主题画展,她在朋友圈看到了海报,本来就打算要去那儿转转的。反正饭后小邶要落单的,汤牡丽总是有事。“小邶你先走,我还要去一趟办公室呢。”小邶猜汤牡丽和陈启元接下来还有节目,汤牡丽叫她过来,不就是这意思——“我和小邶在一起呢。”之后汤牡丽会这么对她老公说。虽然散席时汤牡丽和陈启元装模作样各走各的,但之后他们一定会接上头。这些猫腻小邶都清楚的,但她清淡地笑笑,什么也不说。
美术馆二楼侧厅的水泥墙上挂的那幅画,叫《卡提亚读书》,很奇怪的一幅画。画里的女孩穿一件吊带小背心,紫色丝绸面料的,一条短到大腿根部的红裙,以一种介于天真和放荡的坐姿与一脸轻蔑厌恶的表情,读着一本书。小邶在那幅画前驻足了许久,不是因为喜欢,小邶一点儿也不喜欢那幅画,而是觉得那幅画不对,至于哪儿不对,她当时没看出来。后来和伍锦春讨论那幅画时,她突然明白过来是哪儿不对了——卡提亚不应该读书。读书女孩的样子,不会是卡提亚这样的。小邶是老逛美术馆的女人,看过不少名画,名画里的那些读书女子,衣裳颜色是温柔的白色、粉色、杏色,不会是卡提亚身上这种说不清是红是紫的颜色,表情也是娴静中略带一点甜蜜的忧伤,不会是卡提亚这种轻蔑厌世。她还从来没有在哪幅画里看过卡提亚这种古怪这种让人不安的读书女孩呢。如果卡提亚手里拿的不是书,而是其它东西,一个酒杯,一支点燃的香烟,甚至一把手枪——像《低俗小说》宣传海报里的乌玛·瑟曼那样,那就没问题,卡提亚的形象,和那些东西才是一丘之貉,但和书是不搭的,是别扭的,卡提亚和书不应该出现在同一幅画里。
但伍锦春不这么认为,伍锦春说,这幅画之所以成为经典,就在于它的别扭,在于它的不搭。有时别扭和不搭反而会产生一种巨大的艺术张力。如果卡提亚不是一个离经叛道的冒犯者形象,而是一个娴静温柔的好女孩,那这幅画就芸芸众生了。
他们在讨论这些的时候,已经是情人了。
说起来,卡提亚也算是他们的媒介。
那天小邶站在《卡提亚读书》前面时,伍锦春也站到了那幅画前,虽然不是肩并肩的站法,而是一前一后,略有些参差。她能嗅到他身上散发出的气味,类似于麝香或荚蒾的奇怪味道,一阵一阵的,直冲她鼻子,她差点儿就想掩鼻子了。她觉得这个男人实在奇怪,偌大的展馆,空荡荡的,又没有几个人,他为什么非要站她身后和她同时看一幅画?她本来应该走开的,却没有——“凭什么我走开?明明是我先站这儿的。”她赌气般地想。这种赌气,仔细分析的话,其实是带有自欺性质的,她不想承认自己在那一刻似乎挺愿意和这个散发出麝香或荚蒾花气味的男人站一起看那幅画——因为一旦承认,就把自己置于某种不道德不名誉的风险之中——挨得那么近,近到了不得体的程度,一个正派的女人,这时无论如何要走开的,这是信号,像木心诗里写的那样:“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懂了。”但小邶那天没锁,伍锦春也懂了,所以才发生了后面的事情。
小邶平日挺矜持的,按汤牡丽的说法——“有一种矫揉造作的端庄气质”。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那天为什么不端庄了。
她后来对伍锦春的解释是,那天她看画看得太投入了,压根没注意到自己身后有人。
伍锦春也顺着她说,那天她确实太投入了!他就是被她看画的背影吸引的,这个三流城市喜欢逛街的女人多,喜欢逛美术馆的女人少,而喜欢看巴尔蒂斯作品的女人更是少之又少,基本属珍稀动物了,所以他遇见了就不能错过。
小邶暗自庆幸他先看见的是她的背影。比起她的正面,她的背影更好看。那天她穿一件藤绿色底靛蓝花枝图案的绸缎旗袍,自从过了三十岁,她就开始穿旗袍了。她臀大肩窄,有一个莲梗似的细长脖子,挺适合穿旗袍的。她能想象自己穿旗袍的背影在伍锦春眼里的样子。
“有一种严肃的性感。”他说。
这种话太受用了,她听不够。
“哪儿严肃呢?”
“这儿,还有这儿。”他从后面摸着她的脖子和耳朵说。
“耳朵也严肃?”
脖子严肃好理解,因为那笔直的样子,有一种亭亭净植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清高,但耳朵严肃她就不明所以了。
“当然,女人的耳朵也有严肃和不严肃的。有的女人耳朵特别大,形状像两朵迎风招展的喇叭花,那就不是严肃的耳朵了。但你的耳朵小,像两个紧裹的花苞,看起来就是两只非礼勿听的严肃耳朵。”
她听了噗嗤笑出声来,她的耳朵是两个花苞,花苞好,比喇叭花——还是迎风招展的喇叭花——好太多了。
“哪儿不严肃呢?”她近乎贪婪地问。
其实她真正想问的是“哪儿性感呢?”——他不是夸她的背影“有一种严肃的性感”吗?但她问不出口。这方面她不如汤牡丽。汤牡丽会落落大方地诱导男人赞美自己。“哎呀呀,不行不行,我不能再吃了,再吃我的腰就要成水桶了。”怎么可能呢?汤牡丽有一个杨柳细腰呢,男人们的注意力本来是在食物上的,被汤牡丽一说,开始纷纷赞美起汤牡丽的杨柳细腰来。“别理我,我今天心情不好。”“怎么了怎么了?”“早上照镜子时,他妈的竟然在头顶发现了半根白发!”可汤牡丽明明有一头鸦鬓呢,男人们又纷纷赞美起汤牡丽的鸦鬓来。这种事情汤牡丽做起来得心应手。但小邶不行,小邶会不好意思,于是话到唇边的“哪儿性感呢?”还是变成了“哪儿不严肃呢?”
“这儿,还有这儿。”伍锦春的手在小邶背上游走,由上及下,又由左及右,最后停在小邶臀部的右半瓣高峰处不动了。
“知道吗?你有一个宇宙之臀呢。”
她有点吃不准这算不算赞美。她看不见伍锦春说这话的表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背对他的,而伍锦春说他就喜欢她背对他。就这一点而言,他们也算天作之合。
小邶没问过伍锦春是否失望了,当她第一次转过身来的时候。这样的事情是屡屡发生的,男人先是看上了她的背影,正想着如何上前搭讪,这时她回过头来,于是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了。陈启元还拿这个揶揄过她:“小邶你是背后一套,当面一套。”汤牡丽当时就嗔骂他:“陈启元,你他妈怎么说话呢?”
她的脸其实也不能说丑,只不过在她跌宕起伏的背影反衬下,有些平淡无奇而已。
“常玉的一幅《花毯上的侧卧祼女》,拍出了1.87亿港元呢。”
她不知道常玉,也没看过常玉的画——也可能看过却不知道,她虽然经常去美术馆和画廊看画,却不太记得住画家的名字,她能记得某幅画的细节,比如《抱银鼠的女人》里那个女子所戴项链的式样,还有那个女子所穿裙子的暗蓝颜色和细密的褶皱,却不知道这幅画是达·芬奇的,更不知道这幅画的艺术价值甚至不在《蒙娜丽莎》之下。她看小说也是如此,看一个城市也是如此,看花草树木也是如此。这是小邶的审美风格。前夫因此嘲笑她这种“家庭妇女的文艺审美”。前夫和她恰恰相反,是那种从来不逛美术馆却有本事把毕加索的代表作品和艺术流派谈得头头是道的人,不看《百年孤独》却可以把马尔克斯和魔幻现实主义谈得头头是道的人。小邶很是懊恼,不过她理论不过他。后来她就不和他谈论那些了。反正在她这儿,画作就是比画家有意思,小说就是比作家有意思,花草树木之美就是比花草树木名字有意思。
伍锦春倒是很欣赏她这点:“其实你这种审美方式更高级呢,按胡塞尔的现象学理论来说,你这是回到事物本身。”
小邶的眼泪差点落了下来。
老天待她还是不薄的,虽然晚了十几年,还是让她遇到了伍锦春。
“常玉喜欢画裸女,你知道徐志摩是如何评价常玉画的女人大腿吗?”
她连常玉都不知道呢,怎么知道徐志摩如何评价常玉画的女人大腿?
“徐志摩说常玉画的女人大腿,是宇宙大腿呢。”
天哪,原来宇宙之臀有这个出处。
后来她发现,伍锦春这个男人,有自己独特的鉴赏力,他偏爱的食物,他偏爱的花草,他偏爱的艺术作品,和别人不太一样。
比如那幅《卡提亚读书》,她看它是因为不喜欢,但他看它是因为喜欢。
“这样不是挺好?你不喜欢芫荽,我喜欢芫荽,你不喜欢《卡提亚读书》,我喜欢《卡提亚读书》,这样的结合外延才最大,张力也最大。”
“是不是?”
“是不是?”
“是不是?”
他一边问,一边往她身上一下一下用力。
从外表真是一点也看不出来,这么文质彬彬的男人,竟有那么大的气力,简直像《击壤歌》里的粗野农夫。事后她这么说他的时候,还捎带着损了自己的前夫:“他倒是人高马大的,只是——”
“只是什么?”他问。
“只是什么?”他又问。
“白人高马大了。”
这不好,她知道的。其实平时她不这样,她是有些拘谨的人,用前夫的话来说:“像一棵卷心菜。”这是后来的比喻,一开始是徐志摩的诗,“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也就几年工夫,她就从水莲花沦落成卷心菜了。男人真是奇怪的生物,既要这个,又不要这个。他最初喜欢上的就是她的拘谨个性,后来嫌弃的也是她的拘谨个性。
“一点都不落落大方。”
“连什么时候说话都不会——应该说话的时候不说,不应该说话的时候又说了。”
“连什么时候笑都不会——应该笑的时候不笑,不应该笑的时候又笑得太大声了。”她听到过他这么说她,在他家人面前。
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和汤牡丽这样的女人成了朋友。伍锦春说,这有什么奇怪的?从物理学的原理来说,人与人不是因为相同而在一起,而是因为相异才在一起。这样的关系才更有张力呢。伍锦春在省物理研究所工作,张口闭口就是物理学术语。
那句“白人高马大了”一说出口她就后悔了,她是一个爱逛美术馆的女人,一个被伍锦春夸有“严肃的性感”耳朵的人,为什么会说出“白人高马大了”这种低级的话?
是在取悦伍锦春?还是潜意识里有欲取之先予之的阴暗想法?
伍锦春从来不说他老婆的坏话。她见过那女人。她在伍锦春电话上瞥见他家住址,她不是跟踪狂,只是有一天偶然经过那个叫香榭里的小区,竟然鬼使神差般下车走了进去。小区不大,和这个城市其他小区别无二致,南面是花园洋房,北面是高层公寓,中间是一块面积不小的半圆形空地,一边放了单双杠之类的健身器材,还有五颜六色的滑梯,另一边放了几张长木椅,算是小区休闲广场了。傍晚这儿应该很吵吧?靠近花园洋房那一边,有一个水池,水池四周长满了水竹竽。正是夏天,水竹竽正开着紫白色的花。小邶一直很喜欢这种长茎植物,觉得它们像林黛玉一样优雅和诗情画意。可让小邶无语的是,就在长势最好的一簇水竹竽附近,竟然放着一排灰色塑料垃圾桶。这个小区物业怎么回事!为什么要把垃圾桶放这儿大煞风景呢?为什么不放到隐蔽一点的地方?她以业主的眼光挑剔地打量着这个小区。绿化还是可以的,花草树木不少,有她喜欢的枇杷树和玉兰,还有开粉红细白花朵的海棠和木槿。花园洋房后面还有一条小红方砖铺就的几百米长的小径,两边也种了花,有栅栏的一边是绣球花,虽然彼时那些绣球还没有开花,但她能想象绣球开花后小径的美丽样子。小邶一边走,一边看,心情几乎甜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