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枪
作者: 徐源我确实见过真正的枪,我的一位幺爷在大城市当工人,退休后回到乡里,带回了一支长长的火枪, 把它放在门后藏着,他的房间从不让小孩进去。无事时,他就扛着火枪对着天空打鸟,一声脆响,几缕黑黑的烟雾从枪管里冒出。天空有时掉下一阵风,对他进行嘲笑,有时掉下一只乌鸦,落在草丛里,绝望地挣扎、扑腾,然后死去。他的枪法时好时坏,让看热闹的人们很不满意,后来有人举报,这支长长的火枪就被派出所没收了。还有一件事让我记忆深刻,这派出所的所长在赶场天喝醉了酒,第二天酒醒后发现配枪不在了。那可不是火枪, 而是别在腰上的小手枪,那枪是从不拨出来的, 挂在腰上就自有威严。那一次,我们村的几十个人,在田地里、灌木丛里、坡上、河道边,在他喝酒醉后可能到过的每一处(更多是在那片秋后荒芜的田里)帮他找枪,场面盛大,气氛紧张。找不到枪咋办? 有人开玩笑说,找不到,他就只有变成一把枪,把自己赔给国家。
一个人如果变成一把枪, 挺有意思的,他的家人会怎么看待他? 他会不会与一颗子弹吵架,或者相爱? 情况好像挺复杂。后来那把枪找到没有,我不知道,当年找枪的那片盛大的旷野,如今已变成了楼房林立的集镇。
七年前,我参加过一件刑事案件的庭审。由于是重大案件,按规定须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在场监督。作为当地的政协委员,我被邀请去了。庭审之中,随着案件的推进,我的思维不断交错,成了事件局外人反射回来的局内人。或者说,这案件像一面镜子,不断把我的角色在事件中及事件外转换着。
被告曾是一名乡镇派出所所长。法庭上,除了法官、法警及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原告家属外,并无他人,更没有被告家属。被两名法警押上法庭时,他脚步迟缓,表情平静,却目光闪亮,尽管如此,现场气氛还是一下凝重起来。他个头高大,身子健壮,皮肤黝黑,三十多岁的年龄,透着一股严谨而刚劲的气息。
检察官陈述案件过程(非原文,下同,简述如下):
被告人甲某(某县湿海镇派出所所长)于某年(一年前)某月(初夏)某日(周五)下午下班后,驾车从湿海欲到幸福美食街与朋友聚餐。甲某驾驶的轿车为一辆长安车(价值十万元左右),在行经湿海大道时,超了被害人乙某(女,湿海镇某村村民)驾驶的路虎车(价值六十万左右)……
湿海,我熟悉的地方,位于小城近郊,那里有一片湿地植物疯长的宽广的高原淡水湖,海拔高,四季分明。每到冬天,大批丹顶鹤从远方飞来, 它们在草丛间嬉戏,在落日下飞翔,在寒风中鸣叫,过完漫漫寒冬,又振翅向远方飞去。早在几十年前,因围海造田,湿海几乎干涸,后来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渐提高,在一代代人的努力下,它被保护起来。现在所看到的湿海,面积不及当年的一半,年长的人们谈及这话题时,总是不停叹气。近年,湿海保护半径扩大,拆迁工作举步维艰,但在当地政府的努力下,周边的住户还是逐渐迁出了环保范围,人们都说它可是这片大地的心脏呢,谁再伤害它,谁就是历史不可饶恕的罪人。
某年夏天,我与几位诗友曾泛舟湿海喝酒。高原的天空很高很蓝,高原上的湿海很清很静,微风吹拂我们的头发,并解开我们的胸襟,拥抱着我们。小舟经过草丛,偶尔会惊扰几只野鸭,它们清叫了几声,又躲进了另一处草丛,窥视我们,揣测我们的企图。那天,我们发现,再多的诗人,喝三生三世,也喝不干湿海,所以当落日那一抹红色挂上天空时,我们决定返回岸边。这是美好的一次游玩,因为湿海是一个诗意栖居的地方。
把湿海与这件凶杀案联系在一起,真是让人悲叹之事。
检察官接着陈述:
被告人甲某超了被害人乙某的车后,被害人乙某重新超了被告人甲某的车,并拦截了甲某的车,下车理论。被害人车上共下来两男两女,被告人车上共下来两男(被告人身着便服;另一男,在整个事件中始终处于局外人角色,检察官之后陈述未再提及他)。被害人及另三人多次辱骂被告人(检察官强调了辱骂的语言及次数)。被告人一直忍让,并未还口,双方矛盾导致湿海大道堵车, 之后,交警介入协调……
这并非交通事故,因为双方的车并未产生接触,双方也未因对方的驾驶行为而发生其他交通事故。从表象看,这是路怒族的情绪发泄。乙某为什么会再次超甲某的车并拦截,检察官未陈述原因,检察官的陈述也未提及乙某及另三人的心理状态,但检察官强调了双方车辆品牌。
一辆十来万的车,凭什么超一辆六十来万的车? 这会是乙某的想法吗? 局外人不得而知。
人的欲望易膨胀,比如,小时候我有了一把弹弓,我就想着借它的威严去支配或占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比如道路不是个人的,比如尊严,你不能强求每个人都给予你,因为你并不是世界的中心,世界凭什么围着你转?),当我的这种欲望得不到满足,心魔就像黑暗一样,一点一点吞噬我,一点一点,却绝不会停下来,直到连我的骨头也变成黑色的,这多可怕! 再比如,我们只有一百元钱,够吃上三餐,但当我们有了一亿元,这就不仅是物理上的量变,我们的整个心灵也会发生质的变化。
我们的精神值为一百、物质值为一亿时,或者说我们的精神发展跟不上经济的高速发展并存在很大差距时,所产生的心理裂变,摧毁的将不仅是自己,而是一个时代的价值体系,就像这湿海一样,生态一旦被破坏,需要多少代人的努力才能把它修复?
从这段陈述的另一方面看,甲乙双方同为湿海镇人,且甲某为湿海镇派出所所长。双方之前是否认识,检察官的陈述并未提及。假如双方之前认识,是否甲某曾动过乙某的奶酪, 乙某才故意为难甲某?事件发生前的这一部分内容, 对我来说,是空缺的,也许公安机关有过调查,双方是否相识并不是事件发生的动机,所以在此未提及。
检察官接着陈述:
交警介入协调, 气氛有所缓和,交警离开后,甲某欲离开,乙某及其他三人未让甲某离开, 继续辱骂甲某,其中乙某及另一人对甲某进行抓扯, 并试图抢夺甲某别在腰部的枪(未提及乙某什么时候发现甲某腰部别着枪)。乙某继续辱骂甲某,甲某掏出枪, 对乙某等人说不要欺人太甚,遂对着乙某等人连开了三枪……
枪响前, 事件只是鸡毛蒜皮的小纠纷。枪响后,性质彻底变了。据悉,甲某孩子才三岁, 虽不知乙某是否结婚及有子女,但在庭审现场,坐在原告席角落的,是乙某的父亲与母亲。两位老人六十多岁的样子,头发花白,面部表情未看出明显的悲伤,从案件发生到开庭审理,已经过了整整一年时间,也许,这一年已足够让他们把悲伤藏在了心底。
我的心绪又飞了起来。枪响那一刻,也许正有一抹红色的云彩挂在天空,落日的余晖洒在大地上, 洒在人们的脸庞上。在这温暖的惬意的傍晚, 不远处的湿海里,野鸭正在微风中梳理着羽毛,草像一条条细小的彩虹,蠕动着,感恩于生命的美好。
那一刻,枪声直接飞向天空,把云彩击破了一个小洞,只是人们看不见。那一刻,整个湿海的诗意变得荒诞,突兀的枪声深深伤害了湿海维持了这么多年的宁静哲学。
大仲马说, 你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否则你的情绪便控制了你。许多心理学家对情绪进行过研究,但又有谁能真正把人性研究透呢? 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后来,双方辩论的焦点集中在甲某在开枪前未鸣枪示警上。检察官指出,未鸣枪示警,显系违法,控其为蓄意谋杀。甲某及其律师辩论,事件发生地点在一栋高楼下,被告担心向天空鸣枪示警会误伤楼上群众。
案件的核心就是这一把枪。至此,枪已并非仅为实物之枪,而升华为善与恶的一个临界点。善恶不在一念之间,而在一把枪之上, 这把枪分裂出了另一把枪,也分裂出了另一种命运。在枪口上,有幻觉也有真相,也许还会有一抹红色的云彩。
检察官接着陈述:
甲某所开三枪, 两枪击中乙某,其中大腿上一枪为致命伤,伤到了大动脉,乙某因失血过多死亡。另一枪,击中乙某方的另一人,未致命……
在法律上, 一枪致命与两枪致命,有着很大的差别。
我试图以玄想的方式回到案发现场。夜晚即将降临,湿海上空那一抹红色的云彩收起了它的光芒, 它终于降落了下来,流淌成暖目的血液。曾经,人们都想从自己的血管里出发,泅渡到湿海那不为人知的孤岛上,养鹤避世,但甲某却误跳进了别人的血管里, 被汹涌的血液淹没了自我,而那些局外人,他们站在一条集体的堤岸上,颤抖着身子,沉默不语。
检察官辩称, 甲某在开出第一枪后,对乙某就具有了震慑作用,接着开第二枪第三枪,就存在蓄意谋杀的动机。甲某及其律师辩称,甲某是一位接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 如果动机在于枪杀乙某的话,不会开三枪,只须对着乙某头部一枪便足以致命,至于乙某大腿上的致命伤,纯属意外,因为从专业角度来看,击中大动脉的概率很小。也就是说,甲某的动机如果在于枪杀乙某,不会选择射击概率小的腿上大动脉,而会选择概率大的头部。
让我们再次回到案发现场———当乙某发现甲某腰上别着的枪后,已知晓甲某的身份,之所以敢继续纠缠,甚至抢夺枪支,她是在赌甲某作为一名警察,不敢对一名公民特别是女性公民动粗,更何况是开枪。当甲某掏出枪并绝望地说出“不要欺人太甚”时,她还在赌甲某作为一名警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开枪,只要他一开枪,他的事业、家庭就全部完蛋。但遗憾的是,乙某是一名失败的赌徒。
甲某是被乙某的最后一句话冲垮心理防线的,如果反方向看待这事件,甲某首先被乙某用语言进行了枪击,并中了无数枪,直至心灵被击毙。甲某在开枪时,不过想把心中那团邪恶的火掏出来———这就是欲望。为什么连开三枪而不是一枪?因为他停不下来, 欲望已彻底支配了他。就如我们在湿海喝酒那次, 醉得呕吐了,吐了第一口,第二口第三口污秽之物已急躁地在喉头里排队欲冲出,我们还能把它吞回去吗?吞不回去。换作在球场上,甲某显然不是一位合格的守门员,他比乙某还要失败。
也许,甲某在开枪时,大脑中闪过这样的想法:乙某袭警在先(检察官的陈述中并未提及袭警之说), 开枪造成严重后果,也有正当说辞,何必再受其辱?
这是一场关于两位失败者的庭审。双方陈述举证辩论结束,法官宣布休庭十分钟,十分钟后当庭宣判:甲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那一刻,坐在甲某身后的我,看到了甲某的身子像触电一样颤抖了起来。这是一种绝望的自然反应,他的情绪开始变得激动,在法庭上破口大骂。他身边的两位法警立刻押住他的双手,以免他做出过激行为,并迅速把他带离现场。
甲某对判决结果严重不满,而乙某父母也当场表示判决轻了,双方均表示要继续上诉。这只是案件的一审,而非终审,至于往后双方上诉结果如何, 我不得而知。多年后的今天, 案件早已淡出人们视野,没有了不知事实却喜爱炒作的人们的关注,我隐去人名,从心理、人性的角度把它写出来,权当成一面帮助我们审视我们自己的镜子。
最终结果已不重要了。这场关于枪的庭审,甲某的妻子及女儿在那个温暖的傍晚之后,要许多年才能等到他回家了。对她们来说, 他去参加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朋友聚餐。乙某的父母在那个温暖的傍晚之后,却永远等不到她回家。也许,他们想她时,可抬头看看湿海上空那一抹红色的云彩。
我以为自己是一位没有枪的人,其实我们一直带着枪行走,只是更多的人把这支枪藏起来,用内心强大的光,把它锁在灵魂深处。千万别试图去打开自己的那一把锁,也千万别试图去打开别人的那一把锁。
枪固然不是一个很好的发明,但既然它存在了,作为社会之人,就有责任去呵护它、敬畏它。什么才是真正的枪呢?欲望膨胀后的心魔。如果一个弄丢枪的人不能变成一把枪在另一个人强大的灵魂深处被锁起来,那他往往就会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整起事件中,假如我们把“虚”的枪与“实”的枪都抽走,事情可能会是这样发展的———那个夏天的下午,甲某下班后,脱掉警服,换上妻子给他买的便装,把配枪锁在保管室,驾着车经过了湿海。凉爽的晚风从车窗外吹进来, 吹走他一天的疲惫,透过后视镜,他看到了远处一抹红色的云彩,像丝绸一样系在他车后。他的女儿三岁了,他想她一定很喜欢这种丝绸般的傍晚,他驾着车在霞光里追逐这一片茫茫的诗意,和这座城市钢琴曲般起伏、舒适的生活。他,将去赴一场人间幸福之约。
同一个夏天的下午,乙某驾着车与三个朋友一起,也许准备去吃晚餐,或者只是到湿海边走走。她从小在这儿长大,看见过湿海的悲欢, 看见过人们为了它,有的变成了水滴,有的变成了草,有的变成日夜坚守的石头, 有的变成了一束月光。她的童年是这湿海里的一只野鸭子,有时,她会一头扎进海里,去摸摸天空的蓝,或者捞出一团湿漉漉的云彩。对,就是那一抹红色的云彩。当她想起这些时,一辆小轿车摁了一声喇叭, 迅速超了她的车,她莞尔一笑,真的看见了那辆车屁股上飘起一抹红色的云彩,这云彩在风中渐渐消散,化成柔和而温暖的光,融化在远处的湿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