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联体”路向下协同教育组织的创新建设
作者: 赵澜波【摘 要】建设和运行协同教育组织是落实“教联体”工作机制的具体路径,它能够联结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发挥三方资源优势互补的功能,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协同教育组织建设和运行存在着“建而不实”“能力不足”“共育缺失”的现实困境。可以通过构建协同教育组织“三个进阶”的实践模式,即动态制度进阶、多种能力进阶、多层文化进阶,实现协同教育组织的“实体建设”“深度参与”和“文化合法”,为创新“教联体”模式探索出一条有效路径。
【关键词】教联体 协同教育组织 实践模式
2024年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提出,“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的一种工作方式。家校社的有效协同需要一个协调的机构或平台,协同教育组织即是促进、实现协同教育的机构和平台。组织的名称不一,如家长委员会、家长教师协会等。我国台湾省协同教育组织名称为家长会,香港的协同教育组织名称为家校会或家长教师会;美国、日本等国家协同教育组织名称为家长教师协会(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PTA),新加坡教育部成立的协同教育组织名称为社区与家长辅助学校咨询理事会(Community & Parent in Support of Schools,COMPASS),其中小学协同教育组织名称为家长支援小组。建立和不断完善协同教育组织的结构、功能和运行机制是世界各国和地区实现协同教育、创新教育体制的经验[1]。2012年,《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颁布之后,多省市依据该指导意见精神推进了协同育人的实践。变革不是过去思想的消失,而是使过去的思想在一种新的形态中获得新的生命,以理解和应答时代课题。从“教联体”路向中分析和审视中小学协同教育组织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中的价值意蕴、存在的现实困境并分享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无疑是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家校社有效协同的重要举措,是对时代课题的回应。
一、“教联体”路向下协同教育组织建设的价值意蕴
“教联体”路向下的协同教育组织建设,其本质是构建一个家校社三方协同教育的制度环境。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环境是一个组织所处的法律制度、文化期待、社会规范、观念制度等为人们所‘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2]2当一种制度成为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即拥有了合法性。“合法性是一种被感知到的、与相关法律和规则、规范相一致的状态,或者与文化—认知性制度相亲和的状态。”[2]2具体包括规制性合法、规范性合法和文化及认知性合法。规制性要素涉及制约行动者行为的制度和程序规则,规范性要素包括价值观、习俗和角色规范,文化及认知性要素对应行动者理解社会现实的意义框架[3]。以协同教育组织为平台构建的教育联合体,通过“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实际上是在建构一个教师、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共同认同的文化体系,以强化其存在的合法性。
1. 联责任:规范的组织建设,保证三方责任落实到位
毋庸置疑,学校、家庭、社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负有教育责任,但是家校社三方在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有不同的侧重,因此需要一个协同一致、互相支持的教育生态结构,把彼此的教育责任联结起来。第一,促进教育目标的一致性,形成全社会同一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尽可能地避免矛盾和冲突,形成教育的最大合力。第二,满足学生成长的多元需求,包括道德成长和价值观需求、情感和心理需求以及知识和技能的需求。学生可以在不同的教育环境中学习,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进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第三,促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三方通过协作联结责任,一方可以为另一方提供建议,反映需求,如学校可以根据家长和社会的反馈,调整教育内容和管理方法;社会可以根据学生成长所需,研发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或者参与到教育决策和评价中,推动教育更好地符合学生成长规律,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推动教育的改革和创新。
协同教育组织是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责任联结起来的纽带,是落实教育责任共担机制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通过协同教育组织的规范建设,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通过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推进规制性合法进程,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负责。
2. 联资源:科学的项目研发,推动组织作用充分发挥
学校、家庭和社会拥有各自不同的教育资源和优势,可以发挥不同的教育功能。家庭教育是生活教育,它最大的优势在于亲情,家长在生活中发现儿童的兴趣、特长、潜能,进而给予有针对性的教育。社会教育是实践教育,它最大的优势是拥有丰富的实践机会和文化资源,可以为儿童提供实践的场所,让儿童探索自然和社会,发现自己,发展自己。学校教育以育人为底色和方向,以学科教育为主,它最大的优势是拥有专业的教师和系统的课程体系,基于抽象的概念和知识性的讲解,建构儿童的知识体系和能力基础。对抽象概念和知识结构的理解需要以生活和社会实践经验作为基础,可以说,家庭生活和社会实践经验是儿童学习、学校教育的逻辑起点,是学习做人、学习知识的土壤。将这些资源整合起来,能够打破地域和行政壁垒,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学生提供更丰富、更多元化的学习机会,推进教育整体功能的最大化。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是现代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共享社会资源,从而实现社会长期发展目标的保证。
协同教育组织无疑是整合家校社各类教育资源的平台,它通过参与策划、组织实施各种教育活动,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家庭教育等具体工作内容来发挥组织的作用。将这些工作内容逐步研发成有主题的教育项目,在这些项目中把家庭教育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整合进教育体系,明确家校社三方在这些工作和职责中的角色,即学校主导、家庭参与、社会支持,按照习俗约定协作规范,如尊重与信任、支持与鼓励、沟通与协调、互补与合作,建立起立体的教育格局,形成规范性合法机制。
3. 联空间:共同的教育愿景,促使协同育人文化合法
学生的成长需要打破传统的学习空间限制,将学习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形成一个全方位的学习网络。这样的空间联动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和广泛的学习场景,促进学生在不同环境中的实践和体验,增强学习的实际效果。家校社各方的空间联动,可以逐渐形成“为了儿童”的共同教育愿景,调动全社会为儿童成长提供服务的意识和责任。
协同教育组织是维系家校社时空结构的力量和方式,它通过提供丰富的项目式学习和体验活动,以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力量和保障力量,一方面促进家校社各方平等参与,另一方面通过彼此的支持和鼓励,持续改进自身的工作,达到合作共赢的局面。这个过程为家校社各方提供了一套特定的意义加工系统和不同场域的互动模式,行为者可以据此加深对协同育人的理解,建立起“协作可以共建共享共成长”“协同育人责任共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逻辑,让协作成为“理所当然”,最终形成协同育人的文化—认知合法性,进入文化层面的家校社协同有序状态。
二、“教联体”路向下协同教育组织建设的现实困境
由于中小学教育实践重视学习成绩的功利性教育评价导向、过于强调学校教育对学生成长的作用等原因,多年以来很多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家长教师协会等协同教育组织的发展处于瓶颈状态,面临着一定的现实困境。
1. 协同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而不实
协同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包括组建原则、组建过程、组建程序、组织章程和制度、组织结构等多个环节,把家校社各方的责任通过这些环节落实到位,赢得家长和社会人员的信任,是使组织具有公信力、促进组织规制合法性的开始和基础。公信力是指协同教育组织中的各方代表有一定的认可度和专业度,他们的工作在不同的时空中都可以得到大家的信任,它决定着这个组织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能否可持续发展。但是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协同教育组织建而不实的问题。第一,协同教育组织组建过程简单,大多数学校的程序是由班主任挑选班级2~3名家长作为代表,学校在这些班级家长代表中选择10位左右作为校级家长代表,向全体家长公布一下即完成家长委员会的组建,甚至有的学校都没有向全体家长公布。第二,协同教育组织中的家长代表、社会参与人员公信力不足,很多家长不知道学校有这样的组织,导致家长不信任组织工作和学校工作。第三,协同教育组织结构不完善,一方面表现为组织没有具体职能部门,另一方面表现为成员不具有代表性,尤其是校级层面的组织应该有社区、教育资源单位、文化教育单位的社会代表参与,但是大多数学校仅有家长代表。
2. 协同教育组织作用发挥:能力不足
协同教育组织是合作型组织,它必须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的合作才能履行职责。但是合作型组织一定存在冲突,“因为其涉及种种矛盾,并需要处理无处不在的权力交叉及摩擦”,所以需要学习,“学习也是在提升自身处理矛盾、化解冲突、平衡权力的能力”[4]。协同教育组织要想建立起合法性,必须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通过参与学习、参与策划实施活动,学会在矛盾冲突中解决问题,如此才能形成教育合力,为了儿童的成长出谋划策。但是在协同教育组织的实际运行中,能力不足是突出问题。第一,协同教育组织职责功能不明确。很多学校的协同教育组织把培训家长、要求家长支持学校作为重点工作,导致家长和社会的角色没有在组织工作中得以体现,彼此之间的尊重、信任、合作度不够。第二,协同教育组织缺少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只是接受学校的安排开展一般性工作,且随机性很强。第三,协同教育组织参与、策划教育活动和项目的能力不足,很多学校的协同教育组织工作大体是:在大型活动中负责给学生化妆、拍照等;对营养餐质量、校服征订提一些参考意见。这些工作不能把家庭教育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整合进教育系统中,教育资源无法得到最大程度的配置和优化,也无法培育和锻炼组织的工作能力。
3. 协同教育组织文化培育:共育缺失
协同教育组织文化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精神文化是指家校社各方形成“为了儿童”的共同教育愿景;物质文化是指通过提炼组织宗旨、设计组织标识等强化家校社各方对协同教育的认同和尊重;制度文化是指通过建立家校社协作的规范操作体系,包括合作规则和工作流程,保证工作的规范推进,体现出家校社三方在协作过程中的教育伙伴关系。从协同教育组织的工作可见,协同教育的文化还没有成为公众的认知和价值共识。第一,学校、家庭和社会还没有形成通过互相支持和鼓励,吸纳另一方的建议来促进自己教育质量提升的认知观念。第二,协同教育组织共同愿景不突出,没有把育人放在突出的位置,很多学校一味强调家长的配合和社会的支持,把组织当成学校工作的陪衬、简单劳动力和传声筒。因此,很少有协同教育组织重视物质文化的建设,通过组织标识等表达共同愿景。第三,协同教育组织缺少基本的合作规则和工作流程等制度文化,无法在一个平台上持续地开展协同育人的工作,推进合作伙伴关系。
三、“教联体”路向下协同教育组织运行的实践模式
“教联体”概念的提出,为协同教育组织在新时期更好地发挥协同育人的功能指明了方向。已经取得成效的协同教育组织“三个进阶”实践模式,即动态制度进阶、多种能力进阶、多层文化进阶,始终坚持协同育人理念和问题导向,按照“专业支持、精准施策、动态发展”的原则,以普通中小学的家校社协同教育组织(家长委员会、家长教师协会)实现“实体建设”“深度参与”“文化合法”的协同教育为核心,为提升中小学的协同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协同育人制度的合法化,创新“教联体”模式探索出了一条有效路径。
1. 动态制度进阶,推进协同教育组织“实体建设”
动态制度进阶是针对学校的协同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而不实的现实问题,在市、区、校三级设计“科研引领、专业支持、学校实践”的动态推进机制,实现协同教育组织的“实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