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非遗在旅游发展中的传承与利用
作者: 张雅然
内蒙古地处中国北部,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内蒙古各族人民创造了众多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这些非遗文化不仅是民族精神的传承和体现,也是地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非遗文化的生存环境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空间逐渐消失,导致非遗文化的传承出现断层;另一方面,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给非遗文化带来了商业化的冲击。因此,如何在旅游开发中保护与利用好非遗文化,成为内蒙古乃至全国面临的重要课题。
内蒙古非遗概述
非遗定义。非遗,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这些非遗项目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民族精神的传承和体现。
内蒙古非遗代表性项目介绍。在内蒙古,非遗资源极为丰富,涵盖了民间音乐、舞蹈与戏剧、传统手工艺与技艺、民俗活动与节庆文化以及口头传统与表现形式等多个方面。
民间音乐、舞蹈与戏剧方面,内蒙古的呼麦、长调等民间音乐形式深受人们喜爱。这些音乐形式以其独特的旋律和节奏,展现了草原人民的豪情与才华。同时,安代舞等民间舞蹈,以其欢快的节奏和生动的表演形式,吸引了无数观众的目光。此外,内蒙古的戏剧也独具特色,如皮影戏等,通过独特的表演方式和故事情节,让人们领略到了草原文化的魅力。
传统手工艺与技艺是内蒙古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蒙古族马具制作技艺、蒙古族服饰制作技艺等都体现了草原人民的智慧和匠心独运。这些手工艺品不仅具有实用价值,还是草原文化的载体,让人们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草原文化的内涵。
民俗活动与节庆文化也是内蒙古非遗的重要体现。那达慕大会是内蒙古最著名的节庆活动之一,其间会进行摔跤、赛马、射箭等传统体育项目比赛,还有歌舞表演、商品交易等活动,让人们充分感受到草原的热闹与欢乐。此外,内蒙古还有许多独具特色的民俗活动,如祭敖包等,这些活动都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
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深层矛盾。在内蒙古旅游发展中,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矛盾凸显。非遗项目成为吸引游客的资源,但商业化倾向损害其原真性。为迎合游客,非遗表演形式和内容被调整,甚至过度商业化,导致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受损,失去原有魅力。同时,旅游开发冲击非遗生态环境,大量游客涌入会破坏自然环境,干扰社会秩序和文化传统,使非遗项目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威胁。
非遗传承人才短缺。内蒙古非遗传承面临人才短缺的挑战。老一代传承人步入老年,其技艺和经验亟需传承,但年轻一代的兴趣、参与度不足,技艺传承面临断层。此外,非遗传承人才培养需时间和资源投入,尽管部分地区重视培养工作,但整体投入力度和资源有限,有潜力的年轻人缺乏培训和实践机会,难以成长为合格传承人。
旅游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不足。内蒙古非遗旅游产品的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明显不足。非遗旅游产品缺乏有效推广策略,难以吸引游客关注。同时,地区间非遗旅游资源的整合与品牌协同不足,各地开发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导致资源重复开发和浪费,影响非遗旅游产品的整体质量和形象。加强地区间合作与协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旅游品牌,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传承与利用策略
科学规划,平衡保护与开发的天平。在内蒙古,非遗是文化瑰宝,也是旅游发展的重要资源。为确保这些宝贵的非遗项目在旅游开发中得到有效传承,同时避免商业化过度侵蚀其文化本质,我们必须采取科学规划的策略。
首先,要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内蒙古各项非遗的特点、历史背景、文化内涵及其当前的传承状况。这包括蒙古族歌舞、服饰制作技艺、民间故事与传说等多种类型的非遗项目。通过调研,我们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哪些非遗项目适合进行旅游开发,以及如何在开发中保持其原真性。
接下来,根据调研结果,制定一份详尽的非遗旅游开发规划。这份规划不仅要考虑旅游市场的需求,更要确保非遗文化的核心价值不被破坏。例如,对于蒙古族歌舞的表演,我们可以规划定期的演出活动,但要确保表演内容真实反映蒙古族文化,避免为了迎合游客口味而过度改编。
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我们还需设定明确的开发边界。这意味着要规定哪些商业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哪些是不可以接受的,以防止非遗项目被过度商业化。例如,可以允许制作和销售基于非遗技艺的纪念品,但必须保证这些纪念品的质量和文化内涵,避免沦为简单的旅游商品。
同时,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是平衡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键。该机制应该涉及政府文化部门、非遗传承人、旅游企业以及相关的文化保护组织,各方可以定期沟通,共同决策,确保旅游开发活动既能为地区带来经济效益,又能保护与传承非遗文化。
育才引才,激发传承新活力。面对内蒙古非遗传承人才短缺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完善非遗传承人培育体系,以确保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有效传承。
首先,为了吸引和培养更多的年轻人投身非遗传承事业,内蒙古应设立专门的非遗教育机构。这些机构可以与当地的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紧密合作,共同开发非遗相关的课程和培训项目。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为年轻人提供系统的非遗学习和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学习过程中深刻感受非遗的魅力,提高对非遗传承的浓厚兴趣。
其次,在实施传承人认定制度方面,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公平、透明的评选机制,确保那些真正具备非遗技艺和传承精神的人才能够脱颖而出。一旦被认定为非遗传承人,他们将获得稳定的经济支持,包括奖金、津贴等,以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让他们能够更专注于非遗技艺的传承和创新。同时,我们还可以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确保他们在传承非遗的过程中无后顾之忧。
除了物质激励之外,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也至关重要。我们可以举办各种非遗展览、演出和文化交流活动,让传承人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技艺和成果。这不仅能够增强传承人的自豪感和归属感,还能让更多人了解和欣赏非遗文化,从而进一步推动非遗的传承和发展。
为了激发传承新活力,我们还可以尝试一些创新的育才引才方式。例如,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将非遗技艺和文化带入中小学课堂,让孩子们从小就能接触到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非遗技艺的在线课程和培训班,吸引更多对非遗感兴趣的人参与其中。
此外,我们还可以建立非遗传承人才库,对传承人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更新。这有助于我们及时了解传承人的动态和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加精准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人才库还可以作为桥梁和纽带,促进传承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非遗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创新产品,拓宽市场营销渠道。为了更有效地在旅游市场中推广内蒙古非遗,我们必须采取创新的策略,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旅游产品,并利用新媒体与互联网技术来拓宽市场营销渠道。
首先,我们要深入挖掘内蒙古地区的非遗资源,找出那些能够代表当地文化、具有市场潜力的非遗项目。例如,蒙古族刺绣技艺、呼麦音乐、蒙古长调等,都是极具特色的非遗文化。我们可以结合这些元素,开发出一系列非遗旅游产品。
针对蒙古族刺绣技艺,我们可以与当地的设计师或手工艺人合作,将传统的刺绣图案与现代时尚元素相结合,设计出独具特色的时尚服饰。这些服饰不仅具有观赏价值,还能作为纪念品或礼品,吸引游客购买。此外,我们还可以开设刺绣体验课程,让游客亲手体验刺绣的乐趣,深入了解这一技艺。
在呼麦音乐方面,我们可以策划一系列以呼麦为主题的音乐活动。例如,组织呼麦音乐会、呼麦音乐节等,邀请国内外的呼麦艺术家进行表演和交流。同时,我们还可以开设呼麦音乐体验课程,让游客学习并尝试演唱呼麦,感受这一独特的音乐形式。
为了拓宽市场营销渠道,我们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互联网技术。我们可以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开设官方账号,定期发布关于内蒙古非遗文化的动态和资讯。通过分享精美的图片、视频和故事,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同时,我们还可以与知名的短视频平台合作,邀请网红或达人进行非遗文化的体验和推广。例如,可以策划一系列“非遗探秘”或“非遗传承人在行动”等主题的短视频,让更多人通过轻松有趣的方式了解内蒙古的非遗文化。
区域协同,共筑品牌高地。在推动内蒙古非遗旅游发展的过程中,区域协同与品牌建设是提升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关键策略。通过加强区域合作,共同打造非遗旅游品牌,可以进一步彰显内蒙古的文化魅力,吸引更多游客。
首先,构建内蒙古非遗旅游区域合作网络是实现协同发展的基础。这一网络应涵盖内蒙古各地的非遗旅游资源,包括景区、传承人、文化机构等。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各地可以共享资源信息,协调发展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同时,合作网络还可以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非遗文化交流,推动非遗技艺的传承与创新。
其次,为了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各地可以依托合作网络,共同策划和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非遗旅游项目。例如,可以联合推出“内蒙古非遗文化之旅”等主题线路,将各地的非遗景点和体验活动串联起来,为游客提供丰富多样的旅游体验。此外,还可以结合当地的文化节庆活动,如那达慕大会等,打造非遗旅游的亮点和爆点。
在品牌建设方面,内蒙古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升非遗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首先,应统一品牌形象,设计具有辨识度和文化内涵的LOGO、宣传口号等,塑造独特的非遗旅游品牌形象。其次,制定品牌标准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这包括明确非遗旅游产品的质量要求、服务规范等,确保游客在体验过程中能够感受到高品质服务。
此外,内蒙古可以尝试将非遗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推出具有互动性和体验感的非遗旅游产品。例如,利用虚拟现实技术打造非遗文化的沉浸式体验空间,让游客更加直观地感受非遗的魅力。这种创新的产品形式不仅可以吸引更多年轻游客的关注,还能为非遗旅游注入新的活力。
内蒙古非遗传承与利用策略的实施不仅能够提升内蒙古非遗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还能够促进当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未来,内蒙古应继续深化非遗文化的保护与利用工作,为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