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琐记(散文)
作者: 春树“孤独星球”旅行指南《美国》中文版开篇第一句,即引用了剧作家阿瑟·米勒的话:“美国的精髓在于它的承诺。”
这承诺是什么意思?每个刚来美国人的都有所体会,对我而言,这里不会像在柏林一样问“你从哪里来”,因为你已经在美国了。我有次回到爱荷华州,我确实是“回”,我在爱荷华大学住过两个多月,那次是重返。从芝加哥到爱荷华的大巴上,半途我们下来休息,我和车上的一个老头寒暄,他是个本地人,我说我刚从柏林过来,他说“欢迎回来”。他的语气那么自然、坦荡,带着典型的美国式的热情和对家乡的自豪感。一瞬间我明白了,这就是美国的承诺。
林肯
我们坐在公共洗衣房里,一边用电脑,一边等衣服洗完。这里设施完备,摆放着三十几台洗衣机和烘干机,有无线网络和洗手间,窗边有结实实用的桌子和木椅供顾客使用。一台饮料自动售卖机上贴着一张“out of order”的纸条,下面还有说明,翻译成汉语就是“对不起, 旧的机器坏了,新的已经订购了”。另一个角落里放着零食售卖机和三种口味的糖豆售卖机,看上去没什么问题。
可以这么说,这里完全是一个小小的生态,是一个小星球。它便利、实用。洗衣机小型的3美元,中型的5美元,大型的8美元,烘干机小的25美分,大的75美分,洗一次25分钟,烘干也需要同样的时间。角落里有可以换硬币的机器,也有可以刷卡的机器,但有些刷卡机是坏了的。
来洗衣房的人基本上都是比较穷的,有钱人家里有洗衣机,所以来这里的几乎都是南美人。今天一进门就看到一个黑色卷发的妈妈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正在往洗衣机里放衣服。我说“你好”,她回过头来冲我一笑。
我正在查在堪萨斯城的信息,突然听到耳边有人叫我“女士、女士”,原来是这里的工作人员,一个穿橙色T恤的身材矮小的女士,她问我对面洗衣机上的洗衣液是不是我的。我说不是。她笑了,去找其他人,我也笑了,因为她态度的友好。
在这里查阅资料和阅读比在大学的图书馆和教室更令我放松,可能是因为身后的洗衣机的嗡嗡声和偶尔进来的顾客,都让我感觉有种正在生活着的人气儿吧。我还没有尝试过在这里写作,迄今为止我还只能在自己家里才能写出小说来。
洗手间在进门的右手处,大小符合残疾人使用标准,干净而整洁,该有的都有。洗衣房的墙壁是带一点灰度的天蓝色,天花板是炭灰色,这两种颜色的搭配非常和谐。
整个美国让人踏实,热情而友好的气氛无处不在。
出门,发现有点起雾的样子,下着蒙蒙小雨。这就是春天的雨。春天的样子。
不知为什么,这里的早晨总是一股灰白色,直到中午才开始出太阳,整个下午都阳光灿烂。伟大的充足的阳光会一直持续到太阳落山。看着阳光洒在无处不在的空阔之地荒芜之地,就感慨阳光之慷慨,阳光对人性格的重要性简直是不言而喻的,它塑造人的性格。这也让我想到阳光缺乏的柏林。总之要想快乐,充足的阳光必不可少。
天蓝得要命。
阳光灿烂而不刺眼。
我躺在校园里的一张长椅上,眯上了双眼。
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附属的谢尔顿美术馆,正有一个新展“危机时期的艺术”。这是家免费的美术馆,漂亮、整洁,里面的人并不太多。
晚上八点,图书馆里还人来人往,甚至可以说是热闹非凡。
图书馆一层,公共空间既有舒服的单人沙发,也有配桌子的双人沙发椅,还有几个透明玻璃门可供四人使用的小单间,配有大屏幕,可放投影。总之就是总有一款适合你。如果你想学习,或者哪怕只是上网,或者找个地方看书,你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地方。总算明白为什么D不在家里安网络了,学校应有尽有,家就完全成了一个睡觉的地方,像一个旅馆,只能睡觉和做饭,洗衣服都要拿到洗衣房。
晚上风刮得呜呜作响,像千军万马在奔腾怒号,房间简直像一个四面漏风的小客栈,但那也是不错的感觉,起码屋里空气清新。早晨起来天依然是灰白色,煮咖啡,吃麦片,抽烟,然后带垃圾下楼。美国的垃圾不分类,因此带着一纸盒的垃圾,丢到哪个垃圾箱里都行。纸盒是在超市免费拿的,是原来产品的包装盒。出门的一瞬,感觉有些许阳光照在水泥地上,抬头一看,果然,多云的天开始要放晴了。这真令人欣喜,走在去学校的路上,风很大,头发都被吹乱了,这时候我就明白为什么学生喜欢穿帽衫了,帽衫既暖和又方便活动,有风的时候还可以当帽子用。都是多风的天气,为什么这里没有流行起穿风衣,而英国是风衣的发源地?是不是因为风衣相对于热爱运动的美国人而言还是有点太做作了?我边走边想着这种有点无聊的问题,视野所及之处,是阳光为地面投下的清晰的分界线,有阳光的明亮之处和没有阳光的暗处。路人并不多,这里还是依靠汽车来通行,骑自行车的人也少,只见到了一个。在这样的刮大风的,气候预报写着最高温度14摄氏度的天气,迎面走来一个男人,上半身捂得严严实实,下面穿着短裤,看起来像是嬉皮士。这片区域确实贫穷,在路上走着的人不是学生就是看起来像要失业或者已经失业了的底层人士。我出现在这里,也可能蛮奇怪的,不过我想,看到我的人会自动想到这附近有所大学,我肯定是跟这大学有点什么关系,才出现在这里的。这种猜想确实也没什么错。
到了校区,就看到一排排路灯上挂着的学校的红色广告,左边是一个大的N,右边是Go Big Red,都是红底白字。红色,是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的标志颜色。LOVE图书馆南楼二楼,临窗有一小格一小格的单人空间,配桌椅和充电器插口,可能是太安静了,也太压抑了。我向来不喜欢过于逼仄的空间,勉强在这里待了一小时,主要是看网上的打折品,又读了读《枕草子》和《徒然草》,觉得在这里气都喘不过来了,索性还是回北楼吧。
北楼的图书馆里有许多画册,我选了两本,一本是薇薇安·迈尔(Vivian Maier)的摄影集《一位摄影师的发现》(Vivian Maier A Photographer Found),2014年出版的,这是她最全的一本摄影集。另一本是任航的。
看薇薇安·迈尔的摄影是一种全然的幸福,她的照片是一个我可以进入的世界,并且可以在其中游荡,可以沉浸。
任航的放在一边,只是在要走的时候,我才翻了翻。我们曾是朋友,在他生前。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没什么名气。当时他做了一本叫Moon的电子杂志,第一期就拍了我。他是来我家给我拍的,我涂着红嘴唇坐在钢琴前,胸前用口红写着“Moon”。整个拍摄过程非常快,也很顺利。他是一个不会打扰模特的摄影师。我们那时候都还是青春期的状态,看演出、写作、听摇滚、漫无止境地和朋友聊天、聚会,仿佛生活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也以为这样的生活能够一直继续。后来他因为拍了许多亚文化的青少年裸体照而名声大躁,变得忙碌,我们也很少再来往,偶尔会在聚会上碰到对方。2017年的某天,那时我已经搬到了柏林,突然在网上看到一则噩耗,他因为抑郁而跳楼身亡。
2020年的时候,应任航和我的好友米诺之邀,我写了一段文字来纪念他:
2018年12月10日,我在买手店The Store附带的书店看见任航的摄影集。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想起他曾经送给过我他的摄影集,让我搬家的时候放在阳台,后来不知道送给了谁。我并不太敢经常翻他的作品,总觉得情绪和气质太过激烈,也深知这样的作品,摄影师需要付出多少心血。要赔上自己,才能得到好作品。这本来就是创作的代价。赔上自己,就得贴补自己,就得在日常生活里滋养自己。
又有一晚突然想起任航。他把我们这些朋友都拍了个遍,然后,开始拍更多的人。然后,他消失了。
我又看些他的诗,露骨的诚实。有时候就是呼救,有时候也是一种显露。不写不行,写下就是意义。
他的个展在C/O Berlin展出的那晚,我特意去看,先是带着孩子,孩子不适合这样的环境,我打车把孩子送回家后又重新回来了,好好看了一遍。非常感动,他把转瞬即逝留住,每个人在他镜头下都那么美那么浪漫情怀,都那么认真地面对着这个世界。我并不了解他,其实是看他的纪录片才对他有了更多的了解,也在纪录片里发现了朋友蔡艺芸和摄影师九口走召。
看完他的展览,第二天第三天我都陷入一种抑郁的情绪中。我还是有困惑,为什么他在艺术和商业上如此成功但依然这么绝望?可能正如卡佛说的:“艺术是一种奢侈,它不会改变我和我的生活,艺术不会改变任何东西。”可能所有的创作者最终都会痛苦地意识到这一点。
阿富汗小饭馆中午的自助餐。因是复活节,很多餐厅都不开门。中午12点,没什么人,只有一个老头坐在饭馆中,像在等着打包。有种像手抓饭的米饭,味道极好。米、葡萄干、切成细丝的胡萝卜条和大块的羊肉,还有种好吃的看起来像春卷一样的东西,里面夹着的是牛肉末、西葫芦和胡萝卜丝,再吃几口,才吃出来原来是黄咖啡调制的,怪不得又香又特别,也不觉得太腻。
茶分两种,一种是左边放着的冷茶,另一种是热茶,放在右边,有绿茶和红茶之分。我选了红茶,结果倒出来发现也差不多是凉的。放茶的大茶壶旁边,放着一个大的透明缸子,里面是椰枣。有些好奇为何放在茶壶旁边,答曰这是吃的,不能放进茶里。我也笑,奇怪自己的突发奇想,居然想要把椰枣泡进茶里喝。
来了几天后,我想要去健健身,于是和D来到学校体育馆,这里比起爱荷华大学的要小一点。我原本是想游泳,但工作人员告诉我泳池在装修,于是干脆打壁球吧,这里也有壁球室。可惜没带运动服,于是我就穿着T恤打了,打壁球的时候心无旁骛,特别开心。我是在爱荷华大学体育馆学会打壁球的,从此它成为我最喜欢的运动之一。
这两天也打了乒乓球和网球,都找不到感觉,只有在打壁球的时候感觉最好。
吃吃喝喝逛逛的一天,去了一家连锁店,得州风味牛排,顾客和服务员都很粗犷热情,内向的人在这里得疯,幸好我很喜欢。我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的乐呵感。
学校夜晚的花树也美。
可惜这种花没有香味,白天看也索然无味,但在夜晚的晚风下,影影绰绰,还是有点意思。
吃到了超级好吃的美国南方菜,它一跃成为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饭的前十名,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饭馆圣路易斯安那的风情(A taste of Louisiana)。门口的招牌是一只正在咧嘴笑的戴着厨师帽正在上菜的活灵乱现的红色龙虾。还别提,牙还挺白。这里居然是家快餐店,从早晨11点营业到晚上8点。没什么人,光等菜就等了半个小时,我们早已饥肠辘辘了,往好里想,这肯定不是预制菜。菜上来了,放在便宜的一次性饭盒里,半只螃蟹、大虾、香肠和鸡腿煮在一起。配菜有绿色的豆子和长豆角,还上了一份店里的玉米糕,香香甜甜的,应该是加了黄油。太好吃了,好吃到停不下来,口感和味觉极大的丰富,吃得我欲仙欲死,真是幸福死了。
都说美国是饮食的荒漠,吃完这顿,我坚决不同意,至少南方菜是好吃的。在美国吃饭,可能是蔬菜比较少。
在出发前,我们去了林肯的一家酒吧,网评不错,就在去大学的路上。酒吧当晚还有爵士演出,可惜当我们到的时候已经快演完了,赶上了一个尾巴,当时结束的时候,我还以为只是中场休息,因为当时才九点多呀。
我点了一杯自由古巴,酒保没放柠檬片,味道很浓烈。那就原谅他吧哈哈哈。
在路上
我太爱波德里亚的《美国》这本书了,南京大学出版2011年那版。重读这本书,惊讶地发现波德里亚写到了一些在美国时也让我感到惊讶的事。比如本书第一句“注意:镜子中的物体会比它们看起来的更近!”这是贴在车的右视镜上的一句话。
还有一句在路上开车常看到的句子,“右车道必须出去”。意思是右车道必须右拐。波德里亚说这就像连祷文。我惊讶于它的笃定。一种命令,但莫名令人安心。
我们的目的地是堪萨斯城。在吃了一顿路上的墨西哥餐馆后,迎着炙热的阳光,我们上路了。绕过内布拉斯加城,经过密苏里河,用《在路上》的话说:“大片美丽的白云飘浮在空中,让人感到老大破败的美国从北到南、从西到东的辽阔无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