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红妆”俱乐部这样关张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郦毅)
“新红妆”的关张有着种种猜测(娄林伟 摄)
关张的蛛丝马迹
3月10日下午,新红妆俱乐部的几位会员聚集在一家小巧的饭庄单间里,热烈地谈论着前一天东城法院对追索“新红妆”会员费一案宣判前最后一次开庭。
“是这起案子让我们走到了一起,成了朋友,”正如会员F女士所说,在去年12月6日这家京城开办最早、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女子俱乐部不声不响地停业之前,云集在这里的300余位成功女士相互之间的交流并不多,原因是“来了就各干各的,大家都很忙,空闲的时间又不一样,顶多是点头之交,并不像外界认为的是一个社交场所。”“新红妆”停业了,原本互不相识的34位原告倒经常聚会,“我们要搞清好好的‘新红妆’怎么一下子就倒了?”
去年12月6日停业当天,由于没有得到公司方面的正式消息,许多会员照例驱车前往位于东直门外漂亮、温馨的“新红妆”享受美容、健身服务,没想到被一纸因付不起房租而停业的通知挡在了门外。消息在会员间迅速传播,会员们驾驶着各种品牌的汽车前来打听情况。
按照不同的收费标准,“新红妆”的会员分为交纳8万元的终身会员,58800元的VIP贵宾卡会员、38800元的金卡会员、18800元的银卡会员,还有12880元和8800元的卡,因此300余位会员中每人卡中都剩余少则几千多则5万余元的会费。
“停业为什么不提前通知会员?”“为什么停业前几天还在收会员1万至2万元下一年度的会费?”“欠我们的钱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面对会员们的质疑,副总经理杨社让美容顾问田文芬为每位会员开出“会员应退费清单”,但至于什么时候还钱,杨社的回答是“没钱”。
这个答复激怒了会员们,看到退款无望,个别冲动的会员找来搬家公司搬走了健身器械、桌凳和沙发,她们的想法是“到这份上能捞点就是点”。
“新红妆”的另外一些会员因嫌麻烦不去追要对她们来说不算大的数目,一些会员凭特殊身份或关系要回了会费,即使这样,至今为止已有34位会员为追索会费将“新红妆”告上法庭,多位原告以同一案由共同状告同一被告,实质上构成了少见的“集团诉讼”,而且被告又是一度被誉为京城美容行业的一面大旗,如今大旗已倒又惹上“热闹”的官司,自然吸引了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新红妆’在停业前,并非没有迹象”,同样的原告身份使会员之间有了深入的交流,于是她们发现了“新红妆”关张前的蛛丝马迹:“比如,停业前的一段日子,化妆品总是短缺,精华素没有了,而且品牌也不对,很多人皮肤过敏;去年11月宣布‘老会员续费打9折’,打折还是‘新红妆’开业来的头一次,好多人因此续交了1万至2万元不等的会费。”
北京的女子健身潮方兴艾(李明放 摄)
从1994年开张到1997年,香港投资方香港仙仙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店内环境装饰、设备和美容产品给会员提供了颇具水平的服务,美容业在当时方兴未艾,“新红妆”又打出“京城第一家女子俱乐部”的牌子,两年多良好的服务获得了会员们的认可与信任,很多人甚至把这个舒适的地方当成了第二个“家”,这种信任如果不是“新红妆”的突然停业也许还会延续下去。
“到一家名声在外的餐馆吃饭,有谁会一进门就看营业执照?”但是,深入到案件之中的会员们惊讶地发现,根据1998年中国银行新颁布的规定:拥有5000万元固定资产才有资格经营会员制俱乐部,而且必须到所在中行分行注册,而“新红妆”作为独立法人并不具备这样的经营资格。
会员们最终从现象上看破了“新红妆”的经营问题,但这还仅仅是事情发生之后的推测,她们一直没搞明白,在美容业60%~100%的利润率、300多会员按期缴纳的巨额会费支撑下,“新红妆”怎么就撑不下去了呢?
房主:欠我钱,还让我替他还钱,可能吗?
对经营状况最明了的人莫过于现任副总经理杨社,他对此做出的解释说来话长,简单地说:“新红妆”从开业之日起,投资资金就未能到位,所以始终负债经营,走到今天并不出人意料。
1994年,新红妆美容健康俱乐部由香港仙仙化妆品有限公司和北京钜艺顾问投资公司合作成立,港方负责人员培训,设备引进和提供产品,占25%的干股,北京方面负责资金投入,法人代表是北京方面的宋力君。北京奥士凯集团公司把租给钜艺公司的东直门外斜街56号、总面积2524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新红妆”,年租金为120万元,宋力君又以北京工艺美术进出口公司为担保,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贷款700万元人民币。
但是杨社称,这700万元中除了200多万元的正常开销,其余400多万元只在“新红妆”的账面上露了一下脸就被各种名目划走了。到1997年7月,杨社以香港方名义出任“新红妆”副总经理时,“新红妆”除欠下中行北京分行800多万元贷款外,还欠下奥士凯公司50万元房租。1988年,“新红妆”还清了房租,但无力偿还贷款,终于在去年同北京工美进出口公司一起被中行北京分行告上法庭。
“从1999年2月到10月,‘新红妆’又拖欠87.5万元房租,”奥士凯集团经济协作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看到偿还希望渺茫,“我们与其签订了协约:到1999年12月5日前,‘新红妆’若不能付清房租,奥士凯将收回房屋,‘新红妆’以清单上全部财产抵押租金”。
由于北京工美进出口公司没有履行清还房租和贷款的承诺,“新红妆”依协约在去年12月6日停业,但拒不履行以全部财产抵押租金的承诺,于是奥士凯集团也将“新红妆”告上了法庭。
令奥士凯感到惊讶和可笑的是,在法庭上,“新红妆”提出对房屋装修进行评估,价值多于87.5万元的部分,由奥士凯出资安置拖欠会员的会费,“‘新红妆’里现在除了墙纸还有什么?当初接受协约条件,无非是想早点收回房屋另租出去以减少损失,没想到欠我的钱还让我替他还钱,这可能吗?而且,杨社为什么对会员抢东西不予制止,要知道这些实际上已经属于奥士凯。”
与奥士凯集团一样,会员们也把与“新红妆”的官司归纳为“欠债还钱”四个字,他们对杨社在法庭上提出的“还钱要等到与奥士凯的官司打完之后才能说”感到莫名其妙,“其实依据新《会计法》,超过5年以上的装修残质做价为零,也就是说经营了6年的‘新红妆’从奥士凯那里什么也得不到。”这位会员的一番话打破了大家本来就渺茫的希望。
“很明显,‘新红妆’就是在经营上出了问题造成了资金流动不起来,无法交纳房租。实际上这部分租金应该包含在会员费里,但是却没有了,”东城法院研究室负责人才雪冬先生委婉地对记者说:“一般来讲,会员制俱乐部经营不善,都是由于抽逃资金,但资金到底抽到哪里去了,很难说。”
“即使是投资资金被抽逃,‘新红妆’经营中的利润也相当可观,1997年8月杨社开办的舍宾项目吸引了300余位新会员,停业前的突击收费至少有10至20万元,刚交的钱为什么还不出来?”去年11月24日交纳了12880元年会费的D女士的疑问让会员们对资金被抽逃的方向产生了新的质疑。
会员:“家”没有了,我们还能相信谁?
“‘新红妆’这边刚倒,杨社就通知我,他的两个朋友要新开一家美容院,希望我们这些‘新红妆’的老会员过去继续消费,可以享受相应的免费服务和打折优惠。”令会员D女士和其他会员感到怀疑的是,今年1月18日开张的这家新美容院美容部的经理就是“新红妆”的美容顾问田文芬,而且杨社承诺会员习惯了的美容小姐都带到了新美容院,化妆品也用会员原来使用的品牌。
杨社提到的新美容院似乎与“新红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会员们的怀疑还仅仅停留在猜侧,而加深这种猜测程度的是案件审理过程中,远在美国的“新红妆”法人代表宋力君对杨社的代理人身份提出质疑,并派了一位新代理人李洪涛“协助”杨社出庭。
内部分歧的暴露,促使会员们对“新红妆”的资产情况进行深究,在3月9日的公开庭审上,原告方的一位律师连续发问:“‘新红妆’各股东的资金是否实际到位了?”“法人代表是否承认经营者的代理身份?”“‘新红妆’是否设有分支机构?”“投资者、经营者是否有抽逃资金的情况?”
不仅审判长对这些问题的答复是“与本案无关”,面对记者在电话中提出的同样问题,新代理人李洪涛也未予回答,只是让记者关注法庭判决。
“预交费的经营方式使会员制俱乐部的信誉格外值得关注,在国外除了实施注册资金约束、严格的经营状况监管等措施,完善的保险制度使承担俱乐部经营风险的是保险公司而不是会员,”才冬雪无奈地说,“国内‘信誉至上’的商业准则并未得到普遍遵守,用法律约束和约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投资方或是经营者抽逃资金的行为又极为隐蔽,因此会员的利益随时存在被损害的危险。”
“交纳巨额会费的会员是否具有监管俱乐部的资格?”针对会员的质疑,一位曾在法国居住、现在北京一家独资公司工作的马明艳女士说:“虽然每年交纳数万元的会费,‘新红妆’的会员也只是普通的消费者,无权参与俱乐部的经营管理。”
“西方的俱乐部分为赢利性和非赢利性的两种,国内的俱乐部多属于前者。西方非赢利性的俱乐部属于协会组织,会员就是投资者,必须具有特殊的资格才可加入。他们把钱装在一个罐里,从中掏钱雇用经营者,经营者每年公布资金预算比例,由会员认可并受全国性协会法的制约。由于是非赢利组织,佣金是经营者唯一的收入来源,几乎不存在抽逃资金的可能。”马明艳说,即使是赢利性的俱乐部,由于经营状况必须接受中立的会计和审计机构的严格监管,形成了良性的运作机制,“所以,会员利益损失的危险被降到最低程度,即使出现问题,也会在很小的时候被发现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