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市能“醒”吗?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朱子峡)
记者:有明确操作性的房改措施首先选择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作为突破口,这对我国住房制度改革显然有巨大的示范作用,人们关心的是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发放到个人手中?如何计算?
侯淅民:无房老职工1999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方式,在职工购买住房时,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直接划入住房单位。无房老职工1999年1月1日后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以及新职工的住房补贴,均按月发放,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额为:(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额为: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
记:您认为应当如何防止房改中可能会出现的贪污、多占等分配不公的现象?
侯:原来的实物分配的住房体制肯定公平不了,把住房当作实物来分配,永远不可能公平,多占住房的情况很严重。但货币化市场后,房子是一种财产,不像以前只是为了住,而对此唯一的衡量标准就是价钱。我认为货币化后,按钱来分,这还是比较合理的,也可以防止社会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当然也会出现许多矛盾,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因为都涉及到钱。现在的问题就是防止有些人有了房子又从别的渠道里得到房子,并跟单位说没房子,还要钱,对此,我们会加强监督管理。另外,对于超标的部分买的时候按标准价购买。
记: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对消化空置商品房给予政策倾斜,那么是否意味着这些空置房的房价要下降不少?您认为这些政策对消化空置房能起多大作用?
侯:房价下不下来主要还取决于供需关系。目前我国的空置房卖不出去的原因有不少是因为户型设计不合理,质量差或价格高等因素,上海有1000多万平方米,海南有近600万平方米,北京有300多万平方米。我国对此采取的措施也就是开发商让点利,银行让点息,国家让点税。这些法规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房价降下来不少,对激活房地产市场能起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个人认为应该能使五成的空置房卖出去。
记:我国自去年下半年开始,要求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但我发现现在还有不少单位似乎仍在忙于买房分房,应该截止到什么时候?
侯:这有个波动限度。不过,现在已经基本停止了,可以截止到今年年底。凡在去年年底前已开工的单位自建住房,或已交纳购房预付款购买的商品住房,并在今年年底前完工的,可以按房改成本价向职工出售。最低生活收入的家庭可申请租住,但不能再分。去年年底前建好的现住公有住房,职工现在和今后均可以继续承租,也可按房改的成本价购买。
记:国家今年对房改的一系列方案的出台和实施,无疑为完善和发育房地产市场提供了可靠的前提条件,但是,要促进住宅建设的快速增长,关键还要有一些合适的并有利于扩大居民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对此,你们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侯:一是要积极采取措施,增加城镇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改变高收入者消费意愿不强及低收入者消费能力不足的状况;二是加快落实促进居民住房消费的财税政策,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出台了有关政策,如居民购房契税减半,居民自用住房上市免交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等,我们应加紧落实,近期国家还将出台鼓励居民住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三是改进住房金融服务,我们打算在全国全面建立起一些给购房者提供购房担保的中间机构;四是加快开放住房二级市场,并进一步加快现有住房改革,一方面提高公房租金水平,另一方面继续推进公房出售。最近,建设部已发文,凡在可出售住房范围内的住房均应向有购房意愿的职工出售,产权有纠纷的住房可以先向住户出售,有关部门再加快办理售房手续;五是根据居民个人购房的支付能力和需求特点,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当前的重点是清理住房不合理、不合法收费和重复收费,特别是拆迁环节的费用另外还要加快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出台和实施进度。
记:您认为我国住房需求的市场还有多大?
侯:1998年,按支出法计算的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8万亿人民币,全国226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市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元的城市109个,正处于住房建设快速发展时期。另一方面,从住房面积和质量看,199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9.3平方米,仅仅是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一半左右。我国城镇住房成套率还不到60%,潜在需求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