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入世也不太出世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申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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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与金庸  

记者:据说你开始创作武侠小说纯属偶然?

金庸:那时我在《新晚报》,是《大公报》在香港办的晚报,很偶然地写了一篇,就开始写下去了。

记:最初的读者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金:跟现在读者差不多,没有多大分别。

记:你本人如何评价武侠小说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金:不管武侠小说、爱情小说、侦探小说,都可能成为好的文学作品。这与小说的种类没关系,要看它的内容与它的表现形式是否有很高的文学价值。中国长期以来重视诗词,唐诗、宋词,这是正统的文学,但如果你写的诗词内容很无聊,也不能算好的文学作品。

记:听说你很早以前就想当大学的校长,为什么有这个心愿?

金:不是想当大学校长,因为做行政工作我从来没兴趣,我想做一个大学教授,其实也不是想做教授,应该说想做学者。我对做学问研究中国历史很有兴趣。

记:你现在不再写小说,是不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改变?

金:小说也不是绝对不写,如果将来有灵感我还会写,写小说要有一种创作的冲动,自己心里喜欢写就写了。但武侠小说大概不写了,可能要写其他的小说了。

记:为什么?

金:武侠小说我自己都写过很多,我不想再重复自己。

记:听说您个人出资在杭州修建了一处非常豪华的别墅,后来又将它赠送给了杭州市政府,你是怎么考虑的?

金:杭州市政府起初说送一块地给我,我就去盖。结果盖的人把它越盖越大,盖得很豪华,很豪华,花的钱很多。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人,不需要住这么大的别墅,在中国与一般人的生活水平不相称,不需要,我就把它送给了杭州市政府。我另外买了一个小的房子在那里面住。

记:你是不是一直很淡泊名利?

金:也不太淡泊,我觉得住在那里感到不舒服,反正这些钱财我不太看重。

记:你是一个不太热衷于政治的人,却又是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之一,你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态去“参政”的?

金:这个不是参政。这是为香港做些工作。我到香港的时候什么也没有,单身一个人去了,香港人对我很好。名誉、地位、财产,什么都有了,我觉得也应该对香港有一点回报。我上大学学的是法律,又办报纸,那么做《基本法》的起草就很适合。因为了解中国政治,了解香港,又懂法律,他们要求我参加《基本法》起草,我就当仁不让。这个应该说是参加工作,而不是参加政治。

记:你总体上认为自己是入世的还是出世的?

金:也不太入世也不太出世,两者之间。基本上当然是入世的。又不出家啦。但是对于名和利这些不是太看重。但也不是不要。不是很努力去争取。

记:你如何理解高雅与通俗之间的界限?

金:最好是又高雅又通俗。雅俗共赏嘛。

记:你认为你是否达到了这个境界?

金:我想高雅的、通俗的都喜欢,这一点做到了。好不好不讲啦,喜欢是做到了。

记:你一年有多少时间在浙江大学?

金:来来去去在浙大一年只有2~3个月,有2~3个月在英国,在牛津大学。有时候在世界各地旅行。